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层面:是指语音、文法、辞格和语体四个层面。
1、语音层面:
是文学语言组织的基本层面之一,它是文学语言的语音组合系统,主要包括节奏和韵律两种形态。
节奏 韵律(音律)的基本类型有:双声、叠韵、叠音和押韵等。
2、文法层面:文法是指作文和作诗之“法”,即文学创作的法则,这里主要指文学语言组织在语词、语句和篇章方面的构成法则。词法,即字法。我国古代诗人对炼字感慨良多。老杜自称“新诗改罢自长吟”,孟郊感慨“夜学晓不休,苦吟鬼神愁”,杜荀鹤自诩“江湖苦吟士,天地最穷人”,卢延让感叹“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贾岛更是激动得“二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炼得好的,便成了诗眼,甚至句以字名、诗以句名,千古流传。“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以“噪”衬“静”,以“鸣”衬“幽”,使“静”的特点更为突出,更为鲜明。“红杏枝头春意闹”,一“闹”字以动态写静态,表现出春天的勃勃生机,给人以美好享受。“微风燕子斜”,一“斜”字,化动为静,刻画出一种悠然的情态。
句法即炼句。
中外古今的大家,都是炼字炼句的高手。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就曾对他的优秀弟子莫泊桑说:“无论你所要的是什么,真正能够表现它的句子只有一句,真正适用的动词和形容词也只有一个,就是那最准确的一句,最准确的一个动词和形容词。其他类似的都很多。而你必须把这唯一的句子、唯一的动词、唯一的形容词找出来。”福楼拜身体力行,在其传世之作《包法利夫人》中,就写下了不少闪光的字句。而莫泊桑更是牢记老师的教诲,孜孜以求,终于成为炼字炼句的高手,其不朽之作《羊脂球》、《项链》等更是在炼字炼句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苏俄著名作家契诃夫在与人交谈时,对于听到的妙词丽句,他总是将它们迅速地记录下来,然后认真锤炼铸进自己的文章。而阿.托尔斯泰凭着别人送给他的一本法院审问犯人的记录,从中感受生活中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俄罗斯语言,依靠这个宝藏,刻意炼字炼句,成功地写出了流专千古的不朽佳作《诱惑》。
篇法。
历代诗家均重视章法 。
3、辞格层面:
是文学语言组织的基本层面之一,它是富有表现力并带有一定规律性的表现程式的运用状况。(比喻、夸张、反复、反讽、象征)常见的修辞方法有: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反问。学习修辞常识的目的是为语言实践服务。首先能在语言中辨识各修辞方法,继而理解其适用效果;同时要会用这些修辞方法,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修辞方法又称修辞格。据专家研究,汉语修辞格可达70种之多,常见的有10多种。
4、语体层面:
是文学语言组织的语言体式方面,指在一部文本中为着造成特殊的表达效果而综合选用两种以上文类或体式时呈现的语言现象。这里的文类(又称体裁)涉及小说、诗、散文诗、散文、日记、快、文件、档案、表格和图案等)体式是指较具体的表现方式,从主体与对象关系看有独白体,对话体,杂语体,复合体;从言语资源看有文言、白话,规范语、外来语等。如《红楼梦》第四十回:刘姥姥说乡下俗语。
鲁迅《肥皂》文白混杂。
第二节 叙述的心理蕴含
一、 叙述行为―――言词建构的迷宫
艺术家的叙述行为:就是如何运用言词来创造一个幻想世界的举动,(当人们将言词用于叙述时,言词的功能就改变了,言词暂时退出了实用交际领域,成为叙述的媒介和材料。)
叙述行为的心理依据是什么?叙述行为简言之是运用言词的行为,艺术家的叙述行为就是如何运用言词来创造一个幻想世界的举动。那它为什么要借助于言词,它的心理依据就是因为言词是原初社会的人类最容易,也最便利就能获得的材料。它同时又是最实在最方便的交际工具。叙述行为运用的言词材料来自人类自身,垂手可得,又很容易进行创作和改造,因此它必然会被选中,承当起这一任务。
二、情节―――渐进的唤起功能
心理唤起:实验审美心理理论认为,人们的审美情趣,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慢慢地调动起来的,无论是从作家创作角度讲,还是从读者接受的一方来看,都有一个心理唤起过程,即由简单过渡到复杂,由直白进入曲折,由缓慢发展到紧张的渐进过程。
三、叙事句法的含义
第三节 技巧的心理蕴含
艺术技巧的心理蕴含:主要是指的艺术的发生以及作家、艺术家运用艺术技巧的过程中所特有的心理原因,动机及其一般规律。
一、节奏的发生与人类的原始情绪
最早的艺术形式是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混合物。
动作思维:是与行动未完全分化的意识活动,它不能在头脑中进行预想,而是在行动中思维,用动作来表达,是一种主要受本能支配但又不同于本能的心理反应。
节奏在“三位一体”的原始艺术中具有什么作用?所谓诗歌、音乐、舞蹈三者同源,当是源于节奏这个命脉;而所谓“三位一体”,是指诗歌、音乐都存于舞蹈这一母体。“三位一体”艺术现象深刻而又充分地表明,节奏这种艺术技巧,对人类艺术的生成及其样式的产生了多么独特而又巨大的作用。节奏是从人的生命情绪里流溢出来,而非外在的人工技巧,所以,它本身就是艺术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也正是节奏不同于其他一般艺术技巧的地方。因此,任何艺术都不可没有节奏。节奏失当,艺术的生命整体将遭到严重的损害。
二、模仿与人类的模仿冲动
表象:是指人们所曾感到过的事物的形象,这个形象可以是直接感知的事物的形象,也可以是未曾直接感知过的事物形象,
效仿性模仿:是一种低层次的模仿,人类独具的模仿是一种高层次的“延迟模仿”。
所谓延迟,是指一种位移。即对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的事物作出反应。这种超越了给定对象的模仿行为的发生,便使人类从单纯的感知运动水平向心理表象(想象表象)阶段演进,而这正是艺术创造的重要前提。 这种模仿即使被模仿的对象不在眼前时也能发生。仿效性模仿和延迟模仿之间并没有截然的鸿沟,从仿效性模仿到延迟模仿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作为艺术先导的舞蹈,还是造型艺术的雕刻、绘画,抑或是文字的发端,都始于直观形象的摹写。模仿对人类审美心理的生成及艺术美的创造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模仿的促进了手的进化和技能的提高。其次,模仿的活动培养了原始人捕捉形象和鉴察形式美的眼睛。第三,模仿的操作锻炼了人类祖先的审美心理素质。因此无论从时间发生的先后来说,还是到审美心理的形成的影响以及所达到艺术创造的水平而言,模仿都具有一种“启蒙”性的意义。模仿对原始艺术的写实特征有什么影响?模仿给人快感,是模仿成为艺术创造技巧的内在原因,模仿行为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艺术的发生和形成。模仿对于原始人来说,既是一种认识方式的实践活动,又是一种最基本的同时又是运用最为广泛的技巧,它决定了早期原始造型艺术的基本特色和属性——写实主义。越是接近艺术发生的日子,写实的风格就是突出鲜明。
三、拟人与人类的原始思维
作为艺术技巧的“拟人”和原始人类的思维是否具有同一性?是具有同一性的。“拟人”作为一种艺术技巧,直接脱胎于早期人类的原始思维。它是原始社会早期人类最典型的“原始——儿童”意识。甚至可以说,“拟人”最初就是一种思维方式。
第四节 母题的心理蕴含
一、什么是母题
母题:是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因素,它可以是一个事件、一种模式、一种手法、一种叙述程式,或某个惯用语。
