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居天天来家里闹事 请问要怎么起诉对方

农村邻居天天来家里闹事 请问要怎么起诉对方,第1张

邻居天天到家里闹事,将是情况而定,起码构成侵犯他人住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行政拘留的。如果到家里打人,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也是要治安处罚的。如果损害财物数额较大,轻则治安拘留,重则按损毁财物罪处理。根据邻居的违法行为而定性吧。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受到的经济损失,可以申请评估,并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若双方各不相让,就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或是与当事双方关系都好的人,从中调解,一般都能解决。若还不能解决,就请村干部调解,大多数问题都能处理好。还不行,可以召集村民小组大会,找当时分地时的相关成员来了解情况,拿出公平的处理意见。最后,可以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确权,在农村邻里土地问题最大的矛盾点就是,地邻种地硬,种着种着就种偏了,就种到别人的地块里面了,说实话在农村有一个这样的地邻是一件很窝火的事情,大动干戈吧犯不上。

如果是土地是公共区域的话每家商量一下都让出来一点,这样大家也没吃亏多少,能互相商量下来是最好,如果不是公共区域的土地,私下也商量不下来,建议请求村民委员会。农村居住用地的多少,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一般都是没有确定面积,除非后期通过从村中购买的用地。不像城里人说的可以打官司之类的。

在农村土地问题是常有的 ,不必担心,每一块土地都有土地证,上面都有长多少和宽多少面积多少,拿出来和他协商,划清界限。现在的纠纷大都来源与房前屋后的使用归属权,和在耕地边垄种地多少的问题。在对于房前屋后的使用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秉持一个尊重过去尊重历史友好协商的原则。

遇到宅基地纠纷,方案原则还是遵循农田纠纷的原则。一般村里留的都有底。如果发生冲突的话,建议还是报警,但最终解决肯定还是村里。爱占小便宜的人,改掉自己坏毛病,扪心自问一下是邻居感情和谐,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好,还是为占一点点地伤了和气,反目成仇好,算算心里这笔账。

处理农村邻里纠纷要合法合理合情,既要依法依规,又要考虑风俗习惯、伦理常情。

(1)教之以行。邻里纠纷往往就是当事人不善处理人际关系而引发的,调解者就要以搞好人际关系的具体做法教导他。

(2)动之以情。以“情”感人,以“情”教育人,以“情”打动人,引导当事人宽以待人。

(3)晓之以理。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提高认识。纠纷当事人一般都有自己的“理”,不管实际上是对是错,都用自己的“理”来辩护,但实际生活中行得通的只能是符合法律、道德的公理。

(4)喻之以法。告之当事人法律对他的某种行为是如何要求的,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让当事人了解他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人的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两种,一种是耕地,一种是闲置地。如果属于耕地,村与村之间的纠纷,实际上还是两家耕地边界之争。各家的地亩数,长、宽,是很容易找到证据的。尤其现在有卫星定位,土地所均有存档。一旦确定两家界线,两村交界自然分明。

同村村民宅基地边界之争,也是一个道理,各有各的长、宽尺、寸,村里和镇土地所均有存档。拿来证据,岂不一丈量便知?

村与村之间闲置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严格边界容易记错,但大体还是能分开的。这样的情况,需双方村长,找镇上干部作为主持人,再找上各村年令大的人,尽量找出参照物,双方协商解决。

村集体土地也好,宅基地也好,出现矛盾,一定要协商解决。各自找出证据,以理服人。实在调解不开,可用法律解决。各乡镇都有司法所,专门调解乡里各种矛盾的,而且不收费。有事可以找司法所。

2

以下步骤

双方协商;

请所在的地村委会调解;

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依法提起诉讼。

3

农村土地纠纷在邻里之间是经常发生的事,要怎么处理可能到处都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最好的办法还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找以下途径:一是报告村委会,由村干部进行调解,如果村委调解不成功,就请乡镇司法所或派出所出面调解,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化解纠纷。二是调解不成功或不愿意调解,可以向属地基层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三是礼让三分,化干戈为玉帛。古言云:“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一尺又何妨?\"古人尚且如此,如今物质丰富,生活环境宽松,退一步海阔天空。

4

大家好,我是来自湖南永州的湘村四毛,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给大家讲述一段就发生在我家自己身上的一段邻里纠纷故事,我上学不多,就讲述一些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最后的处理方法,希望大家耐心看完

这个地方本来原来是我盖房子是我批的宅基地,就是一直到下面邻居家那边后面的这一大块来做在宅基地的,但是后来他们房子盖到前面了,所以说我们就没有盖子,没有盖的原因就是说我们农村这边修堂屋吗?如果我盖的这上面的话,堂屋就正好在他家堂屋上面,就是说我们这边的说法是堂屋压着别人堂屋是不行的,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做人呢,好像就不地道了!所以说,我们的房子就盖到旁边去了,但是前两天邻居给我提了个要求,我当时还心软,答应了,昨天我妈给我说他这样做不合理,然后我想想也真的是,究竟什么要求呢,我带大家上去看一下,一边介绍

我妈已经用树枝把这个路拦起来了,因为后面的地和这边这一片地面的都是我们家的老房子这里,这里原来有一条路,据说是我们之前在这个地方有一个牛圈,为了让牛好走,留了一条路,然后现在我妈这两天,已经把这封起来了,说这里以后不走路了,反正房子也不在这里盖了,己经盖到旁边去了。我们邻居的意思就是说要在这里给他留一条路,把这条路给他留下他好去这边种菜!因为这片地是我们家的,我当时是听他一说嘛,我觉得人家走个路也没关系,加上他家老人家跟我说的嘛,我就同意了,但是我跟我妈说的时候我妈说不行,她已经把这个地方给拦起来了,为什么不行呢?这中间是有原因的,我带大家看一下,我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子,有点太过分了

