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中,把中国古代死刑的处决方法分为了24种,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不同,按照这24种刑法中的相关刑法予以处决。处决场面异常惨烈,当时是允许百姓围观的,百姓把观看处决犯人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最大的一项乐事。
汉代以前我国拥有各种严酷的刑法:如炮烙、五马分尸、烹煮等,连统治者都觉得残酷至极。到了汉代的时候,死刑的处决办法废除的剩下三项:枭首、腰斩和弃市。隋文帝杨坚直接把死刑的处决方式只保留了两种,一种是绞杀,一种是斩首。唐朝的刑律比隋朝更要轻,贞观三年全国一年被判处死刑的人数只有23人。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这一种最为惨烈的处死手段,让人生不如死。凌迟到了宋朝被加入了刑法。文献通考记载,宋天圣6年,把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这种酷刑加入了刑法当中。宋仁宗听说荆湖一带,有些人专门杀人献给鬼来祈福。频频有人被杀让宋仁宗非常气愤,宋仁宗发誓要抓到这些主谋之后将其千刀万剐,让他们忍受这种痛苦。朱元璋开国之后,将凌迟这种最严酷的处死办法加入了明朝的法律当中。任何人只要犯了大逆不道,恶逆,采生折割这三种罪行的人都要被处以凌迟,采生折割就是摘取人体器官。
在明朝法律上虽然写着凌迟,但是一般很少用,它属于一种非常极端的刑罚。被处决的犯人会被刽子手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刀一刀了却性命,最多的是被割了3600刀。我们所熟知的明朝大太监刘瑾因谋反罪被割了3357刀,被割刀数最多的是天启年间的进士郑曼,他被阉党诬陷,被判决为忤逆大罪,被活活割了3600刀而毙命。
古代“流刑”是怎样的刑罚?
在古代,流刑其实是一个仅次于死刑的残酷刑罚,流放之地一般都是偏远苦寒之地。对于流刑,一般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太过残忍、不人道,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可以通过这一方式为边境地区补充人口。关于流刑的具体故事,且听子渊为君道来。
众所周知,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先后出现过数百种刑罚。针对那些罪无可赦之徒,光是极刑就有斩首、腰斩、加官、炮烙、凌迟、五马分尸等数十种,光是名字就让人不寒而栗。在古代,极刑一般都是在菜市等热闹之处公开进行,这不仅是为了惩罚犯人,更可以威慑普通民众,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除了极刑之外,还有一种大家耳熟能详的刑罚,虽不是极刑却比极刑还要残酷,清朝灭亡后宣布废除。这就是始于秦汉的流刑,即所谓的“流放”。秦朝民风彪悍,朝廷故遵循法家思想,以严苛法度来管理国家,在此期间出现了许多酷刑,比如“肉刑”就有刵刑、劓刑、剕刑、刖刑等,这些刑罚的残酷程度是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汉朝初期崇尚黄老之道,后期又尊崇儒学,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这时候要是再沿袭这些刑罚显然不合适——受刑之后基本就是废人了,白白耗损了劳动力。慢慢的,汉朝统治者只留下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
这个仅次于极刑的“流”,就是流放。流放不仅是要把犯人赶到离家千里的荒凉之地,像牲畜一样被限制自由,而且还要没日没夜地干活。这种惩罚方式在古代很流行,不仅是中国,在外国也曾广泛推行过。比如国人熟悉的宋江、武松等人,都是属于流刑中最严重的“刺配流放”,大名鼎鼎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一生也曾被流放两次,第二次的流放地乃是远离本土数千里之外的圣赫勒拿岛。在这座人迹罕至的荒岛上,拿破仑孤独地结束了不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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