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商、周时代:“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两汉: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5.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
1.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
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
3.科举制度在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宋元时期得到发展;明清时各种弊端日益显露。我们对其作用必须一分为二地评价。积极方面主要体现在:它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它把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为一体,这对于从整体上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更熟练和理智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十分有利;它不仅在中国仍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我们应树立科学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西南广大彝区的原始氏族部落还很少与外部往来。约在公元前 7 世纪以前,西南彝区绝大多数地方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但随着部落内部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私有财产的逐步增加,开始有了较多的产品,并产生了与外部互换产品有无的客观要求。于是,与外部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商业交往关系,并由此不断冲击原始的氏族公社所有制关系,使之不断走向解体。部落贵族在对外贸易交往过程中,渐渐地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并用这些财富来对本部落内部一般部民进行剥削,把另外一些氏族部落成员转化为奴隶;或通过战争,让临近的其他民族和氏族部落成员沦为奴隶;
再加上在与外部通商交往中进入的一些外族人员,使原来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组织难以再继续维持下去,进而导致了原始氏族社会的最终解体。 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在公元前 4 世纪中叶左右,滇池地区的夷族古部落已经开垦出了“平地肥饶数千里的耕地”,农业生产有了比较快的发展。这样的农业生产工具已不可能是简单的石器和纯铜器,而是比较坚硬的青铜工具了。公元前 6—前 5 世纪的春秋战国时期,以今四川西部成都平原为中心的地带,出现了一个奴隶制生产相当发达的蜀国。
蜀国的五谷、六畜、丝织品、麻织品,以及金、银、铜、铁、锡、铅、丹漆、茶、蜜、渔业等生产都已相当发达。在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中,蜀国的奴隶主们先后向川西南地区不断扩展势力,并与滇池地区展开了商业交往,从滇池地区获得许多牲畜及其畜产品和奴隶人口。《华阳国志·蜀志》说,蜀国的卢帝曾经攻青衣(今雅安)而“雄张僚、僰”;又说,蜀国“饶滇、僚、、僰僮、仆六百之富”,即从滇池地区的各民族中获得了许多奴隶人口。 大致与蜀国同一时期,今渝东、黔东南和湘、鄂西部地区的楚国也日渐强大起来,并与滇池地区发生了商业往来。所以,公元前 339—前 329 年楚威王时,便在商业交往的基础上,派楚将庄蹻率兵沿商业往来之路到滇池地区进行开拓。《后汉书》中说的庄蹻入滇时间是楚顷襄王时的公元前 298—前 263 年,与其他许多史书记载不同,这里以多数史书记载的相同时间为据。
庄蹻所率军队到达滇池地区后的公元前 316 年,秦国灭了巴、蜀两国,并于公元前308 年在楚商和楚兵入滇过往地区的湘西和黔东地区设置了黔中郡,使庄蹻率领的军队失去了与楚国的联系,阻断了返回的路,庄蹻及其军队只好留在滇国“变服,从其俗,以长之”,进而与滇国地区的夷族融合了。 当时,滇池地区的社会正处于从部落联盟推举制向世袭制的过渡阶段,即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庄蹻及其率领的军队首先以部落联盟中一员的身份加入了滇国氏族社会,立足之后便以武力降服了“靡莫之属”的夷族各部落,进而又以“兵威”平定滇池地区,“以其众王滇”,成为部落联盟国家的酋长。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由以家世、门第为选拔标准,逐渐演变为以学识才能为选拔标准。
由地方评议推荐的方式逐渐演变为以考试作为选拔的主要依据。
由于社会的发展,封建的加深化,原先的九品中正制,世袭制和推举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封建王朝统治者们需要更多的真正的人才,而不是士族的酒囊饭袋了。
并且,天子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士族几代为官,其宗族自然枝繁叶茂,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科举制的出现是必然的。
科举制从一定程度上对中国教育界的发展起了很大的影响,也给了平民百姓一个机会。但科举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八股取士以程朱理学为主,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思想,也使读书学习更加的功利化。
扩展资料
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两汉: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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