母题与主题的区别:主题是一部文学作品中的中心观念或支配性观念, 这个中心观念可以直接说出,也可以不直接说出。所以凡文学作品都有主题却不一定都有母题。
母题是19世纪在故事学研究领域形成的一个主题学概念,在各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母题有时翻译为“动机”,它来源于拉丁语言movere,母题在英语中写作motive。意思是致使某事发生并且使之进一步发展。批评家经常在以下几种意义上使用该术语:一是指文学作品中表现主题或情节的最小单位。托马舍夫斯基指出,经过把作品分解为若干主题部分,最后所剩下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即主题材料的最小单位。如“天色已晚”,“英雄牺牲了”等等。二是指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某些因素。如《白蛇传》、《孟姜女哭长城》、《灰姑娘》、《云中落绣鞋》等民间故事,就存在着“母爱”、“蛇崇拜”、“反抗”、“变牛”、“英雄救美人”、“魔鞋”等隐喻母题。三是指对不同文学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主题或题材的延续性、一致性的概括。因此,文学母题是文学发展进程中反复表现的共同主题。如中国古典诗歌常常流露“惜春”、“伤秋”的母题,而它们又通过太阳、月亮、河流、落叶、枯草、白发等意象来表现。又如爱国、思乡、怀古、恋人、复仇、报恩、也是中国文学反复出现的主题,即文学母题。
二、母题的文化心理蕴含
先看母题形成的社会因素。
母题具有重复与持续的意义。母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中国诗歌的时间母题,是在漫长的历史河流中逐步形成的。我们知道,中华民族是一个农业民族,对于时间特别敏感。中国历法、医学、哲学很重视时间对农业、人体、生命的影响。这种敏感的时间意识渗透到诗歌中,便形成时间母题。日本学者松浦友久通过《佩文斋咏物诗选》、《艺文类聚》等书发现,中国诗歌中咏春秋的诗歌比咏夏冬的诗歌要多得多。因为春秋之季节更能引发诗人感时叹世的情怀。除了春秋时令以外,古代诗人往往喜欢用夕阳、残月、河水、朝露、野草、落叶、白发、古道、荒原、废墟等意象表现时间母题。可以是月亮:李白有“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苏轼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也可以是夕阳:曹植有“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李商隐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还可以是白发:谢灵运有“戚戚感物叹,星星白发垂”;李白有“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杜甫有“星霜玄乌变,身世白驹催”。上述时间意象在古代诗歌中被反复书写,是由于农业生活经验和内向稳定生活方式所致。
母爱母题之所以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重要母题,是因为它与中国社会注重血脉亲情、家庭伦理存在必然联系。鲁迅的《祝福》、巴金的《幻灭》、冰心的《繁星》《春水》、陈衡哲的《一支扣针的故事》、庐隐的《海滨故人》、袁昌英的《孔雀东南飞》、丁玲的《母亲》等作品所要揭示的母爱均源于中国社会历史,即生活客体共同的本质决定了该母题的形成。其他如悲秋、思乡、爱国、孤独等母题,也是在民族共同生活基础上形成的。
再谈母题形成的文化心理因素。母题的形成也离不开人类或民族文化心理的传承性和延续性。母亲变牛的母题与佛教因果报应的伦理观念有紧密的联系。松、菊、桃是陶渊明诗歌的原型母题。一般人认为,这是他理想人格的象征表现,其实是道教长生信仰文化影响的结果。松的原型意象最早见于《诗经》,后来被道教所接受,成为长生不死的原型意象,陶渊明之爱松,是受道教影响所致。《杂诗四首》之四云:“袅袅松标崖,婉娈柔童子。年始三五间,乔柯何可倚?养色含津气,粲然有心理。”这首诗歌是借松意象阐发道教长生不死的母题。中国文学“死亡”母题有儒家“不朽冲动”、道家“物我同一”和杨朱享乐主义三种类型。(教材242页)
母题与人类普遍心理或民族共同心理因素有关。加拿大著名文学理论家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一书曾运用原型理论分析文学母题。我们也可以运用母题理论研究原型。就是说,母题与集体无意识原型密切相关。例如,轮回母题的形成,就是原始人关于“太阳再生”这种原始思维观念的体现。又如悲怨作为中国文学的经久不衰的创作母题,是中国专制社会普遍存在的生命力受压抑、群体超稳定心态被扭曲的结果。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动机理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诗经》“变风”“变雅”、汉乐府中的丧乱歌辞、元杂剧《窦娥冤》等,是生存、安全需要受挫的悲怨抒发;岳飞《满江红》、杜甫的“三吏”“三别”、曹雪芹的《红楼梦》等作品,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受挫的悲怨表现;曹植的诗歌作品则流露了尊重需要受挫的愁怨;屈原的《离骚》、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可谓是自我实现需要受阻的悲怨。可见,母题的形成,是普遍心理因素影响的结果。文学母题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心理因素。
三、原型意象与惯用语
原型意象:
原型是与母题关系十分密切的概念,并且作为母题的常见语码载体。原型是一种在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象征模式,它构成了一种特定的文学传统,把历史上个别的作品串联在一起,具有约定俗成的语义关联。有两点值得特别强调:1、原型所对应的是人的无意识心理,而不是有意识心理。2、依据荣格观点,原型是集体无意识而不是个体无意识的表现,因而从原型意象中解读出来的应当是集体无意识而不是个体的心理,或者是集体心理借个体心理而表现出来的。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弗洛伊德的学生)不满于弗洛伊德的“个体无意识”理论,进而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理论。他对老师的理论有两大反驳:一是他反对把性欲当作唯一的精神动力,二是反对把无意识仅仅归为个人无意识。荣格在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中发现,个人在梦中或幻觉中遇到某些意象,不光是他们个人经历过的事情,还有祖先经历过的东西。譬如,人类祖先常用竹竿等来象征男性生殖器,而这种象征意象也常常出现在个人的无意识中。荣格由此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的概念,并推而广之,认为一切人类文化包括文学艺术,都是“集体无意识”的复现。这样,他就把文学艺术的对象归结为“原始意象”。所谓“原始意象”,在荣格看来,就是“人类远古的深层集体无意识”,是自远古人类在生活中形成的、并且世代遗传下来的深层心理经验,先于个人无意识的永恒存在的精神本体。
荣格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不见原始意象,但在原始神话中就储存着原始意象(神话是原始意象的幻象),如黑夜的精灵、神秘的魔力、神圣的天堂、奇异的鬼怪等。伟大的艺术就是从神话中获取原始意象的,如歌德的《浮士德》中的魔鬼、天使、黑狗等原始意象的呈现。
