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朦胧诗和后朦胧诗,它们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朦胧诗和后朦胧诗,它们有什么区别,第1张

朦胧诗潮诞生于民族空前的灾难与忧患中十年动乱红色黑暗的背景下,朦胧诗人看遍了社会下层的各种悲惨和阴暗,尝过了造反、夺权、派仗、武斗、插队、待业种种酸甜苦辣,政治上的悲愤、情感上的悲伤、思想上的怀疑、对往事的感叹与回想、对未来的苦闷与彷徨、对前途的期待和没有把握、对青春年华的悼念痛惜、对人生真理的探索追求、在蹒跚中前进与徘徊……所有这些难以言喻的复杂混乱的思维情感,只能寄予文字此时的诗歌是个“在这里,寻常的逻辑沉默了,被理智和法制规定的世界开始解体,色彩、音响、形象的界限消失了,时间和空间被超越,仿佛回到宇宙的初创期,世界开始重新组合——于是发生变形” 后朦胧诗人中绝大多数出生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命运没有安排他们作“文革”这场历史剧中的主角,却让他们成为这场历史剧不可或缺的观众,相对于那段给北岛、舒婷制造了无数心灵灾难的岁月而言,他们身居边缘后朦胧诗人重要成员于坚在一篇名为《诗歌精神的重建》的文章中,明确地谈到了后朦胧诗人的特定生存处境与精神状态:“这些诗人(指后朦胧诗人——引者注)中大多数人的生存背景,往往缺乏传奇式的人生阅历,某种程度上他们是过去时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局外人十年动乱那种无法无天的气氛,使他们惯于漠视权威,由于长期被忽视,而变得心平气和,耽于内心生活”

  朦胧诗的思想内容:

  1朦胧诗一反传统的思想模式,追求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真诚善良的人性回归。

  2朦胧诗注重自我表现。它之所以给人“新”的感觉,是因为出现了具有现代青年特点的“自我”。在艺术上,朦胧诗开始注意到汉语的诗意特质,讲究精练、暗示、含蓄,讲究意象的经营。即使是理性的思考,观念的传达,也能借意象的运作而完成。

  3追求社会的尊重和人的价值及社会权利。首先,对人的价值的重新审视,对人道的强烈的渴望,提供了对人的价值的新理解,促进了民族的历史性觉醒;其次,对历史本质的新探索,使其创作超越了具体的事件而进入了对抽象内涵和事件本质的剖析。

  4追求自我的物化和物化的自我:朦胧诗人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作了反传统的全新剖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的反传统性表现得尤为深刻。他们对自然固有的属性和传统的约定俗成的内涵表示了疑义。

  朦胧诗的艺术特征:

  朦胧诗的特点,可概括为:意象化、象征化、立体化。

  1注重诗的观念省略和诗的主题暗示,使朦胧诗作品的主题具隐约性和多义性。朦胧诗人采用这种若隐若现的表现形式,再加上象征、意象、通感、暗示、隐喻、变形等多种艺术手段的运用,从而使作品的主题体现了“不即不离,捉摸不行”的隐约性、“诗无达诂”的多义性。

  2注重以象征手法为中心的艺术创作方法,一反传统的以比喻手法为中心的诗歌创作方法。诗人在凝神观照中,拆除开所观照的对象,把自己的生命输送到没有生命的生物之中,赋以静止的生命与灵魂,由物我两忘进到物我同一的境界。这种“移情说”应用到文艺创作便产生了象征手法。象征附丽并寄托着朦胧诗人自己漂泊不定的想象,具有着无可替代的暗指性,常用于表达多层主题,表达复杂感情,表达抽象的意识和情绪。

