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所作琴曲有《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被后人合称为“嵇氏四弄”,和蔡邕所作的“蔡氏五弄”被合称“九弄”,在中国音乐史上倍受推崇,隋炀帝将弹奏“九弄”作为取士的条件之一。宋代的杨瓒向民间搜此四弄曲谱,结果应征十多种,可见其流传之广。《玄默》、《风入松》据传也是他的作品,《玄默》反映的是老庄思想。这些作品见于明代刊传的谱集,但未必是原作。
他的有关其音乐思想的著作《声无哀乐论》是我国第一篇音乐理论著作,书集中了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直到现在,仍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他在文章中探讨了音乐与感情,创作与演奏,演奏与乐器、欣赏,欣赏与习惯等问题,通过“秦客”和“东野主人”之间的反复辨驳,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哀乐是主观渲泄),这是中国音乐史上“自律”论美学最早的典型表达。《声无哀乐论》中提到的许多音乐美学问题,具有创始的意义。鲁迅曾指出:“嵇康的论文,比阮籍更好,思想新颖,往往与古时旧说反对。”
《琴赋》也是他的一篇音乐评论文章,在文中他肯定了音乐的作用:“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琴赋》中提到了许多琴曲,包括传说中师旷演奏的《白雪》、《清角》以古代的《渌水》、《清徵》等曲目,他还将当时流行的作品分为“曲引所宜”的雅曲及“下逮谣俗”的通俗琴曲两类。此外,他还具体细致地分析了琴曲从开始到结尾的发展过程及表现特点。
嵇康是玄学情感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按照他的声无哀乐论,音乐之美是没有情感的内涵的,它只是“和平”,然而却可以使各具不同德性的音乐的听者得以增进各自的德性。这一针对着德性的综合作用他称之为“触类而长,所致非一,同归殊途”(《琴赋》),它的性质是审美的。嵇康与庄子不同的是他讲善,不过这个善不是普遍的伦理概念,而是每一个体的个性德性即寓于特殊的普遍或是具有个性的普遍。嵇康的理论与王弼也有不同,嵇康并非以善为主导来统一美,而是以美为主导来统一善。这种统一下的情感也并非单纯的审美情感,而是所谓的“同归殊途”,殊途者即不同个体各自的德性,同归者即审美经验将那些不同的德性统摄起来,使之增强了,它们表现为各各不同的融汇了个体德性的审美情感。
论嵇康《声无哀乐论》的美学思想
作者:马钦忠
在中国这个传统和成见看得特别重要的文化的国度里,嵇康应该说是一个特例。从他的生活行为到他的哲学美学思想,就表面而言,都显得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他的骨子里还是特别看重传统的道德标准的;比如,一方面,他“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另一方面,他抱着终身不仕二主,保持作为一个士人的名节,甚至还准备参加田丘俭的起事,试图把政权从司马氏手里夺回来还给曹魏宗族。假如说,这种矛盾贯穿着他的终生的话,那么,《声无哀乐论》却就是他试图从有限的人生中解脱出来的审美建构。正因此,这篇关于音乐哲学问题的论文便显得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人的自觉和审美的自由境界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里说,魏晋之际是文的自觉的时期。这个“文的自觉”首先是以人的自觉为先导。当然,这个“人”不是今天的历史的实践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的静态化的结构要素之一的人,而是追求自我完善、在变幻莫测的生死循环的永不止息、人与人的福与祸、权力与毁灭、囚犯和权贵之间的无常的转化和变换过程中寻求灵魂净土的“人”。
这种追求和嵇康所生活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长年的战乱使得整个社会显现一片凋蔽的景象。曹操在他的《蒿里行》中曾有如下的描绘: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王粲的《七哀诗》也描绘了这样悲惨的景象: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
这简直就是一幅战乱之后的“难民图”。凄冷和悲惨的社会境况和个人生命的霎时幻灭,造成了这个时代的人生的苍凉感和生存的艰难迟重的感悟。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生存欲的强烈的跳动,给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投上一层苍凉和浑厚的悲壮的色彩。渴望和平,渴望破碎的河山复归于一统。可是当这个统一的局面实现之时,跟着来的是人与人的倾轧和权力的勾心斗角。在这种政治的倾轧中,所谓的有识之士便惟有独善其身了,借助诗、酒、药,游览名山大川,沉迷于声色之乐来排遣个人有限生命的忧患。阮籍的《咏怀诗》可谓是此方面典型代表:“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这儿描绘了衰朽和趋向死亡的无可奈何。个人在这个生死频繁交替的时代,更是如一草芥。“一日复一夕,一夕复一朝。颜色改平常,精神自损消。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先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
在这样的优患中,惟有回到自我的内心世界,找到灵魂凭依的栖居之所。这便是嵇康的“养生论”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背景。而“养生论”亦是他的“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他在《养生论》里有如下一段话:
清虚静泰,少私寡欲。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哀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后抑也。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以醇白独著,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
这儿提出的养生的中心是:一要清心寡欲;二要不为名位利禄去伤德——自然生命之特性;三是不要贪美味佳馔;四是不为外物所累。由此而回到自我的心灵世界,达到生存的“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虚”的“至乐”境界。在《答难养生论》的驳难中,嵇康又从反面论证了养生需要净化的条件,即“名利不灭”、“喜怒不除”、“声色不去”、“滋味不绝”、“神虑转发”。实际上,从嵇康自己的表白来看,他的确是达到了他的上述“养生”的准则,但至于是否能从内心世界上实现这些原则,并乐斯于此却就难以取证了。但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音乐家在音乐演奏中体会到那妹凭于音乐旋律的绝对自己的心境却是无可置疑的。在他的《琴赋》中,深刻而又细致地描绘了在听琴时的心灵的解放。最后他感叹地说:
于时也,金石寝声,匏竹屏气,……感天地以致和,况歧行之众类,嘉斯器之懿茂,咏兹文以自慰,永服御而不厌,信古今之所贵。乱曰:音音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 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纷翕响,冠以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惟至人兮!