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是人脑在历史发展中不断进化,长期的社会实践经验经过无数人无数次的反复,在人脑结构中留下了生理痕迹,形成各种无意识的原型,通过遗传而获得积淀,成为人人生而有之的一种本能。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对于文学创作对象研究的借鉴意义,最重要的是把创作对象的探索从现实生活意识层面转移到人类集体无意识层面上来,抛弃了弗洛伊德性本能的解释。在荣格看来,“集体无意识”是一种“我们祖先生命的残迹”,深潜于每个人内心,成为文学创作的深层根源。艺术家具有二重性,现实中他是个人,而一旦进入艺术创作便成为“集体的人”。他认为,文学创作的深层对象就是“集体无意识”。当作家头脑中这种潜在的 “原始意象”一旦被某种表层的创作对象唤醒,他们就可以不凭借个人的经验就能本能地获得这种“原始意象”的创作。
然而,他把深层心理经验作了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解释,并把文学对象完全归结到这种神秘的心理经验上去,也就否认了文学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其谬误也是明显的。
第一,他认为 "集体无意识"是由遗传所保留下来的脑结构所产生的内容。遗传对人脑结构的影响是可以肯定的,但人脑结构本身只是无意识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并不等于无意识。无意识作为一种意识也是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他的这种说法似乎认为无意识可以离开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单独存在;
第二,他的集体无意识理论否定了社会生活实践是文学创作的内容。他认为真正的艺术家是一些性格 “内向”的人,他们由于不能适应外部世界或对现实生活不感兴趣而转向自己内心深处,从“集体无意识”中获得创作灵感。这不仅不完全符合创作实际,而且这种观点还会使作家缩小自己的创作空间,未必能够创作出能反映时代精神的作品。
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仍然有其积极意义:
首先,他的“集体无意识”观把作家看成是“集体的人”,比弗洛伊德的“无意识”观把作家看成是 “生物的人”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他把作家个人及其创作潜能看成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积淀物,尽管他还不承认其中后天的社会实践因素,但他的这个观点比弗洛伊德的自然本能的创作动因多了一层历史性与社会性。
其次,荣格认为,艺术作品的幻觉经验不是来源于个人经验,相反个人经验从属于幻觉经验,这是由前面的论述所必然得出的结论。在这一点上又一次表明了荣格对弗洛伊德将艺术作品的来源归因于个人经验的立场的批评。荣格认为:“幻觉代表了一种比人的情欲更深沉更难忘的经验”,因此它是艺术作品的真正素材来源。艺术作品的这一素材特征同时也表明,艺术家的艺术作品并不是取材于外部世界的经验,而是取材于内部心理经验。荣格认为,毕加索的非客观艺术就是取材于“内”的,这个内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从内部影响我们意识的无意识心理世界。艺术作品既然取材于原始经验或幻觉,它当然就是原始经验或幻觉的表现,但荣格认为由于这种经验深不可测,因此需要借助神话想象来赋予它形式。
我们借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分析中国魏晋隐逸文学思潮很有意义。阮籍的《咏怀诗》,嵇康的《卜疑》、《述志诗》、《幽愤诗》,潘岳的《在怀县作》,左思的《咏史诗》,陆机的《思归赋》,张协的《杂诗》,郭璞的《游仙诗》,陶渊明的《归园田居》、《桃花源诗并记》、〈〈归去来兮辞〉〉,等等作品呈现着一个永恒的精神原型——隐逸原型。隐逸精神原型是指魏晋时期作家心理结构中积淀的追求退隐的集体无意识,它源于老庄超功利的道隐无形意识。换句话说,隐逸原型就是道的原型,是对此在世俗功利的超越,同时也是对生命本体的把握。因此,从隐逸原型去分析魏晋隐逸文学思潮,不失为一种新的视角。
惯用语:是文学史中对于某种主题的惯例化的表达语码。如在中国文学史中,表现时间之流逝常常用“逝者如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等。惯用语与原型意象的区别是:前者常常是一个陈述式词组或短句,而后者则是一个名词性的词或词组。
母题的意义:首先,文学母题具有积极意义。文学母题体现了人类文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和民族共同的审美心理。例如,《诗经》中的民俗、德操、人格、时局、家国、身世、爱情、青春、亲情、友谊、人道等母题在后来的文学进程中反复出现,由此可以梳理我国古代文学的继承发展规律。文学母题研究对于研究文学创作、文学欣赏、文学批评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次,母题具有消极意义。由于文学母题所包含的主题因袭因素比较明显,容易造成题材单一、思维僵化和主题雷同的倾向。例如,武侠小说中的寻宝、复仇等母题,造成该类作品的模式化、雷同化的倾向,不利于小说的原创性与艺术性的正常发挥。又如因果报应母题在小说中不断出现,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不便于艺术创新。 第五节 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征服及其心理蕴含
一、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美学关系
1、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不可分离
2、形式对题材的深度加工
3、题材作为中介概念
4、题材吁求形式
5、形式征服题材。艺术形式征服题材。作家通过强调这一点和忽视那一点等艺术形式的深度加工,便形式征服题材,让题材归顺形式。
二、“对立原理”及其在艺术活动中的运用
对立原理与艺术活动
对立原理在艺术内容与形式关系中的运用
三、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辨证矛盾的心理学内涵 形式情感通过下列三个阶段来征服自然情感并形成审美情感:第一阶段,题材情感作为一种刺激,引起人们情感的兴奋。
第二阶段,形式在题材的吁求下出现,形式情感与题材反生“对抗”冲突,最终形式情感征服了题材情感。正是艺术形式的征服作用和分隔作用,使视点由有功利目的视点转换为超功利目的的视点。正是艺术形式的作用消解了直接的功利目的,而形成了无关功利的审美聚焦,使夹带着泥沙的不可控制的自然情感之流注入深潭,得到控制、回旋与缓解,进而变成审美情感的清流悠然倾泻出来。第三阶段,形式情感改造,征服题材情感的最终心理反应,是情感的舒泄与升华。通过上述说明了形式情感征服、消融题材情感,导致了我们的情感沿着兴奋--缓解,阻滞——舒泄、升华的路线前进,而这条路线的终点就是人们渴望的,能够给我们心灵以安慰的艺术中的审美情感。
问题一:各高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都有哪些 文艺活动是很多的,具体大不大型要看各个学校对哪个比较重视了,不确定的。
英语短剧表演大赛、校园生活短剧比赛、“民歌、民舞、民乐”大赛、T台秀大赛、服装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礼户风采大赛(类似选美,考礼仪知识和才艺)、普通话主持人大赛、学院文艺对抗赛(学院间PK歌舞戏剧等)、社团联谊晚会、大学生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校诗歌吟唱大赛、演讲比赛、书法摄影大赛 、招贴画大赛等等。
