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都珠宝展是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四川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珠宝展。将于2013年12月19日-22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一号馆举行,举办珠宝首饰展览会是中宝协推动行业发展、繁荣市场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宝协已成功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举办例展。中宝协的展览布局为东、南、西、北。经过10多年积累与发展,北京、上海、深圳(即北、东、南)三个珠宝展,已经是国际上相当有影响力的珠宝展。随着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宝协最后决定选定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珠宝展,我们努力将成都珠宝展打造成中国第四大、西部地区最大最权威的珠宝展,为中国西部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网,由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共同主办,是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同时也是针对全行业互动的、开放式的、具有强大商业服务功能的网络平台。行业网站在全行业的高度,为各个业内企业、机构的发展提供宣传和服务,更为消费者提供珠宝选购、鉴别珠宝首饰的咨询服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网站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网站作为珠宝行业专业、权威的咨询性网站,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协会宗旨为己任,报道行业最新动态,宣传协会各项工作,并免费为会员企业发布各类信息,是珠宝行业面向大众、面向企业、面向国际的一扇重要窗口。
深圳珠宝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深圳珠宝网植根珠宝产业,以网络为服务平台。目前开办有行业信息专区、珠宝市场、企业品牌、时尚佩饰、珠宝学苑、综合服务等频道,旨在构建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珠宝资讯与信息交流平台,为珠宝首饰产业提供高层次、高效率服务,进一步推动深圳及全国珠宝首饰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21世纪珠宝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21世纪珠宝网成立于1999年,集专业性和市场性为一体,是中国珠宝首饰行业的综合商情网站,也是较早开通网络钻石销售的专业珠宝机构。现已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中文珠宝网络传媒和资讯平台,并在B2C钻石直销领域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市场公信度。
中国黄金资讯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2004年9月正式上线的中国黄金资讯网,是黄金资讯及财经类门户网站,24小时持续更新发布黄金珠宝、黄金交易及相关金融、外汇、证券、能源的行情信息和行业动态报道,与新浪财经、网易财经、凤凰网、中金在线、中国经济网等建立合作关系,为众多黄金行业组织机构及投资者提供了及时探讨、交流互动的资讯平台。
中港珠宝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中港珠宝网自2003年8月创建以来,始终坚持“做中国最实用的珠宝网”,数据库功能强大,栏目贴近实际,内容丰富多彩。网站联合其他网站为珠宝行业提供真正实用的珠宝资讯、珠宝商务、珠宝视频、电子杂志、珠宝论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专业书籍等配套服务。
珠宝加工销售属于哪个行业
珠宝首饰,是指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以及用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制成的佩戴饰品、工艺装饰品和艺术收藏品。
[编辑本段]中国珠宝首饰市场的发展及前景
中国珠宝首饰市场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由前几年仅占全球1%跃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2005年中国珠宝市场销售总额约1400亿元,出口549亿美元,销量位居世界前列,黄金产量达225吨,白银达6000吨,分别名列世界第四和第三。
2006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珠宝首饰正在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中国老百姓的第三大消费热点。而到了2007年,市场更加繁荣,根据商务部对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的数据显示,2007年1至5月的金银珠宝消费订比2006年同期累计增长346%,是28大类监测商品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商品。另外,2007年8月份全国金银珠宝消费猛增53%。
2008第三季度黄金需求强劲上升,达到318亿美元,其中投资需求较2007年上升51%。预计到2010年,我国珠宝年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出口超过70亿美元,有望成为全球珠宝首饰加工和消费中心之一,也将成为全球的珠宝贸易中心之一。
2009年必将是个珠宝界的配件年,珠宝商们如果“爱搞事”,那绝对是个优势——当人们开始削减购买衣服的预算时,他们可能会花一些额外的钱去考虑配件,为了给旧款增加新意。并且,人们喜欢存在感强的东西,最好都更大一些——宽腰带、大廓型的鞋子和大容量手袋,这就是新的时尚世界。
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珠宝首饰饰品年消费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之一。中国内地消费群体庞大,世界四大时尚之都以及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但中国女性饰品人均占有率不足5%,可见市场潜力十分巨大。
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黄金珠宝首饰市场的消费增长将主要靠婚庆、钻饰消费和境外来华游客消费等三个需求来拉动。另外,全国每年有近1000万对新人喜结良缘,因结婚产生的消费高达2500亿元。特别是人口出生率高达21%的八十年代中后期出生的人群将于2007至2012年左右进入婚龄,仅婚庆珠宝消费就前景可观。
珠宝首饰是率先向国际开放的产业之一。过去几年,中国对成品珠宝的进口关税高达50%,在黄金饰品与宝石产品上高昂的进口关税以及消费税,制约了珠宝首饰的销售。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壁垒逐步取消,同时中国珠宝业政策调整的信号正越来越强。证明中国 已经开始重视珠宝首饰产业的发展。国家计委宣布中国黄金取消央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等,已在分步拆除计划经济下“统购统销”的制度壁垒。黄金交易所的设立,标志著又向国际黄金市场的方向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为中国建设规范化的黄金市场写下了浓重一笔。中国对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必将促使中国钻石业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珠宝首饰销售包括黄金饰品的销售吗?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珠宝首饰销售一般不含贵金属。黄金属于贵金属,如果你确实需要销售黄金贵金属等,需要办理丁种行业许可证才可销售。
中托博业黄金首饰是什么类的黄金?
