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的过程是怎样的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的过程是怎样的,第1张

  1949年9月30日下午,是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最后的一次大会,全体政协代表在中南海怀仁堂内进行了两项庄严的选举,他们要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选举共和国的开国***。

  此前的27日,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组织法》。29日据此通过了关于选举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的规定:⑴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额由本届全体会议主席团经协商规定,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候选名单通过参加本届全体会议各单位的协商,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会议以整个名单付表决的方法来选举。⑵中央人民政丨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候选名单,经参加本届会议各单位协商,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会议以无记名联记的方法来选举。⑶任何代表对候选名单有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

  中央人民政丨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候选名单是主席团和参加本届会议的各单位经过连日慎重协商后提出来的,委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作为全中国人民民丨主统一战线最高组织的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候选名单,是事先由大会主席团与各单位协商,议定了各单位名额和候选名单草案之后,各单位又分别召开分组会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180人的候选名单,名单是按照参加政协会议的54个单位排序的(特邀人士按9个单位排序)。

  30日下午,在庄严而热烈的气氛中,大会首先进行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周恩来在解释“协议选举”时说,如果大家对整个候选名单没有疑义,则用整个名单付表决,而不用投票选举。大会执行主席刘丨少奇反复征询大家对候选名单的意见,大家鼓掌表示没有异议。然后,大会将整个候选名单付表决,全场一致举手通过。这时,执行主席再次申明,有反对者可举手,有弃权者也可举手,结果均无人举手。于是宣布全体通过,会场内顿时掌声响起。10月9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丨泽东为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丨汉为秘书长,以及28名常务委员。

  大会接着进行第二项选举——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的选举。此次会议代表总额为662名,有选举权的正式代表共585人。当日出席大会的代表638人,缺席24人,其中正式代表563人,缺席22人(其中2人空额,14人列名缺席,6人请假)。按规定,各单位正式代表缺席时,由本单位候补代表递补。但缺席正式代表中有特邀人士6人,因特邀人士均为正式代表,无候补代表,无法递补;某单位正式代表1人缺席,仅有候补代表1人也缺席,无法递补;国外华侨正式代表3人缺席,候补代表2人中1人缺席,有2人无法递补。加起来有9个名额无法递补,因此实际参加投票的代表人数为576人,符合选举规定。

  午夜时分,共和国的***仍然兴致勃勃,他们留下来开预备会,推举政丨府人选,决定在明天的会上通过中央人民政丨府公告,这个历史性的公告将由毛丨泽东起草。

  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丨泽东主持会议,中央人民政丨府主席、副主席和各位委员宣布就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丨府成丨立。会议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丨府施政方针。会议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丨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丨泽东为中央人民政丨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丨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丨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丨府最高人民检察署署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各政丨府机关,执行各项政丨府工作

  接着,会议通过毛丨泽东起草的政丨府公告,但张治中却提出了意见:“委员56人一语太简单了吧,是正式公告,何不把全体委员名字都写上呢?”真是语惊四座,须知当时公告已经印好,马上要在开国大典上宣读了。但毛丨泽东却欣然表示同意说:“好,把56个委员的名字都写上去,可以表示我们中央人民政丨府的强大阵容。”大家听了都鼓掌表示同意。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任命了政务院的副总理、政务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副总参谋长,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和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的副检察长和委员,以及中央人民政丨府办公厅的主任、副主任。同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组成。21日,中央人民政丨府政务院宣告成丨立。政务院是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政务最高执行机关,军事方面则属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在中央人民政丨府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中,大批党外民丨主人士担任了领导职务。当时政丨府各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事先都经过了与各民丨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充分协商。

  在周恩来等中丨共***的精心安排下,各民丨主党派的负责人、著名民丨主人士几乎都安排了相当的职位;一批在科技、教育、经济、文化等方面素有声望、有能力的名人,也被安排担任了政丨府机构的要职。中央人民政丨府一心要广纳更多的虽没有参加打江山却能帮助坐江山的有用之才,著名教育家、民建***黄炎培曾立志要一生务实,不做官,在北洋时期他两次拒绝了教育总长的任命,为劝说他出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周恩来在百忙之中两次登门与他长谈。周恩来说,在新政丨府任职,不同于在旧社会做官,现在是人民的政丨府,是为人民服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有全国各党派一起千斟万酌制定的《共同纲领》,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剧本”。我们编了剧本,自己怎能不上台唱呢?黄炎培终于同意出任是职。曾拒绝执掌国丨民党政丨府农林部的著名林学家梁希也在周恩来的盛情邀请下出任了林垦部部长。