不知道你具体指哪些,只能笼统地讲一下。
问题二:有意义的文艺活动有那些??? 5分 诗歌朗诵比赛,手工制作展,绘画作品展览交流会,摄影展示,舞蹈表演比赛等
问题三:有意义的文艺活动有什么_ 颁奖的文艺演出,国庆的文艺演出,慰问的文艺演出,奥运会运动会的文艺演出,振奋人心的文艺演出
问题四:有意义的文艺活动有那些 大合唱
问题五:适合文艺部的活动有哪些啊 跳舞 相声 双簧 小品都可以啊
问题六:有意义的文艺活动有那些 唱歌 跳舞 歌剧 **
问题七:文艺活动有哪些?? 跳舞啊唱歌啊,接对联,词语接龙等。
问题八: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有哪些活动 各个学校肯定各有不同,这是我们学校的一些活动,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娱乐趣味类:演讲比赛、心连心大合唱比赛、书法摄影大赛、招贴画大赛、毕业生祝福语征集大赛、英语短剧表演大赛、“民歌、民舞、民乐”大赛、“十佳歌手”大赛、诗歌朗诵比赛、水果拼盘大赛、校园生活短剧比赛、“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初赛)、诗歌朗诵比赛、各类体育竞赛
知识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高校数学建模联赛暨AUTS全国大赛、服装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大学生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大学生网页设计大赛、汽车基础知识大赛、研究生创新论坛、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
综合活动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模拟面试大赛、中国智能计算大会志愿服务活动、管理“零缺陷”系珐活动、生态环保进社区活动
1,举例分析文艺接受过程中的心理共鸣现象
解答:(1)共鸣原为物理学术语,指两个震动频率相同的物体因共振而发生的现象在文艺心理学中,共鸣指人在审美过程中获得美感时所具有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亦指欣赏者由于自身思想情感与审美对象所蕴涵的思想情感相一致,从而被深深打动,体验到了一种情绪上所激动
(2)共鸣的产生首先需要主,客体两个方面具备基本前提从审美客体来说,对象本身必须具有深刻的思想感情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即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打动人心的艺术魅力从审美主体来说,共鸣的产生首先取决于审美主体的一系列主观条件,如审美主体正常的感知能力,审美主体感性和理性的心理信息储备,以及审美主体对信息的识别,处理,转换,传递和自身的心理技能等在这一前提的基础上,文艺欣赏中的心理共鸣是欣赏过程中主客体之间张力平衡结果也就是说,在文艺欣赏过程中,主体从自己的经验,心境出发对作品所产生的审美期待,与本文本身所具有的审美定向之间互相契合,统一(例子)
(3)欣赏主体与本文互相契合,进入一种物我合一的审美境界欣赏者全身心地投入,注意力集中指向本文所呈现的人物,场景,氛围,他与主人公共同欢笑,共同哭泣,他的心随着欢快的乐曲飞腾,随着低沉的音符沉落,甚至会混淆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例子)
(4)作为一种高峰体验,文艺欣赏活动中心理共鸣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共鸣现象的产生需要主体"静心",以进入审美状态其次,读者的生活经验,阅历还要与本文所展示的境界相近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情感与形式》
美国著名的哲学家、美学家和作家苏珊·朗格所著。是她的主要美学著作之一,在西方美学界具有很大的影响。
苏珊·朗格自己把《情感与形式》看成是《哲学新解》中艺术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全书共三大部分,二十一章。分别论述了艺术符号,符号的创造和符号的力量等问题,全面地阐述了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理论。
一、关于艺术符号: 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进一步发展了卡西尔关于符号的理论,对不同的符号方式加以了区别。朗格指出,语言是符号活动所取得的最令人惊奇的成果。语言所表达的是事物的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语言的性质特征决定了语言不可能表达人类情感的复杂状态。而艺术正是人类表达情感的另一种符号方式。朗格认为,艺术的产生就决定了它的两条戒规:不能是推论的形式,不诉诸人的推理能力。从而具备两种品格:它是一个包含了复杂含义的统一体;必须直接呈现于人的知觉面前。艺术就是人类情感的符号转换形式。
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从多种角度对艺术中的情感进行了分析。第一,朗格对艺术表现个人情感的理论进行了驳斥。把艺术的情感视为艺术家个人情感的直接宣泄,这种理论产生于浪漫主义思潮,在克罗齐及其追随者的理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朗格指出,发泄情感并不是艺术的规律,纯粹的自我表现不需要艺术形式。艺术如同音乐,不是刺 感,而是表达情感;表达艺术家对情感的理解和“内在生命”的理解,这些可能超越艺术家个人的范围。 “因为音乐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符号形式,通过音乐,他可以理解也可以表现人类的情感概念”。但是,朗格同时也指出了第二个方面。艺术活动中
的个人情感也往往是把握普遍情感的一种媒介。如果两者主题一致,也可以通过前者的体验而对后者有所感悟。甚至可以“移植”、 “借用”。两者只能在结构上一致,而不能互相等同。朗格给艺术下的定义是: “艺术即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
二、关于符号的创造:艺术要表现人类某种普遍的情感(情感概念),就必须要有一个抽象的过程。朗格认为,艺术的抽象是一种不同于科学、数学和逻辑的抽象。它不是通过归纳概括的方法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过程。艺术抽象活动得到的是一个具体可感的形象,但它包含着一种普遍的意义。而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只有创造出一个幻象。这个幻象与真实的现实脱离一切关系,然而却包含着远比现实丰富的内容和意味。作为有机整体的艺术幻象就成了一种情感符号,传达着某种普遍情感,而抽象过程中的决定步骤就是制造幻象。
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对各类艺术的“基本幻象”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绘画、雕塑、建筑基本幻象是“虚幻的空间”。音乐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时间”;舞蹈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力”;诗的基本幻象是虚构的“经验”;戏剧也同样是创造了一种虚幻的经验和历史,因此,戏剧实质上是一种诗的艺术。朗格认为,艺术分类取决于艺术创造的基本幻象。