千足金或18K金。
珠宝行业的利润是多少?
你的眼光不错吖,利润很高啊!
据中国黄金协会日前发布的数据,去年全国黄金珠宝首饰总销售额达1400多亿元,出口549亿美元,黄金消费量居世界第三位。黄金产量从2001年的181吨增长到2008年的24008吨,年均增长56%,连年创历史最高水平;2006年,黄金行业实现利润61085亿元。
中国黄金协会在对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进行调查后发现,近一年购买过黄金首饰的消费者占4663%;明年打算购买的消费者占5524%。从材质喜好上看,喜欢足金的消费者占调查总数的6041%;其次为喜欢K金的,占3959%。消费者对首饰套件购买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原中国黄金协会会长成辅民称,近年来,金条投资、纸黄金开始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中国黄金珠宝首饰市场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种市场条件下,“大黄金”理念逐步形成,黄金工业体系更加趋于完善,一批大中型企业迅速崛起,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业内人士认为,受益于居民消费升级,黄金首饰行业增长迅速,黄金珠宝首饰正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的第三大消费热点,发展潜力巨大。据预测,到2010年,珠宝首饰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在2008年全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金银珠宝类商品销售额增长285%,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时期。
世界黄金协会远东区董事郑良豪表示,现阶段,黄金饰品仍然是首饰行业业务结构中比例最高的,约占45%,毛利约为12%(其中零售毛利约为20%,代销毛利稍低)。总体来看,黄金首饰行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而且潜在的消费群体仍然在增加,未来20年之内都将呈现上升趋势。
业内专家称,与黄金首饰需求相比,中国的黄金投资需求不尽如人意。最近几年,中国的黄金投资消费不过保持在每年10吨左右,而印度的黄金投资消费最近几年保持在每年60吨~100吨。
分析人士表示,中国因素在世界黄金价格波动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黄金投资消费的低迷,使得中国因素在黄金市场的影响力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中国黄金市场发育不健全是中国实物黄金投资裹足不前的关键。”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清飞表示,税收问题是国内实物黄金投资的障碍。
珠宝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个人独资珠宝公司就是说是一人公司,珠宝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最少有两个人以上的
珠宝行业现在发展状况如何?
珠宝属于奢侈品范畴。对于一个国家,只有在国泰民安、经济繁荣之后才有发展的空间。中国在建国以后,珠宝行业就逐渐萌芽。90年代开始人们有了收藏黄金银饰作为储备和示富的行为。一些投机商注意到这一现象,又因为黄金是国际认证的硬通货,开始开拓珠宝市场。那时的市场只是个个体交易的雏形。95年后,国家对黄金个人交易才真正放开,这些奢侈品开始面向大众经营。
目前趋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珠宝e贷”珠宝,结合了折扣,互联网的形势,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国珠宝业的现状
中国的珠宝首饰消费市场早于整个奢侈品消费市场位居世界第二,但整个珠宝首饰产业的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珠宝行业是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发展历史的古老行业,整个行业发展历程可谓此起彼伏,波澜壮阔。谁能走过“严冬”,不取决于现在的珠宝企业的发展规模、资本实力和人才结构,也不取决于现在珠宝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区域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而是取决于这些企业的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水平。
本文通过结合其他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分析论述了我国珠宝业的现状与未来,希望为我国中小珠宝企业提供一条可借鉴的发展战略思路。
我国珠宝企业据统计有5000多家,零售终端约有两万多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的定义,我国现阶段的珠宝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而且多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
我国珠宝企业中的生产型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附加值的企业,是依靠赚取微薄的加工费而生存的。随着新劳动法的推出,原有的不规范的 “低成本”用工制度基本陷于崩溃。用工成本20%至30%的上升,对于那些投资回报率在30%以下的企业,打击无疑是致命的。不用说其他危机,就是眼前的社保问题,对于那些生产型的中小珠宝企业已是一个巨大的危机。这些都可以通过其他行业大量的小厂倒闭来进行佐证。生产型企业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产品设计的版权问题,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缺少研发能力、靠抄版过日子的生产型企业灭亡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处于珠宝产业链中游的珠宝首饰批发企业,是行业中最悲惨、最值得同情的企业。且不说去年的数家批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人间蒸发,就是今年也有一些批发企业因经营风险加大和利润率过低而偃旗息鼓。
以前批发企业的厂家大量赊货早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现款现货和日批日结;以前的数千万元的日常铺货早也被高息压得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精打细算地追求“最佳铺货量”。可以预见,随着生产型企业的品牌化之路推进和连锁经营企业的配货体系不断健全,单纯性的批发企业将迎来“穷途末路”。
珠宝终端的危机相对来说也许会小一些,“决胜终端”这句口号其实也体现了珠宝终端的特殊价值。目前,中国的珠宝终端以两种模式为主,一种是商场专柜模式,一种是专卖店模式。商场专柜模式现在的竞争越来越变成少数品牌之间的专利,卡地亚、施华洛世奇、周大福、周生生、谢瑞麟、戴梦得、六福和金至尊等品牌基本占据了主导地位,其他的品牌在商场中基本处于陪衬和点缀的地位。
