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起源于古代人类的生产劳动实践。埃及的举沙袋,古巴的举石,中国的举鼎、石担等,距今已有4000年的历史。现代举重运动始于18世纪的欧洲,英国伦敦的马戏班常有举重表演。19世纪初,英国成立举重俱乐部。最初杠铃两端是金属球,重量不能调整,比赛以次数决胜负。后来,意大利的阿蒂拉(Luis Atila)将金属球掏空,通过往球内添加铁或铅块调整重量。1910年伯格(Casper Berg)将金属球改成重量不同、大小不一的金属片。1891年在伦敦皮卡迪里广场举行首届世界举重锦标赛。
举重的发展
20世纪40年代,美国开始举办女子举重比赛,1987年举行首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早期举重比赛个按体重分级,比赛方式为单手举哑铃、双手举杠铃。1920年起按体重分级比赛,比赛方式有单手抓举、单手挺举、双手抓举、双手推举、双手挺举。1972年后取消推举比赛项目。
体重分级不断变化,1947年起将5级改为6级,1951年改为7级,1972年增至9级,1976年发展到10个级别。1998年1月1日起,男子调整为8个级别: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级;女子调整为7个级别: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
杠铃由横杠、套筒、卡箍、杠铃片组成。横杠长220米,直径28厘米,重20公斤。比赛按抓举、挺举的顺序进行。每场比赛运动员共有6次试举机会,抓举3次,挺举3次。试举重量由运动员自己选定,增加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
奥运会比赛只计算抓举和挺举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赛前体重轻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以赛后即称体重轻者列前。男、女举重分别于1896年和1996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参加奥运会举重项目的资格
2000年第27届奥运会设男女15个项目,共25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其中男子176名、女子74名。获得参赛资格有3条途径:首先,根据1999年世界锦标赛的排名,男于第一至六名每个协会8名,第七至十二名每个协会6名,第十三至十八名每个协会5名,第十九至二十四名每个协会3名,第二十五至三十一名每个协会两名,共计146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女子第一至六名每个协会4名,第七至十二名每个协会3名,第十三至十八名每个协会两名,共计54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其次,根据洲际奥运会预选赛的排名,男子亚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其中1个协会两名,欧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其中)个协会两名,北美洲/中美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大洋洲第一至四名每个协会1名,非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南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共计24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女子亚洲第一至二名每个协会1名,欧洲第一至二名每个协会1名,北美洲/中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大洋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非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南美洲第一至三名每个协会1名,共计16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最后,还有国际举重联合会掌握的男子6个、女子4个邀请名额。
关于抓举和挺举:
抓举:运动员将杠铃平行地放在两小腿前面,两手虎口相对撞杠,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举至头上,两臂完全伸直。
挺举:运动员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提置肩际。两腿平行伸直保持静止状态。先屈腿预蹲,接着用伸腿伸臂动作将杠铃举起至两臂完全伸直,两腿收回平行保持静止。
举重是一项简单的运动。举起最重的重量,你就赢了。没举起来,你就输了。但问题是,杠铃重达260公斤--这相当于把一头奶牛举到头顶,并保持住平衡,直到裁判们宣布你站得很稳,举重平稳,且两脚在一条线上男子举重是1896年雅典第一届现代奥运会的比赛项目,1920年成为固定比赛项目。悉尼2000奥运会首次增加了女子举重项目。
比赛规则
女子举重设七个重量级,男子举重新设立的标准是八个重量级。男子有56kg, 62kg, 69kg, 77kg, 85kg, 94kg, 105kg和105kg以上。女子有48kg, 53kg, 58kg, 63kg, 69kg, 75kg和75kg以上。
因为男子举重的重量级标准不同于以往的奥运会,所以所有15类都将创立新纪录。举重分为抓举和平举。抓举是一次将杠铃举至头顶上方,手臂伸直。平举是先把杠铃举至肩膀,直立,然后再将杠铃举至头顶上方。每个选手有三次试举机会,把最好的抓举和平举成绩相加,确定最终优胜者。
现代奥运会的举重比赛包括两个部分:抓举和挺举。
抓举
抓举要求选手在一次连续动作中将杠铃举过头顶,达到手臂伸直的高度。在提拉杠铃的过程中,两腿可分开或弯曲,杠铃可沿大腿和膝盖滑动。而后,选手必须使双脚恢复并行站立,等待裁判的评判。
挺举