在音乐美的绝对的自律性的存在中,他感受到了心灵和天地的合一。而这些,对那些总是把音乐和哀乐联系起来的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想认识“琴”的“不可测”的至理,惟在于像有他嵇康这样的“至人”。当然,这个“至人”不是孔、孟,而是“采药山泽,会得其意,忽焉忘反”的庄子式的“至人”。“夫称君子者,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
于是,我们看到,嵇康看待音乐与哀乐的关系是从他自身的追求的这种人从物欲和各种功利目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角度来立论的。只能净除这种种之“欲”,音乐的形式之美才更能体现契合于宇宙的精神。
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关于人生的自由境界的“养生”之问题,加上一个“审美的”前缀的话,似乎便可以看作为康德的关于审美鉴赏的心理感受的规定:
规定一个对象为美时的这种关系,现在是和快感结合着的;而鉴赏判断却声明这种快乐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所以绝不是一个伴着表象的快适,也不是对于这对象的表象,也不是善的概念所含有的那种规定根据。所以除掉在一个对象的表象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而无任何目的(既无客观的也无主观的目的)以外,没有别的了。(《判断力批判》上册,中译本,第59页)
康德的论述是就审美的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心理感受性质来说的。而这个性质的核心便是摆脱外在限制的心灵的自由,是无任何目的的合目的性,正如嵇康所说的“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两相比较,我们可见,康德的论述和嵇康的论述都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和审美的追求:无欲无动、淡泊无为。但也因此见出中西美学落实在人生问题上的根本分野。在嵇康这儿,这种审美性质的构成,就是人生的至尚追求和生存的目的,关键是人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它并转化成为个人的生存状态。而在康德那儿,这种心境不过是人的诸多心境的一种心境之特征而已,至于它是否会转化成为个人的切实的生存状态;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
嵇康在《答难养生论》之时,已解了这个秘密了:“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故得志者,非轩冕也;有至乐者,非充屈也;得失无以累之耳!”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鉴赏之特征在此化成了嵇康的人获“至乐”的标志。
这儿,还有必要添上一笔的是:在前此,中国古代的乐论总是强调音乐的“群”的“和”的意义。就是说,音乐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助教化,淳人伦”,而嵇康却从这种“群”之“和”转移到了“个人”之“和”。这种“和”是作为社会个体的自我之完成和终结。这可以说是嵇康对中国音乐哲学思想的新的发展。
二、《声无哀乐论》的理论难题和“声无关哀乐”的理论宗旨
自先秦以来,物感心动,发之于声,声之比而成乐,正因此而说“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几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如刘向《说苑·修文》所说:
乐者,至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是故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啴奔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断之礼义,含生气之和,带五常之竹,……皆安其位不相夺也。
这种把音通于“哀乐”并进而等同于“哀乐”的音乐观,一直就被认为是不变的真理。嵇康针对这种观点,提出“声无哀乐”,既要有极大的理论勇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文化传统的压力,同时他的理论自身的逻辑统一性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有相互关联的两个命题:其一,“声”无“哀乐”之义是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声”未必一定有什么与之相对应的“哀”与“乐”,但这不等于说“声”就不包涵某种情感;其二,“声”无“哀乐”表明声本身不存在哀乐之谓,所谓什么声有什么感情等等,完全是听者的主观附与。我把前者称之为弱证明,后者称之为强证明。
此处先说弱证明。
嵇康正确地指出了把声与古圣贤的德等等之类的问题对应起来,既有夸大事实的一面,又盲目崇信古人。但由这种“夸大”和“盲目”并进而从理论上彻底推翻这一论断并非易事。也就是说,推翻“物感心动”而有“介之卢而闻牛鸣知其三犊牲牺”的论点是容易的,但再进一步,证明声根本和哀乐无关却就要难得多。
关于嵇康的论证声无哀乐的哲学基础,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李泽厚和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关于嵇康的部分说他是从元气论的观点来构筑音乐的本体论,把音乐的无关于哀乐的自身之“和”看成是外在自然之和的自然延伸。至于这种延伸怎样和“音之比”的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联系起来却没有明确的证明。吉联抗在他的关于《声无哀乐论》的注释本小册子里说嵇康是以二元论的方式来论证声无哀乐,即社会之内容的哀乐为一元,声自身之数比的关系之构成为另一元。这和哲学上的作为看待精神与物质问题的二元论完全不是一回事。修海林著的《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1 9 8 9年),说嵇康是以唯物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论证音乐的自律性存在。这儿的解释似乎更有些不着边际。如果把音乐看成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物,显然难以说何以大自然从来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一部乐曲。而且,嵇康只是开始从自然的演化说明音乐之“和”的数比是秉承了自然的“和”的性质,但并没有说这“和”的性质就直接成了音乐。
我认为,解释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理论问题应该站在人生论的立场上,才是切合于中国美学问题的原则。
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立论目的很显然,那便是:假如说任何一种声都与一定的社会内容相联系,人们在音乐的感受中也就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心境之可能了,生之有限性的悲惨乃至到了连一片净土也找不到的地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嵇康从他的切身的音乐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可以从他的《琴赋》里找到例证。对此,前边已有引述,此处不赘。
正是从这样的切身感受出发,嵇康站在他的时代的玄学思辨的高度,阐述了他的主张:
首先,就音乐来说,它是以乐曲的不同数比的关系构成的一种自律性文本。但是,又该怎样解释诸如此类现象呢?比如伯牙与钟子期的以音乐的相互心灵的感应,善听察音乐的人与不善听音乐的人自然会对音乐之美有不同的领悟。这些岂不是都证明了音乐自身即有哀乐
嵇康的证明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坚决摈弃这些俗儒之妄见,听凭自身心理感受的契悟,即“得之于心”。他说:
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酝酒之发人性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显然,这个反驳是非常有力的。由此,另一方面再回到音乐自身来说:
