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
1、根据查询中智大连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得知,中智(大连)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旗下,在大连市全地区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公司,是大连市市政府最早授予在大连地区从事涉外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企业。
2、公司主营业务由人力资源服务(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岗位外包、招聘、高级人才寻访)、商务咨询服务、海外劳务派遣服务和财务外包服务四大板块构成,为1000余家客户、50,000人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我们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与时俱进,在传统人事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业务范围已扩大到管理咨询、岗位外包等领域,竭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90%以上客服人员具有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为每个企业客户提供一对一咨询式团队服务。
3、中智大连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被推举为大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大连市外经协会等副会长单位;被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授予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被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被大连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评选为“大连市优秀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大连市“鸿雁联盟”专家顾问单位。
科举在唐代的逐渐成熟
由于隋炀帝杨广的统治极其残暴,隋朝在只历经了两朝37年之后,便被蜂拥的起义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经过南征北讨之后,建立起来。唐王朝建立之初,为了吸收中小地主阶层中的知识人才,曾经一度沿用隋朝科举制度:“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决定恢复隋朝设置的明经、秀才、进士等科,并于武德五年即正式开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渊次子李世民发动兵变,杀其兄、弟建成、元吉,挟持李渊,迫其立已为太子,史称“玄武门之变”。不久,李渊宣布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称唐太宗。唐太宗励精图志,不断对唐朝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也逐渐成熟完善起来。_^\t~
(一)参加科举者的主要来源
由于唐代以来官学、私学教育的不断昌盛,培养了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例如贞观以后,仅国学生就有8000余人④。国学生是参加科举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在各级官学学习,考试合格后被送至尚书省参加科举,因此被称为“生徒”;自学成才继而向地方政府投牒自举,经考试合格后同地方贡品一起被送入京参加科举者,谓之“乡贡”。唐朝对“乡贡”报考者的要求也不甚严格,除作 犯科者不得 参加外,只要求商人或工人不得参加,应该说是比较开明的⑤ “生徒、乡贡”这二种人是科举的主要来源。
(二)科举的主要科目及内容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这里讨论的仅是最重要的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对有关国家的大政方略问题,作策论五篇。旨在选拔一些具有宏观全局意识的高级人才,因此对考生要求非常高,如果被推荐而来而未能得,所荐州长官甚至还要受处分,以至于后来参加考试人数非常少,唐高宗时曾被停止过,此后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唐朝科举,还有一样教材,《新唐书•选举志》没有提及,就是梁朝的昭明太子编的《文选》,选了很多古时候优秀的诗文。而唐朝考诗、赋,全要参照《文选》。杜甫曾说“《文选》烂,秀才半”。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对进士深恶痛绝,声称“家不置《文选》”,以示不肖于作进士。
报考的资格和程序
那时候,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其社会地位,士最高,因为都是作官的;农民的利益最受重视,名誉最好;工、商两个阶层最没有社会地位,而以商人为尤。
