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说明对方是个歇斯底里的人,而且偏执,夫妻吵架拍视频那是想发到哪里发给谁呐?如果是吵到这是最后一次了,吵完就离婚不过了,吵得是一个非常大非常原则导致没法继续家庭生活的话,那就录吧,都不要脸了,录完发朋友圈。但是个人觉得但凡是一个成熟且稳定的人,都不该如此,即使最后没这么做,这个念头和行为就是非常偏激的。就不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就得饶人处也该且饶人吧。
2008-5-13 东部季后赛第二轮,骑士和凯尔特人第三场比赛,第二节结束前4分21秒,詹姆斯在后场断球,詹姆斯单人独骑从中场冲到前场,要上篮。凯尔特人对詹姆斯采取了“勒布朗式犯规”。保罗·皮尔斯在三分线的位置,没有等詹姆斯三步上篮起跳,就牢牢地抱住了詹姆斯的腰。詹姆斯给了皮尔斯一肘子,皮尔斯也没有松手。两个人纠缠在一起,踉跄地跌出了底线,连同身后加内特,一头扎进了骑士替补席篮筐一侧的摄影记者堆里。而詹姆斯母亲,格劳利亚,就坐在骑士篮筐下面,看着儿子摔倒在自己身边。格劳利亚挥动着双手,冲着加内特大喊大叫。此时,詹姆斯起身,对着自己的母亲大喊,“SIT YOUR ASS DOWN, SIT YOUR ASS DOWN!(你给我坐下去)”
1、首先安装屏幕录像专家软件。
2、下载完之后。屏幕上会直接跳出一个对话框,如下图所示。点击下一步即可。
3、等待安装软件。
4、安装完之后,回到桌面,双击屏幕录像专家,把软件打开。
5、点击开始之后,回到桌面开始录制,假如要录制视屏,把直播打开就行了。
6、如下图,显示的是已经录制完之后的一个视屏,双击就会播放。到这里,屏幕录像就算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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