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的起源:
举重起源于古代人类的生产劳动实践。埃及的举沙袋,古巴的举石,中国的举鼎、石担等,距今已有4000年的历史。现代举重运动始于18世纪的欧洲,英国伦敦的马戏班常有举重表演。19世纪初,英国成立举重俱乐部。最初杠铃两端是金属球,重量不能调整,比赛以次数决胜负。后来,意大利的阿蒂拉(Luis Atila)将金属球掏空,通过往球内添加铁或铅块调整重量。1910年伯格(Casper Berg)将金属球改成重量不同、大小不一的金属片。1891年在伦敦皮卡迪里广场举行首届世界举重锦标赛。
举重的发展
20世纪40年代,美国开始举办女子举重比赛,1987年举行首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早期举重比赛个按体重分级,比赛方式为单手举哑铃、双手举杠铃。1920年起按体重分级比赛,比赛方式有单手抓举、单手挺举、双手抓举、双手推举、双手挺举。1972年后取消推举比赛项目。
体重分级不断变化,1947年起将5级改为6级,1951年改为7级,1972年增至9级,1976年发展到10个级别。1998年1月1日起,男子调整为8个级别: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级;女子调整为7个级别: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
杠铃由横杠、套筒、卡箍、杠铃片组成。横杠长220米,直径28厘米,重20公斤。比赛按抓举、挺举的顺序进行。每场比赛运动员共有6次试举机会,抓举3次,挺举3次。试举重量由运动员自己选定,增加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
奥运会比赛只计算抓举和挺举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赛前体重轻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以赛后即称体重轻者列前。男、女举重分别于1896年和1996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参加奥运会举重项目的资格
2000年第27届奥运会设男女15个项目,共25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其中男子176名、女子74名。获得参赛资格有3条途径:首先,根据1999年世界锦标赛的排名,男于第一至六名每个协会8名,第七至十二名每个协会6名,第十三至十八名每个协会5名,第十九至二十四名每个协会3名,第二十五至三十一名每个协会两名,共计146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女子第一至六名每个协会4名,第七至十二名每个协会3名,第十三至十八名每个协会两名,共计54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其次,根据洲际奥运会预选赛的排名,男子亚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其中1个协会两名,欧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其中)个协会两名,北美洲/中美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大洋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非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南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共计24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女子亚洲第一至二名每个协会1名,欧洲第一至二名每个协会1名,北美洲/中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大洋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非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南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共计16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最后,还有国际举重联合会掌握的男子6个、女子4个邀请名额。
关于抓举和挺举:
抓举:运动员将杠铃平行地放在两小腿前面,两手虎口相对撞杠,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举至头上,两臂完全伸直。
挺举:运动员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提置肩际。两腿平行伸直保持静止状态。先屈腿预蹲,接着用伸腿伸臂动作将杠铃举起至两臂完全伸直,两腿收回平行保持静止。
(1)从悬垂状态提铃
(2)提铃过程中有停顿(3)除两足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举重台
(4)在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平均或不完全
(5)伸展臂部过程中有停顿
(6)用推举完成动作
(7)起立时臂有屈伸
(8)在试举中离开举重台,即让两脚触及台外地方
(9)在裁判员发令前将杠铃放下
(10)在裁判员发令后杠铃从身后落下,或故意从身前摔下
(11)未能使两足站在与杠铃和躯干的平面相平行的同一横线上来完成动作
(12)放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
(13)抓举时,在完成动作中横杠触及头部
(14)挺举翻铃转肘之前横杆触及胸部
(15)翻铃时肘、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
(16)上挺前两腿未伸直
(17)屈膝上挺未完成动作
(18)上挺前有意使杠铃颤动。
举重项目中公斤级的划分是针对参赛选手的体重而言的,与举起的杠铃重量无关,也就是说,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要将参赛选手根据体重划分在同一级别范围内。
本届东京奥运会男子分为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6公斤级、109公斤级和109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
女子同样分为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6公斤级、87公斤级和87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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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举重项目所用的杠铃两端是铁球,重量不可以调整,1910年,纽伦堡人卡斯珀·博格将金属球改为可拆卸的金属片,是举重项目发展史上的一大里程碑,一直沿用至今。
第一届奥运会上,举重项目并没有划分体重级别,只分为单手和双手挺举,到了第七届奥运会才开始划分体重级别,并设抓举、挺举、推举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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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改为单手抓举、挺举和双手推举、抓举、挺举5个项目。1928年,取消单手举,保留双手推举、抓举、挺举3项。