  这些标志着民丨主党派和党外民丨主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根本变化,他们不再是在野党,而是中国共丨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丨主政权的参政党和参加者。由中国共丨产党倡导的、由各革命阶级各民丨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丨主人士构成的人民民丨主统一战线,是这个政丨府的主要政治基础,这个政丨府是真正的经由民丨主协商民丨主选举产生的革命人民大团结的人民政丨府。

  截止到10月底,中央人民政丨府各部门各机构的负责人员基本任命公布,总数达到533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空前强大的阵容。

政协委员履职 工作总结 ,政协第一届委员,中共党员,现任公司。2011年在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精神,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争做优秀政协委员,现将2011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本职工作带头抓1、学习明职责。自成为政协委员以来,阅读并深入钻研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各级各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2011年注重研究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真正做到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正确的理念指导行动。思想政治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得到加强的同时,政协委员应当履行的职责牢记于心,为有效履行职能、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奠定了基础。2、思想重职责。针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地探索实施方案。密切关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行前瞻性的思考和研究。3、实践履职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也是我党确定的关于国家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党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政协委员既要履行职责又要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添砖加瓦。2011政协工作方面,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参与调研,以自身优势对税务工作提出建议——《关于推行“营业税差额征税”避免重复征税》的提案。本职工作方面, 2011年7月1日赴北京总部参加执行总裁办公会议,对《总部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收支暂行办法》等议题进行了讨论。为壮大尤尼泰先后赴苏州、沈阳等地考察当地税务师事务所。今年还被开发区企业党委评为2010-2011年度先进党支部。等等。 政协工作显主体不断研究新形势,为了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力争做好四员:民生民计的观察员、深入实际的调研员、重大决策的宣传员和勇于批评的监督员。1、民生民计的观察员。人民政协的主体是委员,反映民生民计必须紧紧依靠委员。本着思想上求精心、工作上求精细、成果上求精品的原则及时捕捉群众中富有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的意见和诉求,掌握“下情”,注意“时情”,反映“内情”,想党委政府之所想,急广大群众之所急,高质量地反映了民生民计。注意信息来源的多渠道化、多样化,把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作为反映民生民计的重要渠道。对委员在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归纳整理,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且于今年2月25-27日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就投资建设凤冈县希望小学事宜对该地进行实地考察。3月28日应邀参加由四川公司和国窖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举行的一场慈善晚宴,在晚宴的最后,为了给龙集镇中心小学改善硬件设施,所长以2011328的高价拍下了国窖1573“定制壹号”酒,善款全部捐助给龙集镇中心小学,为慈善事业尽了一些微博之力。等等。2、深入实际的调研员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考察、调研、联谊等形式,有重点地征询委员的看法和建议并据此整理成社情民意进行反映。2011年8月12日以理事身份参加由团市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的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一届理事五次会议,关心青年创业的问题。3、重大决策的宣传员利用简报、座谈、发言、信件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的各种会议精神,效果良好。2011年7月1日被评为优秀党员。4、勇于批评的监督员一切从实际出发,本着服务于民的态度,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借政协这个有利的平台,怀一颗公正之心,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己任,赢得了本市群众的一致好评。2011年7月5日参加地税第一税务局会议,被聘请为特约监察员,任期至2015年。同年8月17日还以政协委员身份当选泰达医院监督员。界别工作是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到位不到位关键看他能不能反映本界别情况。当前政协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多数活动都以专门委员会、单位、地方政协的形式出现,鲜有以界别为单位组织活动的情况;有的政协委员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界别身份参加政协活动。针对这种情况2011年我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努力:一是主动保持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主动关心本界别群众的的疾苦,主动征求本界别群众的意见,自觉维护本界别形象,反映本界别诉求。二是利用调研视察等活动展示界别特点。三是利用政协会议强化界别意识。四是组织开展各种各样的界别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界别优势,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利用信息渠道宣传界别特点。六是提案界别化。2011年5月20日,以自有公司承办了由政协、国税局、地税局、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税收与企业发展交流会”。9月24日主办了高尔夫球赛,邀请到各界精英140余人,为大家打造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引领健康优质的社交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备感奋斗的艰辛和成功的喜悦,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提案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有待提高,调研点面网不够系统,界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肩负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发挥界别作用,为人民办实事,为经济建设绘蓝图。 规划局工程科任科长个人工作总结 2009--2011年期间本人先后在市规划局分局任分局局长和市规划局工程科任科长工作岗位,期间兼任局机关二支部书记。