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社会,为了惩罚犯错的女犯人,发明了一些堪称是变态的刑罚,这些刑罚中残忍程度丝毫不亚于凌迟、抽肠、剥皮等刑罚,其中有一部分是专门针对女性胸部的刑罚,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大侮辱,下面就给大家盘点几种古代对胸的女子刑法吧。
古代针对女子胸部的刑法1、悬吊之刑
悬吊之刑,它是古代妇刑悬吊之刑中的一种,执行方式非常的变态,就是先用细绳的拴住女子的两个乳头或者整个乳房,然后用来拉起,然后将慢慢的将女子悬吊起来,女性的乳房往往在巨大的下坠力作用下,而被撕裂,真的是好变态。
2、割乳之刑
割乳,它也是古代对胸的女子刑法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用刀将女性的乳房整个的割去,我们知道乳房是女性的生理特征,割去之后,对于女性的心理伤害是非常大的,许多女犯人遭受此刑罚之后,即使侥幸活下来,往往也会选择自杀。
3、乳夹之刑
乳夹,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女性胸部的而发明的刑具,样子有点像刑罚中的手夹,它是由两根粗木棍组成,行刑时,将女性的两个乳房放在木棍的中间,然后通过拉扯绳子,使得木棍不断的缩紧,其痛苦程度可想而知,更残忍的是女性的乳房会因挤压而变形,严重的甚至直接被挤掉,真的是让人生不如死。
4、刺乳之刑
刺乳也会是针对女性胸部的刑罚,行刑时,一般是将女性的上衣剥去,然后使用竹签、钢针等尖锐的工具,慢慢的从女性的乳头扎入,会有剧烈的疼痛感,有的甚至用猪鬃毛,它可以顺着女性的乳房的乳管进入,是对女性的一种巨大侮辱。
5、穿乳之刑
穿乳主要用在占战争时对敌方女性身上的一种刑罚,它的残忍程度真的可以与骑木驴、铁裙之刑相比,它是用尖锐的铁棍,从侧面将女性的两个乳房穿在一起,然后挂在竹竿上示众,以此来达到惩戒和威慑效果。
6、烙乳之刑
烙乳之刑和商纣王发明的炮烙之刑有点类似,不过烙乳之刑是专门针对女性的,行刑时会将女性的乳房露出来,然后用烧红的铁烙放在女性的乳房上,超高的温度能够瞬间将女性的胸部烧伤,绝大多数的女性都会因为巨大的痛疼感而昏死过去。
古代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什么三纲五常,贞洁烈女等等把女人限制的死死的,相应的也会有一些刑罚用来惩罚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这些刑罚挺残忍的,这里就简单为大家介绍几个吧:
骑木驴很多影视剧中应该都出现过,这种刑罚主要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大体就是把犯罪的妇女放在一个木头制成的驴的背上,驴背上有朝上的尖木,行刑人员将尖木刺入犯妇的下身,再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不说了继续下一项。
幽闭(针对妇女的古代五刑之一)用特制的锤子锤打犯妇的胸腹部,而如此锤打的目的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锤打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另一种说法是使犯妇腹部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意思就是说经此刑罚犯妇以后不能行男女之事了。但不管哪种说法可靠,这种刑罚都很残忍。
刑舂(五刑之一)犯妇在被施以黥(刺面)、劓(割鼻)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zǎn)刑(五刑之一)“拶”指的是夹手指的工具,拶刑就是用这种工具夹犯妇的十根手指,所谓十指连心,一旦遭受这种刑罚是非常痛的,往往手指也因此而残废,记得《还珠格格》里紫薇就曾遭受这种刑罚而差点送命。
杖刑(五刑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犯妇受罚前必须脱掉中衣(内衣),然后直接击打臀部,这样做也有羞辱之意。