且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氽而泣;非进哀于彼,道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珠涂异轨,不相经纬, 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
就音乐自身来说,“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再就音乐演奏的乐器来说,不同材质制成的乐器亦有一种自然之“太和”:
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篱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篱不因慧心而调节器,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
嵇康是从音乐自身的特点和听者对音乐反映的主观差异这样两个方面来证明声无哀乐。就音乐自身的形式化特点来说,某种特定的或清或浊的乐曲,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因演奏的善与不善而改变其基小性质。从听者来说,同样一首乐曲,由于与自我的“审美关系”不同,则会有或哀或乐的巨大差异。在此,音乐好比是一个应合哀与乐的契机,因而会有‘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
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观点,和1 9世纪的音乐美学经典之作,汉斯立克著的《论音乐的美》所提出的音乐形式美相比,更可见中国人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前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该书第二章说:
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 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之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 并且使我们感受到美的愉快。
这些说法正是嵇康在《声无哀乐论》说的“官商集比,声音克谐”,“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但是,汉斯立克并没有说“声无哀乐”,他认为声与哀乐及情感是非对应的,而且,由于音乐正如艺术的装饰之美一样,不同的线条有不同的表情特征,比如“一些弧形曲线,有时轻悠下降,有时陡然上升,时而遇合,时而分离,这些大大小小的弧线相互呼应,好像不能融合,但又构造匀称。”音乐之形式美正是这种宽泛的多义性的表情特征。嵇康也谈到这一点。他说:“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过去,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正是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的漏洞。其实,这儿也是从音乐的表情性功能来二二分化,即音乐本身之象征的功能和感受者的哀乐之感受。因此,“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
这样,嵇康基本上完成了他的理论目标,把“声无哀乐”释为“声”非对应于“哀乐”,然后再从个人的心理感受音乐美的差异来张扬个体在聆听音乐之自律性的形式之时的“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的自由的心境。
把音乐之美,从传统的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个体人格的心灵自由的媒介,是嵇康《声无哀乐论》这篇名作所要说的中心内容。
三、“声”无关于“哀乐”和音乐教化问题的社会赋予
我在前边说过,证明音乐无关于哀乐远远比证明音乐非对应于哀乐要难得多。
这里有这样两点要明确:第一,嵇康并不否认音乐的教化作用,第二,嵇康把音乐与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的目的何在。
贯穿在《声无哀乐论》里的逻辑线索是把我前边说的“弱证明”和“强证明”混为一体来谈的。也就是说,在嵇康看来,说“声无哀乐”就是等于指音乐本身不含有任何的社会内容。遗憾的是,嵇康的这一证明并不是完全成功的。
其一,嵇康举乐器之不同来证明声无关于哀乐。那么,这儿的问题是:不同的声音何以相互区别呢一方面是他说的形式的区别,即所谓的“声之比”而成为“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宽泛的表情性特征的问题。不同的声音虽然经过提炼、净化,但其任何一种声音的特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表情性,而这种表情性也是感受者把它与特定的哀乐对应起来的基础。否则,仅仅靠从纯形式的角度去感受音乐,那么音乐只可能是“和寡”之艺术形式了。再说,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也非是由纯形式的“数比”之关系去思考和感受音乐之美。反过来说,纯粹之数比是无所谓美与不美的。乐曲之数比在于落实在怎样打动人的感官这一层次上才有美与不美的问题。即就嵇康自己之对琴之声所抒发的自由心境的美的感受而言,正是在于声音之数比所封闭起来的与生活隔绝的“自律性”的媒介,缘此而契合于他的人生之感悟。当然,只是这种“感悟”不能用传统的哀乐去加以诠释罢了。
其二,嵇康在由说“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过渡到“声与哀乐无关”这一强证明之时,偷换了概念。如:他一方面说,“玉帛非礼敬之实,歌哭非悲哀之主也。”证明是: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就是说,玉帛不是礼之本身,而只是借以表达礼的内容的媒介。音乐也是如此。如把这种或哭或欢当成音乐之本身的特征,岂不是说:“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嵇康在此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他的证明:起先他是描述音乐之构成的特征,如汉斯立克所说的那一系列形式特征,即专注于作品之本身,然后跟着便置这音乐本体之说明于不顾,而跳到关于对音乐的价值论的说明。也就是说,嵇康是从音乐本体的自律性存在之设定,然后跳到社会的历史的特定条件下对音乐评价的差异来得出“声”无关于“哀乐”这一结论的。
于是,我们看到嵇康为他解释音乐的教化问题开辟了广阔的天地。那便是:他把音乐的教化问题看成是教化问题,并不是音乐自身特性的自然顺延,而是从外在方面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功能给予。这正是所谓“声有哀乐’’的社会根源。他说:
……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 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
社会的礼仪和所谓之“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正是人们比附音乐之“数比”的秩序关系,从上到下比附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年深日久,便深化成了所谓的一种教化方式。
再一个教化问题是从音乐所具有的“导情”的功能看待的。音乐自身无所谓“情”,无所谓“哀乐”,但通过听音和演奏却可以抒发人心中的积愫,从而令人心气和畅。这又是人们从社会的功能上来给予音乐教化意义的又一个原因。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理由在于:
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 感之以太和,道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惰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尤大,显于声音也。
