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中期以后,出现了冗官、冗兵,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财乏国穷;土地兼并、赋敛繁多,再加上地方官员与商人勾结巧取豪夺,广大人民日益贫困。
与此同时,拥有百万大军的北宋朝廷,对内不能控制农民暴动,维护社会安定;对外无力抵抗辽夏侵扰,只能委曲求全。
范仲淹与王安石为北宋一前一后的两位政治改革家。其中,范仲淹比王安石大三十二岁,两人所领导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前后相距二十五年。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上奏《答手诏条陈十事》(《十事疏》),标志着“庆历新政”的展开。就在此前一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越次入对”标志着“王安石变法”的展开,当时范仲淹已去世十六年。
“庆历新政”历时仅一年零四个月,而“王安石变法”历时十七年之久。
我们先来看看“庆历新政”。
北宋立国至范仲淹变法已历经八十余年。这八十年间,宋朝中央集权统治由稳固而出现全面危机,冗官、冗兵、冗费,形成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仁宗时,又值辽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面。
迨夏事稍缓,范仲淹、韩琦、富弼同时为相。仁宗屡次催他们条陈改革政治的意见。
范仲淹认为宋朝廷贫弱的根源在于政治的腐败。他曾说:“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盗贼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其中,范仲淹认为“澄其源”的中心措施是解决“官壅于下”,即必须整顿吏治,这是一切改革的基础。这就是所谓的“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范仲淹的改革就是从整顿北宋官僚制度开始的。
庆历三年九月,仁宗特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使当面疏奏。仲淹等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
范仲淹与富弼联合上“条陈十事”疏,提出要“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戎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这十项新政,前五项都是整顿吏治的措施。
仁宗对这“十事”全部的接受,但是范仲淹的改革方案一出台便受到强烈反对。宋朝八十多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暗潮明浪,层叠打来。
仅仅半年多时间,范仲淹便待不住了,不得不请求离开中央到地方为官.其改革措施一次也没有贯彻执行。庆历新政流产,北宋日益衰。
再来看看“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即位第二年(公元1068年),王安石与司马光两位当朝最出名的政治家和意见领袖,围绕“民间工商宽松发达,而中央财政匮乏,该怎么办”的主题,展开意义影响深远的延和殿廷辩。
王安石主张开源、理财,即“民不益赋而国用饶”,司马光则坚持克俭、节流,以民为本,天下太平。
王安石嘲笑司马光对经营理财一窍不通,司马光反驳王安石殃民祸国,这让二十一岁的宋神宗在两者之间摇晃不定。
当时王安石在地方上的政绩,以及思谋已久的一整套改革方案逐渐被图强心切的宋神宗看上,开始支持王安石变法。
于是,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大背景与庆历新政相差不大,但王安石对北宋社会的认识、他变法的途径与范仲淹却迥然不同。
王安石认为北宋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不会理财,变法应重点放在在生财、理财上。
对于范仲淹认为的官僚政治的腐败,王安石并不认同,认为官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官吏俸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薪水少了才是造成官僚队伍贪腐的主要原因。
于是,王安石上疏给官吏加薪,厚禄养廉,让他们感受到改革的好处,支待变法。
王安石的变法主要从理财着手,发展生产、增加税收,对官僚制度很少更张。他只是将反对变法的、老病昏庸、贪污腐化的官员给予闲职,或调任地方官,减少改革阻力。
同时,他还选拔勇于担当的年轻官员出任要职,主持新政。
新法的实施,抑制大贵族大地主的土地兼并,限制大商人的高利贷……社会经济迅速好转,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一倍。
可是,随着新法的实施,触动了贵族官僚的政治、经济特权,他们集结起来,阻挠新法,攻击王安石个人,最终迫使王安石罢相离开政府。司马光上台后,新法便被明令废止了。
王安石在北宋时期,参照范仲淹的变法,根据自己的观察,发动过一场为期四年的变法运动。虽然变法最后失败了,但对北宋当时的时政还是有着不错的效果。
王安石的变法 内容是怎么样的?为什么王安石变法会失败呢?我在下文一一解析。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1058年,王安石对于北宋积弱的国势,发动了一场变法运动。在1059年,王安石担任再向后,先后推行了水利、农业、商业、军事等方面的变革法令。王安石出于平民不用增加赋税,但国家够用的出发点,实行了变法。虽然两度被罢相,但依然没有使他的决心有所退却。
