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资遣一部分不愿留队的人员,部队缩编为1个团,称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
第二、在部队中建立党的组织,做到连有支部,营团有党委,连以上设党代表;
第三、规定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建立士兵委员会,参加部队的管理,协助进行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士兵委员会由全体士兵民主选举产生,在党支部指导下进行宣传、组织群众的工作,组织领导士兵的文化娱乐生活,监督部队的经济开支和伙食管理。
扩展资料三湾改编初步解决了如何把以农民及旧军人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为一支无产阶级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奠定了政治建军的基础。同时,三湾改编的三项重要内容之一——实行民主主义,也对团结广大士兵群众、瓦解敌军起到了巨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湾改编又丰富了我党早期的统一战线思想,从理论和实践上对统一战线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
他创造性地确立的“党指挥枪” 、“支部建在连上” 、“官兵平等”等一整套崭新的治军方略。三湾改编是中国***建设新型人民军队最早的一次成功探索和实践。
参考资料:
一、民主选举是加强基层民主的权利保障和重要手段
从权为民所授的根本出发点看,民主选举是落实民主最直接、最核心的权利保障,是提供权力运行的基础。民主必须落实到选举上,因为选举的目的,是通过大多数人选择最能够表达他们意愿和利益的代表,然后通过这些真正选举产生代表和代议机构去行使监督行政、司法等机构的职权,这也是我国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来之意。一个社会民主的国家,不是去限制选民的选择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保证每个选民都能作出自己最理想、最自由的选择,也就是我们常讲的,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作为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民主的原则是人人平等,而选举中的“一人一票”正是这种民主原则的体现。但在具体的运作上,在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人为的因素和值得改革或思索的问题。
1、候选人的产生问题。从现行的情况看,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包括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所占比例过大,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或其他社会人士的比例较少,加之又人为地划分在换届选举时要求要有少数民族代表、妇女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归侨代表、民营企业代表等各类代表的比例,把这种代表的身份与代表职能混为一谈,造成代表参政比例的失衡。其实,如不把真正代表民意,有参政能力和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呼声与利益的人选上来,即使各个阶层都照顾到了,而且比例均等,仍然不能说明就代表人民大多数利益或意愿。当然,我们不是反对要有若干方面代表人和一定的比例。同时,候选人往往由单位或组织确定而非群众酝酿推举,这种事先确定的候选人往往缺乏群众的了解和认知基础。
2、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问题。有的确定的差额比例过小甚至没有差额。1979年以后,我国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对人大代表和政府副职实行差额选举,这种差额的比例人员配置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差额选举,常常中组织上安排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去陪选。2004年修正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2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现在的情况是对正职一般都是初选等额选举,这也符合组织法的规定,就因为在法律规定上是留有余地的,所以各地实际上都是等额选举,这政治体制改革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不相符合的。这方面越南走到了我们的前面,2006年4月,越共中央“十大”的选举,不单是规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和省部级干部均需有10%差额比例,而且连党的总书记都是差额选举产生。这说明,越南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实实在在的步伐。
3、选民在选举前不能与候选人见面。没有对话交流和沟通,候选人也不了解选民的意愿和要求,这种选民与代表脱节的现象,造成代表没有自己真正的选民,选民也找不到自己的“代表”,候选人不能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而由选举委员会甚至其他组织机构介绍自己的情况,使选民对候选人了解甚少,更谈不上向候选人提出和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造成很多的人大代表在代表会上成了“哑巴”,这样的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很难说会投上“庄严的一票”。
要实现真正民主,候选人应以自荐为前提。当然,从组织的方式上讲,可以在当地党组织或有关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有关规则,在一定的范围内如选区进行自荐演说,同时听取选民的意见,使代表与选民有广泛的接触,产生亲近感或责任感。
二、科学划分选区,确立直选的正当性
科学划分选区是落实选举的重要环节。选区的划分就应尽量避免行政化的倾向。应该照顾到选民工作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关系,兼顾到社会流动人员和长期在外地的农民工等方面的选举权的落实问题,在选举期间,只要居民持有身份证,并经过一定的核查,就应该在其工作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让其参与选举活动。减少委托投票的比例。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总结以往做法的基础上,甚至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重新进行设计,在立法上予以完善和修改。
确立直选的正当性。选民直选基层政府领导的探索,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选民直选乡镇长、甚至县长、市长,按宪法人民主权和主权在民的精神,这种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比,直选更显示出更高的民主性和正当性。应当说是一种民主的进步。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如何保证党的领导,党的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结合的有机统一。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要在立法的层面上进行考量和确定。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裹足不前,长期等待观望,应在恰当的时候,在时机与条件成熟时,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和规定,从政治上和法律上保证公推直选的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但目前人大代表在权力机关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除了每年参加一次代表大会和地方组织的一、两次视察活动外,代表很少有机会参加活动,更难谈得上发挥参政和监督作用。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也有吸收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的规定,但大多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随之镇乡的人大主席消失,而街道一级又没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使人大工作脱节断档。一些乡镇在村或街道居委会组织代表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搞了代表活动室,定期组织代表参加活动,但这种活动只局限在县、乡一级的代表,市、县或全国人大代表的活动都缺乏载体,活动就更差一些。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仍值得探索。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很广,方式方法也很多,最直接的就是要把具有国家身份和法律地位与担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好。首先要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和参与决策的能力,如对财政预算的审查能力,改变代表看不懂预算报告的局面,使政府和财政的“钱袋子”权力转移到人大手中,实现权力“归位”。这就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包括政治思想上的提高,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以及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逐步使人大代表职业化,改变现在政府官员中人大代表所占比例偏多的现象。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政治热情,只有在各个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协调和保障,他们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时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一、加强中国***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
(1)中共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建国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协商形式:
中共中央主要***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这种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中共中央主要***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由中共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这种会议大体每两月举行一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有的座谈会亦可委托中共全国政协党组举行。
除会议协商以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上述各种协商形式,原则上也适用于中共地方党委和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之间的协商活动。
