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上班时间为夜间的,劳动者不能拒绝,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工作的时间不是夜间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拒绝。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本身就属于夜间工作,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夜班不违法,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但劳动合同约定了不上夜班的除外。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分析: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不会。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非常基层的小事,基本发生在小公司或大公司的基层层级,高一点的层级一般不会发生这些鸡毛蒜皮的破事。
第一,每天带早餐不给钱,要分两个层次来看待。
一是基层职场。这位领导能不能给你带来利益?比如,他有提拔权或者资源分配权,如果念你的好,给你解决一些职场问题,比如,提拔你,甚至帮你倾斜一些资源,就会远远超过这些早餐的价值。如果基层领导,没有任何资源调度给你,只是想占你的便宜,这一点也很好处理,你第二天说你已经吃过了,没有停车买早餐就可以了。如果职场关系很淡薄,就大大方方婉拒就好了。
二是较高层次的职场。领导有一定的用人权和资源调度权,买早餐是一种拉近关系的机会啊。不要纠结了,不断要买,而且要买好一点的,早餐能有几块钱啊。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实事求是地讲,领导都不傻,随便调度一个资源,就够你偷偷乐了。何况还有多少人削尖脑袋想给大上司送礼呢?
第二,在从心理上分析,找到合适的办法。
一般来说,很基层的小头目,可能有占下属便宜的心态。这种概率非常小,几乎没有领导愿意用这种方式毁灭自己的形象。一个早餐能有几个钱,一天10块钱,一个月200元撑死了。至于为这点小钱,彻底在公司里坍塌自己的形象吗?
一般有两种心态。一种是领导可能忘了,一种是领导有意识与你资源串换而已。有的领导喜欢安排下属帮他长期办私事,比如,长期帮领导送孩子、搬水、量血压、送早餐等日常事务,两人彼此信任,心照不宣。领导把这种人当作心腹来用,早晚都会提拔重用的。
如果是领导忘了,很简单的处理,找几个机会笑着开玩笑,领导你都吃我送的早餐两个月了,这家早餐店都准备请我入股了,哈哈哈。用玩笑方式提醒一下就可以了。不要直接要钱,伤了领导的面子,你们的关系也就僵了。
第三、遇到小人上司怎么办?
万一你非常不幸,遇到了一个占便宜没够、还不领情的小人上司,你问他要钱,他来一句,我让你带早餐是看得起你。你看这么不要脸,你还在乎他的感受干嘛呢。当然我也不建议直接怒怼上司,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下次不带了,直接打电话给他,我今天早上送孩子来不及了,请你自己买早餐,别饿着肚子上班啊。第二天再找个理由打电话,我今天送同学去火车站,不路过早餐店,请领导自己买啊,别饿着啊。三次,就可以断根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