三年来,本人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四个主题年”活动,打好“五场攻坚战”总体要求,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创建“四个一流”行政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创新,切实提高规划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廉洁从政,团结和带领分局和科室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首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本人能够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特别是本人参加“十二五”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后,在提高本人的理论素养的同时,夯实了理论基础,培养了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开阔了思路和视野,提高了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党风廉政信念,通过立体全覆盖的学习,对发展建设前景更加清晰化。同时本人在担任局机关党委二支部书记期间,得到组织培养,党性得到锻炼,政治理论和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坚定,原则性强,在工作中能做到廉洁自律、始终保持一名***员的先进性。2009年本人获得局系统优秀党员;2010年、2011 年本人获得局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二是加强专业理论基础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本人在业余能够自觉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先后取得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硕士学位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本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熟练运用图文一体化办公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AutoCAD工程设计软件,不断提升规划管理理念和学术水平,同时扎实的工民建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城市规划管理多岗位工作经验使本人能够把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定熟练的运用到城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用地管理、市政管理、规划监察管理等规划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召开专家评审会、技术评审会的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和独立编写建设规划的能力,能够做好规划选址和协调;能独立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勤奋敬业,加强协调服务,努力争创“四个一流”。本人在2009—2011年期间业务工作兢兢业业,孜孜不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绩效。在分局期间带领全局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量是其他城区分局业务量的4-5倍情况下,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未发生因差错或超出承诺时间而被投诉的事件。同时本人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业园区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经验以及建设实践工作经验,加快推进伶俐工业集中区、区二塘工业园、长塘农业示范园的总体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为重大项目的落地奠定基础;同时本人负责伶俐、南阳、刘圩、长塘等乡镇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为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城镇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2010年市区城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同时本人积极配合城区政府、拆迁部门、建设单位工作,在火车东站、民族博物馆、李宁体育园、竹溪立交、五合大学城、南铁总体搬迁工程、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回建安置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征地拆迁工作经验,在处理大量的纠纷、投诉和上访的协调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筑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荣获2010年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8月本人调到市局工程科工作,在上半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不理想的情况下,完成了《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市坡屋顶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的编制、评审、和上报政府工作。同时加强科室同志业务技能培训,规范规划管理审批流程,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在科室业务量占全局业务量473%的情况下无一例超时;负责的办证大厅服务窗口已连续16季度(4年)获得流动红旗。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服务保障性住房项目、五象新区、东盟商务区等重点项目的审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检查组工作,坚持“每周一报”和“每两周全局协调例会”制度,顺利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本人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四、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本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努力做到清正廉洁。能够以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工作中做到逢会必讲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暗示收受贿赂等廉洁自律要求,同时强调外出踏勘、验线、验收的纪律和有关规定,杜绝了此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本人在工作中能做到心胸宽容大度,待人诚恳、友善,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能够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加强集体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五、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在工作中本人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出现很多新的问题和困难,由于本人在这方面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经验不足,规划管理的前瞻性有待提高。2、由于业务量大,会议繁多,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足,对问题和困难的把握不准,造成工作延误和决策偏差。 2012年2月13日 设备、工艺管路安装及设备清洗油漆工作总结