这一片地方就是我们邻居家的地,然后原来啊,在没盖房子之前,她这里是有一条路下去他自己种菜园子的,其实很方便,但是我也不知道他又是出于什么想法了,这条路现在都还在,他在自己屋后修堡坎的时候,自己把自己的路用堡坎封起来了,然后非要从我们那个地上去挖一条路,我真不懂他们是什么想法,就是因为有这条路,所以说我妈知道要留路这件事是坚决不同意,我自己也感觉到,其实第一呢给他们家留条路也没什么关系的,也不用搞得这么为难,邻里邻居的经常还要见面,第二嘛,又搞不懂他们家人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为什么偏偏自己有一条路可以走,而且很近的,又偏偏要想着从我们家地里走,这是个麻烦事情啊?唉,反正我家房子又不打算盖这里了,有的人本性他就喜欢抢,想多占一点便宜呗!

像这样的事情在农村经常也会碰到,经常为了修房子宅基地纠纷,争执中间边界闹得脸红脖子粗,大家可能会说了,有什么可闹的,拿出各自的宅基地证,不就一目了然了吗?事实上没有这么简单呀,如果每个人都会好好说话,都能用证据来讲道理,还会发生这么多矛盾呀!本身农村宅基地以前管理就不是太严格,甚至有的都根本拿不出来,相关证明,这也是农村所要面对的历史遗留问题,就比如说我家发生这件事情来说吧,我选择了主动相让,古人说的好,和气生财,凡事都要争上一争,相信对他自己以后后代子孙都会有不好的影响的,如果是遇到那种协商不下来的,我希望大家还是把这个问题上报给村领导协调小组,让村里大队出面协调解决,其实呀,最终的结果也都是要看双方能否相互让步

农村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可请村委会出面进行相应的调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

1、 家庭共有。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关键看在房屋产权形成过程中,是原始取得,即自己建造,还是继受取得。共有形式:部分家庭成员共有、全部家庭成员共有。取得途径分两种: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房屋,即家庭成员自行建造的房屋。主要审查农民建房审批表,以及表格上所登记的已成年家庭成员,在建房时有否出钱、出力,并对全体家庭成员进行调查询问,确认哪些家庭成员享有财产所有权,从而确定房屋共有人,必要时可向邻居或村委干部调查核实。在审查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共有权人时,不能仅凭农民建房审批表上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作为产权共有人,它是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中,确定以户为单位,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面积的一个依据。继受取得房屋。有两种情况;一是从祖辈继承、赠与取得;二是符合条件,从本村村民有偿转让取得。但有一种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继承的房屋系老屋,后经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劳动等方式,对房屋进行重大维修、改造,应视为家庭共有财产,不应作为继承人个人财产。2、 夫妻共有。夫妻共有财产是一种全社会普遍存在的财产共有关系。共有人主体必须具备夫妻身份关系,因此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创造购买的一切合法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农村比较普遍形式有三种:经审批夫妻自行建造的房屋;结婚后,由男方或女方的父母亲将自己建造的房屋分给子女的,即农村所称分家协议,实质上是一种财产赠与行为;结婚后向其他村民购买住房。在办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权公证时,不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应正确区分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继承人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农民建房审批表,被继承人婚姻状况,被继承人涉及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员除了收集审查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外,必须到被继承人所在地村二委会干部或邻居进行调查,调查房屋有否纠纷、争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进行分家析产,有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

法律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第一条 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使用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2因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建房居住的3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需增加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实施村镇规划建设或项目建设占用原有宅基地,需要调整搬迁的5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迁建的6村民住宅纳入文物保护需要迁建的7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

1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使用宅基地用地,其面积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2)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3)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80平方米以内人及4人以上的农户,宅基地用地面积按照人均30平方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标准。

2宅基地面积计算。

(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申请。村民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填写《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2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并将申请人的《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3上报。对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

(四)农村宅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2《贵州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4婚姻状况材料(申请人提供)5对另行选址建房申请使用宅基地的,需提供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的退出现有宅基地协议。

如果你不找律师的话程序如下:

1、写诉状,写明事由(事情经过)、你的要求(比如要求判决土地归你、赔偿损失、对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误工费等等)、起诉人或原告(你的名字)和联系地址、电话。被起诉人或被告(对方)名字、住址和****。

2、准备相应证据(要原件)证明你在诉状中所说的事由。

3、带上身份证、立案费和上述材料到法院的立案庭窗口申请立案。

4、如果法院受理立案,会给你一个文件要你等开庭时间通知,并会通知对方开庭时间。

5、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开庭,双方交换证据,说明证据要说明的问题。法官记录在案,期间法官会提出问题要求双方回答,而后要求双方签字确认法官的记录。而后法官会通知双方下次开庭时间和地点(即法庭辩论阶段)

6、法庭辩论阶段(如采用简易程序则会与第5项合并在同一天进行),双方辩论和法官提问、记录,而后要求双方签字。双方回去等一审判决。

7、判决书送达双方。

6、15天内,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上诉。

8、一审判决书送达当天,申诉一方如又需要,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执行(上诉不影响一审判决的执行)。

9、二审和一审差不多。

基本上就这样,如果请律师了,就由律师来作上述大部分工作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061215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0
下一篇2023-11-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