挺举分成下蹲举和站起两个过程。下蹲举的过程要求选手将杠铃从举重台举过肩膀,同时成蹲姿,而后站起。杠铃可沿大腿和膝盖滑动,但在未到达最后状态前不得触及胸部。选手可将杠铃停在锁骨或胸部乳头上方,然后并腿成站姿,再完成举铃过头的过程。
站立稳定并且杠铃位置稳定后,选手屈膝分腿的同时将杠铃举到手臂垂直伸展的高度。然后选手将脚并拢等待裁判示意。
记分
举重是一项简单的运动,每位选手在抓举和挺举上分别有三次试举机会,每一项中的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比如说,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举起85公斤,在挺举中举起115公斤,则其总成绩是200公斤。如果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三次试举失败,则他(她)可以继续参加挺举比赛,但无法参加最后排名。
如果两位选手举起的重量相同,则体重较轻者名次列前。万一出现两人成绩相同,体重也相同的情况,则先举起这一重量者名次列前。
一位选手第一次试举的重量决定其出场顺序。第一次试举重量较轻者先出场,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最大重量。如果两位选手要的重量相同,则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每一次试举的重量增加必须至少为25公斤,但试图打破世界记录的试举除外。在那种情况下,重量的增加可以仅为05公斤,但计入总成绩的重量是与实际成绩最为接近的25公斤的整数倍重量。
选手上场前在准备室中有20至30分钟的练习时间。上举重台之后有一分钟时间为试举做准备。在这一分钟里,他们往手上抹一些滑石粉以增加摩擦。如果一位选手连续试举两次,则两次试举之间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裁判
举重比赛有三名裁判,他们的判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成为最终判决。裁判长坐在举重台前方,其左右各坐有一名裁判员。每名裁判控制一盏红灯和一盏绿灯——红灯表示试举失败,白灯表示试举成功。两名裁判激活同一信号灯后立即会有一声喇叭响起,即放下杠铃信号,示意选手放弃试举或将杠铃放回举重台。
评判团负责观察每次试举情况,并有权推翻裁判的决定。评判团由五人组成,其中一人被指定为主席。
其他规则
不允许提起杠铃后(指将杠铃提离举重台而低于膝盖)直接将杠铃举起成蹲姿。
(下蹲举中)如果在杠铃向肩膀上升的过程中或(抓举中或举铃过头过程中)杠铃向手臂伸直长度上升过程中停止动作,则试举无效。
未完成的试举如超过膝盖的高度则判试举无效。
禁止在大腿上使用油脂、水或其他润滑剂。选手若已使用,则必须将润滑剂去掉,这一过程算在记时之内。
只允许脚接触举重台。
在下蹲举的过程中,如果杠铃在选手翻肘之前接触胸部,则试举无效。
在举铃过头的过程中,在试举未结束的情况下的任何明显的肩部用力动作,包括降低身体或弯曲膝盖都将导致试举无效。
在裁判员发出放下杠铃的指令后,选手不得将杠铃从腰部以上直接放向地面。
如果选手因为肘部生理畸形而无法伸直手臂,他(她)应当在比赛前向三名裁判和评判团报告。
杠铃男子比赛铃杆重20千克,长22米,直径25厘米;女子比赛铃杆长201米,直径25厘米,重量15千克。为了增强摩擦,铃杆的表面除了在杠铃被拉起通过大腿的两个部分保持光滑外表面均被磨成粗糙。
每个杠铃片通过颜色加以区分,红色杠铃片重25千克,蓝色20千克,**15千克,绿色10千克,白色5千克,黑色25千克,铬**125千克。在试图打破世界纪录的试举中,选手可以使用重量为05千克和025千克的铬**杠铃片。杠铃片每侧的数字代表它的重量,较重的杠铃片通常置于铃杆的内侧。重量各为25千克的卡锁用于固定杠铃片。
举重台是木质的方形台,向两端各延伸4米。它离地10厘米高,被放在一个离地面15米高的矮台上。
参加举重比赛的运动员,以下肢残疾为主,必须达到截肢、脑瘫及其他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才能具备参赛资格。截肢运动员最低标准为经过踝关节截肢,比赛时的体重级别应根据不同关节位的截肢增加附加体重。比赛时运动员只要达到最低分级标准仍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进行比赛。
竞赛规则
举重比赛用的器材装备由卧推床、支架及支架调节装备等组成,支架的高度可根据选手的手臂长短进行调整。主要的一些特殊规定是:
1、运动员平躺在卧推床上进行比赛。
2、比赛时,横杠须触及运动员胸部并明显停顿后,方能进行上举,不能借助胸部反弹完成动作。
3、在试举过程中,运动员头部、肩部、臀部、足部不能离开凳面。
4、两臂伸展不均、上推过程中横杠有下降,或试举过程中杠铃触及支架均视为犯规。
5、在试举过程中,两手在横杠上侧向移动,即改变握距,也视为犯规。
举三次那是规则,没有为什么。难不成你一次举不起来二次举不起来……十次一百次还举不起来,裁判和观众就得陪你这么耗到自动放弃?
至于三次的重量并不是你所说的不一样,而是代表三次试兴机会,如果在这个重量下你第一次就成功,那么第二次就可以挑战更高重量,如果第二次不成功,那么第二次还可以继续挑,第三次也是同样的道理。当然,如果三次都不成功,你的挺举比赛就结束了。成绩是举起的最大重量为准。
竞赛规则:
(1)运动员在赛前2小时称量体重,称量体重的时间为1小时;
(2)比赛时,先进行抓举,休息10分钟再进行挺举;
(3)运动员抓举、挺举的试举次数均为3次;
(4)上场顺序是根据运动员所要的重量、事先抽签顺序和举过的次数来排定的。试举时所要重量轻的先举。如果第一次试举重量相同,签号小的先举。如果第2、3次试举重量相同,试举次数少的先举。如果试举次数也一样,则上次先举的仍先举;
(5)比赛场上的杠铃重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每次试举成功后,必须增加1公斤的倍数;
(6)奥运会比赛是以抓举和挺举之和的总成绩来确定名次的。如总成绩相同,体重轻的名次列前。如体重又一样,那么先完成总成绩的名次列前,不允许并列名次;
(7)运动员的试举时间规定为1分钟。从点到运动员名字或场上加重员加重结束,以两项结束的时间为准开始计时。如某个运动员连续试举则为2分钟。在此时间内杠铃没有提过膝部即判为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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