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说古代女子不穿内衣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然古代是没有现在的科技的,现在的女士胸罩都是做的相当方便的,古代的内衣不交胸罩,有我们听说过的,比如抹胸、肚兜等。时代不一样发明的东西肯定是有区别的,其实像这些简单的问题,古代女性也会想到。
古代女子内衣款式相对于现代来说较少,占据比例最高的则是我们都知道的肚兜,有的人会误认为古代内衣只有肚兜,其实并非如此,也有其他种类的内衣。中国内衣的历史源远流长,也有很多种类的。
比如以下两种内衣了,大家也听说过啦!
宋朝以后出现的内衣称为“抹胸”。抹胸在上端及腰间各有带子可系,上面的长度可以覆盖胸部,下面可遮盖到腹部。因儒家思想再度盛行,人们崇尚简朴的生活,所以服饰上的装扮比唐代来得保守许多。在花边图案上也以秀丽清新为主;自然的花草、鸟兽、和几何图案,都是花边图纹的题材。
清代“抹胸”又称“肚兜”,一般做成菱形。上有带,穿时套在颈间,腰部另有两条带子束在背后,下面呈倒三角形,遮过肚脐,达到小腹。材质以棉、丝绸居多。系束用的带子并不局限于绳,富贵之家多用金链,中等之家多用银链、铜链,小家碧玉则用红色丝绢。“肚兜”上有各类精美的刺绣。红色为“肚兜”常见的颜色。
现代社会技术发达了,人的头脑宽阔了,设计的内衣特别的便捷。现在女人们纷纷穿着西式内衣以及吊带夏装,还有人推出“内衣外穿”的概念,当然我是个男孩子我对这个不可以莫得太透啦哈哈哈!
历史上针对古代女子有很多种刑法,具体应该如何分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历史类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历史上,针对女子的刑法,具体可分为三大类。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们在看各种各样的古装剧都会发现,如果有丫环或者说宫女犯了错的时候都会被拉出杖毙。其实最早杖毙这个词还是慈禧太后发明出来的。
第二类是扎针。这种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细长细长的针,扎过我们的手指和脚趾。而且不会留下丝毫的痕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血迹都不会留下。这样等到乾隆回来以后就不会太过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连着我们心脏的,如果说不小心被针扎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们每天都是要绣花的秀,各种各样的手绢和手帕。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如果说把手指戳坏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办法拿住针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绣手帕的一个原因。第三类是浸猪笼。就是指那些出了轨或者说偷情的女人被别人发现了以后都要放进一个竹草编织的笼子里,然后放石块让她们慢慢的沉入河底。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草草的就可以了结,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现在古代已经成为了过去,而现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里地位都非常高的。
贞洁带
这种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情,用这样的铁制品或铜制品锁住妻子的阴部,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性行为。体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禁锢,表明女性不过是男性的财产。
在我国古代,对付女人的酷刑还有许多,但由于种种原因,有记录的文字和物件不多,所以在谈到酷刑的具体操作上说法也不一样。比如,清代褚人曾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的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
但是,褚人获所说的妇女体内坠下来堵塞阴道的东西是什么,并未讲清楚,若把它理解为子宫脱垂或阴道前壁脱垂似乎也不大确切,因为这两种脱垂不至于根本断绝性交。
对此,清人吴芗又提出独特的见解。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平时不曾坠下来,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住阴道,无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还可以用针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坠。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姓齐的乞丐医术非常高明,人们都叫他齐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个儒生,娶的妻子却性情极其*荡。有一天,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从外边回来知道了这一情况,他难忍羞辱,又不愿张扬,在门外徘徊,进退两难,烦闷至极而昏死过去。
