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社会是靠什么建立的呢?

父权社会是靠什么建立的呢?,第1张

父权社会是一种社会制度,其建立主要依靠了历史、文化、宗教、经济等多种因素。以下是一些主要方面:

1 历史和文化:在许多古代社会中,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担任领导和支配角色。这种观念在社会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模式,并经历了长期的传承。这些文化观念认为男性更适合领导、决策和管理,而女性则被赋予了照顾家庭和子女的角色。

2 宗教信仰:许多宗教教义中都存在着男性优越性的观念,这进一步巩固了父权社会的建立。例如,一些宗教教义强调男性作为家庭和社会的领导者,女性则被视为从属和服从的对象。

3 经济条件:在农业社会中,男性通常担任耕种、狩猎和战斗等体力劳动,而女性则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和赡养子女。这种分工模式加强了男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并形成了父权社会的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父权社会并非在所有文化和历史阶段都普遍存在,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女性地位的提升和性别平等的呼声不断崛起,逐渐改变了这种社会结构。

人类原始社会是母系社会为主的社会,到尧舜时,才逐步完成由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的过渡。这一时期,仍广泛存在男子入赘,保留父亲、岳父双层姓氏的习惯。入赘的男子,必须把女家的祖先当作自己的祖先来祭祖。这种残存的母系社会特征,至今仍保留在瑶族及另一些少数民族中,瑶族的中堂祖先的神龛上还保留着双重祖先的神主牌。入赘的女婿也可以象亲生儿子一样继承岳父母家的财产。

母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是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族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氏族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达到繁盛,并开始逐步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除了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的妇女和男子参加,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神只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群婚,必须同别的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个人日常使用的工具外,土地、房屋、牲畜等都归氏族公社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生活。

母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①世系按母亲的血缘计算。②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③财产属公社所有,没有贵贱贫富之分,没有阶级区别。④具有共同的居住区。

父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南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父系从原始畜牧业、原始农业出现后, 男子成为畜牧业、农业的生产、生活的主要作用, 改野合婚姻为夫妇婚姻, 知母知其父, 称父系氏族。父系氏族取代于母系氏族。后父系氏族末期过渡到夏朝。三皇五帝时期的氏族长称氏或酋长, 即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的父系、母系氏族。氏族中, 从有巢氏至舜帝, 约公元前31 60年至前2070 年( 从新纪年表推算而得) , 历12任君, 积年约1091年。

**公爵夫人中父权体现在了特别仁慈的方面。

Duchess的母亲是父权制度在女性身上的投影,在她的观念里婚姻是妻子在男性世界里生存的工具,妻子必须容忍妥协丈夫,无论其合不合理。

Duchess的朋友Bess是父权制度下的受害者,丈夫出轨,被丈夫用棍子殴打,很难与自己的孩子见面,被Duke侵犯,都是父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与剥削。

《公爵夫人》的剧情简介:

1、乔治安娜是一位当时有名的美人,但也遭到过很多非议。她生活奢华、挥霍无度、爱好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但同时也极有才气、热衷于政治。许多人都为其倾倒,不幸的是,她的公爵丈夫却对她非常冷漠,反而与其闺中密友发生婚外情。

2、而乔治安娜也有着自己的情人,几个人间的感情纠葛,就在同一屋檐下上演,向人们展示了乔治安娜如何从一个懵懂的小姑娘成长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

在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种说法:''脚小能遮三分丑'',充分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女人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追求。作为中国社会所特有的现象,缠足是一种摧残女性身体、甚至控制女性思想的违反人道的陋习,却自两宋开始,禁锢了无数的古代女性,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消失。

作为文明的创造者,人类的身体自出生起便被打上了社会文明的烙印。父权制社会代替母系社会后,女性逐渐退出了社会活动的舞台,她们进入闺阁,成为男性的附庸,女性的身体更成为权力控制的焦点,容易受到各种社会规则的制约。

发展于宋代,鼎盛于明清,取缔于民国的''缠足文化''的产生有着多种因素:保持贞洁、审美需求、文人吹捧等等。其在近代遭到抵制并最终废除也是中国近代思想解放、人权事业发展的产物,这种严重禁锢女性的陋习被潮流抛弃也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一、缠足的历史概括