朗格认为,人们对艺术符号的了解只能依靠直觉。她认为,直觉是对事物的直接洞察力。它不同于推理,不借助概念,却又包含着情感和想象的理解;它是基本的理性活动,是逻辑的开端;直觉不能离开经验,它以全部人类的精神为基础。
三、关于符号的力量:艺术符号所以具有感人的力量,是因为它具有生命的形式,生命的形式是贯穿《情感与形式》始终的一个重要概念。
朗格认为,人的感觉能力是组成生命活动的一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生命本身就是感觉能力,所以,作为感觉能力的生命与人们观察到的生命就应该是一致的。只有直觉能力发现对象与自身有某种一致的时候,我们才能观照对象中蕴含着感情,因为感情实际上是一种集中的、强化了的生命。要使一个艺术符号能引起人的美感,就必须把这个符号作为一种生命活力的投影。同时这个符号还要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只有具备了这种逻辑形式,欣赏者才能直觉和感悟到其中的情感意味。
对于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朗格把它概括为有机统一性, 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
有机统一性是说生命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极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某种不可名状的复杂性、严格性和深奥性结合看,各种因素都互相依赖,都不能脱离整体。
运动性是说生命体不断消耗和不断吸收,生命体处于连续性的死亡和再生过程中,呈现永不止息的运动。
节奏性是说生命活动是有节奏的,生命现象所以能不间断地存在和发展,就在于它以各种方式有规律地进行生命的交换。
生长性就是每一个生命体都有一种生长和发展的趋向,都有一个生长、发展、消亡的过程与规律。
朗格在七大艺术部类中以大量的例证,充分论证了生命的形式对艺术的重要性。论证了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的逻辑相似性,通过生命的形式,朗格揭示了艺术作为人类情感符号的基本原因。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美感
△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直接欣赏对象的美而激起兴感愉悦的感情状态,是对事物的美的反应,但却不是事物的美的镜子般的消极、被动、直观、机械的反映。
美感是审美意识在审美过程中积极活动的成果。这是多种心理功能复杂交织、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的产物。开始,审美主体要具备适当的审美的客观处境与主观心境,能对审美客体采取一种审美态度,即不愁温饱安全,不求物质实际利益,与审美对象能保持心理上的距离,空间上的距离,对客体有聚精会神的审美注意,以感觉器官(主要是耳目)直接面对客体的形式可感知的具体形态,充分感受对象的线、形、色、音及它们组成的形象,内含的多样变化、和谐统一的韵律、节奏、气势、情调、意味,产生审美知觉,将对局部线、形、色、音及其意味的感觉,组合成对立体完整对象的知觉,其中包含超感性的理解因素,意识到自己在欣赏,领悟到审美对象有何含义,意会到不可言传之象外之味,同时展开想象,通过各种联想(如接近联想、类似联想、对比联想),感受到符合自己生理、心理的欲求、意向,审美的感情、趣味、观点、理想、要求,符合社会、时代、历史、民族、地域审美要求的内容意义,从而产生生理、心理、精神上一种愉悦的满足感、愉悦感。这就是美感。
这种美感是在原有的生理、心理的审美能力的基础上,在原有的审美理想、趣味、观点的指导下,面对事物美的 而产生的。产生以后,又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理想、趣味、观点,能反过来促进美的事物的创造。总之,客观上要有审美对象,主观上要有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两者发生审美关系,在这基础上才会产生美感,又能反过来促进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促进审美主体去创造更美的事物。
人的审美能力是在社会历史劳动实践中形成、发展、不断进步的。最早的美感,是在生产劳动中,对自然界及劳动过程、产品的形式等等的符合自己生理、心理要求的愉悦。对于这些悦目、悦耳形式的多次重复,就累积成审美观点、标准、理想,成为内心深处习惯成自然的审美趣味,在再遇到契合这种审美心理要求的审美对象时,便会不假思索地迅速作出审美判断,被吸引于对美的欣赏之中,反复观看,留连不去,味之无极,赏之不厌。
美感的发生,时间可能很短促,但其中有感觉、知觉、想象、理解、情感等多种心理因素同时在起作用,相互诱发和渗透。它以直觉感知开始,包括想象、理解、领悟,但主要是情感的愉悦。
美感有很多层次。最初步的是对外形式悦目、悦耳的色、线、形、音引起的生理 (其中也交织着对这种形式美规律有所理解的心理美感)。再进一层是对于完美体现内容的形式结构(匀称、和谐、多变、统一、呼应)的生理 (也交织着对这种形式美规律理解的心理美感)。再进一层就是对形式体现出内容的趣味、情调符合自己心意情趣的心理美感。再进一层是对形式体现出内容的崇高优美的格调符合、并能促进自己崇高的胸怀抱负、广深高洁的情志操行的升华,感到情投意合、志同道合,心情无比舒畅的高级心理美感。
不同的审美客体与不同的审美主体审美能力,在不同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中,到达的层次可能是不同的。各个层次可能并不同时到达,也可能同时到达。
前人有几种观点,认为美感是完全与功利、概念绝缘的,是对形象孤立的直觉,或认为美感是理性认识,对美的直观反映,或认为美感是对形式的生理 ,或认为美感是对内容的社会性善恶的理论评价,这些观点都是片面的。
对美感的本质的认识,有几个重要问题须要明确划开区别的界线。
第一,美感是社会性还是生物性的应该确定是两者的结合,社会性是主要的。产生美感需要有生物条件,如健全的审美感官,聚精会神的注意力。对象要能使感官生理上感到悦耳、悦目,不能没有听力和视力。但引起美感深层愉悦的主要还是符合社会审美标准的情趣韵味等内容。
第二,美感是理性认识对美的反映,还是感性直觉对美的反应主要是后者,但它是在对美早有理解后的更深刻的感觉中产生,而不只是对美毫无理解的感性直觉。它是情感反应,对美丑表示爱憎,必然以对美丑有所理解为前提基础。任何感情发生的背后,必有理解。没有理解,就不可能发生感情。只有这种理解,已经深化为血肉感情,能随时迅速作出不假思索的反应,好象是未经思考的本能,其实是长期反复理解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远比刚才获得的理性认识深入和牢固于心灵血肉之中。
第三,美感是对形式的生理 ,还是对内容的心理美感是两者的结合,以后者为主。对形式主要是生理 ,但其中也交织着心理美感。如果对形式美规律的社会意义思想内容及其历史传统有深刻广泛的理解,就可能产生很深广的心理美感,并使之居于主要地位。
第四,美感产生于无物质实用功利的直觉,还是有功利的理性主要是前者,但背后隐含着后者的成份。人类最初是从物质实用功利观点观察事物,后来才从精神审美功利观点看待事物,即从事物形态产生愉悦的美感。这些形态的审美价值,原先与事物的物质功利有一定的联系,后来不再去有意识地想到它们。审美活动中,个人没有直接的物质实用功利要求,只是欣赏其中符合自己审美理想的内容形式,但这种宙美理想却有社会普遍功利的内容,应是符合人类进步要求、社会发展方向的。但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并不时刻有意识地去想到这些,它们潜在地、不自觉地渗透在审美意识中,影响美感的产生。 (王世德)