1、在仰卧推举运动中,小部分人通过很少的努力可能偶然就取得了超强的效果。大多数人甚至是经验丰富的运动员认为仰卧推举就是让快速瘦身的运动。然而这并不是真的,仰卧推举运动需要运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经过精确计算制定运动计划。
2、可以从躺在平坦的椅子上开始做“仰卧“这个运动。首先椅子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椅子太软会让在仰卧时姿势发生改变,太硬的椅子则会让背感觉不舒服。
3、椅子选好之后,就可以直接躺在上面。当躺在椅子上的时候,需要找到一个平躺着很舒服的点以习惯的方式。不要给的肌肉增加压力,躺着并不是把全部的重量家在的身上。
4、当全身放轻松时,要注意一下细节:双肩自然平放避免僵硬。背脊不能笔直的挺着要稍微有一点弯曲,过于弯曲则像仰卧式自杀。最后,把的重心放到脚上,并让脚轻松随意放在地上。当然,如果以椅子的长度允许,可以让双腿并拢将双脚平放在椅子上。
5、开始接触杠杆,伸出手,不断地向前伸直到碰到杠杆,记住碰到杠杆的地方,这样可以帮助决定的手放在哪个位置。如果没有标记,询问的教练的手应该放在杠杆的什么地方。
6、一般来说,如果是想锻炼胸部,那就要求两根杠杆的宽度要比平时训练的还要宽一些。另一方面,如果是想要锻炼的肱三头肌那就得缩小连根杠杆之间的距离。根据不同的标准,听取教练的意见,把手放在正确的地方。
7、然后就可以逐渐的把杠杆从的胸前举起,进行上下的推举。记住把杠杆往上推时呼气往下的时候就吸气。协调的呼吸可以帮助接下来的训练。随着不断的重复,尽可能的伸展的手臂,不管加重与否,手臂伸展至少应该10至12下。
8、随着体重的下降,计划也应该进行调整,比如训练的强度和时间。当已经适应一个负重时,接着尝试下一个重量。有一个小窍门就是负重减轻但是要在每次训练开始时多重复几次。把自己拉伸到极限,但是不要过于强求,这样很容易把自己弄伤。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抓举是一个快速连续不断地将杠铃从举重台提起到两臂在头上伸直的动作:两足左右分开站立,双手握杠上提,当杠铃提到与胸同高时身体下蹲,使身体位于杠铃下,双臂伸直支撑杠铃,两腿收回。当臂、腿完全伸直,两足站在一条横线上与躯干、杠铃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在推举完成最后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情况,则判为失败。
挺举是由提铃和上挺两个动作连接组成。提铃至胸,两脚下蹲,同时将杠铃从举重台上提起至胸上,随即起立,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位置上两腿伸直;上挺:两腿前后分开下蹲,然后收腿起立,借助于预蹲和上挺发力,把置于胸上的杠铃,举过头顶至两臂伸直,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上,杠铃和身体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如在提铃过程中出现提铃过膝未完成动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提铃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在采用下蹲式时肘或臂触腿,一脚或两脚踏出台外,以及出现一次以上的预蹲,在起立时两臂有屈伸动作,两臂伸展不均或停顿,用推举完成上挺动作,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等情况,则判失败。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举动、
举重、
创举、
义举、
壮举、
选举、
举隅、
盛举、
大举、
举世、
举办、
举步、
善举、
豪举、
举止、
举措、
举报、
举人、
抬举、
并举、
推举、
举例、
公举、
检举、
一举、
举行、
包举、
举目、
举荐、
举债、
列举、
举事、
应举、
荐举、
举发、
举火、
挺举、
保举、
举国、
举兵
举重比赛规则:
1、竞赛动作方式
(l)抓举:运动员将杠铃平行地放在两小腿前面,两手虎口相对撞钢,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举至两臂在头上完全伸直。
(2)挺举:运动员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提 置肩际。两腿平行伸直保持静止状态。先屈腿预蹲,接着用 伸腿伸臂动作将杠铃举起至两臂完全伸直,两腿收回平行保持静止。
2、犯规动作
(1)从悬垂状态提铃。
(2)提铃过程中有停顿。
(3)除两足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举重台。
(4)在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平均或不完全。
(5)伸展臂部过程中有停顿。
(6)用推举完成动作。
(7)起立时臂有屈伸。
(8)在试举中离开举重台,即让两脚触及台外地方。
(9)在裁判员发令前将杠铃放下。
(10)在裁判员发令后杠铃从身后落下,或故意从身前 摔下。
(11)未能使两足站在与杠铃和躯干的平面相平行的同一 横线上来完成动作。
(12)放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
(13)抓举时,在完成动作中横杠触及头部。
(14)挺举翻铃转肘之前横杆触及胸部。
(15)翻铃时肘、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
(16)上挺前两腿未伸直。
(17)屈膝上挺未完成动作。
(18)上挺前有意使杠铃颤动。
3、运动员条件
(1)凡发育健全并有一定专项训练基础的男、女运动员, 均可参加竞赛。
(2)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并持有身 体合格证明。
(3)青少年运动员须持有出生证明。
(4)女运动员须持有性别检查证明
(5)少年组年龄为13~17岁。
(6)青年组年龄为18~ 20岁。
(7)成年组21岁以上。
(8)男、女运动员年满15岁可参加全国比赛。
4、抽签:在技术会议上进行。由副总裁判长带领记录长 和记录员按大会秩序册顺序,各队参赛运动员进行一次性抽 签。所抽得的签号决定运动员称量体重的顺序和试举顺序。抽签时,不分级别,签号数量根据大会参赛运动员人数确定。
5、称量体重:运动员在该场竞赛前2小时开始称量体重。称量时间为1小时,过时作弃权论。
6、试举顺序:试举重量轻的运动员先进行试举。第一次 试举重量相等时,按签号决定顺序,签号小者先举。在第二、 三次试举中,如遇试举重量相等则按前一次的试举顺序进行。
7、加重原则:本届奥运会(2008年北京29届)正式采用已实行三年的“1公斤规则”。2005年5月1日,国际举联实行了90多年的“25公斤规则”退出历史舞台,“1公斤规则”正式登场。北京奥运会是奥运举重比赛首次采用“1公斤规则”。
所谓“25公斤规则”是指除破世界纪录时可以05公斤的倍数加重外,其他时候杠铃重量只能是25公斤的倍数;“1公斤规则”则要求杠铃加重以1公斤的倍数进行。“1公斤规则”的实行,让水平接近的选手之间的对抗更激烈——冲击人体极限时,1公斤的增幅毕竟比25公斤更容易实现。
8、更改试举重量:运动员要求改变试举重量,必须在最 后一次点名前提出。在来不及填卡的情况下,教练员或运动 员可口头要求改变重量。但每次试举的重量只能更改两次。
9、试举时间:记录员点名后,允许有1分钟的间歇时间。最后半分钟发出信号,如连续试举时,允许有2分钟的间歇 时间。
-举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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