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施行的是察举制,分两种:孝廉和秀才(为避讳,后也叫茂才)。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以至有民谣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特别是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唐朝实行科举制。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这是一种人才选拔性考试。这种制度相比于以前的取士制度是大大进步的,以后亦绵延数代。
二者的不同有很多,如它们的时代背景,具体内容,实行方法,产生的影响等方面。
联系现实的话,当然是考试更公平更容易得到人才,更能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啦,推举容易导致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由谁推举,以何为凭,都有很大问题。考试的话,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机会均等,相对而言,公平多了。
我们现在的升学考试制度,虽然说不上有多好(其实对学生而言,真的挺不好的,压力大,竞争力大),但起码它比较公平,给了所有人机会。
在没有更好的制度出来之前,这算是好的,当然,最好快进行人性化改革,中国的学生太不容易了,素质教育,离我们太远了。
1,一般情况不会换,换了领导不是要什么都换的,预备干部没当选,只能说明你的就职单位对你还没达到认可的程度,或者有特殊要求,而预备干部并不具备这一特殊要求,不过通常情况预备干部不会换的,除非预备干部不再适合这一岗位要求。
2,“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就是后备干部,这是选择后备干部,培养后备干部的一种说法。
3,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国***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6,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7,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
8,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是察举制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扩展资料: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察举制
周朝是“世官”,就是父亲什么官,嫡长子什么官,和皇帝一样是世袭的。秦作为诸侯国的时候是“世官”与保举并存。这时期基本上只有贵族当官。
商鞅变法后贫民也有了当官的途径:当门客(李斯)、军功、考试(萧何)、学法律。统一六国后当门客做官基本没戏了,所以秦朝官员主要是建立军功和学习法律成为官员的。
汉初的官要么是秦朝留下的,要么是陪高祖打天下的,从汉武帝开始才有了“举孝廉”的官员推举制度。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但孝廉只是官员备选,只有“孝廉”才能当官,但孝廉们却不一定全都能当官。但汉朝统治后期,举孝廉也成了贵族游戏,没贫民什么事了。
曹魏开九品中正制,隋朝废
隋朝开科举制,当时确已有秀才、明经二科,唐时又增开了“殿试”“武举”。沿用至清朝(也有人说沿用至今……呵呵开个玩笑,真不是我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意见^^)。
考试自然比之前的制度好,虽然舞弊的、受贿的、腐败的、裙带关系的、结党的、读书读傻了不会实干的等等等等仍然大量存在与社会中,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好的监管体制,纯洁的官员队伍不可能存在;就算有有力的监管体制,绝对纯洁的官员队伍和绝对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东方人都是讲“人情”的,你只能尽可能的去追求“相对”的公平与廉明。
而历史也证明了科举制度的相对优势,更多的非官宦世家子弟、百姓、商贾子弟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虽然不乏只会傻读书的(尤其明清),但自隋唐以来,被科举考试带入官场的名臣能吏数不胜数,其优势和对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显而易见。
而考试制度的弊端,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完善,以求更加的公平。这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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