应该说,嵇康从社会对音乐的价值赋予的角度对音乐的无关哀乐和这种哀乐因而是外在于音乐自身的证明还是成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因此完成了他的“声”无关“哀乐”的强证明。不过却由此为他的理论宗旨找到了社会学的基础,,即音乐的哀乐的价值内容是社会历史的赋予。在特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历史主体总是体现为个人。所以,就对特定的音乐作品而言,就是独立的审音者。从而审音者赋予音于作品的他自身的独特的人生价值也便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隐含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里的深刻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接触到了马克思在《1 8 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鉴赏音乐的耳朵和音乐作品的意义之展示的内在关联性。这一点,正是嵇康非得把音乐自身之特点与作为社会内容之体现的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不可的目的所在。
“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自得之域”是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的形式化的自我。人们也是借助这种形式来触摸自我的自由状况。难怪嵇康在临刑的一刹那,之所以奏《广陵散》,是触摸他最后之自由乎
主要参考资料
1、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
2、《晋书·嵇康传》。
3、《三国志·魏志·王粲传》。
4、《世说新语》中《任诞》、《德行》、《稚量》等有关嵇康的言论。
5、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
6、修海林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7、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
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被人选择的情感一定是优秀的吗?这个也不一定呀,不能这么绝对的来判断。被人选择的情感有优秀的也有不优秀的主要是符合他的口味和吸引他所以他才会选择。
对上了眼的情感一定是走得远的情感吗?很难说。情感是需要双方不断经营,滋润,珍惜的。
首先来说感情这个东西确实也是可以培养的,只要自己用心经营,就一定会有所进步的,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再进行具体的分析。
如果双方的性格确实是有些不合适,虽然长时间的相处会有些适应,但是这样的生活确实是有些累的,双方肯定会有人有些疲惫。但是也不排除随着双方的相处,彼此之间逐渐改变,生活或者相处的很默契,但是这也是需要经过很长的磨合期的。
当然,双方彼此相处久了,也是逐渐习惯了双方的习惯,也是会逐渐培养出一定的感情,这也是很好的事情。
好的感情也就是需要培养的,所以这是很重要。没有天生就是一对的,更多的还是靠双方彼此的相互适应的,所以说也是很重要的。
寻找合适的感情,认真培养自己的感情,当然这也不是盲目的,一旦发现不太适合也不要太勉强,虽然未来可能会有所转变,但是这毕竟是很久远的事情,自己也要不断的坚持,但是结果也是未知的,所以一定要进行合理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
最后希望每对有情人都能够终成眷属。
答案:斯多亚派认为幸福的生活,就是符合自己的本性的生活。他们的口号是“按照自然生活”。这里所谓的自然指世界的本性,即“逻各斯”、“正确理性”或“共同法”。按照自然生活也就是按照理性生活,按照自然律生活。塞内卡说:“斯多亚派人都同意这一点,我们要尊重自然,明智的意思就是不违背自然,按照自然的规范进行自我修养。”按照斯多亚派的严格的决定论,按照自然生活也就是服从命运。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人不能改变或控制命运,但却可以控制对待命运的态度。
斯多亚派认为,不顺应命运的态度是非理性的情感,这样的情感有四种:忧伤、恐惧、欲求和快乐。他们有如下定义:“忧伤是非理性的压抑,恐惧是非理性的退缩,欲求是非理性的扩展,快乐是非理性的膨胀。”“压抑”、“退缩”、“扩展”和“膨胀”指示不足和过度的心理状态。与此相反,理性的态度的特点是“不动心”。即使面对死亡,也要不动心。马可·奥勒留说:“有理性的人不要以烦躁、厌恶和恐惧心情对待死亡,而要等待这一自然动作的来临。”不动心即他所推崇的坚忍。
不动心指不关心快乐或痛苦,情绪上不受外部感性世界的影响,获得心灵的安宁或平静的状态。不动心是理智对情感的正当控制,因为情感是非理性的,所以,不动心与普通的冷漠或麻木很不一样。对斯多亚派而言,不动心是最高的德性。他们的理由是幸福归根到底是一种心理感受,人们既然不能控制外界发生的事情,就应该排除外在事件对心灵的影响,以心灵的不变对付世界的万变。不管什么样的命运,不管外界发生了什么,有智慧的人都能保持平稳而又柔和的心情。
现代推崇的男女平等主义是起源于女性自古是弱势群体,在传统社会的家庭文化中遭受着不公平对待。
她们只能在家中抚养孩子从事做饭洗衣这类低价值的琐事,在社会中做一个家庭的全职主妇,这是种对人身自由的囚禁与个人选择权利的剥夺,这对女性确实是一种不公。
极端平等
由于这种旧时代的婚姻模式,近些年很多年轻女生在网络上表示不愿生孩子和结婚,这是完全能理解的。
这是女性渴望人身与经济的独立,摆脱传统男权社会的束缚,实现自我价值,希望在社会和家庭中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
在传统男权社会,不论是社会还是家庭男人都占据强势的地位,女性附从处于弱势地位,这无疑是不公平的,由于觉得自身受到了压迫,女性渴望独立与自由的思想逐渐萌芽。
现代年轻女性们希望能做一个不依附男性且高价值的独立女性,实现平权,这是较为前卫的思想。
我个人支持这种想法,但也反对现代一些女性存在一种盲目追求男女平等的观念。
知乎上有一回答得到很多女生认同,这位女生列出了自己以后结婚与男性必须遵守的规定。
看似很理想,但这种生活方式真的没问题吗?
各赚各的钱,费用平摊,家务轮流绝不多做,绝不跟男方家人住和过多来往,过年各回各家,以及最后一条怎么也不生孩子,甚至领养代*太过于不切实际了些,一个男人很大概率是不会同意这条的。
且话里行间都表示着一种“绝对”,没得商量的口吻。
虽然这些规则上的问题并不算太大,但背后渴望平等的观念有点过于激进。
女性追求平等是可以理解但不能盲目追求平等。
我们要明确一点,婚姻的本质是合作与经营,合作是指行为生活,经营是情感生活。
婚姻是两个搭伙过日子,是一种合作关系,但同时也是恋人关系。
也就是说结婚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爱为了幸福,而是为了平等互助。
根据这两条本质原则得出幸福婚姻的两种必要条件。
1合作伙伴之间的平等,是行为上的生活方式。
2夫妻关系之间的彼此相爱,这是以爱来滋养精神的生活。
要想建立一个圆满幸福的家庭就必须要做好这两条婚姻的本质才能使家庭带来幸福。
这位女生的这种生活方式只是做到第一种,而且过度倾斜忽视了情感太极端化,没有很好的平衡两者,这种生活方式是冰冷严肃的。
如果按照这种刻板又僵硬的平等观念过日子只是过好了行为上的生活,精神上的情感生活被忽视。
因为分得太清,这是你的事这是我的事互不干涉,生活中方方面面在两人之间画上线谁都不准过线,这不是一个家而是两个家,这不是一对夫妻而是一对纯粹的合作伙伴,这不是把对方当成自己人而是当成了外人。
这种生活方式使两个人在各方面分割了彼此,不是一个共同体,都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立场着想。
其次,在生活中下意识也会时刻注意着两人之间的界限,也更容易滋生矛盾与冲突。
如:
1昨天我洗过衣服了他今天没空回来洗我当然不洗,就算洗了下次也会记着这笔账。
2他想带我去他父母家过节我不去,但男方逢年过节走亲戚都显然面子上过不去。
3男方父母生病了我去探望下走个形式就行,那是他父母虽然也叫爸妈但那不是亲生的,不关我事,也用不着我照顾。
4上次吃饭花了他的钱这次必须我来付,上次吃饭我买的单这次必须他买。
这样的生活是缺少爱的。
没有爱的婚姻仅仅只是纯粹的合作关系,失去了夫妻关系的实质。
这位女生渴望实现这种婚姻平等的模式背后是理性思维,理性是与情感对立的,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在家庭中用理智和伴侣相处,处处争夺平等。
但家庭不是讲道理的地方,因为理智会损害两人的关系,情感是非理性的。
男女之间推崇平等这没错,但不能方方面面都盲目追求平等。
似乎现在越来越多人觉得平等就一定是好事,越平等社会就越美好,其实这偏离了平等的本意。
平等的目的是因为“需要平等”。
不能在不需要平等的地方也同样追求平等,更不能忘了男女平等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两性之间能更好的相处。
但这位女生的平等思想带来的结果是违背初衷的,这种方式由于过于极端忽视了平等对人的情感需求带来的不利影响。
该如何平等?
