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丨《局外人》

书评丨《局外人》,第1张

局外人—我的兄弟默尔索

作者 | 小舟

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情感是“不够”的,对某些温情的场合总是难以适应。比如在家里吃饭,最好的一道菜永远摆在我面前,而长辈们几乎从不向它伸筷子,尤其是妈妈。每当这个时候,比起应有的动容,心里总是别扭更多,每吃一口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些什么,我很想叫他们“一起吃啊”,但一想到那些感动又欣慰的目光将要投射到我身上,实在害怕。最终等我沉默地吃完了所有鸡腿,我认定自己是一个自私鬼。

这就是为什么,《局外人》使我对加缪满怀感激。他抱持着善意向世人介绍了默尔索,自此我的灵魂终于寻到了一个亲人。承认默尔索是客观存在且合理的,就是我接纳自己的过程。

但是相当一部分人无法承认这一点。我看过很多针对默尔索的恶意评价,“不近人情”,“惊世骇俗”,“麻木不仁”其中最为恶毒的要数给默尔索,一个活生生的人,套上“荒诞”的模具——尽管这同样是加缪本人的说法,不过这要归咎于翻译,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说到底就是不肯相信现实中会有我兄弟这么个人存在(简直像我自己的存在被否定一样难受),后者是对“人意识到与世界的隔离”做出了客观表述。

“客观”,这是理解默尔索的关键词之一,某些心地善良的读者也因此尴尬地碰壁。他们竭尽所能地去找默尔索“人性的蛛丝马迹”——比如认为他不愿意看妈妈的遗容是“不忍直视其苍白的脸,而永远记住她活着的样子”,但实际上,他们和前面那些恶意评价的人用的是同一把尺子——社会道德的标尺,不过一个曲解使之适应,一个干脆斥之为不存在罢了。

以社会道德来度量默尔索只能是失败的。“客观”,要求如实反映,而“社会道德”由于其普适性,不可避免地忽略人性的幽微,将人的情感通过夸张、变形、隐瞒等实现简化和典型化。比如说,你第一次来外地上学,在经历了报道登记、放行李、收拾宿舍、购置生活用品一系列繁琐的程序后,感到身心俱疲。到晚上,父母要离开了。那么,要不要送他们去车站?你产生了犹豫——你爱你的父母,你也知道这次分开将比从前分开的时间都要长,可是在疲惫的此刻,你难以构想未来的几个月的孤独与想念;而送走他们后,你还要更加疲惫不堪地独自返校。你感到并不情愿。但你最终还是去了,到车站的时候,妈妈开始抹泪,在这样的氛围里,你几乎觉得自己“残忍”了,赶紧把“不情愿”埋得更深了一些——它实在与“惜别之情”,这一早已定下的基调不和谐,因而它是“不合理”的。

社会道德在某些情境下会给情感反应设定规范。乡下的白事往往是白天举行葬仪,晚上请人演出,我不止一次地看到,白天满地打滚哭号的人,晚上磕着瓜子大笑。但因为他们符合每一个情境的“情感反应规范”,没有人质疑他们情感的真实性。因为社会道德的规范,自然的情感反应就因此有了“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吗?加缪在《思索死刑》里清楚地说:“与当前许多名流的观念相反,我并不相信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社会动物。”

米兰昆德拉也有一个著名的比喻来讽刺“情境下的设定情感”:“媚俗引起两种前后紧密相连的泪流。第一滴眼泪说:‘看见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着,多好啊!’第二滴眼泪说:‘和全人类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当然,第一滴眼泪以“媚俗”总括之未免有失偏颇,以肯定“冷淡的情感反应是合理的”为目的,而去否定有些人天然情感丰富的合理性,是犯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毛病。媚俗与否的界限应该划在“直接”和“加工”之间。比如说面对“孩子在草地上奔跑”这一情境,感动或无动于衷等情感反应都是合理的,但为了达到社会道德给这个情境设定的“情感反应下限”(此处指要感动到落泪),融入到“与全人类一起感动”的氛围中,而去夸张或矫饰自己的情感,则沦为媚俗。而默尔索,在心灵和大脑的抵触龃龉中,没有让心灵占上风。

不过仍然要承认,即使去掉所有社会道德赋予的表演性成分再去比较,默尔索的情感反应相较于我们大部分人而言,还是过分冷淡的。这或许与他幼年失怙,和妈妈关系疏离的成长背景有关,但据他自己说,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扰我的感情。”