赐死(五刑之一)这个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前面四种正常情况下都不会丢了性命,只有这种是直接要人命,这种刑罚一般针对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比如妃嫔,公主等,赐死的方式也有很多,例如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
除了以上这些常见的之外,还有一种刑罚,这种刑罚极其残忍,叫—人彘。就是吕后发明用来惩罚戚夫人的人,人彘就是将犯人砍掉四肢,挖去双眼,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这种刑罚惨不忍睹,据说汉惠帝刘盈就是见了戚夫人被做成人彘后的惨状才惊吓过度,最终驾崩的。
在古代封建社会,为了惩罚犯错的女犯人,发明了一些堪称是变态的刑罚,这些刑罚中残忍程度丝毫不亚于凌迟、抽肠、剥皮等刑罚,其中有一部分是专门针对女性胸部的刑罚,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大侮辱,下面就给大家盘点几种古代对胸的女子刑法吧。
古代针对女子胸部的刑法1、悬吊之刑
悬吊之刑,它是古代妇刑悬吊之刑中的一种,执行方式非常的变态,就是先用细绳的拴住女子的两个乳头或者整个乳房,然后用来拉起,然后将慢慢的将女子悬吊起来,女性的乳房往往在巨大的下坠力作用下,而被撕裂,真的是好变态。
2、割乳之刑
割乳,它也是古代对胸的女子刑法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用刀将女性的乳房整个的割去,我们知道乳房是女性的生理特征,割去之后,对于女性的心理伤害是非常大的,许多女犯人遭受此刑罚之后,即使侥幸活下来,往往也会选择自杀。
3、乳夹之刑
乳夹,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女性胸部的而发明的刑具,样子有点像刑罚中的手夹,它是由两根粗木棍组成,行刑时,将女性的两个乳房放在木棍的中间,然后通过拉扯绳子,使得木棍不断的缩紧,其痛苦程度可想而知,更残忍的是女性的乳房会因挤压而变形,严重的甚至直接被挤掉,真的是让人生不如死。
4、刺乳之刑
刺乳也会是针对女性胸部的刑罚,行刑时,一般是将女性的上衣剥去,然后使用竹签、钢针等尖锐的工具,慢慢的从女性的乳头扎入,会有剧烈的疼痛感,有的甚至用猪鬃毛,它可以顺着女性的乳房的乳管进入,是对女性的一种巨大侮辱。
5、穿乳之刑
穿乳主要用在占战争时对敌方女性身上的一种刑罚,它的残忍程度真的可以与骑木驴、铁裙之刑相比,它是用尖锐的铁棍,从侧面将女性的两个乳房穿在一起,然后挂在竹竿上示众,以此来达到惩戒和威慑效果。
6、烙乳之刑
烙乳之刑和商纣王发明的炮烙之刑有点类似,不过烙乳之刑是专门针对女性的,行刑时会将女性的乳房露出来,然后用烧红的铁烙放在女性的乳房上,超高的温度能够瞬间将女性的胸部烧伤,绝大多数的女性都会因为巨大的痛疼感而昏死过去。
古代惩罚女囚的10大酷刑排行榜;
1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用来惩罚勾结奸夫谋杀丈夫的妇女的刑具。据《二十四史演义》记载,明末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块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人吊起来放在木柱顶上,让木柱戳进阴道,再放开,让女人的身体倒下去,直到木柱“从口鼻中出来,日方断气”。
据史料记载,木驴的样式很多,由于当地的制造技术水平,大致可以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很简单,但它只是一根圆木,下面有四条腿,像长凳一样。不同的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圆形的;在第二个“凳面”中间,有一根两寸多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竖着,象征着驴的器官,这就是为什么这种刑具叫“木驴”。
女囚被判砍头后,被剥去全部衣服和裤子,压在一只木驴上。关键是把一根木棍插进女囚的下体。当然,一个女犯人要挣扎,就要用四个大钉子把自己的两条大腿钉在一只木驴上,然后四个大男人抬着木驴游街。游行队伍前面,锣鼓喧天。之所以一定要用锣鼓,绝不是没有好的锣鼓,而是一定要和县令之行的“敲锣开道”不同。
