市民于女士和郝女士是好姐妹和好同事。 他们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是有一次因为开玩笑,一个曾经是前同事的好同事告别了,致使于女士损失了两万八。 后来,于女士我要我的同事郝女士赔偿1万元,但郝女士拒绝赔偿,说余女士想骗她而没有发票。现在两者已经是敌人了,于女士一直在考虑互相起诉以求恢复正义。
于女士对此感到非常难过,觉得她与朋友交织在一起,这次她真的看到了。 自从多年前购买了此手镯以来,发票就长期缺失了。 于女士认为,她的同事一定会承担责任,并主动承担了责任。 但是,她从没想过对方会问她没有发票的事实。 没有发票就不能要钱吗? 在这方面,于女士不能接受事实。
从整个事情的因果来看,郝女士必须负责。 毕竟,一巴掌不会发出声音。 发生这样的事情时,女士已经非常难过。 作为同事,即使她不愿意赔偿,也应该说点好话。 我试图以此解决冲突,但是从郝女士目前的态度来看,她正在回避这个问题。 如果她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不敢面对记者的采访呢? 至于赔偿额,于女士并不意味着绝对需要1万。 一切都很容易讨论。 就像于女士的丈夫说的那样,只要您愿意面对这件事,事情总会圆满结束的。别说赔一万就是赔两万八也得认,谁叫你没事开玩笑开得这么大,隔着两米的距离把人抱起来扔地上,幸好只是摔坏了手镯,要不然把人摔坏了怎么办
他就是一堆歪理的双标呀。人家受害人又没说非要照价赔偿,没钱赔两三千也行,或者去鉴定都可以,是给了她选择的余地和商量的空间。可那家伙是回避问题,拒绝商量,说白了是耍赖。这样的人他都向着,可不就是一堆歪理了。
翡翠玉器目前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渠道,价格都有差异。如果你想要对方赔偿,最好是能提供说明其价值的证据。如果当初是电子支付,是能够查到支付记录的。如果没有凭证,找珠宝玉石销售店铺,看看能否给评估一下市场价格。或是看看店铺里种水品质相近的和田玉手镯价位,也可以作为参考。
你看一下表面是玻璃状光泽还是油脂状光泽?如果是油脂状光泽就是B货翡翠。
再用验钞用的紫光灯照一下,翡翠A货照出来不发光,翡翠B货照出来好像荧光棒一样的发出蓝白色荧光。简而言之,翡翠A货照出来是黑色的,B货照出来是发光的。
B货不值钱,陪他个一百块都多了。
你自己摔坏了
是要赔偿一点的
一般的说,镯子坏了包金,无论怎么包,价格都会低了n多的。
跟你老板沟通一下
最好是进货价一人一半吧。
在公司里面司机冲红灯了罚款也是一人一半
但不可能全部要你负责
玉石的价格确实是靠老板的眼光去定价的
一手货里面最好的有的可能比差的价格高几倍呢,这个倒是真的。既然他说好的就应该是比较好一点的了。
地板以后必须改成地毯,不然就有恶意敲诈顾客的嫌疑。
要不然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就不管你的事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珠海翡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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