正如在直接与加工的情感反应之间,默尔索只肯接受前一种,比感情更先一步反应的感官,则是他最习惯的沟通世界的媒介。“烈日把路面的柏油都晒得鼓了起来,脚一踩就陷进去,在亮亮的层面上留下裂口”,默尔索眼中的世界往往如此有质感,他就像拿着放大镜的孩子,细小之物在他眼中纤毫毕现。在好些个周末,他能坐在阳台上一整天。没有任何“产出”的时间被我们视为浪费,哪怕是固定的休息日,昏昏沉沉睡过了一上午,总还是使人有负罪感的事情。但默尔索从不去追求附加的东西,包括生活的意义——生活本身就使他心满意足了。

对周围的人,默尔索也习惯于用感官而非感情来接触。养老院长、门房、女护士、贝雷兹、玛丽、塞莱斯特、沙拉玛诺、雷蒙、马松、在餐馆中偶然遇见的“机械的小个子女人”,他都进行了细致地观察,并且这种观察几乎成了他的一种简单反射——即使置身于生死的审判中,他还能在间隙注意到坐在陪审员席位下的一位年轻记者,他有一双“清澈明净的眼睛”。不过,默尔索对人的观察只停留于外在,换言之,他将他们物化看待,对他们的内心世界几乎毫无兴趣,更不会依此对任何人作出评价。他并不觉得只会嘴上逞强的皮条客雷蒙有什么值得鄙夷的,而女友玛丽是不是爱他也不那么重要。仿佛他与外界隔着一道透明玻璃板,他看得清楚对面的每一个人,但他们之间无法沟通,因而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那具躯体上。

感官的放大镜使默尔索清楚地观察到每一簇火苗跳动时优雅的弧线,但其聚光聚热作用也让他体会到远比别人强烈的刺痛感,他的感情相当程度上受此影响。在默尔索的描述中,妈妈灵堂里“暖烘烘的”,“强烈的灯光照在白色的墙上”,到晚上与妈妈的院友守灵,他听到“几个老头子在咂自己的腮腔”。一切使默尔索倍感疲乏,以致于“没有体会到当时所发生的事情的意义”;送葬队伍行进的时候,“滥施*威的太阳,把这片土地烤得直颤动”,“田野里早已弥漫着一片虫噪声与草簌声”,他“不禁晕头转向”;而在与阿拉伯人生死的对峙中,他感到“整个海滩因阳光的暴晒而颤动”,“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他的头上,“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终于,被环境扰得神志不清的默尔索扣动了扳机。

这么看来,默尔索仅仅是一个感官的拼凑体,我们更加不能相信他作为“人”的存在了,这显然不是加缪的愿望。

因此,书中还写到了默尔索易于被读者认同的几处“人情的体现”。比如妈妈去养老院后,他觉得房子一下子空空荡荡,他“不得不把饭厅里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与马松走在海滩上时,默尔索感到“沙子开始烫脚了”,他很想下水去,“却又继续将就了他一会儿”;审判到来,他因为“感到所有这些人是多么厌恶我”而产生想哭的念头,又因为感到塞莱斯特的善意而“产生了想要去拥抱一个男人的想法”。并且从事情本身而言,默尔索“毫无人性的行为”其实并没有那么出格:他将妈妈送入养老院,并非弃养;数小时奔波后,他支撑不住犯困,但毕竟在灵堂坐了一夜,第二天也没有因为暴晒从送葬的队伍跑开纳凉;即使最终他扣动扳机,也是在看到阿拉伯人掏出小刀之后。他并不如某些评论家所言“我行我素,游离于社会之外”,相反,他虽然不愿意“演戏表演”来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但也从未故意特立于社会,更不必谈改造;而且他作为人,天性中有一部分与社会道德重叠的地方;而对于存在于社会中的礼仪、法律等相对理性的规定,他几乎可以算是循规蹈矩了。

默尔索既不是所谓的“反叛者”英雄,也谈不上是恶棍。一个无大益也无大害的存在,最终在“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道德罪名下,被判死刑。换言之,导致默尔索死亡的,不是他杀人的事实,而是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泪——这显示了他“灵魂的空洞”。形而上的判决依据与绝对的、毫无希望的判决结果之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我们很容易地直觉到其中主观主宰客观的荒唐,但在评价默尔索的时候,又不自觉地运用起来,这正是对他第二次不公正的对待。