维持一段稳定长久的爱情最重要的一条是实现男女双方共同成长,而不是只顾自己忽视对方,这条是必须平等的。
现实中通常女性只能做个家庭主妇操劳家庭中的琐事,反观男性逐渐事业有成升职加薪,这本就是不公平的。
女性同样也有实现自己人生价值追求梦想的权利,这不能被无情的剥夺。
若夺走女性应得的权利她们就会反抗男性与社会,矛盾与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婚姻也就不会幸福情感的破裂也是早晚的事。
由于女性在传统家庭制度中属于弱势地位,即弱者,相对的男性作为一家之主,拥有话语权与决定权以及经济权,则是强者。
这理应要求男性换位思考,多站在女方的角度考虑并做出让步,摈弃旧时代的男权主义。
具体方法为:
1首要的是不能强迫女方生育和在家做全职太太。
这是当今年轻女性最难以接受的,男性如果想和女性友好的相处,必须理解她们也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
2使女性实现经济独立,她们应当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而不是靠男人供养。
如果女性没有收入靠男人提供物质,从个人角度来说这等于依附他人,将自身命运与他人进行了绑定,这在心理上是不自由的,并且对个人生活具有潜在风险。
其次,这种模式所反映出的潜在含义是一种低位者向高位者的索取,从人格及自尊角度考虑没有人愿意做一个低位者,靠别人的给予过活,这在心理上同样会形成一种自卑感。
以上两条是针对婚姻生活的平等原则。
我们要理解若想维持一个良好的家庭关系必须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相处,这样发展关系才能长久。
共同体
夫妻本是一对合作伙伴,即共同体,为了理想的婚姻必须寻求平等但也需要相互结合。
如果相互都视自身与对方是独立分裂的个体。
在生活中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他的事不是我的事,和我没关系,这是你的爸妈不是我的爸妈,这是他花的钱不是我的钱”。正如这位女生提倡的平等思想。
一个“你我”两字就直接把自身与对方划出了界限,背后的意思是在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所以我做的事,你做你的事,和你没关系,互不干涉”
要是用这种理性的理念去经营家庭不但更难以感到快乐,还更容易激发矛盾。
作为一对情侣和夫妻更应该用“我们”的理念去相处,两个人是一个整体关系,夫妻本就是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的。
有了这个共同体意识两人就会认识到“这么做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我们,这不是他的事而是我们的事,这不是他的而是我们共有的”。
用这样的理念经营情感才契合婚姻本身的价值观,使得两个人主动承担家庭的责任相互帮助,共同解决问题,而不是划出界限分割彼此各管各的。
我们需要注意如果过于追求平等会给彼此的情感带来不好的影响,违背了一对伴侣作为一个整体的原则。
我们同时不能忘了婚姻是为了什么?平等是为了什么?家庭的存在是为了什么?
追求平等时我们要基于问题最初的目的出发,不然就容易因为盲目追求平等而背道而驰。
我们也应该理解,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渴求与他人建立亲密的伴侣关系,希望通过伴侣实现幸福与快乐,我们就应当重视婚姻关于爱与幸福的情感本质。
但过于推崇平等会成为我们追求幸福的敌人,因此,平等它并不是一件绝对的好事。
八字不好的婚姻
1、八字中日支坐伤官的女人不能娶。
凡出生在甲午、乙巳、庚子、辛亥这四个日子的女性,日支就为伤官。
日支为婚姻宫,那里是老公在你八字中的“家”,老公家里出现的不是老公,而是一个克制老公的伤官。
一般表现严重的,会克夫;表现稍轻的会离婚;再轻点也是夫妻长期关系不和谐。这个情况,还会导致丈夫身体不好。
2、八字中伤官旺、食神多的女人不能娶。
伤官是克代表配偶正官之物,食神重见转变为伤官,所以会演变为不利于婚姻的稳定。
伤官食神多的女性,从性格上讲,自己不喜欢被人管着,却喜欢去管丈夫,脾气不好,情绪又不稳定,容易出轨,也容易引发丈夫外遇,所以婚姻难以长久。
3、八字中官杀混杂的女人不能娶。
一般情况下,正官代表老公,偏官(又叫七杀)代表情人,八字中既有正官又有偏官,说明其一生有老公,也会有情人。
你想,八字好比一个人的生活空间,女人的生活空间里,老公和情人并存,她的婚姻感情生活还会宁静吗?说明该女人婚姻将会有不顺,也许离婚改嫁,也许会有婚外情缘,这要视具体组合情况而定。
4、八字中婚姻宫逢冲的女人不能娶。
我们知道,婚姻宫犹如夫妻同居的婚房,逢冲就好比被某种力量不断撞击,你说这样婚房还会稳固吗?婚姻宫被冲,最容易婚变。 相冲的地支共有六组: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凡是出生月的地支或出生时辰的地支,与日支(婚姻宫)组成这六组相冲,又无它支来合(合可解冲),则属于婚姻宫逢冲。如有地支冲婚姻宫的大运,也是婚姻不稳定的时候。有的八字组合不好,婚姻宫逢三刑、自刑的女人,也会不利婚姻。
怎样才能找到你的合八字姻缘呢
1、相互中和
八字命格五行力量相互均衡,选择配偶时张鑫龙认为必须以命局对应大运,然后,确定对方的行运状态,看彼此大运是否相互之间平衡。
