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⑻段写故都“清、静、悲凉”的秋景,作者都有着怎样的心境请据文意用三个关键词概括。
答:根据文意用三个关键词概括,
就是:闲静; 落寞; 苍凉。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故都的秋》全文1500多字,运用了42个秋字来润色北国之秋的“清” “静”和“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于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
《故都的秋》,作者以深情的的感触,及细腻的的描绘给读者勾勒出一幅北国秋景图,使读者禁不住要爱上故都的秋了。
这堪称是一篇描写秋情、秋韵的美文。《故都的秋》是作者对北国之秋的深情颂歌。
文章一开头就紧紧扣住故都的秋“清、静、悲凉”之特点来描写故都的“秋味”、“秋意”,以抒发自己的“秋情”。如他写“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这里对北国之秋的深厚之情溢于言表,当然,不逢北国之秋犟劲十余年了。更是作者热盼北国之秋的急切所在。
为了引起读者的共鸣,对故都之秋那份神往之因,作者选择了具有代表性和富有特色的秋花、秋草、秋蝉、秋雨、秋实等景物,把故都之秋烘托的绚丽而彩姿,那清静且悲凉之情韵,含蓄且坚韧的品格,自然而然抓住了读者的心弦。接着笔锋一转,写到南国之秋像“二十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这巧妙的对比,都是为了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而这不正是作者对大好河山的热爱和颂扬吗?
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故都的秋中作者通过描写雨后都市闲人的衣着、活动背景、动作、神态、对话语调,描绘出一幅富有故都色彩的人情风味图,蕴含着悠闲落寞的感情。
郁达夫落笔于“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写他们雨过天晴时用“缓慢悠闲的声调”议论着秋雨秋意,作者此时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感是亲切赞赏的(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嘛),表明作者很想像“都市闲人”那样过无所忧虑的生活。
郁达夫把笔触定位在下层人民和他们的普通生活,于是,北平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秋蝉”,“茅房边上”的一株株枣树,都成了作者精心描绘的对象,这种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审美眼光,正是作者平民意识的艺术体现。
扩展资料: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用饱蘸情愫的柔毫,描画出一幅神韵清绝、典雅质朴、极具个性的北国秋色图。一切景语皆情语。郁达夫笔下故都之秋的独特色彩、音响、风姿……无一不是作者丰富细腻、富有个人特质的情感世界的折射。
文章的首尾都将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了对比,且运用了独特的语句形式来强化对比的效果。例如结尾处的对比:(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1、摹绘写情。《故都的秋》,作为写景抒情的散文,其主体部分是摹绘故都的秋景。文章采用“横式结构”,从故都“秋晨之景”、“秋槐之景”、“秋蝉之景”、“秋雨之景”、“秋果之景”五个方面,紧扣“故都”和“秋”两个词语,表现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
2、对比托情。文章就是通过对比,把作者对“秋的认识”“秋的情感”烘托得“饱““透”“十足”,这种对比烘托就成为了作者表达更深情感的一种手段。 作者为了把这种情感烘托、铺垫得更为深沉,在首尾两处进行照应,这一反复,情感表达就更为浓烈。
3、设誓显情。所谓“设誓”,作为一种修辞手法,为了表达这种对“故都的秋”喜爱的强烈情感,在结尾处就采用了这一方法。“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一设誓,采用假言推理作为逻辑背景,以这种不可能的方式偏离现实,表达了作者喜爱“故都之秋”的浓烈情感。
郁达夫《故都的秋》(1934年8月)表达了何种情感?对此有着不同的说法。
一是认为此文表达了赞颂秋天的情感。郁达夫本人在《北平的四季》中就说:“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了一道了……”而在《故都的秋》一文中的结尾也鲜明地表达了这种情怀:“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二是认为该文表现出一种忧郁、孤寂和落寞的心境。比如文中写一片飘零的槐叶,几声秋虫的哀鸣,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者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更有甚者从题目中去推寻:为何不是《北平的秋》而是《故都的秋》?是因为《故都的秋》反映了作者忧国的深沉情怀。理由之一是本文写作时间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一·二八”战争相继发生之后,用“故都”一词更能折射出作者的悲凉思绪,表达对国家的深深的隐忧,体现他的“位卑不敢忘忧国”的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理由之二是郁达夫本人在1934年夏游览了青岛、北平和北戴河等地以后,就在游记里写下了这样的感慨:“在关以内和关以外,何尝没有明媚的山川?