加缪选择了第一人称来写作也有突出默尔索的真实性的考虑,他说:“通常以第一人称叙述便于倾吐内心的机密,在《局外人》中第一人称则用来表现客观性。”如果用“他”来写,无疑更符合“道德的自然”——我们可以在默尔索拒绝看母亲的遗容时作“无情无义”或者“不忍相看”等任意一种道德解读。但这就与作者的本意相悖了,于是加缪让默尔索本人抢在所有的“推测”之前自我剖白:“我很爱我的妈妈,但那天我又疲劳又发困,没有体会到当天发生的事情的意义。”对于拿着社会道德标尺的读者,使用“第一人称”近乎是挑衅了,其暗语是:你越是觉得“我”不可理喻、越要否定“我”的存在,“我”越要把所思所想所感原原本本地说出来,要你亲临“我”的内心世界。这造成了读者在“相信”与“不相信”间不停摇摆的局面,直到最终放下那把尺子,确实地承认“我”存在的客观性,连同承认个人情感反应差异的客观性。

如同加缪面临评论界对《局外人》的口诛笔伐时所说:“‘道德’横行,否定是一种选择,以为否定是放任的人是蠢货。”我并不把《局外人》当作“号召向默尔索学习”的纲领,与此刚好相反,我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是每个人都保留着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权利,作为自己的权利。作为读者,我们也理应尊重默尔索的这项权利。

参考文献:

[1]阿尔贝·加缪《局外人》[M]柳鸣九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6

[2]罗歇·格勒尼埃《阳光与阴影:阿尔贝·加缪传》[M]顾嘉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5

[3]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许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8

[4]阿尔贝·加缪《思索死刑》[M]石武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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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总是表里不一,他们做的往往并非他们内心真正渴望的。他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疏离与被排斥,惧怕孤单无依靠。”但是莫尔索却有意无意地要跳出这个世界的既定模式,保持和芸芸大众的距离,完全遵照内心本性,做一个冷眼旁观、我行我素的局外人。这种局外人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是情感生活上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搞不清”。这就是小说惊世骇俗的开篇。丧失亲人的打击无疑是沉痛而惨烈的,可是他却以极其平静的口吻轻描淡写地叙述,仿佛事不关己,连时间也记不准确,让人十分讶异。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流过半点哀伤的泪水。在草草地给妈妈守灵下葬后,他还急不可耐地去海滩游泳,看喜剧片,寻求肉欲刺激。女友玛丽问他是否爱她,他却把这个人们视为神圣的问题当成毫无意义的废话,绝对不肯巧言令色来搪塞女友。邻居雷蒙殷切地表示想与他交个朋友,莫尔索却回答“做不做都可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其次是工作,工作是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获取荣华富贵的重要途径。基督徒认为工作是上帝赐予的使命,即“calling”,必须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可是,当老板提出要派莫尔索去巴黎设置的办事处工作时,身居偏远小城的莫尔索却拒绝了这个发展前景广阔的差使,回答说:“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这种不知好歹的答案让老板颇为扫兴。此前,莫尔索为置办母亲丧事而向老板告假时,明显觉察出老板脸色不好,他却无动于衷,认为“反正不是我的错”,而不像别人一看到上司脸拉长了便胆战心惊,惴惴不安。他的这一心态和契诃夫小说《小公务员之死》中因得罪上司而忧郁致死的小公务员形成强烈反差。“不关心”、“无所谓”的工作态度使他自觉跳出了以“鞠躬尽瘁”、谋取“升官发财”的滚滚红尘。

再次是死神,当他无意间错杀了那个阿拉伯人之后,无论是在身陷囹圄的漫长岁月里,还是在法庭上愤怒的审判声中,他保持了一贯的冷漠态度。人们的言辞无法引起他太大的关注,周围微末的事物却紧紧攫住了他的心。“我听见椅子往后挪的声音”,“我看到好些记者都在用报纸给自己扇风”,“尽管挂着遮帘,阳光仍从一些缝隙投射进来”……面对人们“义正辞严”的谴责,他继续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完全没有为了保命而讨好大众的媚态。在得知不公正的死刑强加于身后,他顽固地认为“自己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依然是幸福的”,“我希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的天性,但是莫尔索却等闲视之,不以为意,摆脱了死亡对他的困扰。

