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在生活中更是有无障碍扶手,沐浴凳等与其相关生活的设施。
2、关怀行动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扩展资料
社会保障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特别照顾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3、盲人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4、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5、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国家日益注重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利益,给予残疾人尽可能多的照顾,防止残疾人遭社会淘汰,避免对残疾人的歧视,并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
参考资料: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五、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互联网可以帮助很大一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一来减去了肢体走动的不便,二来也可以了解世界。
六、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
2017年4月28日,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扩展资料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特别是明确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特惠保障制度。
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落实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让更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三是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为残疾人融合社会、参与社会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
最高检: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各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2015年12月3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残疾人日,最高检、中国残联发布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意见加大了对侵害残疾人权益各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拐卖残疾妇女、儿童,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故意伤害致人伤残后组织乞讨,组织、胁迫、教唆残疾人进行犯罪活动等案件,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从重打击。
意见全文共24条,根据修改后三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和办案的各个环节,就涉及残疾人案件办理的有关程序作了细化规定。
意见首先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及残疾人案件的原则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
注重关爱、扶助残疾人,方便其诉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诉讼活动和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的享有和实现。
-残疾人
残疾人优惠政策: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扩展资料: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
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直接影响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发〔2008〕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当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国家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任务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一)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补助范围,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逐步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规定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三)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等的优抚安置工作。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加强省、市、县三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省、市级专业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当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开展残疾人需要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未建立专业康复机构的县的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实康复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发挥对城乡社区康复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临床研究等工作。制定完善聋儿语训、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和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建设,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等资源共享。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培训,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社区教育、家长培训、选派巡回教师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政策。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妥善解决残疾人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其中,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残疾人服务社的作用,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贴息贷款,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建立健全以省级或省会城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省级托养服务机构负责全省托养工作的服务示范、业务指导和培训;设区的市和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对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修订完善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教育、民政、铁道、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制定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等行业无障碍标准并监督实施。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
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流动舞台车、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加强盲文出版和文化资讯建设,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各地电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八)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骨干服务设施,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组织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西部地区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迫切需求;中部地区要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要全面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与残疾人的需求相适应,率先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要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完善农村残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
(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其中财政投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加大**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并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和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在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将其纳入国家教育和人才培养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渠道,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为残疾人服务的辅助技术和产品。制定政策鼓励扶持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发展。
研究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特殊劳动权益及就业保护规定,制定国家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及配套措施,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
(三)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各种宣传资源,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受政府委托,承办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托养等服务项目,做好残疾评估、鉴定和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做好残疾人需求分析和转介服务,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1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5月11日全国助残日期间。
三、活动地点
县(市)区分别设立活动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县(市)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基层调研内容,深入了解基层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出实效。
2、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在助残日期间联合对“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中结对子的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对帮扶单位指导检查,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以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专产专营、政府优先采购试点工作,并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强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6、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以及公众的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7、各县(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残联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8、各县(市)区残工委领导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宣传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级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就,积极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传播正能量,宣传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影响,积极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
