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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今天的政治体制是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就是在保留君主制度的前提下,用议会和法律限制君主的权力。
既然保留了封建社会时期的君主制度,当然王位继承就是世袭制,但不一定就是自己的孩子。它有一套它的世袭规则。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2、汉朝: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孔子以及后来的孟子,都生在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发生最剧烈变化的“周秦之际”,对于这个时代的变化,他们都觉得是礼坏乐崩、山谷陵夷、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因此他们感时伤怀,积郁难平,愤世嫉俗,疾首痛心。
孔子在整理典籍中寄托了他对现实的抨击和对他所想象的“三代”黄金时代的憧憬,并表达了他要“兴灭继绝”、“克己复礼”、挽狂澜于既倒、复兴周公之道、重振“三代”文明的希望。然而这些希望不断破灭,满腔悲愤的孔子在“乘桴浮海”、“居九夷”的感叹中,怀着“吾道穷矣”、“哲人其萎”的愤懑,赍志以终。
显然,孔子不是个趋炎附势、歌功颂德的人。他对当时社会和统治者,夸奖不多,指斥不少,尤其是对活着的统治者几乎没好话——死去的“先王”可以是完人,孔子也没少对之歌功颂德,然而他们已经死了,不能给孔子以恩宠,而活着的统治者对这样的“哭庙骂殿”则是很不待见的。
对孔子,不管是褒还是贬,都得从这点出发。过去反孔批孔的,说孔子对现实不满是“历史倒退论”、“今不如昔论”,是“九斤老太”,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复辟狂”。
几十年批儒,孔子最大的罪状就是这个。而褒孔扬孔的,则说孔子的这种不满是“知识分子的社会批判精神”,是“独立人格”与“社会良知”的体现。总之,复古倒退也罢,批判精神也罢,相反的评价针对的是同一个事实:就是孔子对现实不满。
那么孔子对什么样的现实不满?当然就是对“周秦之变”不满。在当时的剧变中,孔子是维护周制,主张复古,宣传“王道”,反对最终导致秦制的“霸道”的。而春秋战国时期兴起的另一股潮流,即法家,则是推动秦制的。周秦之变背后的思想冲突,主要就是所谓的儒法斗争。
今天人们一方面知道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什么“奴隶社会”,另一方面也知道所谓的“封建”即封邦建国诸侯林,这样一种西周宗法贵族政治与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帝国“专制主义”是差异很大的两回事。在这个意义上,孔孟时代的古儒确对秦政式“专制主义”十分拒斥。
当然这并非像一些以现代观念拔高儒家的人讲的那样是因为古儒中有什么“自由民主”因素,而就是因为孔孟弘扬的是以宗族认同、小共同体本位、大宗封建小宗、封臣依附于封主、封主保护封臣为基础的周制,他们是以“封建”反“专制”、以贵族政治抵制皇权-官僚政治的。
正是在西周社会结构及其价值体系已经“礼坏乐崩”的情况下,以“吾从周”为志的孔子及其学派才应运而生。而整理“六经”既是对“周制”(或“三代之制”)的系统化叙述,更是弘扬“周公之道”的一整套价值宣示。
然而孔孟的努力并不能挽狂澜于既倒。孔、孟两人当时都是到处碰壁、倍感孤独的“丧家狗”。但是他们的学生也有很得意的,因为在那时的大潮中儒门后学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分化。
在“礼坏乐崩”成为大势所趋的情况下,孔子身后“儒分为八”,其中有影响的主要就是思孟与荀子两支。荀子“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再“从周”而改行“法后王”,汇合于李悝、商鞅代表的法家潮流。而思孟一支则历经坎坷,与法家和秦制激烈冲突,以至发生“焚书坑儒”。
虽然“焚坑之祸”实际上是全面压制法家以外的诸子百家,并非只对孔门(首当其冲的那些方士还并非儒家),后来儒者只讲坑“儒”是为了突出自己的烈士形象。但是应该承认,在“周秦之变”中最鲜明地“从周”的儒家是这场镇压的重点。
所谓“燔诗书,明法令”的说法和“以古非今”的罪名,都明显地体现了“周秦之变”背景下的儒法冲突在这场事变中的重要性。而这也导致了儒门分化加剧。有些人,例如后来号称汉代“儒宗”的叔孙通,靠曲学阿世、谄媚“暴秦”仍然混得不错,而且秦亡后还有奶便是娘,“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
而另一些人,如以孔子七世孙孔鲋为代表的“鲁诸儒”则相反,他们对忍无可忍,从“异见人士”真正变成了革命党。最后孔鲋带领“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即陈胜)”,投身反秦起义。在兵败陈下的悲壮一幕中,孔鲋这个“缙绅先生”居然与农民造反领袖陈胜一同死难。