2、日元彼此相合
彼此双方八字中和,命中又无严重的刑冲克害,且双方日元彼此相合在了一起,婚后夫妻同心,白头到老。如;男方日元庚金,女方日元乙木等。
3、夫妻宫合化
双双命局夫妻宫相合而化喜用,婚后夫妻彼此谦让尊重,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美满幸福。夫妻宫就是日支,夫妻二人日支相合而化,并化成喜用神者是也。
以上论述仅是简单的定律而言,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顾忌命中克应的程度,格局的真假,大运的走势等。唯有综合考虑,方能避免未来婚姻的不幸。
4、五行互补
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命格适合找一个怎样的命格来相互平衡,因为命中有喜忌,犹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夫妻之间取长补短,阴阳协调发展,方能万事通泰。比如;男方五行火多而缺水,女方五行水多而缺火,二人命理结合组成水火既济,结为夫妇后,恩爱幸福,儿女双全家庭美满。
5、化敌为友
每个命局都有相互对峙的时候,犹如两军对阵,相互恶斗一般,这样的命理一般运势坎坷,大起大落,若找一个可以化解命局交战的人做配偶,那么,结婚后运势自会一帆风顺,夫妻情深意切,家庭经济状况必然良好。比如:一方命中比劫太重,另一方则食伤星旺,婚后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小日子红红火火。又如;命局一方官杀气息很重,而另一方则印绶星强旺,二人结婚后夫妻配合默契,资源整合良好,工作事业发展的较快,最重要的是生活富足,家庭社会地位较高。
什么样的八字最幸福
1、两个人的八字合多,两人婚姻容易融洽幸福。
例如一个人出生于乙丑年,甲申月,壬辰日,丙午时,那么和这个出生年月日时对应相合的天干地支就为庚子年,己巳月,丁酉日,辛未时,在对应的合中,合越多,代表着两个人的感情就越好,两人容易谁也离不开谁,相互依恋,婚姻融洽幸福。
2、两个人的八字同为某方面旺,会有共同的理想,两人结婚后会融洽幸福。
如果两个人的双方都是财旺,或事业星旺,或印旺等,两个人容易在某方面上有共同的目标和理想,夫妻双方共同为财或为事业而努力,或两个人同时喜欢研究某项学问,有着一样的兴趣,两人在一块生活时,就比较融洽幸福。
3、一强一弱的八字搭配婚姻容易融洽幸福。
夫妻双方八字都特别强势的话,互不相让,肯定两人矛盾争吵多,如果一方的八字强,一方的八字弱,即一人刚,一人柔,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夫妻间取长补短,双方都喜欢对方的优点,这样容易把家庭经营好,才能在婚姻上幸福。
4、两个人的八字投缘,婚姻才会融洽幸福。
在八字中,两个人的格局都比较相近,例如:两人都属于印旺;或运势同步;或两人同属于身弱或身强;或两个人的金木水火土的五行都属于均衡类型,或偏激类型等等,格局相近,他们往往对某件事情看法相同,有着共同的爱好,说话很容易投缘,双方常常是想法一致,因此结婚后,两个人才感觉很融洽幸福。
5、两个人的八字互补,婚姻才会融洽幸福。
男女配婚中,不管如何看,两个人八字五行如果互相为喜用神,男的八字木火多,而女的一方木火弱,形成互补的关系,通过互补使两人的八字五行达到一种平衡,所以两个人相处起来会更加的融洽,更加的幸福,并会互相带来好运。
6、和爱的人在最有利于自己结婚的时间里结婚才会融洽幸福。
所谓有利于自己结婚时间,一般是指男女遇桃花星时,命局遇合时,或者男走财运,女走官运等等,都是有利于自己结婚的时间,时间走对了,会步步对,两人在未来婚姻上会容易顺利,会更加的融洽幸福,所以与相爱的人选择结婚的时间时,尽量选择双方适合结婚的时期内。
八字婚姻不顺的日柱特征
1、命局夫妻星为忌的男女,婚恋蹉跎
男命以财星为妻,若命局中财星多且为忌,或命局中财星不见,或财星休囚无气,比劫旺,都是婚姻不顺的标志。女命以官杀为夫星,若命局中官杀夫星多且为忌,或命局中官杀夫星不见,或官杀夫星休囚无气,比劫旺,也是婚姻不顺的标志。男命四柱无财或纯阳纯阴,古人称为僧道命;女命四柱无官杀或纯阴纯阳也被称为出家命。
2、夫妻宫被六冲或相刑,婚姻不稳
八字日元座下地支为夫妻宫,夫妻宫为论婚姻的枢纽,夫妻宫被六冲或相刑,都难于和合婚事。夫妻宫忌被本命地支、大运地支、流年太岁六冲,尤以日月支或日时支邻柱相冲为最忌,夫妻生离死别在所难免。夫妻宫忌遇寅巳申三刑、丑未戌三刑、子卯相刑,男女逢上刑冲,大多婚姻不隐,离婚的机率较大。
3、女命日干伤官婚姻不顺
出生日干支相生也不可大意,女性假如日干所生的是伤官,婚姻也难顺利。日干伤官的干支有甲午、乙巳、庚子、辛亥。按照笔者经验,阳日干的女性,日支坐食神的,也当伤官论,如丙辰、丙戌、戊申、壬寅。
当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学问也是如此。导致婚姻不顺的命理原因非常多,还与时代、性格、环境等因素有关,要更加正确预测婚姻情况,必须根据本人八字进行全面分析。
4、生于阴差阳错日和命犯孤鸾的人,婚恋不顺
不论男女,凡是日柱为:丙子、丙午、丁丑、丁未、戊寅、戊申、辛卯、辛酉、壬辰、壬戌、癸巳、癸亥就是阴差阳错日。古命书云:〝阴阳差错日,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妻家,也与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日上犯之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阴阳差错指男女有违阳刚阴柔之道而婚姻不顺,气场相克的标志。所生之日逢之,轻者夫妻不和,重者离异。
