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生气、激动时,手脚发麻没有知觉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 过度换气综合征:由于吵架情绪激动后植物神经兴奋,引起呼吸频率加快,在过度吸入氧气的同时,也过度地呼出了二氧化碳,导致体内二氧化碳突然过度减少,打乱了血液酸碱平衡,引起呼吸性碱中毒,出现手脚发麻,并可伴有胸闷、呼吸困难、心悸、大汗、面色苍白、头晕等一系列症状。
2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由于吵架情绪激动后交感神经兴奋,血液中儿茶酚胺、5-羟色胺等分泌增多,刺激血管壁,诱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出现手脚发麻症状,还可以出现偏瘫、眩晕、眼前发黑、四肢无力、饮水呛咳、说话不清等症状。
3 急性脑梗死:患者多有动脉粥样硬化,其斑块可导致管腔狭窄或血栓形成,吵架情绪激动时可兴奋交感神经,刺激肾上腺素分泌,血管收缩,使得血管壁斑块或栓子脱落,引起脑梗死,出现手脚发麻症状。
4 颈椎病:吵架时姿势不当或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可能导致颈椎病变压迫神经根或血管,引起手脚发麻。
5 其他原因:可能还与高血压、糖尿病、贫血等疾病有关。这些疾病在吵架情绪激动时,可能导致症状加重,出现手脚发麻的情况。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如果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或持续时间较长,建议及时就医,进行相关检查和诊断,以便及时得到治疗。
您好:头晕,很多人认为是小毛病,饿时会头晕、经期前后会头晕,蹲久了站起来会头晕。偶然头晕,应无大碍。不过,如果长时间头晕,就当小心,因为可能是重病的先兆。
原因不明的头晕往往是因为压力太大或睡眠长期不足,一时虚弱所致。其他不可不防的头晕病因包括:脑肿瘤、血压高、中医认为的肝风内动、颈椎骨退化等。
所以出现比较频繁的头晕,就应该积极寻找原因,再做针对性的治疗,不能盲目的使用药物等,以免贻误病情。
这种情况属于多因一果:1、要分析吵架的原因,谁挑起的吵架?你母亲在吵架中属于主动一方还是被动一方?2、对方是否有导致晕倒的疾病?3、吵架中是否有肢体接触?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是否承担部分责任。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第十三条损害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确定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具备损害的要件。
受害人因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以及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对其管领的物未尽必要注意,而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的不利后果,为损害。
第十四条因果关系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证明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以及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对其管领的物未尽必要注意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法律规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受害人应当证明因果关系可能存在;行为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两个以上的原因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其行为的原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分担相应的责任份额。
第十五条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规定”,是指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包括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
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下列侵权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
(一)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但该章明确规定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除外;
(二)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
(三)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
(四)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但第八十一条规定除外;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事故责任;
(六)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
第十七条无过错责任情况下加害人有过错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能够证明侵权人对于造成损害具有过错的,不适用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法律关于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第二节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首先,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大脑在高速运动当中,所以身体指令会要求身体血液大量补给大脑,人会出现心跳加速,呼吸扩张。同时,由于血液集中加速流向大脑也会导致视网膜受到压迫会出现眼黑。当大脑供血大于输出的血量(血液流过肢体之后必定要流回到肺部供氧)大脑血管中血液含氧量会急剧下降,神经系统会自我调节血液流速。这个时候,激动者会感觉四肢发麻,大脑空白。随着之前的眼黑等症状就是我们说的昏蹶。
所以,情绪激动的时候人体全身都在运动当中。当然,对全身器官也是有影响的。急性胃溃疡估计是因为你原本就有胃病变,出现情绪激动的时候腹腔压出现剧烈变化,结果触发了急性胃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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