于是孔鲋与叔孙通,上继孟子与荀子,代表了大分化中儒者的两种主要选择:是像孔鲋那样继续做“丧家狗”,甚至不仅“丧家”还丧身,成为反抗的“烈士”呢,还是像叔孙通那样改换门庭做“看家狗”?应当说多数儒者还是依违两者间,既不能像孔鲋那样杀身成仁,也不愿像叔孙通那样寡廉鲜耻。
然而在不断碰壁之后,还是叔孙通的道路显得越来越有优势。到了汉景帝时代,一些儒家还宣传推翻暴君有理,宣传所谓汤武革命、顺天应人。结果在如今可以被称为“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那次“辕黄之争”中,碰了一鼻子灰,汉景帝宣布革命理论不能再讲,“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正好西汉前期几十年间由道家演变而来的黄老之学是主流思想,而汉初黄老继承庄子的犬儒主义,提倡顺其自然、恢诡谲怪、因是因非、无可无不可,像孔老夫子那样死脑筋想不开一定要“吾从周”,那不是犯傻吗?于是在“上好申韩,下必佛老”,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的氛围中,后来之儒越来越学乖了,懂得“圆融通透”了。
到了汉武帝时,董仲舒先生把韩非发明的“三纲”弄过来,完成了“儒表法里”的改造,于是武帝龙颜大悦,儒家据说也就得到了“独尊”的地位。尽管董先生在放弃“革命”的同时还把那装神弄鬼的谶纬之学弄来,想对皇上保留一点“上天示警”的约束,但后来在曹魏到隋唐间皇上们又感不爽,下辣手杀了许多人,把谶纬禁绝,于是“上天示警”也不灵了。
这样,儒者便完成了从“丧家狗”到“看家狗”的演变。“百代都行秦政制”,体现“周公之道”的“五经”自然显得太虚了些,经典尽管还是经典,但不能过于当真:“霸道”既然惹不起,“外王”既然搞不成,我们就玩“内圣”吧!
今天理学家讲滥了的“内圣外王”其实本来源于《庄子·天下篇》,是道家之言,并非儒家祖传。孔子那时只讲“远圣”(尧舜等远古圣王)而从不言今圣。所谓“远圣”也只是通过行仁政安天下,而不是通过修身养性体现出来的。那时的儒学只讲“外王”,而不讲什么“内圣”。只是在外王无可挽回地变成“外霸”后,儒学才逐渐变成“向内用功”的心性之学。
有种自由主义,我把它叫做日本式自由主义,它的特点是强调个性,强调个人的权利,但是它针对小共同体、针对家庭、针对周边的人。日本在明治时代特别提倡这些,就是六亲不认只认天皇,福泽谕吉就是这么主张的,他一方面认为自由是人最可贵的品质,同时又认为自由是要效忠天皇的。
这个自由只是从你周围那个熟人社会摆脱出来,你要敢于反抗爹妈,反抗家族,敢于六亲不认。但你必须知道“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你必须歌唱“我把党来比母亲”。这种人虽然是从大家庭中叛逆出来的,但他身上已经不具有儒家文化了,什么孝啊,基本上抛开了,等于传统的叛逆者。
还有一种,简单点说就是不满现实,追求一种理想,当然这种理想可能是近代理想和儒家理想兼而有之的,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一种和家庭、和传统决裂的自觉。
中国自秦制代替了周制以来,儒家士大夫中就潜藏着很大的不满,有一种“从周仇秦”的情绪,这是毛泽东最不满意儒家的一点。“文革”中他一直讲“儒法斗争”就是这个意思,以为儒家喜欢贵族制不喜欢官僚制,喜欢分邦建国,不喜欢中央极权的大一统。
讲得简单点,喜欢那种道德社会所谓的“三代之治”,不喜欢秦以后的那一套东西,实际上西方进来的思潮在中国受到欢迎就是这一帮人,他们是基于对秦制的仇恨来欢迎西方的,他们认为西方的那套就是仁义道德。
中国是礼仪之邦,三代本来是非常不错的,但是秦以后就堕落了,他们从来没有认为中国堕落是西方的原因,要恢复三代的理想只有学习那些新的东西,才能颠覆家天下,才能恢复天下为公。在他们看来,民主选举就是天下为公,就是推举制,“几欲天下为公,亲亲不得三代之遗也”,一开始这个东西就是和民主共和接轨的。
说实在的,我们现在很多声称是儒家的人实际上是伪儒,因为他们都赞扬秦制,今天你衡量什么人是儒家很难说,但是什么人不是儒家还是比较容易说的。
什么人不是儒家呢?第一,欣赏秦始皇的人肯定不是;第二,欣赏毛泽东的人也不是。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把孔子的祖坟都刨了,一个就是直接焚书坑儒的。孔子的九世孙孔鲋就是投奔陈胜吴广造反的,他投奔陈胜吴广是为了抵抗秦制,伐无道、诛暴秦。
传统儒家精神怎么适应近代以来的潮流?总体上我有一个看法,近代西学东渐早先就是受到反法之儒的欢迎,认为西方的那套就像三代的推举之法,“己欲以天下为公”,而从秦以后就不行了。那么我们之所以搞民主共和就是因为这和我们以前的理想是一样的。
晚清最早引进西学的时候,人们最感兴趣的就是民主共和,对个人主义、个人权利这些东西很长时间是没有人注意的,真正注意到个人主义是从日本传来的。
现在的我们,仍然是要为一百多年前的理想奋斗。在这个奋斗过程中有人认为儒家的传统资源也是可以起到作用的,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从传统以及近代历史看,的确是这样。
