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物业这么做有什么无理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认为物业要求不合理可以起诉他。公共区域以及建筑物公共部分不是说你没影响谁或者没看到就没影响了,而是你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他业主看到了就会效仿或者进一步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你认为一两个孔是小事情,但是被其他业主知道了,那就不只是一两个孔了。这是一家之言,提供给你参考。主要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这个是法律依据。你可以参详。
物业怕业主查他什么
物业是小区的管理者,服务于小区业主,所以只要是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工作未做到位的,那么业主都有权要求物业尽到责任。而对于物业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业主也是有权利要求查看明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1、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所以以上都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的资格以及服务,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和物业吵架后有什么后果
1、如果是有理有据的吵架,那么或许可以通过吵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一途径不建议采用,因为吵架不仅会激化矛盾,而且有时候并不能解决实际性的问题。建议遇见问题,先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2、但是如果是无凭无据的吵架,那么的结果显然是不好的,甚至还会伤及和物业的感情,之后的办事也会比较麻烦。毕竟吵架伤感情,建议还是采用比较文明的手段进行。
所以综上所述,与物业吵架实际上得不到怎样好的结果。实际上,协商不成的话,投诉得到的结果会比吵架来得有效的多。
1、如果是收费矛盾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费标准,如果不公示的话,是违规的行为,比较法律规定物业费应该公开、透明。如果收费不合理的话,可以去当地的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局反映、投诉。
2、如果物业管理单位资质问题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
3、如果是物业私自挪用物业费或者是维修基金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报警解决。
律师教你如何对付物业
1、服务质量差问题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本小区红线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卫服务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以上都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如果物业工作没做到位的话,可以进行投诉。除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之外,还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2、乱收费问题
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有乱收费的现象,并且有的物业还利用小区公共场所赚取额外报酬。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一、和物业吵架后有什么后果
1、不会有后果。因民事纠纷和物业吵架,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可以向警察寻求帮助,警察会对其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1、不交物业费或被起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2、不交物业费或被列入黑名单,另外,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标准的服务,而少数业主住户却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入黑榜后,不诚信的业主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制约,比如不能购买机票,乘高铁不能坐特等舱一等舱,宾馆酒店限制消费等等。
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物业可与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寻求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冲裁机构提请仲裁;经业委会组织投票解聘物业公司。
业主与物业纠纷如何解决
物业与业主产生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一、通过业委会和物业进行协商
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纠纷了,有无法和物业公司正常协商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请业委会出面
协调。这样,对于业主来说,可以让物业也中视起这件事,毕竟业委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
而业委会一旦出面协调了,那么业主和物业双方的问题一般会很快得到解决,当然前提的你占理。一般来说,业委会都会公平对待的。
二、找第三方调解
如果你和物业之间的就发,业委会也无法解决的话,这个时候就要找第三方来调解了,那么第三方是哪些人呢业主可以去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群众性组织,物业公司还是要忌惮三分的,找到他们,相信可以帮业主解决好问题。
三、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
仲裁和诉讼不同,仲裁需要在业主和物业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并且要双方自愿,它的一种特殊调解,属自愿型公断。因此,如果业主在前面两种方法下都无法解决和物业公司的纠纷,这时业主就可以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这样的后厨就是很让业主和物业公司都能得到比较公正的判断。
当然,这种方法不到迫不得已还是不建议业主使用。但要是物业公司太欺负人了,那么我们就必须为自己维权了。
四、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物业公司对于管理小区是真的不好,楼道经常脏乱差,小区清洁管,家中遭到了小偷还坐视不问的等等这些情况,在物业做出这些十分过分的事情,业主们也无法容忍了,这中情况下,业主们就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院作出的判决,来解决物业纠纷。
五、解聘物业
要想辞退物业,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务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应该知道,在楼盘初期,物业公司多由开发商指定,但是,后期物业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用业主们来选择是否要解聘物业公司还是继续聘请改物业公司。也就是说,如果改物业公司服务太差,态度又极为恶劣,那么业主们完全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的表决,来解聘现在的物业公司,另行聘请其他物业公司。
作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建立的是服务关系,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尽到自己的职责。当出现物业不尽忠职守时,业主极易与物业发生纠纷,此时需要对纠纷进行解决处理,通常情况下物业可与业主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若仍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去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履行判决的,则可通过业委会等解聘物业并重新招标。
物业管理常见纠纷
一、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人马”管理楼盘,未办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手续,未与业主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等等。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时应注意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除应办理有关企业登记外,还应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收费资质,并领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并产生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限期物业管理企业补办相关证书,并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证书补办前的物业费用只按合理成本收取。
二、物业费用标准问题
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服务相适宜的原则,收取标准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就物业管理达成协议,表明当事人对物业管理的事项未约定,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也未约定,因而当事人之间服务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了管理,并因此而受到损失,可参照民法通则中的无因管理原则处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酌情给予其因提供服务而受损的、相当于损失数额的经济补偿。
三、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由业主委员会责成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现行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责成相关业主支付其应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如果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业主可要求物业提供物价审核的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认定乱涨、滥收,业主有权拒付。 此外,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四、物业管理企业违约
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等。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属于违约行为,应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将物业共用部位自营或出租他人经营或安装广告牌的,应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给业主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理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设置经营性设施,应当征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一部分应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另一部分应纳入维修基金。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的,因其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故对其发包行为应认定无效,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五、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引发的纠纷的处理
物业管理企业为迫使业主交纳管理费,在业主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经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此类纠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欠费的可以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的,应从其约定。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主要分为为业主提供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的费用,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以及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仅拖欠公共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不能采取停水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业主或使用人拖欠应交纳的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使物业管理企业为此未能代交有关费用,致使供水、电、气等部门停水、电、气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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