(三)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组织各级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各县(市)区要注重舆论引导,创新推介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结合本社区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
二、 活动主题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三、 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春节、聋儿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3、结合本社区部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我身边的残疾人故事”等为主题,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使学生自发、自愿地关心、帮助身边的残疾人。
4、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具体实施
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依托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残疾人。随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
六、活动组织单位及分工
活动组织单位为爽秋路社区居委会,其他单位看活动内容及社会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工如下:
组 长: xx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xx (负责联系社会单位参与,残疾人及志愿者通知)
组 员: xx ( 负责具体事项实施)。
七、注意事项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为下一步的志愿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小组组长需对小组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审。
3、做好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及时总结。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3今年5月18日是第xx个“全国助残日”,为推动我校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在学生中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校园环境,落实教育局及残联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宗旨
利用助残日有利时机,增强我校学生对残疾人的关爱意识,确保残疾学生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逐步在学生中形成乐于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各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板报、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尊重残疾儿童人格,不歧视、不挖苦、不起绰号,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使残疾儿童愉快地学习,幸福地生活,健康地成长。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筹备分工
1、肖国胜校长:主持全面活动。
2、游继光: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
3、黄鹏:负责主持。
4、黄辉:负责节目编排,音乐(迎宾曲、国歌、爱的奉献—韦唯)和(国旗)下载播放。
5、杨军:负责拍照。
6、陈景明:负责宣传板报。
7、参加人员:上级领导、我校领导、随班就读学生、初一学生、全体老师。
六、助残日活动程序 。
播放《迎宾曲》欢迎参加人员进进入活动现场。
主持人:20xx年助残日“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活动现在开始。
活动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国歌。(白板投影国旗、播放国歌)
活动第二项:介绍来宾。
活动第三项:请肖校长讲话。
活动第四项:请上湖乡乡长讲话。
活动第五项:教育局局长讲话。
活动第六项:捐赠仪式。随班就读儿童请到台前,上级领导捐赠书刊。(小音量播放:《爱的奉献》—韦唯)。
第七项:受捐者代表讲话。
第八项:全体学生唱《感恩的心》,活动结束。
各班主任宣传发动,将本次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培养学生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各班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募捐活动。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4一、活动意义及目的
开展志愿助残阳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扬传统美德、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体现。作为当代大学生组织,我们有义务为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做出贡献。本次活动旨在呼吁在校大学生关爱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朋友,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通过大学生助残阳光行动,让残疾人朋友感受的社会的关爱与温暖,让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胸怀天下苍生,心系残疾朋友,共创团结、友爱、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活动主题:
弘扬助残风尚,传递千家爱心
三、主办单位:
路北区残联、高校联盟、轻工学院学生会
四、活动时间:
5月15日——5月31日
五、活动地点:
唐山市路北区66号社区
六、活动邀请人员与单位:
路北区残联、街道相关领导。
社区残疾朋友、居民。
高校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
媒体记者。
七、活动内容:
1、成立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
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负责高校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服务站总体以高校联盟官方微信“高校驿站”为平台,不断招募助残志愿者,并持续报导相关大学生助残行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助残意识和社会使命感,将助残扶残形成一种校园风尚。
服务站将不断强化管理体系,为助残志愿者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进行科学分类,以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逐步形成大学生志愿助残长效体系。
服务站还将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活动统一品牌,以微信平台为传播渠道,呼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志愿助残全民化、日常化,推动志愿助残服务持久深入开展。
2、成立日间照料站。
以唐山市聚宝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聚宝盆火锅花园”饭店成立日间照料站,负责对周边社区残疾人提供爱心帮助。照料站将免费为残疾人发放爱心卡,残疾人可凭爱心卡以超低价格享受餐饮定制、免费送餐等服务。
3、结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助残行动
发动企事业单位联合本次活动对残疾人进行帮扶,并根据企事业所处部门或行业采取针对性助残。将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延伸到企业助残、社会助残,切实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持久深入健康发展。
4、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在路北区残联的指导下,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和日间照料站,将以大学生助残志愿者为主体,密切配合,深入残疾人社区,全面开展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八、执行流程
1、志愿者招募与管理时间:4月20日—5月15日
通过高校联盟官方微信平台、各校张贴海报、各校学生组织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招募助残志愿者。根据志愿者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进行科学分类,以便进行服务对接。
2、活动准备阶段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将志愿者服装、条幅、相关物料准备齐全,确定社区配合人员,召开活动启动会议,确定活动执行细节及流程。
3、活动开展阶段时间:5月18日—5月31日
5月18日当天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到位,举行开幕仪式,并进行媒体曝光。随后大学生助残志愿者进行服务对接,全面开展助残行动。
4、后期跟进时间:6月2日
对参与志愿服务的大学生进行评比,对被服务的残疾人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此次大学生志愿助残行动落实成果并召开闭幕仪式和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助残志愿者优秀典型,为后期持续助残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九、需残联配合解决的问题
1、海报、条幅等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制作;
2、志愿者服装的制作;
3、活动相关人员配合;
4、邀请媒体记者进行活动报导;
5、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颁发证书。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5一、活动主题
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二、活动宗旨
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逐步形成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促进海林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6日下午。
四、活动地点
xxx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活动内容
1、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以助残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以我市第一位聋人大学生为主线,做一期反映特殊教育的新闻专题。
2、开展爱心助残募捐活动。
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在海林市教育系统内部,本着自愿原则,切实做好募捐工作。
3、举行特殊教育学校名誉校长授聘书仪式。
在20xx年5月16日举办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扶助弱势群体,关爱残疾学生的热心人士在校座谈,聘请长期扶助我校的腾飞汽车配件厂张广臣厂长为我校名誉校长。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6活动目的
1、引导学生走近残疾伙伴,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燃起对他们的同情与关爱之情,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培养学生的爱心。
2、了解残疾伙伴身残志坚的故事,激励学生向他们学习不向命运低头、自强不息的精神。
一、活动准备
残疾孩子的生活资料,身残志坚的励志故事。
二、活动过程
1、同在一片蓝天下,同样是花季少年,理应和我们一样享有快乐、幸福,但命运的不公让一些孩子过早地品尝到了人生的艰辛与坎坷。作为一个健全人,他们的世界对我们来说陌生而遥远,现在就听老师给大家介绍一下。
(老师分别介绍照片)(投影照片)
照片内容:学习情景——盲生练习摸读盲文、学习按摩。
生活情景——洗衣服、上下楼梯。
2、听了老师的介绍,你对这些同学的学习、生活有了哪些了解?