今天有人提倡新儒家,如果这个新儒家是和秦制妥协的,那我只能说这不是新儒家,是伪儒家。因为不管新儒家还是老儒家,儒家的特点就是和秦制不妥协。
怎样算是儒家?对现实不满,对秦制不妥协。
1,相传尧帝为部落联盟的首领时,四岳推举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三年考核后,使帮助办事。尧死后,舜继位,用同样推举方式,经过治水考验,以禹为继承人。禹继位后,又举皋陶为继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伯益为继承人。这种古代部落联盟推选领袖的制度,史称“禅让”。
2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3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 科举制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
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是实现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
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但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力也时有伸缩,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家陷入杀伐争夺、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
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达到一定的标准,但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
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评定政绩以供进退黜免,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又稳定了地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所以,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而制度化的标准则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
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就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收了人才。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也为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降低了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通过集中考试,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隋文帝杨广。
不仅是科举制度是他创的,“三叔六省”也是他创的。
不过当时的科举制度不是很完善,主要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所谓“秀才科”,就是什么都考,看中综合素质,不仅要文学素质很高,更看重行政和管理能力。“明经科”就是对经文或者某一古籍的熟练程度。“进士科”主要考文采,就是一个人的吟诗作赋能力。
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是察举制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扩展资料: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察举制
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
汉武帝在完善察举制的同时,还建立了征召制,征召那些有一定才能又不肯出仕的社会贤者、隐居高士、学者名流。
征召制、察举制与“公车上书”制相互配合,汉武帝网罗了大批人才。其中察举制 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办了太学,作为古代朝廷最高学府,配合察举制 收罗天下人才,培养人才,笼络天下儒生,统一天下思想,利于统治。
至于特点;无非就是讲解和传播 儒家。开设的课程就是
《易经》《诗经》《尚书》《礼记》《公羊传》《谷梁传》《左传》《周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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