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龄满1年就可享受年假
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并且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过期作废不合法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第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第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放的,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8月2日,人社部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休息日、法定年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
其中,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探亲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一般公司年假是按照工作的年限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是不计算在年假期间内。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职工的休息时间。
一、一般公司年假放多少天
多数公司回参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但是也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有年休假,年休假不等同于春节假期。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未休的年假如何结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一般公司年假放多少天”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一般公司放年假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放年假,当然,没有享受到年假的,可以有三倍的工资。
法律分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休假安排: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据此,条例规定:对于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
年假不是采取放的形式,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休假是职工应该享有的待遇,国家更是用法规的形式给予确定。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享受年假待遇,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年假加班的,应该支付加班工作,按照正常工资的三倍执行。当然,职工请假天数过长,超过两个月的,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