而每年一度的“调场游戏”和不公平的“二等国民待遇”,会让这种竞争局面越来越有利于那些现在处于优势地位的品牌,而那些大量的“全国品牌” 要么另辟蹊径,要么坐待出局,要么勉强餬口。专卖店模式也许是未来珠宝零售终端的主流模式,因为这种零售模式有着高度的自 和稳定性,非常适合品牌连锁企业的稳步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这种店铺经营模式仍不成熟,随着品牌连锁经营的高速发展和连锁经营体系之间的竞争加剧,专卖店模式也将面临巨大的考验。比如:未来专卖店模式的转换成本将更高,难度将更大,并且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一个连锁经营体系的崩溃风险越来越大,任何专卖店都不可能在总部出现危机时独善其身。独家老店虽然不会遭受“池鱼”之祸,但独家老店在品牌林立时代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也十分堪忧。不仅如此,现在消费者的两极分化也越来越严重,这种因贫富分化加剧而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迟早要波及珠宝行业。众所周知,“纺锤型”的消费者结构比“哑铃型”的消费者结构更有利于一个行业的发展,而这种局面现在来看维
国内十大珠宝品牌是什么?
十大珠宝品牌,国内十大珠宝,国内十大珠宝品牌,中国十大珠宝品牌,中国珠宝品牌排名,全国珠宝十大品牌
1、周大福(中国著名牌号,成立于1929年广州后进行至香港/澳门)
周大福团体是郑裕彤博士及其家族领有的一个实力雄厚的私人商业团体,团体总资打造值超过 50 亿美元,所经营的营业广泛寰球,合共雇用员工约共 8 万人。团体营业主要由两间公司经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埋头投资营业;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经营周大福品牌钻石金饰生意。
2、周生生(成立于1938年,香港十学名牌珠宝品牌)
良多人以为周生生是一个来自香港的海外品牌,其实这个品牌诞生于广州。周生生早于1934年已在中国广州开展零售营业,1948年奠基在香港,并于1973年成为上市团体公司,1994年开拓内地营业市场。“周生生”的名字,有“周”而复始,“生生”不时的含义,而“周”是其兴办人的姓氏。依照香港中文大学访港旅客研讨后果表现,周生生是内地旅客心目中香港十学名牌之首。另外,于广州日报主理第二届“香港优良诚信店肆”暨“我至爱好香港十大品牌”推举中,当选为“我至爱好十大品牌”,更于“珠宝金饰业组别”中获选为“优良诚信店肆”。证明周生生品牌除深受香港消费者欢迎外,亦得到内地主顾的必然。
3、周大生(中国著名牌号,中国名牌)
1966年,海外华人周氏家族在香港兴办“港龙洋行”,经营珠宝零售营业。上世纪九十年月初,“港龙洋行”与“周氏合大”公司合资成立香港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进行为多元化投资的企业团体。中国珠宝市场伟大的市场消费后劲吸收著创先珠宝品牌进入。周大生珠宝作为一家集玉石饰品、钻石及宝石镶嵌金饰的生打造、零售、零售为一体的团体企业亦趁势进军国内珠宝市场。团体于1999年在深圳建立——深圳市周大生钻石金饰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周大生珠宝国内市场的运营、效劳、管理。
4、戴梦得(中国著名牌号,中国名牌)
屡获殊荣的戴梦得品牌,被中国宝玉石协会付与“中国珠宝金饰业著名牌号”。并被北京市工商局评为“北京市著名牌号”。经过过程十余年费劲奋力,戴梦得已在天下领有200多家连锁加盟店,其经营规模、出名度和市场并吞率在国内首屈一指。
5、明牌(中国著名牌号,中国名牌)
明牌金饰荣获中国著名牌号、珠宝金饰业第一批“中国名牌”、中国珠宝金饰业名牌企业、中国珠宝金饰业诚信经营优秀企业、中国珠宝金饰业著名品牌、天下金饰标准草拟单位等诸多庆幸名称。年打造销量超20亿元,销售网络覆盖天下,领有1200多家经销商,并在上海南京东路步行街、武汉、南京、西安、青岛等地设有200多家明牌金饰连锁店、店中店。打造品出口到日本、法国、意大利等国度,跻身海外市场,累计出口近5000万美元。
6、越王(中国名牌,劈头于1901年的绍兴陈氏银楼)
越王珠宝已经在浙江省领有近60家全资连锁店,自营连锁规模遥遥当先省内同业,并居于天下同业前方。连锁规模居于天下前方,生打造规模业内当先;作为中国宝玉石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珠宝金饰行著名品牌,存在百年汗青的越王珠宝领有天下及省内各种庆幸近百种。
7、老凤祥(中国著名牌号,中国名牌)
创业于1848年的老凤祥已走过了150多个年纪,是中国金饰业的世纪品牌。老凤祥银楼是国内唯一的由一个半世纪前相传至今的百年迈店。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恰是由创始于1848年的老凤祥银楼进行沿革而来,其牌号“老凤祥”的创意,也源于老凤祥银楼的字号。
8、谢瑞麟(香港著名品牌,公司建立于1971年)
9、金大福(中国名牌)
香港金大福珠宝(团体)有限公司部属的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是经中国民众银行
黄金珠宝行业中珠宝的证书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啊
可记入销售费用。
黄金品牌排行
1、周大福,始创于1929年香港,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最著名及最具规模的珠宝首饰品牌之一,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2、周生生始创于,1934年,大中华地区最大的珠宝零售商之一,亚太地区著名品牌,专业生产珠宝的企业,周生生集团。
3、六福,香港上市公司,十大珠宝品牌,香港名牌产品,专业致力于珠宝生产的大型集团企业,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4、老凤祥,始于1848年,曾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大型首饰企业集团,珠宝十大品牌,亚洲品牌500强,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
5、菜百,菜百主要经营足金、千足金饰品、摆件、金条、铂金、钻石、翡翠、白玉、珠宝、金银币章、奥运特许商品、K-gold及18K金、银饰品等大类商品,同时拥有中国金币特许及奥运特许零售商双重资格,是北京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黄金珠宝首饰专营公司。
6、周大生(中国驰名商标,曾获中国名牌,著名钻石品牌,专业致力于珠宝设计生产的大型企业,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7、金至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十大珠宝品牌,大型珠宝集团公司,专业致力于珠宝设计生产的企业,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8、周六福,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成立,专业从事黄金、铂金、钯金、等珠宝首饰的设计、生产、经营业务。
9、潮宏基,广东省著名商标,曾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行业影响力品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老庙,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创建于1982年,是国务院批准国内恢复销售黄金饰品后上海开设的第一家黄金零售点。
本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服务;二是在珠宝玉石首饰领域开展行业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管理。