但是王安石的变法,触犯到了当时士大夫的集体利益,遭到了保守派的反对。变法不但没有成效,王安石自己也落得一个官职不保的情况。1077年,王安石在当时执政党的哄抬下,被遭贬斥,远离了政治中心。
其实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失败,归根究底就是用人问题。自古以来,之所以要实施变法,就是为了国富民强,人人安居乐业。王安石的财政措施的确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但是在用人方面,王安石没有严格把控,导致了变法失败。
虽然王安石的变法初衷是好的,但是好心办坏事是常有之事。王安石在推行变法的时候,没有严格把控变法实施人,致使推行的新法被人恶意乱用,导致全国上下都对王安石的变法不满,失去了人心。
解析王安石变法的内容 王安石变法石雕王安石变法主要就是三大块内容: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根据三大块内容,分别推出了几项措施。
富国之法:青苗法,因陕西百姓缺粮少钱,于是就推出了可以让农民向官府借取银两,用以春季播种,待得谷物成熟后,再还给官府;募役法,让原来轮流充当衙役的农民能够回乡务农,而官府通过收取免役特权的人户,用金钱去雇佣衙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交易法、均输法都是富国之法。
强兵之法:保甲法,为了防范农民的反抗,不仅使得农民有组织有领导,也减少了军费的输出;保马法,百姓可以向官府申请养马,养马的农户可以减少一些赋税,但如果马死了,就要负责赔偿;设军器监,监督兵器的建造,提高兵器的产量和质量;将兵法,使得士兵知道谁是他们的首领,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取士之法: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制度、重视基层官员的提拔任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官员现在玩的这套把戏,看来在我们国家是源远流长。王安石也清楚这一点,他在针对当时时弊提出的各种变法中,就考虑到了这些新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会被一些基层官员篡改,因而在新法中加进了不少限制。比如青苗法,明明是规定在青黄不接之际确实是有困难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向官府借贷,并明文规定地方官员不得“抑配”,就是说,地方官员不得为了搞政绩工程或为了那二分利息而强迫老百姓借贷。又如均输法,目的是由政府派出专门的官员,按国库中的需要,就近去采购货物,不再由地方直接上贡。反对变法的苏东坡就指出,均输法给了一些官员特权,有人为了能把货物卖给官府就会去行贿他们。
价格由他们订,他们为了中饱私囊也会把价格抬得比老百姓的高。果然,再好的政策一落到贪赃枉法的一些地方官员那里,都会被曲解,被钻空子,被利用。就如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的决策一样,在让祖国经济腾飞的同时,一些从骨子里就坏透了的大小官员,置法律于不顾,也置自家的身家性命于不顾,大钻改革开放的空子,不顾一切地贪赃枉法,以至罢了那么多,判了那么多,杀了那么多,但还是有人不顾死活地继续往贪赃枉法的地雷阵里跳。因而在改革开放之初,引起了一部分同志对“改革开放是姓社还是姓资”之类的疑问。这种情况在王安石那里表现得更为激烈。他的变法在取得不少实际成效的同时,一些贪官污吏也大钻变法的空子,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弄得一些地方的老百姓很不满意,于是就给反对变法的人们提供了口实,因而在王安石变法的整个过程中,反对变法之声一直不绝于耳。
应当说,王安石的时代,政坛和文坛上都是一个群星璀璨的时代。在王安石稍前些时,有写下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与王安石同时的,有居官70年,其中50年出将入相高风亮节的文彦博;有三朝元老,被范仲淹誉为有“王佐之才”的富弼;有文坛领袖欧阳修;有幼时即以“司马光砸缸”救人而声名远播的《资治通鉴》总编司马光;有学富五车的大文豪苏东坡及其父亲和弟弟,等等。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些人无不闪烁着自己独特的光芒。然而,除老臣范仲淹自已遭遇过改革的失败,因而对王安石的评价是:“进者道之行,退者道之止”之外,其余上述那些各领风骚的人物,全都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并为此而结成了反对变法大联盟。