在逛大街的过程中,也要用到刺。也就是《水浒传》写的“混棍”拍了一下女囚的背,让她喊一句“我是谋杀我丈夫的奸妇。看看我会怎么样!”这是中国传统的酷刑,专门用来对付“出轨”“弑夫”的女人。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和男权社会对“不听话的女人”的残酷摧残。
所谓“复合型”,可能是传统的“手提”木驴经过科技发展和精密的木制机械制造技术后的技术改进:复合型木驴有一个空肚子、四条“驴腿”和各种木制车轮。当女囚犯在街上行走时,她们不是被人抬着走,而是被身后的人推着走。关键是木轮上连接着一个“刹车杆”,刹车杆上连接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上连接着一根象征着驴的器官的木棍。所以,如果木驴往前推,木棒可以上下拉伸。通常,女囚犯没有被带到刑场。因为棍棒砸碎了他们的内脏,他们已经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NO2。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二杖
在古代社会,女人是绝对不能沦为女囚的,但是一旦沦为女囚,就会在课堂上被人轻推,也就是打屁股。然后脱了裤子上街游行,称之为卖肉。在监狱里被监狱老板玩弄强奸更是家常便饭。
鞭笞是中国古代最广泛使用的刑罚。有的朝代规定鞭笞杖的刑罚是杖的屁股,也就是打屁股。如果女人犯罪需要藤条,那也是藤条臀。宋元时期规定脱下衣服接受杖礼。
在执行处罚裁决书的当天,原告事先挑选了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到法院,称为“观战”。他们还收买了首席刽子手,并在行刑过程中对受刑妇女百般虐待。首席官员非常擅长这项工作。他们的腿以挖芋头、挖菱角、切葫芦、剥菱角出名。有时县令上庭前,庭长脱下被告女子的裤子以示寡恩,然后拉到门后街上,这叫“卖肉”。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女性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就自杀了。还有一个
妇女受到侮辱,有些当场被杀。明朝嘉靖年间,浙江巡抚胡宗宪因犯罪被捕,押解到北京。他的妻子和女儿都在杭州被抓,所以受到了侮辱。泥巴女裸打的做法越来越多。已故学者俞樾写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县令年轻力壮,有轻有重,最喜欢谈桃色新闻。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发现有和闺房有关的东西,就故意牵扯进来,定义为通奸,然后对女方进行裸体。他常对人说,“刑法明文规定,妇女犯罪要受刑罚,‘强奸犯脱其衣服,其余罪由他的衣服单独决定,犯罪的妇女要受奖赏’。拄拐的时候,打胯。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当然,脱衣服就是脱裤子。”别人不能和他争论,他却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因贪污被执行死刑,家产尽失,妻子沦为妓女。有人说这是他裸女职员的报应。
清代裸女的恶性例子更多。乾隆年间,平阳县令朱乐在任期间制作了特制的厚枷棒,经常对犯人施以严刑,对通奸案件也从不放松。有一次,一个妓女被审问,长官被命令用一根棍子脱掉她的衣服,并被要求把棍子的头刺进妓女的下部。朱得意地说,看你怎么接待客人。
据记载,自唐宋明清以来,对女囚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它们如下:鞭打,鞭打,给予死亡,禁闭。这些惩罚让人感到恐惧。从这些刑罚可以看出古代女性的地位有多低。牛鞭惩罚
第三。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354-354。
古代对女性囚犯施加的一种酷刑。鞭刑是捏犯人手指的惩罚,所以也叫鞭刑。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鞭刑是古代对女犯人施行的一种酷刑。“Cuffing”是捏犯人手指的刑罚,所以也叫“Cuffing”。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古代对女性囚犯施加的一种酷刑。“Cuffing”是捏犯人手指的刑罚,所以也叫“Cuffing”。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古语有云“十指折回心”,也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一个女人的手受伤了或者残废了,对女人的伤害会很大。