(学生交流感受)
3、上下楼梯、穿衣脱衣对我们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可是一旦失去了光明或手臂残疾,再简单的事也会变得困难起来。前不久,同学们都体验了“黑暗十分钟”和“独臂的滋味”,谁能说说自己当时的感受?
(指名学生讲述自己体验的经历、感受。)
4、小结:虽然这些孩子和我们一般大,但因为身体的残疾,他们的童年时代多了几分苦涩、酸楚、艰辛。
三、感受顽强
1、面对人生的不幸,有的人选择自暴自弃、一蹶不振,有的人却从厄运中挣脱出来,凭着顽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2、教师讲述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身残志坚、创造奇迹的故事。
四、传递关爱
冰心奶奶曾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的确,爱像三月的`和风,能催开美丽的花朵;爱像冬日的暖阳,能融化沉积的冰雪。对于这些遭受不幸的同学来说,爱是心灵最好的慰藉。
五、谈感受
这次主题班会开得很有意义,也很成功,从同学们积极投入的表现中,老师们足以看出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他们会把对残疾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行为准则贯穿一生,并能自觉地成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义务宣传员。
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7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优良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在5月17日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市内多家公益组织举办一次助残关爱活动。
一、活动宗旨
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亲近自然,感受阳光,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
牵起爱心之手同看美丽风景
三、活动目的
1、作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志愿服务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温暖。
2、作为全国最幸福城市,让残疾人走出家门,沐浴阳光,享受幸福生活。
四、活动日程
20xx年5月17日(周日)8:30(时间暂定),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到现场后,各自按分组分工进行,若有特殊情况,听从现场临时指挥分配。参观xx县xx镇景区,下午3点返回。中午在xx国际大酒店吃自助餐。
五、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xx市阳光志愿服务基金会、xx县文明办、xx镇人民政府承办单位:xx市双岗助残队、安徽正能量联盟、xx顺风车队、xx孤独症康复协会、xx市康福残疾人服务中心、xx爱心驿站、xx星火志愿者家园、xx阳光爱心社。
六、活动方式
1、由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处和市残联机关党委具体落实相关事项,市内协办公益组织组织残疾人参与,每个残疾人原则上配一名志愿者,若有特别的将多加配一名志愿者;
2、到达活动点后,每位参与活动的爱心车队驾驶员也要担当起志愿者为残疾。
残疾级别具体视情况如下:
1、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残疾人监护制度建设和完善方法如下:
1、监护人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监护人的资格条件,确保受监护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监护人产生方式:制定监护人产生的程序和标准,明确监护人产生的途径和条件,并加强相关申请流程的规范和管理;
3、监护人权利义务:制定监护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和限制,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监护人履行职责;
4、监护人培训机制:建立监护人培训机制,为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并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监护服务,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综上所述,不同的残疾级别需要针对性和差异性的社保政策,可以通过完善残疾评估机制、拓宽补贴范围、加强服务质量等方式来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法律分析: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阳光家园计划: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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