场内的消费群体。上海国际珠宝展是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多家权威机构联合主办的,经济来源是场内的消费群体。主办方从促进产业链获取共赢的立场出发,与全国各大专业协会展开密切合作,强强联手、融合资源,共同打造一个专业、权威的国际化品牌展览会。
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而中国的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企业已逾万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也具备了相当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水平。政府积极支持珠宝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下调进口关税、消费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放了金银等贵金属市场,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也正在向国际化靠拢。由于这些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将继续保持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愿同中外同行业的团体、企业和人士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
第二条本商会是金银珠宝行业及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四)在本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合法权益;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并经民政部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研究决定商会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批准后,理事会议进行确认。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须通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后方可任职,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根据需要可设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由会长从副会长中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全国工商联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备案。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罢免程序:
(一)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受本商会会员监督。会员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上述人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二)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或百分之三十以上理事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商会理事会或全国工商联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由本商会理事会进行投票表决;
(三)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理事;罢免理事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提交会员大会确认;
(四)会长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停止其职权,由理事会履行程序。在新会长产生前,由全国工商联指定一名副会长主持商会工作。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秘书长的解聘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同意后,理事会进行确认。
第五章 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至2名,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长人选须经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
第三十九条 监事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四十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监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质询和建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全国工商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全国工商联报告;
(二)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全国工商联报告情况。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纪要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四十四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民政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全国工商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四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全国工商联审查,经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同意。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2年10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萧山区有许多鉴定玉石的机构,以下是其中几家:
1 萧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位于萧山区文化路57号,可以进行玉石鉴定和评估。
2 杭州市萧山区玉石协会:位于萧山区区政府三楼,是萧山区专业的玉石鉴定机构。
3 杭州市萧山区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位于萧山区国泰路118号,可以进行珠宝首饰和玉石的鉴定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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