本年度工作内容分工作模块描述:2008年元月份至8月初本部门主要是协助工程队人员和保障部人员进行220、130设备、工艺管路的安装;设备的清洗和油漆,车间操作人员在近7个月的工作中,对220、130工艺管路的走向及设备的性能有了很大的了解,以至于在后面的生产中操作起来得心应手。对于本年度总的工作,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一.220项目:220项目从8月6号正式投产,至9月5号共生产220产品198吨;在220投产之前,车间技术人员首先在实验室进行小试,在确定工艺平稳的情况下才在车间进行放大生产, 中间出现过离心袋线、设备、原料等种种原因,这些问题都被我们克服了。在本轮的生产过程当中由于设备的原因倒致甲醇耗用量过大针对本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生产后都已经作好了汇总,现在车间有一半的设备都已经作好了改装,保证在下一轮的生产中做到成本最低,质量最高。在本次交货的1776吨 220成品当中有35吨的铁离子超标,按照客户的要求我们已经做好了返工方案,和下一次生产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同等情况的处理预案。现在实验室正在用铁离子含量高的硫酸做出成品,长时间放置后再进行复测,以解决下一轮生产当中硫酸成本 过高的问题。 二.130项目:130项目8月8号开始投料,至目前共生产出嘧菌酯10吨,嘧啶呋喃酮75吨在130的生产过程中,因离心机故障起火一次,人员操作不当冲料一次,这二次事故给车间吸取了很大的教训,供造成损失数万元。在今年的生产当中存在着分析和设备的问题:在第一步的外标分析方面,QC部门对外标含量分析不准确,导致二氯嘧啶单耗在14;转型的高真空设备不能达到工艺要求,致使蒸除副产物和转型速度过慢,高温下产生聚合,最终影响产品收率;在130第一步采用新工艺以后,导致第二步难以过滤,本次130甲苯的单耗在20,在下一次的生产中,降低二氯嘧啶和甲苯的单耗是首要的任务。三.人员问题及培训:在220,130二个项目生产过程中,人员问题是一个最大的事情,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年轻人约占85%,并且全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对于化工知识了解甚少,要想让他们能独立顶岗,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加以培训。在人员稳定方面,有些人没有好好珍惜这份工作,中途退缩,对车间和公司都是一个损失。我个人认为,男女员工比例不平衡是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在220,130投产之前,车间花费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对操作人进行操作和化工原料性质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业员工的操作技能,懂得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以使员工在平时的操作中注意个人的劳动防护。在220和130二个项目生产的过程中反映出了许多员工的聪明智慧,对于一些能吃苦耐劳的优秀员工,车间也已经出资予以奖励,以资鼓励大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为稳定员工,车间经常找一些心理上有负担的员工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上的问题;通过沟通,有些员工改变了消极的念头,有在这里长期工作下去的积极想法。四.日常管理:在220和130刚开始的时候,车间日常管理做不是很到位,如:车间卫生,物料摆放,工艺及劳动纪律,还有人员素质。当然这些问题也都和我的管理能力有关系,通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与磨合,在二个项目的后期,车间的上述问题都有了很大的好转,但是离6S现场还有很大的差距,车间在争取在明年做到6S现场。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11月份开始,车间对主班长和主操进行浮动工资考核,每天进行车间日常检查和下达日投料单,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以上四个方面是本部门在2008年的总体概述,由于本人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方法的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没有达到公司的标准;希望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车间生产和管理方面上一个大的台阶。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流程的第一步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具的拘留证,第二是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应当要有不少于两人的执行人员,第三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罪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其与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通知其家属,第三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

一、刑事拘留流程是什么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最少几天

刑事拘留,最短时间是3天,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况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客观:

