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里敢跟领导吵架的员工,他们的底气是哪里来的?

单位里敢跟领导吵架的员工,他们的底气是哪里来的?,第1张

领导与老实人之间,总是有一道深深的鸿沟,难以逾越。有些素质不高的领导最喜欢欺负老实人了,认为人家朴实、低调、不善言辞、任劳任怨,就压榨别人。

当一根弹簧压得过了头的时候,必定会反弹;人也是一样的,当一个人受到的欺压,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反抗的力量,可能会更大。

领导不实际操作,坐在凳子上面异想天开的提出一些方案/项目/计划,且不经过内部讨论,就让员工执行。一般这样的领导都比较独断专行,不愿意听取他人的意见,你常规的表达你认为这个项目/计划的不可行并且清楚的说明缘由的时候,这种领导经常听不进去,就很有可能会引发争吵。

这种吵架其实更像是一种变相的沟通,如果员工坚持自己的观点和态度,针对争吵的工作内容有清楚的逻辑,有理有据,不卑不亢,那我真心佩服这种坚持自己觉得正确的观点/事情/态度,有底线有原则的人,但是也要注意这种员工是否能听取别人的建议,如果不能,那就有点偏执了。

领导对自己身边的人、亲近的人应该更加严格,才能培育出更好的企业文化出来。但事实上,在很多企业里,领导亲近的人反而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以及对领导心系的充分掌握,嚣张跋扈。即便是与领导,也敢于吵架,彰显个性。

这种员工和领导吵架,不是情绪化,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整个公司的利益。

这种人对于公司的是必要的,作为领导也需要这样的员工,虽然领导不开心,但是这样的人,领导还必须要用,要提拔。

如果不提拔这样的人,身边都是拍领导马屁,不好好工作,那么公司就可能会亏损。

最终损害的还是领导自身的利益。包拯就是这样的下属,他是为了大宋江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利益,所以虽然几次和皇帝产生争执,但是皇帝还是要任用他,提拔他。

为单位做出过贡献的人,在单位的地位自然不必多说。这类人多数比较低调,但也有高调的人,居功自傲,将谁都不放在眼里。如果遇到意见分歧,大概率会通过吵架的方式据理力争。

专业技术人士。专业技术人士专注于主业,对于管理的意识相对薄弱一点。所以,在他们眼里只有技术好坏之分。如果对于领导的观点不认可,他们会通过吵架来“说服”。

知道就事论事的争吵,领导过后不会给他穿小鞋、针对他,反而有可能能化解一些心平气和时沟通不了的问题,也有可能趁着吵架的机会,把平时觉得不好表达的一些委屈、建议就顺带表达了。

如果你领导平时就处处针对你,给你穿小鞋,见不得你偶尔稍微摸摸鱼,那我劝如果不是要离职想爽一下,就算了,别吵架!

情绪化严重的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人,都不可能在职场混的好,如果领导不处理你,那就是对自己权力的威胁,让哪一个领导也不会给这样的员工机会。

所以,这一类的员工,敢和领导吵架,底气就是自己的情绪,也无法掌控自己的情况,别人不能说他什么,一说脾气就会被点燃。

员工和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争吵很正常,作为组长,你首先要了解双方发生争吵的原因,然后根据了解的情况进行调解,最好是单独进行调解,跟他们说大家在一起工作非常不容易,也是一种缘分,有问题靠争吵时解不了的,可以互相沟通,如果沟通不了,可以向组长反应,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解决的,所以说遇事不能挣争吵,要商量解决的办法

员工骂领导一般不能开除。

骂领导不是开除员工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赔偿金。如果在公事上员工没有犯错,在私事上辱骂领导就被辞退,肯定是违法辞退。

如果没有该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又是以辱骂领导作为辞退理由,仲裁很有可能是判公司违法辞退。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事实符合严重违反制度达到解除合同条件,完成正常工作交接,工资正常结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吵架想开除的前提是单位规章有相关的规定,并且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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