齐叫化正好赶到,把儒生救醒,问明情况,大笑着对儒生说:“对付这种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唤出来,我给她治治病。”儒生叫门。妇人从屋里走出来,齐叫化突然上前,用针刺中她的小腹,妇人大惊,急忙转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后,她感到阴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从此断绝。儒生看透世事,不愿进家门,就拜齐叫化为师,云游四方。数年后,儒生回到故乡,得知妻子谨守门户,不再有外遇,并且为他操持家业,井井有条,就和妻子相见。妻子痛哭流涕,诚心悔改。儒生找到齐叫化,齐叫化又给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针法扎了一针,使阴道复原如常。儒生夫妇和好,不久生了一个儿子。吴芗讲述这个故事之后说,幽闭之刑和齐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区别在于幽闭能“关闸”不能“开闸”,不像齐叫化那样开启自如。
鲁迅曾说:“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它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所查出的材料,可能就是指徐树丕、褚人获、吴芗等人的著作。但是,吴芗所说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现在的人体解剖学,需要专家进一步考证。
鲁迅说幽闭决非“将它缝起来”,固然不错,但是,在任何残忍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古代社会里,缝起来的做法并不是没有。清初亳州(今安徽亳县)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阴道里,又用针线把阴道口缝起来。婢女痛苦不堪。邻居们知道了,非常愤慨,一起向官府告发。
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妇,又叫来个皮匠,带着锥子、线绳等物件,要把她的阴户也缝起来。儒生害怕玷辱家门名声,极力请求官府赦免。官说:“我这城门楼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来,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尽家中财物,雇用了许多工匠民夫,把城门楼修造好了。后来,当地人戏称这城楼为“缝阴楼”。
顺治年间,常州有个官员和府中的一名奶妈发生了性关系,这官员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锥子在奶妈的阴唇上钻两个孔,用一把锁锁上,把钥匙丢到井里。奶妈惨叫,痛不欲生,人们不得已,请来铜匠用铁条打开了那把锁。后来常州人说起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称做“锁阴奶奶”。
清代的朱梅叔还记述了他亲眼见过的一桩锁阴的事。竹墩这个地方有位沈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无赖,长大后放弃学业,专事游荡。他性情*毒,娶妻后常把妻子的妆奁拿去变卖,得钱便到花街柳巷去挥霍。其妻闵氏,相貌端正俊美,沈某置妻子于不顾,在乡里间到处渔色,人们畏惧他的横暴,敢怒而不敢言。闵氏怕丈夫闯祸,经常婉言劝阻他,沈某大怒,说:“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杰吗?竟敢这样吃醋?”于是将闵氏剥光衣服,痛加笞责,直打得体无完肤。闵氏哀哭恳求饶命,沈某说:“今天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还是未能满足,你在家中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而我又经常不在家里住,哪能保证你不生邪念?”说罢,就把妻子捆绑起来,取出一把钻,在她的阴辱上两边各钻一孔,用一把小锁锁上。
闵氏被打伤重,加上下体带锁,寸步难行,但害怕沈某继续虐待,仍然坚持每天为他做饭。闵氏的哥哥有一天来看望,见妹妹步履蹒跚,面容憔悴,问她怎么了,她无法回答,只是垂泪。小外甥女向舅舅讲了母亲受苦的实情,闵兄急忙回去告诉母亲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约集多人,乘船来到竹墩,这时,闵氏已僵卧不起,看见母亲,痛哭一场,竟气绝而死。沈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来,族长下令抓到沈某,堆积柴薪把他烧死,才平息了众怒。
不过,在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仍然发生的一起骇人听闻的「锁阴事件」。河南省偃师县寇店乡白草坡村农民许幸福怀疑妻子姬某与别人私通,于一九八八年六月晚间把妻子衣服扒光,绑住双手双脚,给妻子注射一支卡因,之后用锥子在妻子阴部两侧各戳一个洞,浇上碘酒,用铁锁把两个孔锁在一起。
六月十五日下午,许给姬开锁,但锁已生镑,他用锥子剜去锁簧,仍未打开,只好用螺丝刀、钳子将锁撬开,并且不顾姬疼得死去活来,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晚上八点,许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姬上了第二把锁。上锁后又迫使姬干活,因不能行走,许又打开铁锁,改用线交叉系在一起,百般折磨后再锁上,想发生性关系时就把锁打开。姬稍有不顺从,许就在她的乳房上一阵拳击。这样将姬虐待达二十天之久。最后,许幸福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了。(根据史料)编写/潘衍江
首先,唐朝比较开放。
唐朝比较开放,在其他的朝代女子穿这样的服装这是想都不敢想的。女子不仅不能够露胸,甚至连脖颈都要包得紧紧的。唐朝这种半露胸式的裙装叫做襦裙,最开始的时候只有一些歌妓或者是舞女才会穿着,正经人家的女孩是根本不会穿的。
但是,唐朝女子的地位相比其他的朝代要高出许多。因为朝代比较开放,大家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度也比较高。慢慢的,贵妇们也开始接受这类裙子,觉得穿在身上的确是很漂亮。贵族接受了是第一步,紧接着普通老百姓的女子也都开始接受了。
