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吵架气死人的情况,如果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的,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气人者主观上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确定承担责任的大小,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人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对方存在高危疾病,如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这种情况下言语刺激导致对方死亡的可能在主观上构成过失或故意,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为人无法得知对方相关身体状况,这种情况下因为缺乏主观要件,造成事故后果属于意外事件,法律上不承担责任,但是也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分析
这个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吵架导致事故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的,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另外,双方在公众场合,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导致事故发生,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按照实际情况,如果对于行为人言语致使他人死亡的,有可能涉嫌侮辱或者诽谤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综上所述,对于判断公民的犯罪行为是否犯法和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一般都是根据其是否真实有客观的行为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虽然没有实际的作为却也可能成为造成此次事故的真正原因,因此是否犯法还不一定。需要证明死亡和行为人言语过激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言语过激的程度,如果真的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构成过失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每个人都有情绪和感情,也需要释放和爆发,在跟父母吵架后,感情和压抑得到释放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从父母来看让他们重新审视了孩子和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是否正确,使得父母可以更改他们错误的方式;另一方面,自己也需要反省和认错,不论谁对谁错和自己的父母吵架都不是一个儿女应该做的事情,吵架和爆发是对父母的一种伤害和不孝,要好好的跟父母坐下来谈一谈,承认自己的不对,并且通过交谈让他们理解自己,体谅一自己,自己也不是故意那样,只不过是长时间的情绪积压在心中,刚才只是一个爆发和释放。
1、冷静下来,互相重新审视对方。
和父母吵架只是情绪的释放和爆发,并不是完全针对父母,每个人都有情绪积压到支撑不住的时候,与父母的的吵架正好可以将情绪释放出来,而且父母也不是外人,即使吵架了也是会原谅和理解你的,在双方冷静之后再去心平气和的解释和认错,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任何父母都希望孩子的委屈可以由自己来承受,更何况只是吵架。
2、主动承认错误和将心里话说出来。
对和父母吵架以至于爆发释放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应该,者是一种对父母的额不孝和伤害,要主动向父母认错,冷静下来坐一起说出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的郁闷和压抑,相信父母也不会责备你,反而会原谅你和开导你。他们也是从年轻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对这种情绪也非常同情和理解,这也更有利于增加与父母之间的感情,但是对父母要更加的孝顺和关心,他们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和最温暖的港湾。不可再去伤害他们。
随着年纪的增大,父母越来越希望儿女可以回家陪伴,那么你多久没有回家了?
只要气上来说话几乎不经过大脑的,不必放在心上,因为生气的时候是不理智的,两个人吵架都只是为了气对方而已 所说出来得话都是对对方以前不满和当时生气想要对方难堪所产生的 呵呵 那个都不能放在心上啦 俗话说的 夫妻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合嘛 哪有不吵架没有抱怨的恋人呢 两个越吵感情越好 如果没有争执的话那么这段爱情也不会那么甜蜜 也不会对对方那么珍惜呀 更合况 如果这样都把气话放心上那么你不被一堆堆累计的气话压死呀 呵呵 想开点啦 别放心上 应该懂得爱惜自己呀 对吧 开心点。
吵架气死人要负责吗
案例假设
一天,小丽与邻居70岁的张大妈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两人情绪都有点激动,言语也有点过激。70岁的张大妈有一点心脏问题,但是小丽不知道张大妈的身体情况。随后,其他邻居过来劝架,两人才各自回家。
刚回到家,张大妈就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之后便晕倒在地。张大妈家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不幸的是,张大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表示主要是因为情绪激动刺激心脏病发导致死亡。
张大妈家人认为张大妈的死亡跟小丽有很大关系,于是将小丽告上法庭,那么,小丽因与张大妈吵架将其“气死”,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该法律条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小丽对张大妈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主观上,小丽对于张大妈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虽然小丽对张大妈的身体患有心脏疾病并不知情,但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吵架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吵架双方的情绪激动,进而有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
因此吵架双方都应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小丽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小丽对张大妈吵架后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2、客观上,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医院诊断,张大妈因吵架时情绪过于激动,进而诱发自身的心脏疾病发作,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说明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3、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张大妈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疾病,平常生活中不能过于激动,但在那天却与小丽发生争执,激烈争吵,张大妈对自己遭受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该自担主要责任,并减轻小丽的过错责任。
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还是尽量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甚至肢体冲突。虽然“气死人不偿命”,但因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因为“逞一时口快”背上责任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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