(2)中共各级党委的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保持联系,交知心朋友,交诤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中共党委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作,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基层单位,中共党组织应经常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中共同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中也会出现矛盾,应当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协商,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求得正确解决。
(3)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负责协助党委同各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情况,协调关系,贯彻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
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照《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进行活动。
(5)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并可聘请有相应专长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专门委员会顾问。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中应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
在市、州、县人大中应保证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市、州、县应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中占适当比例。
(6)中共人大党组成员应与担任人大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经常交流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7)人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吸收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并可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的专家。
三、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8)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是实现***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采取切实措施,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和县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
(9)选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和任职资历可适当放宽。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对民主党派推荐的适合任职条件的人选,做好考察和培养工作。
(10)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注意在政府参事室中适当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他们的咨询作用。
(11)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政府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等检查,可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
(12)民主党派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谊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经济往来,推进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的科技、文化、学术、体育交流。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协助和指导。
(13)民主党派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法律、医卫、文化等咨询及社会服务工作,要以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事业多做贡献。
(14)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员和非***人士都是国家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纪、法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共组织及中共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尊重非***人士的职权,同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
四、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15)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协全国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16)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
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
(17)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并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政协机关要更好地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注意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有关的出国访问和国际活动。
(18)尊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政协委员的视察、举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对他们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答复。
(19)中共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同政协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建立联系,发挥它们在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20)政协要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利于统一认识,增进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
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21)为了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需要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首先是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的老一辈***,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挥他们的影响和作用。同时,要积极培养一批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逐步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共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这项工作。
(22)各民主党派要注意提高成员的素质。吸收新成员要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发展组织要坚持已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坚持以大中城市、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各民主党派之间在发展组织上遇有交叉时,应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党派相互协商解决。
(23)民主党派应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对成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国情教育以及民主党派同中共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的教育。
办好中央和省一级的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应列为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政府应从师资和经费上给予切实支持。
民主党派报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并有自己的特色。
(24)民主党派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根据国家的干部政策、人事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机关干部任免、调动的管理。
参考: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71380/71387/71589/4855193html