旧时代咬手指的刑具。沈邦《宛署杂记经费上》:“指弹六,连绳价七分。”卷19,:“沈春被严刑拷打,林家人也指指点点。他们都否认了,一个个都坦白了。”:“大清律强调酷刑,使用的刑罚有杖、镣铐、椽子、脚镣、捏棍、鞭指、压膝、问话等。世界上极其残忍的。”
第四名。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四——幽闭恐惧症
对女囚的阉割始于秦汉。也就是用木槌击打女性腹部,人为造成子宫脱垂,对通奸者来说是一种折磨。
幽闭恐惧症:始于中国奴隶社会的对女囚的阉割,最早记载于《初刻拍案惊奇》年。这是一项鲜为人知的“技术”!王,阿明人,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中提到了这种方法的操作:“用木槌击打女子的胸腹部,即若有物落而关其户,则只能小便,但人道绝不会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幽闭症。至于什么器官掉了,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都不能从根本上切断性交。我
《幽闭恐怖症》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宫赦疑人,罚六百,罪念。”孔安国注:“宫,*乱,男宫刑,女幽闭,二次死刑。”孔英达把“幽闭症”解释为“幽闭恐惧症”,意思是“被关在宫里,无法出去”。可见“幽闭症”一词的原意是将女性长期禁闭在密室中,使其不再有机会接触男性。实际上是扼杀了女方自身的客观性功能。据考证,幽闭、宫刑最初是用来惩罚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即“女子通奸,不得出宫;夫好色,削其势。”传:“不以仁义为友的男女,必遭宫刑。”长期坐月子,性功能被抑制,虽然很痛苦,但比起阉割割除生殖器,其残酷性显然要轻得多。后世真正对女性执行幽闭刑的时候,并没有像古代那样简单的囚禁女性。
“用木槌打女人的胸腹部,就是有东西掉下来,关了人家,就不撒尿了,人性绝不会被利用。这是幽闭恐惧症。今女患阴腐,有些事封闭,甚至露之,谓之烂葫芦,终其一生与夫同榻。”清代楚人谈幽闭恐惧症,介绍的方法与徐叔丕“掐筋”的做法不同。他认为“捏”就是用木槌敲打女人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就会有东西落在女方体内,堵住她的阴道,让她的下半身只能排尿,不能性交。这与患有阴道腐烂的妇女的情况相同。它被称为幽闭恐惧症,因为它关闭了阴道。
综上所述,“幽闭症”就是人为造成的子宫脱垂,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发明的,要么是从患者身上,要么是从制服动物身上。
5古代对女囚的十大酷刑刑——裸刑
在中国古代,女人的裸刑整天被流氓小孩看着。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被人偷窥自己的裸体通常被视为一种耻辱,当然女人的裸体更忌讳暴露。女性的裸体不是作为一种人类的美而被欣赏,而是作为一种性对象来窥视、消费和发泄。中国女性地位一向低下,犯死罪的女性更是被世人所不齿。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最卑鄙、最肮脏的刑罚就是对妇女的裸刑。
“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开始以裸体为耻。裸刑不仅夺去了犯人的生命,也贬低了他的身份,侮辱了他的人格,尤其是女囚被脱光衣服后,还起到了额外的羞辱作用。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知道这种方式,并能使女囚受到社会的普遍嘲笑。在从商朝就形成了“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女囚的社会评价呢?