△美学基本问题之一。狭义的美感,是指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由审美对象引起的一种情绪状态;广义的美感,包括人的审美活动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包括感知、想象、思维及情感等实践活动内容。同美学中的其他问题一样,因学派不同、观点不同,在美感及美感的本质特性的理解上,存在着重大的分歧。
朱光潜非常重视美感问题的研究。他多次强调,美感“是美学研究的中心对象”。不过,他也认为, “美感这一词在流行的用法里很含糊,如不弄明确,就会造成许多思想上的混乱。”在他看来,“美感”可能有两个含义:一个指审美的能力;另一个指审美的情感。两个含义有着明显的分别,同时又存在着因与果的关系。但他也承认,由美感的上述两个含义引申出来的问题之于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要“牵涉到美学领域里所有的基本问题”,所以不能孤立的看待。
三十年代的朱光潜,由于受到克罗齐的影响,认为美感在本质上起于形象的直觉, “形象是直觉的对象,属于物;直觉是心知物的活动,属于我。在美感经验中心所以接物者只是直觉,物所以呈现于心者只是形象”。五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朱光潜在提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的同时,对美感问题作了全新的探讨。这个全新的探讨,同朱光潜的整个美学理论一样,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来进行的。
朱光潜指出, “美感活动阶段是艺术所以为艺术的阶段”。他认为美感经验同艺术活动一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包括起伏交错的主动创造和被动感受,亦即“意匠经营”;这是一个生产劳动过程;社会意识形态(其中伴着情绪色彩的思想体系)通过主体的个人生活经验起作用,决定着主体的个人对事物的态度;等等。朱光潜最后把美感定义为:它就是发现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 。把美感作为一种实践的经验过程,朱光潜将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感觉阶段。这一阶段中应用感觉反映原则。第二是欣赏或创造阶段,应用意识形态原则和生产劳动原则。其中最根本的,还是欣赏或创造阶段的生产劳动原则。
朱光潜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应该把人类社会的生产劳动看作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即主体改造对象自然的过程和主体自我改造的过程。这两个方面构成的整个过程,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辩证统一的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在他看来,在人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自然日益受到人的改造,就日益丰富化,就成了‘人化的自然’;人发挥了他的本质力量,就是肯定了他自己,他的本质力量就在改造的自然中‘对象化’了,因而也日益加强和提高了”。对于美感来说,生产劳动的重大意义有两个:一个是审美感官的产生,另一个是美感本身的产生。
朱光潜指出,人类审美活动中所依赖的感官的产生,是从古到今全部世界史的工作成果,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当然,人类感官的产生过程是复杂的。它涉及劳动实践在全部世界史的发展中对人和对自然的关系,涉及社会类型及其相应的文化背景,涉及人类实践的全部领域,因此,对人的感官的形成的科学研究,也是困难重重的。朱光潜把它描述为:在人与自然的交往和相互作用过程中,人的各种器官日益发达和敏锐,脱离动物界,变成具有人性的、社会性的东西。朱光潜认为, “过去心理学只把视、听、嗅、味、触叫做‘五官’,每一种器官管一种感觉。马克思把器官扩大到人的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全部本质力量和功能。”马克思于五官之外还提到“在形式上属于社会器官一类的那些器官”,以及思维、意志、情感等等。照朱光潜的理解,器官的功用不仅在认识或知觉,更重要的是在于实践,是“占领或掌管人类的现实界”的“人类现实生活的活动”。因此,它们必然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由实践经验逐渐形成的。
美感的产生和最终形成,也是同人类实践特别是生产劳动密切相关的。朱光潜认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类认识到对象是自己的“作品”,体现了人作为社会人的本质,见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因而感到喜悦和快慰。一般地说,由于劳动的内容和方式对于主体(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才能使主体(人)在劳动实践中,感到发挥自己全部本质力量时的喜悦和快慰。这种喜悦和快慰,就是美感。这种喜悦和快慰,只有在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充分得到肯定的基础上才能诞生。这就是说,美感之于主体,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的完满实现。
朱光潜还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对他以前曾经高扬过的“移情”、 “内摹仿”等说法重新作出评价。他说,时至今日, “我仍得坦白承认,我还是相信移情作用和内摹仿的。这是事实俱在,不容一笔抹煞”。比如说,心理学把人分成“知觉型”和“运动性”,美学史上也有人把审美主体分成“旁观型”和“分享型”。内摹仿一派就属于上面所说的“运动型”或“分享型”。后者在审美过程中可以感觉得到筋肉的运动。朱光潜说: “凡是摹仿都或多或少地涉及筋肉活动,这种筋肉活动当然要在脑里留下印象,作为审美活动中的重要因素。”这种内摹仿也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按朱光潜的观点,审美对象也分“静态”、“动态”两大类型。审美主体(特别是属于“运动型”或“分享型”的审美主体)会在动态的审美对象的作用之下,产生筋肉活动感觉。朱光潜结合自己的审美经验说明了这一点。他的结论是: “这就说明客观对象的性质在美感里确实会起重要的作用。”这一结论也完全符合朱光潜对于美感与美的基本关系的看法:美感与美不能分开。两者都不能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美在美感中起一定的作用,反过来说,美感也是能够影响美的。具体来说,美感能够影响物的形象即“物乙”的形成。
(洪凤桐 编述)
△是认识美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和重要范畴。
美感的本质,在美学史上一直存在着分歧的意见。有的把美感和理智活动对立起来,以至认为美感在本质上是一种非理性的活动。例如康德就断言,所谓“趣味判断”不是知识判断。实际上,美感根本说来总是一种理智的满足和心灵的愉悦,要排斥美感中的理智活动是不可能的。另有的则把美感愉悦归因于生理的 。例如近代的实验
美学派就是这种观点。实际上,虽然 可以作为美感的阶梯,但是,美感毕竟不能归结为 , 在美感心理中只能居于从属的地位。上述两种意见都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在西方从亚里士多德到狄德罗,在中国从孔子到刘叶燮,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认美感的认识作用,基本上是正确的。