第二,这样的裙装能够体现女子的美丽。
相比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襦裙当然是要漂亮得多。这样的穿着很大胆,也更能够体现出女子的身段。唐朝的女性比较丰满,身材自然也是比较有料的。
这种低胸装即便是放在如今,对男子也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就更不必说在唐朝了。轻盈的面料配上半露的款式,能够将女子的美丽更好地展现出来。
第三,受了外来服饰的影响。
唐朝女子的服饰很可能是受到了胡服的影响,当时朝鲜的女子穿着是比较暴露的,不仅喜欢穿男装,还喜欢在穿着裙子的时候将胸部露出一半。那里的女人很懂得展现自己的魅力和姿色,懂得胸部是女性特有的性征之一。
半露胸式裙装能够瞬间就抓住男人的眼光。唐朝的服饰受了影响,也就开始跟风了。唐朝女子的地位有所上升,但大多数的女子依然还是依附男人生活的,还是要讨好男人。这种半露的裙装更容易讨好男人,也更容易抓住男人的欲望,社会都接受了女子也更爱穿着了。
现代人普遍着装的内裤,其实是胡人的装束,胡人骑马放牧,骑马放牧移动的时间比呆坐的时间长的多,为了适应这种经济生活状态,北方的胡人并不像中原的汉人一样穿宽体的长袍或者说裙子,而是束腿的裤子,方便活动。
但这种裤子被中原人当做内裤的时间很短,主要就是新出嫁的女子往往遵行的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在日常的生活中除了父亲和兄长,都很少见其他的男人,你要让她一下子赤身裸体的站到媒妁之言从未谋面的丈夫跟前,害臊到不行,这时候穿个这样的裤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这种害羞的感觉。
当然,这时候的内裤与现在的不一样,都是开裆的,同时内裤也被当做一个不能轻易示人的东西存在,谁要是没事老把内裤漏出来,那就是轻浮*荡的表现了,因此此时的内裤基本上就是到膝盖处,不能再往下了,配合着下身的长裙可以很好的覆盖到位。
再说到内衣,古代女子“内衣”的变化其实远比内裤大的多,就名字上来说,汉朝的抱腹、心衣,魏晋的两当,唐朝的半露胸装、唐朝的束胸、明清的肚兜兜,当然,古代女子的内衣形制上的变化远没有名字丰富。
比如说汉朝时就是前面覆块布,魏晋时期则前后都有布,唐朝的时候大家影视剧中应该都见过,就是那种半露胸装,在胸部中下部往往还会束一条带子,显得挺拔有朝气,明清的肚兜则在现在仍有使用,这就是古代女子的内衣和内裤了!
除了亵裤,女性的还有“抹胸”、肚兜衣,也是外衣后面的内衬衣服,在设计理念下,“上可覆乳下可遮肚”,形式上往往有单有夹。因为女子整个胸腹全被掩住,也被称之为“抹肚”,既可以保暖,也可以里面穿,一举两得。
铁莲花——当女囚坐起时,狱卒拉动木马末端的一个机构,“铁莲花”就会以开合的方式在她的下半身旋转,让女囚立刻感到难以忍受的疼痛,生不如死。那么,“铁莲花”是一种怎样的残酷刑具呢?为什么会让古代女性感到恐惧、害怕、害怕?
据有关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具,是专门为所谓“不顺从女性”的女性而制作的。古代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骑木驴”,也叫“骑木马”,致命的梨花就藏在木驴背上。对于那些所谓的“不守规矩”的女人,她们通常被允许骑在木驴上。官员质问时,如果不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会命令官员把木驴上的梨花翻过来,折磨女性的下体。这原来“铁莲花”是由锋利的铁片组成的花形刑具,形似莲花,故名“铁莲花”。不难想象,当它展开旋转时,能从下半身绞出一层血肉因此,只要狱卒一拉木马的尾机关,“铁莲花”就会开合进入它的下半身,不停旋转,立刻引起女性痛苦的大叫。堪称中国古代最残忍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史料记载,女性罪犯第一次被判“骑木驴”应该是在北宋时期。经典水浒传有北宋妇女骑木驴的描写。正是在宋武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惯于拉皮条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了“鞭刑”:王婆被带出监狱,听命于堂主。在宣读完法庭的投降书,写好有罪证,画好蝴蝶结后,她把母狗推到一只木驴上,用四根长钉子钉上,用三根绳子捆住。东平总督判她一裁,冲出长街。两个破鼓,一个破锣,第一个引,第二个冲,两把尖刀,一个纸花,带到东平城心脏,吃了。"
其实在北宋,所谓的“木驴”通常是一块圆形的木板,下面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轴,就像普通的凳子一样。不同的是,首先,它的表面不是平的,而是呈现出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此外,在长长的木板中间,还安装了一根约两寸粗、一尺多长的圆木钉,用以直立,象征着驴球。所以这种残忍的刑具一般被称为“木驴”。
死刑犯女囚第三次受审后,全身衣服裤子将全部脱光,尸体将被辨认。然后,官员们会将女子绑好,然后她就可以分开双腿,将下体对准驴背上的粗木栓,直插进去。然后,用钉子把女囚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她负痛挣扎。然后四个大男人把女囚抬上“木驴”,当众游街示众。
相关资料显示,在女囚“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用带刺的荆棘,也就是水浒传中提到的“混棍”,抽打女囚的背部,逼其大喊“某月某日奸*某女,在此木驴上游街示众,警示大家这就像我自己的身体。”在大多数其他地区,女囚犯在街上行走时会被用水和火棒狠狠地打胸部和臀部,以增加她们的羞辱感和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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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为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块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人吊起来,放在木柱的上面,让木柱戳进下半身,然后放开,让女人的身体落下,直到木柱“熄灭”