但大好的山河,现在都拱手让人拿去筑路开矿,来打我们中国了,叫我们小百姓又有什么法子去拚命呢?古人有‘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的诗句,希望衮衮诸公,不要误信诗人,把这些好地方都看作了雪地冰天,丢在脑后才好!”(《青岛、济南、北平、北戴河的巡游》)这说明作者虽然在巡游,但在民族危机面前不能不时刻流露忧国忧民的情绪。阿英说:“郁达夫的小品文,是充分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的社会里的苦闷心怀。即使是记游文罢,如果不是从文字的浮面来了解作者的话,我感到他的愤闷也是透露在字里行间的。他说出游并非‘写忧’,而‘忧’实际上是存在的。”(《郁达夫小品序》)
三是认为这篇文字是歌颂与悲啼兼而有之,文中写北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就证明了这一点。
虽说一篇文学作品一经问世,对它的解读也就由不得作者本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发掘文章的内部和外部的含义,但也会因为解读者的主观认识造成游离或者是偏离文章主旨的弊病。
《故都的秋》的主旨是颂秋,理由有三:一是作者到故都北平的原因,原是为了避暑。据郁达夫的儿子郁飞回忆:“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而并非是因为感觉北平即将陷落敌手,而要千里迢迢赶往此地去饱尝故都的风物。作者到北平并不存在落寞孤独的心境,在写完《故都的秋》(1934年8月17日)之后,作者在8月18日去了天坛,8月20日至北戴河,8月23日上景山,游故宫,8月25日,上万牲园、北海等处,游兴甚浓,丝毫不见苦闷和寂寞,从青岛到北平和北戴河,两个月的度假,郁达夫着实过了一段幸福快乐的时光。
二是这篇文章本是一篇急就章。郁达夫在《故都日记》1934年8月16日(七夕)这一天记道:“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晚上看了一遍在青岛记的日记,明日有人来取稿,若写不出别的,当以这一月余的日记八千字去塞责。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8月17日日记:“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当然郁达夫能一蹴而就此文,与郁达夫对北平的熟悉是分不开的。1923年始,郁达夫曾在北平生活了一年多,对北平充满了好感:“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北平的四季》)“北方如北平,就是一个理想的都城。”(《住所的话》)
《故都的秋》算是随笔一类的文字,和他用心专注的游记文字不同,郁达夫把这类文字做成集子,取名《闲书》。而被大家称道的《故都的秋》,作者本人对此并未看重,郁达夫在《写作的经验》中说过:“平生的信条,第一是‘被催逼出来的文字,决不是好作品。’因之我自开始写作到如今,从没有写过一篇有自信的作品”。在《记闽中的风雅》中说:“我常以为写印象记宜于速,要趁它的新鲜味还不曾失去光辉中间;但写介绍、批评、分析的文字,宜于迟,愈观察得透愈有把握。”既然《故都的秋》是一篇即兴写成的文字,因此其中的感情流露也是随性的,过度的解读就有点画蛇添足了。
《故都的秋》系郁达夫在对故都北平的秋景细腻描摹中流露出自己内心的眷恋和落寞之情的作品,体现出这位文人当时的处境和浓重的“主观色彩”。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于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
人生一辈子,大多数时间可能都是在浪费,真正做的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时间可能都很平淡,或者凄凉。郁达夫的人生是悲凉的,或许他只是表达,如果能用三分之二的寿命换取三分之一的美好,他也愿意。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故都的“秋”,其实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态度的“秋”。本文的悲凉美感,跟传统的悲秋情结有关,跟作者的身世性格有关,跟作品的创作背景也有关。
“爱国”——是《故都的秋》的主旋律。《故都的秋》蕴含深沉的故都之恋、故国之爱,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对祖国的热爱。郁达夫的散文名篇《故都的秋》将悲秋与颂秋结合起来,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这情是故乡情、爱国情;这落寞之秋是作者当时心境的写照,是对国运衰微的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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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秋”的特点shu::以“清、静回、悲凉”为特答色的“色彩浓、回味永”,它给人的感受是“深沉、幽远、严厉、萧瑟”。
思想感情:作者用故都的秋折射出作者对国家的担忧,抒发了向往、眷恋的感情,流露出作者忧思、孤独冷落的感受。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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