根据唯物主义的理论原则,客观现实中本来就存在着美,人的美感不能不以客观存在的美为源泉和基础。就美与美感的关系而言,美是第一性的,美感则是美的反映和反应,是第二性的现象。因此,虽然美感有它的复杂性,但在根本上则是对美的认识。而否认美感的本质是对美的认识,也就是否认了美感的客观根源,也就必然主张美感规定美、派生美,这只是唯心主义的美学偏见。
美感的研究应该以唯物主义认识论作为基础,同时还应该运用和参照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不过,唯物主义认识论并不能代替美感的理论,囿于心理学的范围也不能对美感作出科学说明。
美感作为认识美的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基本上是一种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智的,是一种认识世界的特殊的理性活动。它侧重于利用概念的具象性,表现具象的概念的关联,从而形成观赏、创作的心理状态。形象思维不仅能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改造,形成有一定意义的明白的意象;而且能通过典型化的过程,既把握感性表象的具体个别的形态,又把握意象的智性内容,以至达到典型意象。典型意象是体现着美的规律的意象,它也就是人们的美的观念。
美的观念,既是人们形象思维的积极成果,又是一种认识心理的功能。它在人们的美感活动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原来,美感反映客观的美,并不象镜子照物那样简单和直接,而是要通过美的观念作为中介的。只有承认这个中介作用,才能真正理解美感的奥秘。
美感的特点恰恰就在于,它是美的观念的符合和满足。因为美的观念既是把握事物的种类本质的,又是把握事物非常鲜明突出的具体形象的,所以,它本身是和客观对象的美的规律一致的。同时,美的观念往往有不够确定、不够明晰的特性,在某些情况下难免衰退。但是,美的观念既经形成,便成为一种积极能动的主观因素,产生一种需求满足的渴望。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事物的美一旦与人们的美的观念相符合,这美的观念便得到充实、得到明晰、得到满足,也就既引起感官的快适,又引起心灵的喜悦。这就是所谓的美感。
因此,美感在表现上会是复杂多样的。在有的情况下,美的观念在美的事物面前迅速得到满足,一见倾心,似乎不经过思考便获得美感愉悦。在欣赏自然美时,这种情况多有发生。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在美的事物面前,则须要经过较为明显的思考,美的观念方获得满足。在艺术美的欣赏中,时有这种情况发生。而且就是同一事物,人们的美的观念不同,也必然会发生美感的差异性。如此等等。
感情是美感心理中不容忽视的现象。而根本说来,美感的感情是受制于客观的美及其反映的美的观念的。另外,当美的对象与美的观念相结合时,不仅发生美感,而且往往发生各种感性的、知性的及感情的伴随条件。这些情况更造成了美感的种种复杂性,也造成了美感形态的不同。而艺术美还可以扩充一定的美感形态,极大地加强艺术的力量。 (严昭柱)
△在美感问题上,李泽厚认为,社会实践不只是美的基础,也是美感的基础。人类在使用和制造工具的劳动生产实践中,同时造成双向进展的自然人化,即一方面是外在自然人化,建构了以真善统一为内容的客体自然的感性自由形式,创造了美;另一方面是内在自然人化,建构了人类的审美心理结构,产生了美感。因而美和美感都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李泽厚认为美感在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和发展经过两方面的“人化”过程: (1)感官“人化”。人类听音乐的耳朵,欣赏绘画的眼睛,创造艺术品的手是随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出现的,是自然人化的结果。感官作为人类躯体及其活动的一部分,也是一种物质性的自然,不过它直接与内在的心理过程相联系,也可说是内在自然人化。内在自然人化的特点就是感性的社会化,即感性的功利性的消失。人的感官经长期“人化”,逐渐失去了狭隘的维持个体生存的功利性,获得一种超个体功利性的社会功利性质,从而使审美心理产生了二重性:即是个体的、感性的、有欲望功利的,又是社会的、理性的、超欲望功利的。 (2)情感的“人化”。在社会实践中塑造人的情感,陶冶人的性情。随社会历史发展,社会为了维护一定的人群和阶级利益,越来越要求个体情感必须受社会理性支配,受社会伦理道德制约。这使得人类的情感越来越多地积淀了社会的、理性的因素。因此,人的情感虽是感性的、个体的、有生物根源和生理基础的,但其中却又充满着理想的东西,有着丰富的社会历史内容。它虽然带有动物性的欲望,却又受伦理道德的渗透,具有超生物的性质。
李泽厚认为,人类通过漫长的社会历史实践,通过原始积淀、艺术积淀、生活积淀以及深层心理积淀(其中原始积淀为美感提供了现实基础,使审美得以产生;艺术积淀为美感提供了集中的形式,使审美更加自觉;生活积淀为艺术提供了活生生的内容,使审美更加丰富多彩),把人类的、社会的、理性的东西累积、积淀在个体的、自然的、感性的东西之中,从而形成了人类审美心理结构或美感的特殊本质。
李泽厚认为美感不是消极的反映、被动的静观,而是主体主动投入自己全部心理功能的积极的高级精神活动。
李泽厚认为,美感是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与美的自由形式同构对应所产生的一种自由感受。它是社会历史积淀的伟大成果,其本质是内在的自然人化而成的积淀着理性的感性,表现为心理诸功能的合规律性的自由运动。它是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综合交错的矛盾统一体。它们既有自己独特的心理功能,又彼此相互依赖渗透。感知是美感的出发点和归宿;想象是美感的枢纽和载体;情感是美感的中介和动力;理解是美感的制导和规范。美感就是它们复杂交错的动力综合,是它们合规律性的自由运动组成的复杂数学方程式。
1949年7月2日,第一届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开幕,正式代表及邀请代表共计824人。由此拉开新中国文学艺术历史之激动人心的序幕。
这次会议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会议期间毛泽东亲临大会,朱德代表党中央在大会上致贺词,周恩来向大会作了报告。周恩来还具体阐述了文艺的六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茅盾和周扬做的报告。7月4日,茅盾做了题为《在反动派压迫下斗争和发展的革命文艺――十年来国统区革命文艺运动报告提纲》。这个报告显然是对国统区的革命文艺运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历史总结。尽管茅盾也谈了成就,茅盾既是在进行历史的清理,也是在做历史开创,这就是建构一个革命文艺的历史观念,这个历史起源实际上被确认在以延安为核心的解放区。而国统区的革命文艺只有与这个核心相呼应,在精神上靠近《讲话》,才分享到这一崭新的历史起源。
7月5日周扬做了《新的人民的文艺》的报告。周扬的报告清晰地勾勒出革命文艺的历史图谱。这篇报告的第一节的标题就是“伟大的开始”,同样,他要总结的是1942年毛泽东的《讲话》发表以来解放区的文艺的全部发展过程及其在各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周扬指出,解放区的文艺是真正新的人民的文艺。他全面展示了解放区文艺取得的伟大成就。
革命文艺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新的创造,都意味着“伟大的开始”,这一切从《讲话》这里找到开始的伟大契机。这一切都说明,革命文艺的历史从这里开始,从这里起源。