凡是日柱或时柱出现乙已、丁已、辛亥、戊申、甲寅、戊午、壬子、丙午任何一组天干地支,即为命犯孤鸾煞。孤鸾入命,主男女婚姻不顺之事。孤鸾歌曰:〝木火逢蛇大不详,金猪何必强逞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孤鸾杀又云:〝木虎孀无婿,金猪岂有郎,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其实孤鸾就是自坐食伤或羊刃,由于女命食神太强,也具类似伤官的特性,能克夫星正官;男命羊刃过旺,更有妨妻的迹象,此为婚恋不顺的标志。
5、日柱带刃伤克配偶
女命干为婚姻宫绝传,男性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女命出生日干支为丁巳、癸亥的人婚姻上最为不顺利。假如日支这个字是其命局所忌的五行,轻者离婚,重者会导致配偶伤残、死亡。尤其是男性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的,不但日支带阳刃,还坐劫财,婚姻更为不顺。
还有戊午、己巳,也是日支坐阳刃,然而阳刃为其中气,影响力稍弱。不过,这两个日柱的人,也有配偶残疾的。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的女性,一般特别争强好胜,在夫妻生活中往往显得强势,容易导致夫妻关系失衡,影响婚姻。日支为阳刃,但这个字为命局所喜的字,这样的人得到配偶的帮扶大,但其配偶免不了伤残和多病。
6、日柱干支相克感情难顺
既然出生日天干代表本人,出生日地支代表配偶,夫妻在同一柱上,相互依存,如同天和地一样。假如干支相克,则被称为“天地不载”,说明相互缺乏必要的、有效的沟通途径,容易夫妻反目、关系不融洽、好境不长、冷战、各自为政等。尤其是日柱为甲申、甲戌、乙酉、丙申、丁酉、戊寅、己卯、庚寅、辛卯、壬戌、癸未的人,夫妻之间气场不和,最难沟通,夫妻关系不融洽。
假如八字日柱天干和地支虽然相克,却能暗合,则说明夫妻之间虽然难达到融洽、默契的程度,然而还是能互相体谅、宽容、将就。日干与日支暗合的组合是丁亥、戊子、辛巳、壬午,还有地支的中气与日干暗合的有己亥、癸巳。
7、日柱坐比肩配偶易有外遇
八字日柱坐比肩,就是出生日干支为甲寅、乙卯、戊辰、戊戌、己未、己丑、庚申、辛酉。
比肩代表与日干一样的人,身弱的人以比肩为帮手,身强的人以比肩为竞争对手。出生日的地支本来是其婚姻宫,是配偶呆的地方,却有比肩占据,说明配偶和比肩住在一起了,这不是配偶出轨是什么?这八组干支中,尤其是男命日柱为甲寅、戊辰、戊戌、庚申,女命日柱为乙卯、己未、己丑、辛酉的,因坐在婚姻宫的比肩与配偶星暗合,所以代表有人与配偶在感情上暗通款曲。也要分婚姻宫这个比肩是敌是友了,比肩为喜用神则为友,比肩为忌神则为敌。为友的代表夫妻同心,能共进共退;为敌的代表配偶爱出轨,配偶还老把把钱分给情人用。
解析八字婚姻不顺的日柱
1、阴差阳错日出生的人;
这些日子主要有十二个: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
所谓阴差阳错,是指这些日子天地阴阳之气,或有不足,或者力道不够,有差错和失去的风险。
所以古人论命往往非常重视这个日子。
认为出生在这个日子的男命,主退妻家,给妻子的娘家带来退气的运气,也与妻家多是非,关系冷淡,互动性差,少言语。
女命逢此日出生的人,则容易受到丈夫控制,自己对婚姻的满意度差,或者不能违逆父母之命,嫁到寒门,或者因为孝顺嫁到残疾、智障人家;或者与公婆、公公不合,关系冷淡,妯娌有损,夫家退气,退财。
〖阴错阳差煞〗原文:
阴错阳差是如何;辛卯壬辰癸巳多;丙午丁未戊申位;辛酉壬戌癸亥过;丙子丁丑戊寅日;十二宫中仔细歌;好风流处不风流;花烛迎郎不自由;不是寒房因孝娶;残房入舍俩家仇;女人逢者亦依然;真假公姑或续弦。否则有刑多寡合;外家零落是前缘。
〖老师解释〗阴错阳差煞对女子的生辰八字是很不好的煞星,看法是由生辰八字日的干支或时辰上的干支:辛见卯、壬见辰、癸见巳、丙见午、丁见未、戊见申、辛见酉、壬见戌、癸见亥、丙见子、丁见丑、戊见寅。女子逢此煞,喜欢风流的人不一定能够风流,而是身不由己的随人做主胡乱嫁个丈夫,结果男方可能是家庭贫寒,以至夫妻两家反目成仇,甚至还会嫁给别人作续弦,如果不是这样,便会遭到许多刑克,自身固然寡居,外家也变的零落。
2、日刃日出生的人;
日刃:丙午、戊午、壬子,丁巳,己巳以及癸亥六日。是指日主坐在羊刃之上,统计上,日刃日出生的人,婚姻不顺居多,占有很大的比例。因为日支为羊刃,属于凶恶之物,像一把利剑,自己与凶器紧贴,当然需要小心侍候。不是自己容易伤到自己,也容易伤到配偶,所以大多婚姻不顺。同时日支坐刃,也主配偶性情凶暴,脾气不好,多遭凶祸。
日刃格的人,婚姻不顺,女命尤甚。因为女命要求符合坤道,安静、顺应最好。
此六日出现在日柱的就叫作「日刃」,出现在月柱的,就叫「月刃」。在看八字时,只要日柱出现日刃干支,多半婚姻不美,早婚易离,晚婚就可减其凶了。
因为日刃干支,全都是日主坐下为劫财帝旺,夫妻宫坐劫财,那表示另外一半个性强悍,可能会花掉我的钱而已,如果这样就会离婚,那这理由也未免太牵强了。
事实上真正的原因在于「暗克」,也就是在八字中看不到的现象,却往往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就是光从八字的表面上去看,看不出夫妻宫有什么冲克,这就是「暗克」。