,也缺乏法理。刑事拘留是刑诉法所规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这两大部门法都没有规定刑事拘留可以转变、抵扣行政拘留,也没有共同的上位法规定可以转变、抵扣。2004年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时间问题的批复》说“经征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依法被行政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应当将其刑事拘留的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刑事拘留的,应当依法给予国家赔偿。但是,如果因同一行为依法被裁决行政拘留,且刑事拘留时间已经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已经折抵的刑事拘留时间不再给予国家赔偿。”但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公安部的文件显然是越权的。之后,2013年1月施行的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也规定,刑事案件撤销后,可以移交行政处理。但部门规章,显然也不应涉人身自由抵扣,这个本该是法律规定的立法内容。 第二、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给警方开了后门,缩减了当事人权利。如果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正当,则意味着,警察办理刑事案件中,一旦发现不对,即可转向治安处罚。这种衔接,有滥用职权而无需承担责任之虞。其次,面对转化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失去了申辩权、暂缓执行治安拘留期等权利,只能束手就擒。再次,违背“一事不再罚”。同一行为,已被刑事拘留过了,再被行政拘留,显然是双重处理。虽然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但其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处罚是无异的,实质上仍是被两次处罚,颇为不公。可见,这个转换机制,纯粹是为权力设计的,漠视了权利,并不平衡。故刑事拘留不应该转为行政拘留。发现错案后,应当立即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已经刑事拘留过的,免予追究行政处罚。如果是违法拘留的,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国家赔偿。

联席会议是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会议合作的主要形式。这一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

1955年11月10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联席会议,彭真副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1955年秋收后视察工作的通知(草稿)》的说明。当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联合发出关于1955年会后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到各地视察农村和城市的各项工作的通知。两天后,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再次联合举行扩大会议,听取关于1955年秋收后视察工作问题的报告,对视察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图:1955年下半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报告等材料。

从此,人大和政协在常委会层面的联动活动日益增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形式讨论通过一些“通知”或“决议”。例如,1956年10月举行扩大联席会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加诺到会发表演说,刘少奇委员长、宋庆龄副委员长发表讲话;1956年11月举行联席会议,讨论1956年下半年视察工作,通过《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和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1957年9月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40周年筹备委员会”,推举刘少奇为主任委员;1957年10月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并基本同意《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并决定公布实施,征求人民意见;1958年8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举行两次联席会议,一次是柬埔寨首相西哈努克应邀在联席会议上发表演讲,另一次是听取志愿军司令员杨勇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一届全国人大成立后,很快就建立了代表视察制度。毛泽东对人大代表视察制度很是赞赏,提出加上全国政协委员共同视察的想法。早在1951年1月,毛泽东在同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与会代表的谈话中指出:“民主人士到各地去视察,各地不要以此为累赘。让他们去听听农民的诉苦,看看农民的欢喜。我们有什么缺点和错误,也可以让他们看看,这是一件有益的事情。状元三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应该欢迎他们去看看。”(参见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722页)1955年10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一起作一个月的视察。视察可以了解情况,可以联系群众,对立法、行政工作,法院、检察院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好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54-2014)》,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50页)

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作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1955年秋后视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同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到各地视察。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为止,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各地视察。视察内容有农业合作化、粮食生产、粮食统购统销、落后乡的改造、工商业的生产经营、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街道工作和“肃反”工作等问题,政协委员还把各地有关知识分子的问题列为视察的重点。

据统计,参加这次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351人,占代表总数的287%;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39人,占全国政协委员总数的262%。视察后写出视察报告149份,提出意见、建议1000条。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分别列入工作日程,每年安排春秋两次视察活动。

一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二届全国委员会期间,两个组织在常委会层面的联动比较频繁,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视察或一些共同的事务进行讨论审议。之所以能够召开联席会议,是与当时人大和政协比较活跃分不开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10次会议、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共举行54次会议。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有交叉任职,比如宋庆龄、郭沫若、彭真、沈钧儒、李维汉、陈叔通,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又兼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工作上经常有交叉。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政协常委一起加上只有130人,比较容易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联席会议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视察制度,为两会机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图:1957年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196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图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会上作关于修改后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说明。

不是的。

政协委员的产生则是由民主协商决定的。产生的过程为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

如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的产生遵循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的原则,先由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按规定程序各自先提名委员人选;

然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就政协委员人选初步名单进行协商,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形成了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草案;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最后形成了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再由上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对建议名单进行认真审议后表决通过。

扩展资料:

政协委员的职权:即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主要职能基础上,依法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

1、在政治协商方面,政协委员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主要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形式。

2、在民主监督方面,政协委员既可以通过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也可以将民主监督寓于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

政协佳木斯市委员会-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有什么区别?可以同时兼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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