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选官制度

汉朝的选官制度,第1张

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

扩展资料

察举制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上的高级官员, 从平民或低级官吏当中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符合当时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入朝为官。

选的对象为没有官职的读书人,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按规定,他们都必须是品德高尚、学识才干出众的人。由下而上推举官吏的办法,在秦代已有,但作为完整选士制度的察举制,则是在西汉时期才开始确立。

征辟是汉朝封建统治者为搜罗人才、以加强统治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所以征辟作为对察举制的补充,它和察举一起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总体。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隋朝的科举制度是一种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垄断的先进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制度是隋朝杨坚的首创,其目的主要是对抗世家大族,尤其是关陇世家。从东汉开始,中国开始了世家豪族阶段。

无论东汉的察举制,还是曹魏的九品中正制,其实都是世家豪门的天下,即使所谓的寒门士子,其实也是世家,不过是相对贫弱的世家罢了。

隋文帝杨坚为了避免皇权被世家豪门架空,开创了官员选拔科举制度,即所谓唯才是举不计出身。隋朝的灭亡,固然主因是隋炀帝的倒行逆施,但是也有豪门世家反对科举制度的因素。

扩展资料: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

推举是什么意思

推举,指的是通过选举或提名等方式,选出一位在某一领域内具有优秀表现或能力的人才。在政治、教育、科研等领域中,推举是一种常见的选拔方法。以下将从推举的概念、特点、运用、意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推举的概念

推举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或程序,选出具有一定表现、能力和品质的候选人,并推荐或任命他们为某一职位、组织或行业的成员。推举的程序包括提名、初选、复选等环节。

推举的特点

推举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推举是根据人才真实表现,而非商业雇佣或家族遗传等非客观因素来选拔人才的。其次,推举在新时代具有创新的应用形式,比如以会员投票方式选举候选人。此外,推举是一种经过历练和考验的选拔方式,可推选出真正符合职位要求、具有领导力和良好品质的人才。

推举的运用

推举常被应用于各个领域中,如政治、教育、科研等。在政治领域中,推举可以让选民通过投票方式选出最有能力的政客,以获得政府的领导权。在教育领域中,推举可用于选举学生会干部、优秀教师和校长等。在科研领域中,推举可以让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选出表现突出的科研人员,以获得相应的荣誉,同时也可推动科技创新,加速社会发展。

推举的意义

推举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推举可以汇聚各领域中的精英,优化人才队伍,推动组织建设。其次,推举的结果直接反映了选民或组织对被选人的认可程度,有助于进一步发掘他们的能力和潜力。此外,推举还有助于人才的成长和突破,激发其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培育他们的领导力和责任感。

推举的步骤

推举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制定推举计划,确定推举目标和内容,明确候选人要求和提名方式。其次,进行提名,即由具有一定权威的组织或个人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初选,筛选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再进行面试和公开考核。最终进行投票、剖析、复核等环节,产生推选结果。

推举的挑战

推举虽然是一种常见的选拔方式,但也存在一些挑战。首先,推举程序可能会存在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导致选出的候选人并不是最优秀的。其次,推举制度有时候可能会被一些恶意团体或组织破坏,从而影响推举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此外,有些人可能会借助推举的机会获取权力、名誉和利益,从而在推举过程中出现腐败、贿选等问题。

推举的未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推举也在不断创新和改进。今后,推举方式将更多地采用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实现数字化推选,提高推举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各领域中注重推举优秀人才的热情将不断提高,有效地激发人才创新力和创造力,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

推举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意义。它可以汇聚各领域中的优秀人才,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尽管推举仍有一些缺陷和挑战,但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推举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1、隋朝的科举制度是一种为改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垄断的先进人才选拔制度;

 2、科举制度是隋朝杨坚的首创,其目的主要是对抗世家大族,尤其是关陇世家,隋文帝杨坚为了避免皇权被世家豪门架空,开创了官员选拔科举制度,即所谓唯才是举不计出身;

 3、科举制度的特点是考试,只看成绩不看出身,而隋文帝的科举制度,在世家豪门的反对下,不过是世家豪门推举制度的一个补充罢了,并不彻底;

 4、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

 5、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 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直到1313年,提倡汉化运动的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 1100余人。然而为了保障蒙古人与色目人,汉族的考试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这也让蒙古与色目子弟失去了学习汉族文化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这是聊胜于无的科举,但在形式上已经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在元代蒙古人与色目人做官的捷径是充当怯薛宿卫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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