戊坐午为帝旺,戊之妻为壬水或癸水,壬坐子为帝旺,所以戊午与壬子为夫妻,戊为夫壬为妻,而地支子午相冲,代表妻之禄旺去冲夫妻宫,这叫「妻禄冲(夫)妻宫」,暗示着可能生离或死别。所以戊午日主的男命克妻,但戊午日主的女命则不克,因为戊土的丈夫是甲木,甲之禄在寅,寅与午没有相冲,所以不克夫。
(尤其戊午男娶壬子妻) 然而,壬子日主的人,就不论男女都会克另一半,因为壬之妻为丙火,而壬之夫为戊土,不论是丙或戊都是帝旺在午,所以子午冲,也都是「夫(妻)禄冲夫(妻)宫」,所以都是暗克,故而壬子,癸亥日生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容易离婚。
丙午女也是如此,但丙午男则否。
丁巳女,己巳男,也需多注意。
另外不是日刃的戊申女,克夫情况也是非常严重,多注意。
如坤命 辛酉 庚寅 戊午 癸亥
初春寒土喜火,戊午女不但不克夫,反帮夫旺盛。(此夫亦指有关系之男友)
以寅为男友,酉克庚金盖头,男友条件差,但跟此女在一起之后,运势渐旺,发达了,寅午合,男友有了小三。
这也是帮夫旺盛之悲哀。
3、孤鸾日出生的人;
孤鸾煞: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壬子、丙午。
也主婚姻不顺;男主克妻,女主克夫。
所谓:命值孤鸾,独枕孤眠;
有的人还认为孤鸾出生的女命,还有克子的倾向。
其实「孤鸾」(孤鸾寡鹄煞),源自于《明朝》《万育吾》所著的三命通会一书,卷九:总论诸神煞之孤鸾寡鹄杀。
全文如下;古歌曰;
木火逢蛇大不祥(指乙巳、丁巳日生之人。),
金猪何必强猖狂(指辛亥日生之人。),
土猴木虎夫何在(指戊申、甲寅日生之人。),
火马水鼠独枕眠(指丙午、壬子日生之人。)。
三命通会上述这段话,乃指个人生日之天干地支六十甲子组合中如为;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丙午、壬子等日生的人,先天上有犯男克妻,女克夫之现象。总共有七组的孤鸾日。
孤鸾日的理谕基础:
命理上,女命的夫星为官杀(正官、七杀),男命的妻星为财星(正财、偏财),而依十二长生诀,配偶星遁至该五行的死绝之位,三命通会就论为先天上,就带克夫、克妻之现象。
例如;女命丁巳日生之人,其夫星官杀为“水”,水之十二长生遁至“巳”为“绝灭”之地。故女命为丁巳日生之人,其在先天上就有克夫之现象。但是如果论;男命丁巳日生之人,在论妻星则五行变为“金”而不是水,金之十二长生遁至“巳”为“长生”之地。那么就无克妻的现象,故男命不论克妻。
又如男命辛亥日生之人,其妻星论财星,而辛金之财星为“木”,木之十二长生遁至“亥”为临“长生”之地。故男命辛亥日生之人,在先天上就没有克妻之现象。但是女命辛亥日生之人论夫星则为“火”不是木,就有此现象,火之十二长生遁至“亥”为临“绝灭”之地。故女命辛亥日须论克夫。
其他五日亦同。
如女命 1992年8月6日申时
八字壬申 丁未 甲寅 壬申 20乙巳
甲寅孤鸾日倒是影响不大,败笔在于此运乙巳,寅巳申三刑,无恩之刑:其人冷酷、寡情薄意、易遭人陷害及恶事发生,常常会忘恩负义、翻脸无情,无人情、易损孕。
4、九丑八专日出生的人。
九丑日有戊子、丁酉、丁卯、戊午、己酉、己卯、壬子、壬午、辛卯。
这九天出生的人,日干自坐桃花,是自己和配偶均是情欲较重的表现。所以常常会有影响自己声誉的丑事发生;或者难以启齿的事情,故婚姻难以顺利。
而女命又逢空亡的人,也不利子女。
九丑日,不是指容貌不好看,相反的,生于此日者多半是容貌美丽或是多有魅力!
其名为丑,是指名声方面,容易引发不好的风评。尤其因为情感是非而撕破脸,被张扬放大而公开,甚至是对薄公堂,声名狼藉,以致身败名裂者。
八专日有甲寅、乙卯、戊戌、己未、丁未、庚申、辛酉、癸丑。
因为气势较专,所以称为八专日,志在夺妻争夫,占有欲望强烈,也主*欲,整天注重享乐。
论此日柱,天干坐禄或冠带,通常是身体比较好的,或许性爱能力也比较好且又强,因此比较容易,招惹酒色困扰与失败。
八专号称「*欲之刃煞」,九丑为「妨害之辰」,故八专九丑,被合称为「*欲妨害煞」,犯之主不利姻缘。日柱见八专,有不正之妻,时柱见八专,有不正之子。
上述婚姻不顺,经过整理,这些日子为:甲辰、甲戌、乙巳、丙子、丙午、丁酉、丁卯、丁巳、丁丑、丁未、戊寅、戊申、戊午、戊子、己酉、己卯、辛酉、辛卯、辛亥、壬子、壬辰、壬戌、壬午、壬寅、癸巳、癸亥。
多达26个。在六十花甲子中就几乎占了一半。如果再考虑八字中配偶星和夫妻宫受到刑冲克合的情况,以及桃花、孤寡等等可能婚姻不顺的人就更为普遍,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各人有各自的不幸,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人的经更难念。
事实上,每人的婚姻都可能面临一些麻烦,这也不奇怪。
但千万不可以为这些凶日出生,就一定认为婚姻不好,神煞论,只是参考,不是绝对。
假若命带八专、日刃,又为八字中忌神的人,婚姻最难幸福;男命尤甚。
命带九丑的人,又为八字中忌神的人大多有伤风败俗,破坏门风,影响名声的事情发生,必须要善加注意。
至于孤鸾、阴差阳错,九鬼妨害,只要不犯其他凶忌,大多是关系冷淡,阴人作崇,小小的妨害而已,不必过分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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