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夫妻在高速吵架,丈夫将妻子扔高速上拿走手机,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做?

江西夫妻在高速吵架,丈夫将妻子扔高速上拿走手机,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做?,第1张

江西有一对夫妻在高速上吵架,丈夫妻子扔在高速并拿走其手机,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有很多网友觉得这名丈夫非常的残忍,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非常的多,速度也很快,很容易让妻子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丈夫完全不考虑自己妻子的感受和个人的安危,没有任何责任感,也有不少的网友劝女子及时和自己的丈夫离婚。

如果和自己的妻子吵架之后我会选择保持冷静,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两个人产生怎样的矛盾,他还是我的妻子,我不会将他扔在高速公路上,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当两个人的气消之后,再及时向对方道歉,这样能缓和双方的关系,夫妻之间本来就有一些磕磕绊绊,但是两个人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便会解决很多的争执。

当地警方发现该女子一个人孤独地走在高速应急车道上,便上去询问女子的情况,这才知道女子直接被丈夫扔在高速上,而民警开车将女子带下高速,并且联系了女子的好友将女子接走,好在警方及时的出现,女子孤独的身影也让很多人难受,不仅遭受到丈夫的殴打,而且还被抛弃在公路上,相信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情况,内心是非常痛苦的。

夫妻之间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更不能将双方的矛盾扩大化,要学会包容和理解对方,千万不要去做一些傻事,夫妻在高速公路上千万不要吵架,毕竟很容易分心导致引发交通事故,夫妻之间一定要正视双方的矛盾,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更要理解和尊重对方,遇到事情两个人一起承担,给对方一些惊喜,彼此和谐的生活在一起。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在交通道路上,看似平缓的路,殊不知可能是通往死亡道路。据了解,2021年12月6日,在江西省上高县南港镇南港村附近的一条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两个驾驶员当场死亡,其余人轻微受伤。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是由于四辆车相撞,继而引起车辆着火,四辆车严重撞损。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以及救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处理现场事故。

四车相撞,两人死亡。

安全事故须留意,它牵连的是几个家庭的幸福。这一事故发生之后,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的调查,具体原因还没调查出来。但是从事故现场确认,这场车祸发生的较为严重,而且据报道,还都是驾驶员死亡。可见交通问题看似没有多大问题,实则每天都在上演。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起二月份在江西赣州的那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是凌晨两点左右,大货车车主由于疲劳驾驶,与另一轿车相撞,使得两车勾连在一起,货车连着轿车甩了出去,直接导致六人全部身亡。可见事故的严重性,不仅仅拿走了六个鲜活的生命,更是六个家庭的破碎。车祸给大家敲响了安全的警钟,时时刻刻提醒我们要安全驾驶。

严守安全交通纪律,守护你我他。

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这次事故有人说是驾驶员变道转弯时过慢还有人认为是其中一个驾驶员酒驾。通过这次交通事故它很清晰的反应了我们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这次事故而原因警方还未给出答案,但总而言之,是不管到底是什么原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注意安全距离,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也避免了一个家庭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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