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跟领导吵架,我很过份吗?

辞职以后跟领导吵架,我很过份吗?,第1张

既然要离职了,又何必去纠结呢?正常情况下,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可以劝他不要那么冲动,不值得和那种人生气,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如果是因为工作不舒心或不符合自己的发展前景的话是支持他离职的,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因为一时之气,而选择离职的话就可以好好的劝劝他。

1、如果能坚持就尽量坚持,真想辞职就好好反省自己,调整心态,避免在下一家公司出现同样的状况。每一位新入职者,甚至每一位跳槽者都有这种感受。我们必须想办法适应,才能在职场中站稳脚跟。

2、我们必须正视现实,遇到问题就逃避,就辞职,不是最理智的办法。要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入到哪行都一样。

3、坚持住,哪里跌倒就在哪爬起来,度过这个磨合期,就是好样的。否则一味的逃避,必将处处碰壁,你将无法走出怪圈。

4、生活中,无论你本身是领导,还是员工,总要与上司进行沟通和交流,或者工作汇报的。职场中,这是怎么都逃避不了的。

5、个人的简单的一些想法,希望能跟更多的同伴相互沟通和学习。

6、同事之间关系相处的好坏,不仅仅影响个人情绪还会影响到工作。一个和谐的同事间相处的环境可以让一个人心无杂念地踏实工作,而这也必将成为一个人职场成功的因素之一。

7、与人相处,要多看对方的优点,同事之间相处也应该如此,努力让自己忘掉那些可以使你情绪激动的因素,本着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的原则,很多事情就会简单了。

8、如果你想辞职老板却不给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付拖欠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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