这真正是一次胜利的大会,一次历史结束与开始的伟大仪式。因为1949,历史被重新追溯,被重新书写。这一切已经十分清楚,从1949年回溯,确认1942年,成为革命文艺自我起源的标志。新中国的文艺从这里出发,走上了并不漫长然而激进的革命不归路。
第二节 在主流边缘的胡风与沈从文
处在这样历史时刻的作家诗人和理论家们,都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为未来所激动。无数的颂歌赞美共和国的诞生,赞美人民站立起来,赞美伟大领袖。
胡风也写作了一首长诗《时间开始了》,热情讴歌伟大时代的开始,讴歌伟大的毛泽东主席,表现人民群众经历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并且展现新时代人们对自然事物情有的纯净美好的情感,表达诗人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与对历史沉思。
胡风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写作这样的史诗,并不奇怪,那个时代的所有的诗人都有这样的诗作。但胡风似乎显得特别卖力,他的这种卖力似乎隐含着更为复杂的动机。
与胡风的激昂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沈从文在1949年的5月30日显得郁郁寡欢。在这一天的日记里,他的书写充满了绝望感。
这个人一度在中国文坛享有独特的位置。然而,这一切在革命文艺占据主流的时代到来之际便开始崩溃。沈从文始终怀有启蒙主义的思想理念,与革命文艺保持着一定距离。特别是革命文艺更趋激进化的走与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沈从文似乎保持着另一种立场。这是一个真挚而诚恳的人的倔强的自我认同产生的困惑与绝望,在我与“非我”之间的辩析,成为革命与“反动”之间的选择的投影。
第三节 关于肖也牧《我们夫妇之间》的批判
1950年《人民文学》第3期发表肖也牧的短篇小说《我们夫妇之间》。这篇小说遭遇到严厉的批判。参与批判的人有:陈涌、李定中(冯雪峰的化名)。丁玲、康濯。对肖也牧的批判引发了对当时被认为有同样倾向的作品的批判,**《关连长》长篇小说《我们的力量是无穷的》(碧野),《战斗到明天》(白刃)。显然形成一股批判的气势。
这一切都说明,革命文艺本身是运动与斗争中发展的,斗争与运动形成的不断激进化的趋势,由此构成了其历史本质。正如冯雪峰以读者名义对肖也牧展开激烈的批判一样,革命文艺家都有一个想象的人民和群众,都以人民和群众的名义进行思想和写作,这是使个体行为集体化和历史化的方式。
第四节 对**《武训传》和《红楼梦》研究的批判
1951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应当重视**<武训传>的讨论=,批判**《武训传》的运动拉开序幕,由此开始了建国后没完没了的“文艺战线”上的批判运动。
这篇社论经毛泽东手笔大量修改,表达了毛泽东对历史、对社会主义文艺的基本立场。
其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其二,文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其三,清除资产阶级残余与改造小资产阶级思想构成文艺界的长期任务。
建国初期,毛泽东多次直接干预文艺,并且把它引向严厉的政治斗争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这除了毛泽东本人对文艺的特殊偏好外,更重要在于他对建国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艰巨任务的认识,对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际环境的理解。
在批判**武训传之后,紧接着毛泽东又亲自发动了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李希凡、蓝翎显然是在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运用现实主义的理论来阐述《红楼梦》,从而批判了俞平伯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思想方法。李蓝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斗争观念解释《红楼梦》,这正是建构社会主义文艺思想所急需的观念立场和思想方法。毛泽东在两个青年人的身上敏锐地看到清除资产阶级思想残余,建立社会主义理论思想的迫切性和可能性。当然,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毛泽东从李蓝揭示的问题看到胡适的阴影依然在社会主义时代潜移默化。
建国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带有很强的激进主义色彩。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资产阶级”是一项命名,一项纯粹的能指,任何不适应社会主义主义革命当前形势需要的思想,都可以指称为“资产阶级”或“封建主义”。另一方面,建国后的思想文化也面临如何与五.四传统重建历史关系的难题。尽管毛泽东通过对鲁迅思想的阐发,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有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高度评价,但具体到五四的思想文化传统时,除去鲁迅,很难有可以与社会主义时期的思想文化找到沟通的文化资源。
如果你经常感到焦虑、沮丧或压力过大,那么你可能需要一些能够改善心情的运动。运动不仅可以增强身体健康,还可以释放一些有益的化学物质,如内啡肽和多巴胺,这些物质可以让你感到快乐和满足。那么,有哪些运动可以帮助你提升心情呢?以下是一些我们推荐的运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能力选择适合你的运动。
1 跑步。跑步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运动,它可以提高心肺功能,燃烧多余的卡路里,还可以刺激内啡肽的分泌,让你感受到“跑者的高潮”。跑步还可以让你走出室内,呼吸新鲜空气,欣赏自然风光,这些都有助于缓解压力和抑郁。跑步时,你可以选择一个舒适的速度和距离,也可以邀请朋友或家人一起跑步,增加乐趣和互动。
2 瑜伽。瑜伽是一种结合了身体、呼吸和精神的运动,它可以帮助你放松身心,平衡情绪,提高自我意识和自信。瑜伽中的各种姿势和流动可以增强肌肉力量和柔韧性,改善姿势和血液循环,还可以调节内分泌系统,平衡荷尔蒙水平。瑜伽时,你可以专注于自己的呼吸和感受,把注意力从外界的干扰中转移开,达到一种冥想的状态。
3 跳舞。跳舞是一种充满乐趣和创造力的运动,它可以让你释放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个性,还可以锻炼全身的肌肉和协调性。跳舞时,你可以随着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移动身体,感受音乐带来的快乐和激情。跳舞还可以让你结识新朋友,分享彼此的喜好和经验,增加社交互动和归属感。
以上就是我们推荐的三种能够改善心情的运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条件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进行尝试。记住,运动不仅对身体有益,也对心理有益。只要坚持运动,你就会发现自己变得更加开心、积极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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