清朝时,官监发明了一种更复杂的“木驴”刑具。与最初的“木驴”不同,这种木驴上方的木橛子与下方的一个偏心轮相连,这样当木驴移动时,木橛子就在轮子的带动下一个一个地插入女囚的下体。较重的木驴会在插入下半身的木栓后面再加一个插入女囚肛门的木栓,以便在年轻女子走在街上时对其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疼痛和虐待。
行刑前,被判走木驴的女囚犯会被脱光衣服,并在游行当天被强迫在刑场或其他公共场所露出乳房、下体和肛门。一些女囚在游行前会被官员公开轮奸或残酷虐待,以此来恐吓民众,削弱女囚的体力以避免反抗。但按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下体留下可辨认的疤痕。对于那些仍然是处女或年轻年轻女性,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应该在游街之前被首领强奸。这是为了防止他们相对娇嫩的下半身在木驴上游街的时候大量出血,如果撑不到刑场就死定了。所以她们在游街前必须先破处女膜,充分发育下半身。这种破处通常由高级刑法官员在游行前一天进行,但也有当天上午在游行队伍前公开破处的情况。
据相关史料记载,女犯人在街上“骑木驴”向公众炫耀时,除了双手外,上半身通常不固定,给她们一定的回旋余地,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下半身受伤。但由于强烈的羞耻感和疼痛感,女性在街上行走时,脚和脚踝会被用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制驴车地板两侧的铁环上。在女性罪犯的背上,会插上一个写有罪犯姓名、籍贯、罪行的朱批签,表示她已被认定,等待行刑,然后“木驴”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当一名女囚在街上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个木橛子会上下交替地插入女囚的下体和肛门,产生一种类似轮奸的极其残忍和痛苦的感觉,使她感到一种身体将被刺穿的极其强烈的恐惧和刺激。由于女囚的双腿分别固定在驴背两侧,根本无法通过夹紧大腿来缓解每次抽插的力量,只会造成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并且让身体重心的两个洞受到比一般行为强烈得多的刺激。很多身材娇小的女囚,甚至因为木驴的刺力太过不堪,在游行中途大小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囚的双腿是分开固定的,所以她被木橛子插着的下半身和肛门在街上行走时会暴露在前方,旁观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刑具进出女子身体的过程。但由于下半身的抽搐比一般行为时更加剧烈,胸大的女囚在游街时,乳房会随着身体的剧烈摆动而上下穿插,押送的看守还会一边游街一边玩弄女性的乳房和臀部给人看,这直接加深了女囚在公共场合游街时前所未有的人格侮辱和色情氛围。
为了防止女囚被木驴杀死,一些地方官方监狱提高了“木驴”的安全性。他们在“木驴”上的木钉中间有一个孔,可以用可移动的泵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囚的下体进行润滑。但与此同时,木桨的每一次抽动和麻油的注入,都会对女囚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强烈的刺激。
当时,女犯人“骑着木驴”当众游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超过三个小时,一般从早到晚。因为女囚要收紧双腿来抵抗下半身和肛门的压力,没人能做到
清朝末年,清朝统治者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时,俘获的太平军女兵也是诉诸这种“骑木驴”的惨无人道的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公布了一封信,见证了清兵的死亡和太平军的被俘。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
太仓被占领的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的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了男女老幼,从刚出生的婴儿到步履蹒跚的80岁老人、孕妇和10到18岁的少女。清军把这些妇孺交给一群流氓强奸,然后拖回去“骑木驴”。有些姑娘,刽子手把她们翻过来,扯掉她们的衣服,然后用刀直插胸部。这些刽子手可以在不伤及五脏的情况下做剖腹手术,把手伸进胸腔取出一颗冒着热气的心脏。还有很多正在吃奶的宝宝,也是从妈妈怀里接过来剖腹产的。这些太平军的俘虏,有的最后被剖腹处死,有的在当年农历新年被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或“铁莲花”无疑是古代历史上最不人道、最不人道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思想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女性的命运和结局大多都很悲惨,尤其是那些被男性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不仅被封建统治者肆意摧残。而成为男人集体发泄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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