''缠足'',又被称为''缠脚''''札脚''''裹脚''''裹足''等,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有现象,不仅摧残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使得女性被禁锢在深宅大院中,真正成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男性所有物。然而就是这样严重违反人道的陋习,却在中国古代沿用了上千年,甚至得到了一众文人骚客的推崇。

图一·三寸金莲

关于缠足的起源,历来有多种说法。比如:据《汉隶释言》记载,汉武帝祠画老莱子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老莱子和曾子都是春秋时代人,因此有人认为鞋头偏小证明缠足在春秋时已经出现。唐明皇为怀念杨贵妃而作《罗袜铭》:''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有人据此认为杨贵妃也是三寸金莲。

除了这两种说法,还有缠足起源于商朝、战国、汉朝、晋、六朝、五代的见解。这些看法有的援引的史料不可靠,有的纯属臆测。笔者认为,缠足起源于五代时的南唐,但直到北宋神宗时才真正传播开来。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当时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错到底'',这种鞋子在社会上流传开来。这说明到宋徽宗宣和年间,缠足才有了较大发展。

图二·陆游《老学庵笔记》

妇女缠足习俗到南宋年间逐渐增多。比如说,南宋初年,刘光世的家妓都缠足。作为南宋的抗金名将,戎马一生的刘光世地位显赫,可以代表南宋时统治集团对缠足的态度。

元朝的蒙古人原本是不缠足的,但其入主中原后并不反对缠足,甚至对缠足的女性持赞赏态度。君臣之间以女足为题唱和相谑,由此可知当时的世风。

明清时的缠足现象更为普遍,甚至可以说是缠足的鼎盛时期。据说,''士大夫家,以至编户小民,莫不裹足,似足之不能不裹,而为容貌之一助。''说明这时缠足已经成为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更是人们对女性审美的逐渐固化:三寸金莲即为美。

图三·明朝女子鞋履

二、缠足兴起的原因

缠足兴起的原因,包括多方面的因素,但归根结底,都是父权制社会为了加强对女性的控制。

女性一旦缠足,其活动能力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行走不方便,便不能外出参加经济活动,从而就会丧失谋生的能力。这样一来,女性只能依靠男性生存,从根本上断绝了女性脱离家庭的可能。因此有人说:''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所不能制服也。''道出了个中真谛。

图四·《女儿经》

即使成家的女性真的想要和情郎私奔,如此一来也断无可能。纵使中国古代社会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但女性却只能从一而终。对于女性的贞洁,社会总是有着极严格的要求,程颐更是有''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论调。而缠足恰能限制女子的行动能力,从而控制其外出交往能力。无法奔跑、无力奔波的女性,根本不可能做出越轨之事。

不可回避的是,缠足的起源与古人的性需求有一定关系。''楚王好细腰''等等说法,其实都是男子对女性提出种种要求以更好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辜鸿铭就认为,缠足会使臀部变大,从而增加性的魅力。更有男子有着对弓鞋和裸露的小脚的特殊癖好,我们现在称之为''恋足癖''''恋物癖'',结果助长了这种风气。

图五·''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殍''

三、文人笔下的缠足

自缠足诞生之初,受到平民男子的欢迎自不必说,然而就是这种毫无人性、残酷无比的行为竟然受到了历代知识分子的追捧。不论是文采斐然的文人骚客,还是战功卓著的大将军,甚至是走在时代前列的思想先驱,都对其赞不绝口。

苏轼最早称赞女子的小脚:''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宋代更有专门咏赞女子纤纤玉脚的作品,比如刘改之的《沁园春·咏美人足》。

李渔认为,小脚有''看''和''用''两大功用:''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虽不无*靡之词,却代表了古代男子对女子缠足的真实想法:缠足不仅外观上美丽,更能满足肉体的欲望。

图六·李渔《闲情偶寄》

究其深层原因,不论是文人骚客还是思想大家,对这一陋习的赞不绝口都是因为社会上早已没了女性的话语权,作为父权制社会的统治者,男性自然成为财富的拥有者,而女性业已被视为财富的一部分。就算是思想先进的时代先锋,也终究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无法从根本上摆脱封建思想的桎梏,当面对无力反抗的女子,他们也只能站在男权的制高点上。