  3注重意象化手法和意象层面的立体组合,常常采用艺术通感(移觉)手法和艺术变形手法。

  4注重跳跃性情绪节奏和自由化的内在结构与韵律,以表达情绪为目的,以喧泄心灵为宗旨,因而不看重外在结构。不拘于只借助外部的声音循环作为诗的韵律美,而是重视诗行中的内在声音美以及其他各种内在的韵律美。尤其重视把外部的韵律和内部的韵律结合起来,从而使诗歌的韵律美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1978年《今天》杂志3 的创刊,标志着这股现代诗潮从地下转入公开,进入“文革”后波澜迭起的文学大潮之中。这就是通常所谓的“朦胧诗”派,其成员包括北岛、顾城、舒婷、江河、杨炼、芒克、多多、梁小斌等,这些年轻诗人从自我心灵出发,以象征、隐喻、通感等现代诗歌的艺术技巧,创作了一批具有新的美学特点的诗歌。这一诗歌群体刚一出现于文坛,就因其独特而新颖的审美因素而受到人们的注意,并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1980年8 月,《诗刊》发表了章明的《令人气闷的“朦胧”》一文,以“叫人看不懂”为由来否定它们的意义和价值,“朦胧诗”便因此得名。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还有方冰、臧克家、周良沛等。与此相反,谢冕、孙绍振和徐敬亚等人4则先后著文肯定这一新诗潮,首先是诗评家谢冕从文学史的角度肯定了这些诗人的探索精神,孙绍振则认为这批年轻诗人的诗歌所代表的是一种新的美学原则,这一原则与传统美学原则的分歧在于“人的价值标准的分歧”,“在年轻的革新者看来,个人在社会中应该有一种更高的地位,……当社会、阶级、时代逐渐不再成为个人的统治力量的时候,在诗歌中所谓个人的情感、个人的悲欢、个人的心灵世界便自然会提高其存在的价值。社会战胜野蛮,使人性复归,自然会导致艺术中的人性复归”,进而概括了这批“朦胧诗”的三个美学原则,即“不屑于作时代精神的传声筒”,“不屑于表现自我情感世界以外的丰功伟绩”,“回避写那些我们习惯了的人物的经历、英勇的斗争和忘我的劳动场赴。”而本身就是新诗潮阵营一员徐敬亚在其论文中大胆地以“现代倾向”和“现代主义文学”的字眼概括了新诗潮的性质。这三篇“崛起”的文章,对“朦胧诗潮”的文学史意义、美学原则及其特征、内涵进行了全面的阐述。简单地对其作一概括就是:由客体的真实趋向主体的真实,由被动的反映,倾向主动的创造。但在另一方面,在“朦胧诗”的成熟形态中,“五四”新文学传统的内在机制明显地起作用,蒙太奇、隐喻、反讽等手法为知识分子的集体经验提供了个人化、风格化的聚焦点;令人耳目一新的意象和意象的审美张力则构成意识冲突戏剧性的对象化,这既是个体的又是集体经验的审美表达。如北岛的“墓志铭”和江河的“纪念碑”等著名意象5 ,本身都隐含了一个集体形象,揭示出诗人与这一代人的共生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以独特而相对成熟的姿态参与了七八十年代之交的“伤痕文学”思潮。在这股“朦胧诗潮”中,舒婷是其中的代表诗人之一。她的诗忧伤而不悲观、真挚而又沉郁,既有苦难中对理想的追寻,又有对于人的自我价值的思考,信念、理想、社会的正义性、强烈的个人理性精神都通过“我”这一抒情形象表现出来。

“朦胧诗”虽然在形式上显现为与西方现代主义某种相似,但在经验内容的历史上却仍是“五四”意识的回归。前者与外来文学思潮和作品有关,但不管是在新诗潮的地下时期还是公开时期,这种相似不能理解为单向度的模仿学习,而是他们在外来思潮中辨认了出自身经验的世界性因素,因为事实上“它的发生不是在中外文化交流的繁盛时期,恰恰是在我国文艺道路最狭隘之间,在闭关锁国的年头。新倾向的主要力量--一批青年,在文化生活及其贫乏的境地里,甚至在中国的土地上总共没有几册外国诗集流传的情况下,零星地,然而却是不约而同地写着相近的诗”6 由于受当时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制约,这一场有关“朦胧诗”的争论最后以浓厚的政治意味而结束,不过随着时间的延续,这一新的“朦胧诗潮”已在文学史上确立了不能忽视的位置,它们的美学追求已为文学史和广大读者所认同,异端已经化为传统,构成了文革后文学中非常重要的美学文本。

当代文学史上影响最大的流派——朦胧诗

朦胧诗是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是伴随着文学全面复苏而出现的一个新的诗歌艺术潮流。它以“叛逆”的精神,打破了当时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一统诗坛的局面,为诗歌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同时也给新时期文学带来了一次意义深远的变革。食指、北岛、顾城、舒婷、梁小斌、江河、杨炼是朦胧诗的代表诗人。他们在诗作中以现实意识思考人的本质,肯定人的自我价值和尊严,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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