除此之外,还有吏(衙门里的办事员、警察、执行刑罚的人等)、和尚、道士,加上犯过罪被流放的人(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监牢里关的全是等待审判和执行的人。惩罚大致罚款、肉刑和流放等等)。在这些人中,只有士与农的子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其它阶层的人都不许做官。另外,品行不好、臭名昭著的;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的人的直系亲属也都不能入仕。在农业社会,农民当然是绝大多数,而其它类人,常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现象。
每年深冬,中央及各州、县的官办学校要把学员挑出来,进行初步考试,把优秀的推举到尚书省(类似国务院)应考。不从这些官办学校毕业出来的人,叫做乡贡。先由邻里、乡亲保举、推荐,地方长官验证后,也一起送到尚书省。地方保举不当,不仅被错举的人不能予试,就连他的所有同乡都要受到牵连,被剥夺考试的资格。到了省里,要把名字、年龄、地址、籍贯等重要数据写在牒子(个人履历)上,由户部(管理户口的部门)核查过了,印证了推举人的推举,交给吏部(人事部门)的考功员外郎(专门考核下级官员的功过劳苦,以定其升迁的),进行考试。
考试的科目和评卷标准
科举本来是分科考试选举的意思,后来到宋神宗以后,经王安石倡议,才渐渐归一了。唐朝科举考试,学生按所选专业特长不同,分科报考,分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科、进士、童子科和明法、算学、书学等类。
考试方法有帖经,就是默写经文;大义,就是背诵或默写先儒对经典的注释;策,是依据经典或考量时政,对具体问题提出解答;论,是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价;以及诗、杂文、赋等。十岁以下应考的称为童子科,只考朗诵。
秀才考五道方略对策,按照文字通顺与否和道理讲得好坏评分。行文通顺,道理透彻的为上上第,其次为上中、上下和中上第,这四等为及格,其它为不及格。明经先要默写经文,然后背诵经典注释,再回答时事政治三道题,也是头四等为及格。考历史的叫史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史记》、《前、后汉书》和《三国志》。口试对文辞的注释一百条,然后问对策三条。口试对百分之七十,对策答好两条的就算及格了。十岁以下的孩子应童子科,以朗诵为主,考一部经典,再加上《孝经》和《论语》。
唐朝初年,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一个州被推举应考秀才科的,没有一人及格,太宗大怒,处罚了州长,并废除了秀才科的考试。后来时有时无,到了玄宗天宝年以后,就名存实亡了。从此,知识分子仕进,就以进士与明经两科为主,而最看重进士。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缕有更改: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经和策全通,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乙第。继而要求进士先写两篇杂文,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做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后来时而要考官书文章、时而要考经文、经义,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后世批评唐朝以诗取士,就是这里来的。
学历与资格
唐朝官员的等级叫做品位,共有九品,称为“流内”。
在这九品之下,还有所谓的“流外官”,主要是所谓的“吏”,既办事员。一到三品中又分“正”、“从”,“正”在“从”之上。四品到九品,除去分“正”、“从”,还各分“上”、“下”,如五品中就有四阶,分别为“正五品上”、“正五品下”、“从五品上”和“从五品下”。总计起来,共为三十阶,用来区分贵贱、高下、轻重和优劣。
文武行政官员称为职事官,皇亲国戚和立了大(军)功的有爵位和勋、封。所有这些官员都有相应的品位,这个品位或称“本位”、或称“散位”,标志着学历与资格。散位中最高的是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没有正一品)。职事官中最高的是正一品的“三师”和“三公”,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内侍省主事”等,共三十阶。三品以上,称“清望官”,四品以下,但职守重要的,称“清官”。勋官最高的是正二品的“上柱国”,最下一等是从七品上的“武骑尉”,共十二阶。爵位有九等,分别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候”、“县伯”、“县子”和“县男”,从正一品至从五品。
科举考试及格登第,是获得了品位的一个途径。随着所考的科目难易及成绩优劣不同,所获得的品位也不同。秀才上上第为正八品上,明经上上第为从八品下,而进士考试获甲等的,为从九品上,以下类推。考书学和算学的,则在九品之下。
考核、选拔有道德、有才能的人担任行政职务称为“选”。参选要有学历和资格。学历,就是科举的结果。资格包括“出身”、“门荫”、“前资”和“流外入流内”。
所谓“出身”,主要指有爵位的人。嗣王、郡王的出身为从四品下,以下至公、候、伯、子、男依次类推。五品以上的大官们的孩子有“门荫”,就是乘爸爸这棵大树的荫凉,借光作官的意思。一品官的孩子,得正七品上的荫,从五品官的孩子得从八品下的荫。但这个荫凉不是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能乘得到的:皇帝、皇后的直系亲属,一家荫两个孩子;一、二、三品官家,只能在指定的两个孩子中荫一个;而五品官家,只能荫及一人,而这个人还必须是上边指定好的。既没有爵位,又没有功勋,又没有作大官的爸爸,要参选作官,就得走第三条路:科举。科举是中国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仕进之门。