史学界曾流行过一种定式评价:王安石变法代表了什么阶级阶层的利益,而反对者们又代表了什么阶级阶层的利益,诸如此类。这样一来,泾渭倒是分明了,但变法者与反对者们也被强制得现代化了。试问,按此公式,小平同志倡导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自然可以说代表了无产阶级和工农大众的利益,那么那些怀疑论者和反对者们,他们又代表了什么阶级的利益呢至少,说他们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这样一顶帽子总安不到他们的头上去吧。其实,王安石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以期国家长治久安;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变法者们,他们之所以反对变法,也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们竭诚为国的目的是一致的。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的变法好比是将一座还能住人的房子拆了重修,因此他在阐述反对变法的理由时就说:治理天下,就好像房子坏了,那么就加以修理,房子不是坏到不能住人,就不需要动大手术改造,因为改造房子,必须有非常好的工匠和建筑材料才行,而目前,这两样条件我们都不具备。台湾学者陈致平先生认为: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是纯粹从立法的本身着想,而忽略了执法时在技术上的问题和人事上的障碍;反对变法的人则从实际人事上的流弊着眼,不甚重视立法本身之善,因而变法者是偏重于理想而忽略现实,反对者则是重视现实而忽略理想,加之在变法的过程中,两方面缺乏沟通,而王安石个性执拗,不愿谋求人事上的谅解与妥协。陈先生的见解值得参考。王安石的个性确实影响到了他的变法。反对者中,文彦博、欧阳修等都大力推荐过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等和王安石都曾私交甚厚。但王安石只听得进顺耳的话,以致在反对变法之声越来越大时,干脆提出不顾一切的“三不畏”(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王安石为了变法公然反对说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不仅将敢于对他讲不同意见的朋友全都推到了对立面,最后也失去了皇帝的支持,变法只有失败。
范仲淹因王安石而被贬
徐峰
2007年6月29日的《中国教育报·文化版》的“一家之言”栏目刊载了深圳市翰林学校武宏林先生写的《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写于何地》一文,文章对汪曾祺先生提出的范仲淹写《岳阳楼记》时不在岳阳,而是在邓州一事提出质疑。读罢对其敢于质疑的勇气佩服有加,但感觉对写作之地的证明未给出令人信服的材料。另外,关于范氏的仕途浮沉原因,亦有错误,想《中国教育报》乃全国有影响的专业性极强的报纸,如此错误,倘不指出,恐读者不明,以讹传讹,最终误导学生。今不揣浅陋,与武宏林先生谈两个史实。
既然范氏《岳阳楼记》与其政治上的失意有关,就首先谈他的贬官之由。按武氏所说,“范仲淹与滕子京同在朝中为官,志同道合,后因二人竭力拥护王安石搞变法,触犯了权贵们的利益,因此相继被贬为地方官。”如此一来,范仲淹与王安石乃同时代人也,且与其同朝为官。考其生卒年,范仲淹生于太宗端拱二年,即公元989年,卒于1052年。王安石生于公元1021年,二人相差30多岁,根本不是同时代人。《宋史·列传·王安石》载,治平四年,也就是公元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很快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1070)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而范仲淹早在皇佑四年(1052 年)就已过世,根本不可能参与或是支持王安石变法。也就不可能因拥护王变法而被贬官。
范仲淹的被贬根本跟王安石变法没有关系,而是他自己推行改革的结果。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从西北边境调到朝廷,先管军务,继任副宰相,对当时的朝政的弊病极为痛心,跟韩琦、欧阳修等人共同提出了改革进务的“十事疏”,主张建立严密的仕官制度,注意农桑,整顿武备,推行法制,减轻傜役。宋仁宗采纳他的建议,陆续推行,史称“庆历新政”。由于守旧派的反对,不久新政失败,范仲淹被贬至陜西四路宣抚使,知邠州。应当说,他领导的“庆历新政”,是后来王安石变法的前奏。
二,究竟范仲淹在何地写的《岳阳楼记》?毫无疑问是邓州。《宋史·列传·范仲淹》记载很明显,1045年(庆历五年)正月,范仲淹新政失几,他的参知政事被罢免,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不久因病改知邓州。范仲淹写《记》是庆历六年九月十五日,这时他正在邓州任上。汪曾祺先生认为邓州是现在的延安,这是错误的。延安在宋初称“延州”,范仲淹早期曾在延州负责西北防务。由于军事位置重要,延州于1089年升为延安府。所以在《水浒传》中王进和鲁提辖都称延安府。邓州就是现在的河南邓州。宋初于此设武胜军,治穰,乾德(963-968年)年间,复称邓州,统于京西南路。所以,范仲淹是在河南邓州写的《岳阳楼记》。
庆历六年夏天,谪守巴陵的滕子京重修岳阳楼,绘了一幅《洞庭晚秋图》,派人带信和图去请范仲淹写“记”,他便在九月十五日写成了这篇名文《岳阳楼记》。但仅凭一幅静态的画就能写出洞庭湖“霪雨霏霏”和“春和景明”等景物变化来吗?汪曾祺先生在他的同名散文《岳阳楼记》中也认为“完全出诸想象,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他并未进一步去考证。其实一查范仲淹生平就可以发现,他曾到过鄱阳湖。公元1036年范仲淹因反对吕夷简而被贬江西饶州(今江西鄱阳县)当知州,同样烟波浩渺的鄱阳湖自然让他流连不已,对四时不同之景自然是熟悉的,所以写洞庭湖还是有一定的感性知识的。关于这一点,吴小如先生在其《介绍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提及,读者可以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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