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按照法律来说,无权处分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吵架过两天就好了,不过买房这种大事,应该夫妻商量好之后才行的,这次确实是你做的不对,赶快跟他道歉吧。我们国家在房地产上投入的资金太大了,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了,疫情一旦恢复之后,必然会出台打击房地产的政策,房产税一旦开征,炒房绝对会吃亏,虽然看着房价现在涨的挺美,但是一旦调控之后,很难出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若购买房屋的第三人为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您无权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即人类才有如此美好的人生形态,是指生理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以婚姻为纽带结为一体的各自以自己所能无条件帮助和成就对方需要的家庭主要角色关系,男人叫丈夫,女人叫妻子。夫妻一旦结为一体,就自然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关系。若非一方包容和隐忍,夫妻关系就名存实亡甚至解体。夫妻双方各自只有自觉分享自己所有、帮助和成就对方需要的义务,没有要求对方按照自己期望满足自己需要和做对方行为判官的权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