作过官,经过考绩,予以升迁,升迁所达的阶品称为“前资”。“流外入流”指的是九品以下的流外官也可以通过勤奋和功劳进入九品。其程序与前资类似。“吏”可以入流,办事员可以变成行政长官,唐朝的这条仕进道路曾经被很多人批评,认为这些人没有读过圣贤书,为人和品质不高,不应该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所以,宋朝以后,“吏”就完全被屏置在领导干部队伍之外了。
授予职事官必须依照散位。原则上讲,散位六品的,只能授予六品的职事官。假如职事官阶高过散位,叫做“守”,或者“兼”;假如职事官阶低于散位,则叫“行”。
靠勋官、门荫和流外入流进入仕途的人,不能作清资官,不授予三品以上官。
官员的选用
选人授官,在唐朝是很严重的事情。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籍贯,父亲、祖父的官职,近亲的姓名、籍贯,自己的履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历年考核的结果,有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通过本单位或原单位,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选人作官,有四个标准:一是“身”,看人的体格相貌;二是“言”,听人的语言对答;三是“书”,看人字写得如何;四是“判”,看人文章是否通顺。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书”和“判”是笔试,“身”与“言”为口试。口试又叫做“铨”。因为“铨”分别由吏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主持,分为“尚书铨”、“中铨”和“东铨”,所以又称“三铨”。选完还有空缺名额,落选的人考三篇文章,叫做“宏辞”,考处理三件公务,叫做“拔萃”。
六品以下,由吏部按照资格和空缺,拟定官职,上报宰相。再经由宰相反复核查后,请示皇帝,下旨授官。五品以上,则不由吏部拟官,而要直接上报宰相,由他们考量拟定。
授五品以上的官,为了郑重其事,皇帝使用特别的委任状,叫做“制”和“敕”。三品以上,则更加隆重。皇帝亲临,宰相为辅,到太庙举行授官仪式,委任状是刻在竹子上的“册”,所以叫做“临轩册授”。
唐朝入仕作官,有三个大门坎儿。一是要入流,流内为官,流外为吏;二是要进五品;三是要进三品。六品以下的散位都叫“郎”,所以,又称为“郎官”。原则上讲,作官谨慎无误,没有超人的政绩,正六品就算是到头儿了。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上的官,没有在外作过州、县官的人和很多其它的人,根本就不许作。又有严格的人数限制,而且,要出类拔萃,考核优异,皇帝特别恩眷、器重,才能授予。至于三品以上的官,因为地位高,声望远,不轻易授人。除了宰相和各部门长官以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是名誉官,而没有实权,常常授给历朝元老,以示恩宠。
七十岁以上,或者衰老、有慢性病,不能胜任公务的,允许退休。在唐朝,退休叫做“致仕”。五品以上官致仕之后,拿一半俸禄。唐朝官员的履历常常开始于“某年进士”,终于“以某官致仕”。
官员的考绩
作官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国务院)吏部(人事部)主持。
凡应考的官员,由秘书写出当年的功过、品德,本单位长官对众宣读,大家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核的方法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即德高望重:“清慎明著”,即清廉、谨慎:“公平可称”,即断事公平:“各勤匪懈”,即勤劳不懈。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最优秀的。比如,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等等。
有一最、四善以上的为上上;有一最、三善的为上中;有一最、二善的为上下;没有最、而有二善的为中上;没有最,而仅有一善的为中中。工作能够敷衍了事,即没有最,也没有善的,为中下;凭着自己的爱憎好恶,处理问题不合法律、情理的,为下上;因私废公,业务怠懈的为下中;奸诈,贪婪、品行恶劣的,为下下。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中下以下,每等降一阶;考绩得了下下的,则立即解除官职。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唐朝以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长官为宰相,帮助皇帝,协理天下。中书省主管皇帝下达的各种命令和颁布国家的法律、政策。其长官为中书令,正三品;门下省主管处理文武官员及百姓官上达天听的文书,同时,规谏皇帝,预备顾问。其长官为侍中,也是正三品;尚书省则总领百官,是行政的枢纽。其长官本来是尚书令,正二品。但因太宗曾经作过尚书令,以后的臣子,都不敢作这个官,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尚书令的两个副手,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所有天下大事,三省长官共同参议。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