四、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要求

联系中国明清时的''才女'',我们可以构建出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追求。

明清时侯的才女是高雅、才情、诗情画意的代名词,她们不再遵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要求,开始习得琴棋书画,从而拥有了一定的文化素养。乍一看,明清时侯的女子仿佛成为社会真正的一份子,逐渐掌握了社会文化的塑造权而不仅仅是男子的附庸。

图七·明清才女柳如是

然而从更深层次来看,从缠足到才女,女子只是在迎合社会的审美而已。同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子,青楼中的女子便不能称为''才女'',即使有幸被冠以才女的美名,提起时也总是带有讽刺意味,是不被社会主流文化所接纳的。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身处闺阁。

也就是说,明清时期才女现象的出现,不过是男子在传统''三从四德''的女性美基础之上,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对女子有了更高的审美诉求。以缠足的手段仅仅禁锢女子的身体已经无法社会的需求,于是便有了对女子德才兼备的更高标准的出现。

五、沦为男性附庸的古代女子

从缠足到才女要求的提升,是社会对女性要求的提高,女性一直是被塑造者的身份。一旦被缠足,便标志着女子接受了社会对身体的建构,从而强化了社会规范对女性身份的塑造,实现了社会与身体的双重建构。

即使是后来才女的出现,也是男性审美标准的再次投射,女性并没能掌握社会审美的话语权。在父权制社会,男子为了使女子更好满足自身的需求,便给女性强行施加缠足的标准,更通过文化手段的宣传(比如民间歌谣的流传、诗词中的赞颂),使得这一原本残忍的行为逐渐被女子接受。

她们渐渐认为女子理所当然地应该缠足,这种对女性身体的建构业已为女性自身认同、内化,成为女性的身份表征之一,进而使女性自觉主动地进行缠足。由于女性的认可,更反过来强化了这种畸形的审美标准,助长了男子对女性的绝对话语权。由此,女性不仅在身体上沦为男性的附庸,精神上更成为了捍卫父权制社会的''帮凶''。

图八·欧洲的''束腰''文化

晚清末期,随着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的进行,社会风气逐渐开化,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已经开始主张废止这种陋习,不过影响大多只停留在上层社会。纵使民国时期孙中山颁布了废除缠足的法令,社会上的缠足之风依然没有断绝。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延续了千年的对女性的虐待才逐渐消失。足可见其对中国社会尤其是女性的荼毒之深、影响之大。

结束语:

人们的审美总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因此研究社会对身体的改造成为还原历史的途径之一。而通过中国古代女性缠足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控制,更呈现出女性对男权臣服的双向度态势。

缠足作为礼教、父权残酷改造女性身体的手段已经逐渐固化,到了明清时期,三寸金莲业已成为社会审美的的重要标准。缠足不仅阻碍了女性与外界的接触,更严重阻碍了女性的创造力,使得以缠足为代表的传统妇德观内化为集体无意识。

一方面,男性通过缠足严格控制女性的行动,另一方面,以妇德观作为缠足的理论依据,使得女性心甘情愿地接受父权制的压迫,完成了对女性的''洗脑''。女子也逐渐接受了有单方设立的审美标准,把肉体的折磨与痛苦当作追求美丽、家庭和谐的必要手段,从内心毫无抵抗的接受缠足的枷锁,反过来使男权对女性的束缚更加彻底。

不对。

父权社会运行几千年的基石,它衍生岀中国人的一切社会结构:儒家思想的核心、长幼尊卑、君臣父子,宗法制度,宗族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姓氏制度,婚姻关系(同宗不能结婚,表亲可以结婚)等等,最终形成的传承制度,传男不传女,男性继承一切,嫡长子继承名位。

这个社会只可能压迫男性,不可能压迫女性。女性生育一直在压迫男性,即使是在男性地位高的时代,男性也是凭实力的。因为男性没有可以压迫女性的东西。混淆概念,把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混淆。说是对男性的压迫都是阶级压迫,只有女性才受到性别压迫。这简直就是流氓主义,强盗运动。如果男性收入高,居然会认为男性多拿了钱,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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