中国女性地位一向低下,犯死罪的女性更是被世人所不齿。所以,赤裸裸地处决他们,并不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反而往往会被政府和人民所接受。北魏孝文帝首次在刑法中明确禁止“裸刑”。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很可怕。这条尊重人权的法律,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然后历代还在用裸刑。
为什么中国古代统治者喜欢对女囚进行裸刑?事实上,统治阶级对于一般刑事犯罪如何处决女囚并不太在意,有时甚至会表现出一些善意以避免其受辱,但当面对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囚时,就另当别论了。在女性地位一向较低的中国,能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绝对是政治号召力强或者在军队中领导能力突出的人,在民间有很高的声望。简单地处决他们并不会影响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可能引起人们对他们的同情。因此,对于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女囚在民众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是决定对她们实施何种惩罚的核心。裸刑,涉及到中国人潜意识中最忌讳的“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他们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隋女英雄陈硕珍于唐高宗永辉四年十月领导起义,自称“文嘉皇帝”。它真的是陈硕当地人崇拜的对象。崔在她被处决时当众羞辱了她,所以她被肢解了,只是为了破坏她的形象。。清朝嘉庆年间,南龙布依族反清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了布依族起义,称为囊仙。于嘉庆二年正月起事,农历七月被处死时才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据说欧美人很好奇一个女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蛊惑人心的本领,想亲眼看看她的真面目,于是处决了黄莲圣母,然后把她的尸体浸泡在药水里,再运到欧美各国当玩物,放在博物馆里供人观赏。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最卑鄙、最肮脏的刑罚就是对妇女的裸刑。“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开始以裸体为耻。裸刑不仅夺去了犯人的生命,也贬低了他的身份,侮辱了他的人格,尤其是女囚被脱光衣服后,还起到了额外的羞辱作用。自古以来,很多女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六名。古代惩罚女犯的十种酷刑之六:——外阴挖
古代女性遭受的五种离奇“阉割”之一。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割掉生殖器。割了生殖器的男人,在“蚕房”待一个月,就会痊愈;然而,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涉及身体的许多重要器官。在古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这种刑罚极其残酷,被折磨的妇女往往因流血过多而死亡。此外,《碣石剩谈》年,王夫之还说“去瓶之筋,如制马之貘,必灭欲”。这种方法破坏性更小,操作更复杂,恐怕没有“熟练熟练”的技巧是做不到的。
古代惩罚女囚的十种刑具中的第七种
古代女性遭受的五种离奇“阉割”之一。
12“俏”应该是指女性下半身。这种木制的噘嘴是用来破坏女性生殖器的,其恶毒程度可想而知。
汉景帝年间,广川王刘曲和他的皇后,阳城的赵信,将陶王青肢解,王青被逼下井而死。赵鑫不觉得冤,把尸体捞出来,“在阴凉处”。即便如此对于死人来说,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忍程度不亚于对男人的阉割。
第八名。古代对女囚十大酷刑刑之八:刑
古代适用于妇女犯罪的一种刑罚。体罚后,如酷刑,折磨等。他们被护送到政府或边境军营,他们是serv
在古代,有特殊地位的罪人被给予毒酒、剑、丝、绳,自缢而死。女人给的多是锦缎,历代都有。
第十名。古代对女囚的十大刑具:——
农历新年是一种对肢解的惩罚,即涉及切割和分离身体的四肢。拍摄于清末的照片,展现了“八刀”的真实行刑。八刀刑,刽子手用一筐编了号的尖刀:第一刀,割胸;第二刀,割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把手臂切到手肘;第六刀第七刀,把小腿砍到膝盖;第八刀,瘦肉头。这是清朝末年的惯例,被肢解的尸体被放在篮子里,头颅被无限期地公开展示。是对肢解的一种惩罚,即包括切割和分离身体的四肢。拍摄于清末的照片,展现了“八刀”的真实行刑。八刀刑,刽子手用一筐编了号的尖刀:第一刀,割胸;第二刀,割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把手臂切到手肘;第六刀第七刀,把小腿砍到膝盖;第八刀,瘦肉头。这是清朝末年的惯例,被肢解的尸体被放在篮子里,头颅被无限期地公开展示。
从元朝入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主要用于惩治三种罪行:密谋弑君罪:大暴动罪、叛国罪、谋皇位罪。
常见罪行:孩子谋杀父母,弟弟谋杀哥哥,妻子谋杀丈夫,奴隶谋杀主人。
残忍、不人道罪:将他人的肢体活活切断;杀害同一家庭三人以上的;组织团伙制造恐怖。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各种内外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改革传统弊政。光绪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要求删除灵芝等重刑,清廷下令“永久删除灵芝,斩首,杀尸”。从此,农历新年这一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
切完第一刀,屠夫的手在换刀。刺痛让他在木桩上拼命挣扎。看他身后的双手,就能明白,对于意志力很强的人来说,内心的绝望呻吟远比肉体的痛苦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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