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你在婚姻中是处于被动的位置,年轻时候不听父母劝,选择错了人。
看你的逻辑表达,应该还算是一个头脑比较清晰,逻辑思维还不错的人,你可以冷静下来一段时间,想一下他是从来都是这样的,只不过你没有发现,还是结婚后才变成这个样子的。然后想想他是否真的爱你,还是说只是把你当做一个打击来抬升自己的工具?然后想一下平常生活中他对你不理不问还是特别关心你?实际上,冷静的思考下,换个角度多想一下,很多事都能想明白,然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另外,我猜测,造成目前的局面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你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优势,比如长得漂亮,比如做饭特好吃,比如收入比他高,比如学历高,见识多,等等,所有的地方都处于他的压制之下,所以你一直被动,被他无端指责时只能默默的流泪。不要怪我说的功利,男女之间组成一个家庭两个人之间必然是优势互补的,没有无私的爱情,都是有目的性的爱情,而你现在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没有太大的优势,所以你要提升自己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沉住点气,至少三天后再发电话,你骂的他很严重,并保存了你骂他的截图,说明他内心很无奈,但保持着冷静。也许正在气头上,现在需的是双方都冷静下来,这时候会有反思对与错。再这样的情况你在打电话,会容易接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因人而异,但通常这种行为可能意味着这个男人有着一些情绪和行为上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他们的关系不太健康。
这种恶毒的言语可能是一种控制和权力欲的表现,或者是为了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势。无论原因是什么,这种行为往往是不成熟的,可能表明这个男人缺乏有效的沟通技巧和情感管理能力。
此外,这种语言暴力可能会对女朋友造成伤害,并导致她感到沮丧、无助、恐惧或愤怒。这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分手或婚姻破裂。
因此,如果一个男人在和女朋友吵架时经常使用恶毒的语言,那么这可能是一种值得关注的行为,提示双方需要进行更好的沟通技巧和情感管理技能的提升。
没啥影响。谁都知道教师就是这素质,而且你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要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事态扩大导致媒体关注并跟踪报道了,才会有影响。
哎。。老教师。。。。。无语了。我们以前那个学校老教师都是二混子,天天不干活还欺负年轻人,都是混退休了。
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人格权。
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未经当事人允许,擅自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构成侵权行为。个人认为,要从分析其行为目的是否正当合理来区分合法和违法。
其一,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的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系属合理使用范围,即该行为不构成侵权,即为正当。
其二,如果您在主观上有恶意侮辱、诽谤之义,以此种形式用来损害公民的名誉。那么,这种行为构成侵权。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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