(一)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增强执政意识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作为执政党,中国***必须首先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即围绕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具体地说,就是要形成以巩固执政地位为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执政党建设新思路,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的倾向。通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真正使我们党能够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和坚强的领导核心。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当前应努力树立三种科学的理念:一是执政为民的理念,要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善谋富民之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理念,必须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依法执政的理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依法执政中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只有树立了这三种执政理念并切实遵照实行,才能有效地解决“为谁掌权、掌权干什么、怎样掌好权用好权”的问题。 执政意识是党在执政以后对自身状况、客观条件、历史责任、奋斗目标,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一种深层次认识。增强执政意识,主要包括发展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公仆意识、基础意识、忧患意识等。从目前党内状况看,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中正在逐渐滋长着一种麻痹懈怠、贪图安逸的心理,缺乏长期执政的忧患意识,对党内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和执政党的自身改革缺乏应有的认识,执政意识淡薄的问题突出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政党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只有具有了强烈的执政意识,党的建设才能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发展,寻找执政党自身状况和执政党地位之间所存在的差距,适应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从而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增强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二)增强“五种能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党的十六大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科学内涵、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明确提出了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五个能力”,构成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方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所在。 1、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始终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科学判断形势,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全面观察和审视世界,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外部世界,更主动、更自觉地掌握自己的发展命运;科学判断形势,必须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敏锐地把握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大趋势,紧跟世界发展的新形势,努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立于不败之地;科学判断形势,必须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在国内外发展大背景、大趋势下,高起点、高水平地把握全局,谋划未来,开拓前进。 2、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历史的选择,并经过艰辛的探索和努力,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然而,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还不深刻,对如何驾驭市场经济的复杂局面缺乏经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一要善于学习和把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二要善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不断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三要善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效解决各种问题。 3、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当今世界复杂多变,来自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以及自然界的挑战和考验接连不断。作为一个执政党,必须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一方面,要善于应对国际上的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要始终坚持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采取更加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努力争取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群众之间的关系。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 4、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依法执政,首先是指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党章的明确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其次是指党的领导要靠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不断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同时,依法执政又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检验。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必须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5、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总揽全局,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我们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集中精力研究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执政党要善于总揽而不包揽,通过建设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规范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善于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置于国际国内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说到底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干部队伍,把德才兼备、出类拔萃之才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是我们党执政能力不断增强的组织保证,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领导干部要有坚定信念,有公正之心,有世界眼光,有辩证思维,有创新精神,有实干作风。 (四)加强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来说,体制和机制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是否合理,党的体制、机制是否科学,极大地影响着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党的执政功能的实现程度。体制和机制缺乏科学性,党的执政能力就体现不出来,就会妨碍党内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执政效率,引发执政活动中不必要的扯皮和摩擦,从而加大执政的成本。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1、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上层建筑更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明确党和人大、政府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组织的关系,使党的领导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提高党的执政效率,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个目标,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目标。对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关键要看党是否富有成效地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取根本利益。如果体制和机制的运转缺乏效率,事倍功半,劳民伤财,党的执政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2、必须建立一个党和国家若干重大决策的支撑和监督系统,从机制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尽可能减少决策性失误,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种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执政党权力监督体系,使党员干部的权力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3、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如何,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首先要抓好主要领导干部这一“龙头”。要特别重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党内选举制度,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把党内优秀人才推举到党的各级领导层。同时抓好基层党员干部这一“细胞”。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金昌市马维平并不是正县级干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原因:首先,正县级干部一般担任县级领导干部的职位,比如县委书记、县长等,管理地方的政治、经济发展和民生福利事业。而据我所查到的资料,金昌市马维平的职务是金昌市纪委书记,尽管这也是一个很高的政治职务,但并不是正县级干部。其次,正县级干部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能力,以及较高的政治地位,需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会议和省委全会推举和任命,而金昌市马维平并没有被省委全会任命为正县级干部。综上所述,金昌市马维平不是正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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