还有彼岸世界的局外人,当人们被现实当中形形色色的苦难压迫得无路可走时,便会寄希望于飘缈的彼岸世界,渴盼能有一个永恒的上帝来拯救自己,指引道路,并祈求肉体毁灭后能灵魂升天,永享安乐。可莫尔索彻底否定这一绮丽幻想,不崇拜任何精神偶像。于是不论神甫怎样耐心劝导他皈依基督,虔心忏悔,他却不肯服从,并且坚信自己“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神甫)有把握得多”。

萨特评论道:“无所谓善恶,无所谓道德不道德,这种范畴对他不适用。作者为主角保留了‘荒谬’这个词,也就是说,主角属于极为特殊的类型”。

《局外人》以一种客观记录式的”零度风格”,粗线条地描述了主人公默尔索在荒缪的世界中经历的种种荒缪的事,以及自身的荒诞体验。从参加母亲的葬礼到偶然成了杀人犯,再到被判处死刑,默尔索似乎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冷漠的理性的而又非理性的存在着,他像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存在,又像是一个血红色的灯塔,具有高度的警示性。

小说中,威严的司法以某种荒谬的正襟危坐呈现,比如审讯几乎不集中于杀人案本身,而是想方设法将案犯妖魔化,把杀人者与母亲之死牵强附会。诉讼双方悄然获得某种置换,仿佛罪犯退出被告席而代之于法庭或检察官。小说结尾道“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仇恨的喊叫声。”就是这种不动声色而又颇具内力的语调,活现了一个惊世骇俗、对一切漠然的“荒谬的人”。而从“这一个”中,人们看到更多的人,乃至一个阶层或整个社会的不可理喻。那些与杀人没有关联的事情,最后却把默尔索送上了断头台,这让默尔索看到了世界的荒诞性,而在那个荒诞的社会中,人是没有发言权也不被重视的。在庭审中,默尔索本想替自己辩白,但他的律师却告诉他:“别说话,这对您更有利。”由此,默尔索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可以这么说,他们好像在处理这宗案子时把我撇在一边,一切都在没有我的干预下进行着。我的命运被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然而,局外人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由那个世界本身所孕育的,默尔索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外部原因。本书写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个时期,西方世界正处于战争的恐慌之中,人们对社会充满迷惘,精神没有归宿。默尔索们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他们孤独、痛苦、冷漠,但又不甘于被现实的世界如此凌迫,于是他们变成了世界的局外人,自我成了自我的陌生人。他们以冷漠来反抗生活,却最终未能逃脱在命运面前的惨败,悲剧是注定的,但蔑视悲剧的态度却让他成了一名挑战荒缪的英雄。

在既定的社会准则下,人的命运是未知的,是不可控地被裹挟着的,要么异化,要么被审判,于是,想做个真诚地忠于内心的人还是做个随大流的人,是至今为止,很多人都面临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默尔索。

可以说,局外人并不是指默尔索一个人,而是许多具有相同生活状态的人的代表,默尔索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做为一个人,他是特别的,但是普通却往往寓于特别之中,他的身上有着太多人的影子。为了进一步了解生活,了解从前的人或许也是我们身边的人,默尔索的个人的世界也便成为一类人共有的特质,通过对默尔索的探知,才能更加深入的认识“局外人”这种现象。

在《局外人》整个小说都是选用一种与主人公性格一致的枯燥、呆板、闪烁的语言风格来连接全文的,作者选用这些超乎寻常的刻意追求的语言来宣扬人生的荒诞和无意义。主人公在众人眼中是“荒诞”的,众人在莫尔索的眼中也是荒诞的。整个小说如同演一幕滑稽的小丑剧,所有的人包括观众都是荒诞的。加缪在这里为我们揭示了社会的丑态。

然而加缪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揭露这个荒诞社会的层面,他揭露荒诞的终极目标是指向人们对本真的追求。加缪荒谬论中一个有名的论点:“人生没有希望但并不包含绝望。所以,要活得真实而不虚伪,就必须坚守下去,并不是不愿迂回,而是没有退路可走。”莫尔索式的冷漠,具有积极反抗的基调,不失为一种大智大勇的精神,在精神上战胜了荒诞,获得了自由。加缪的自由是否定上帝后的自由,其结果是由人自己承担行动的责任,从而以挑战的姿态接受这个荒诞的世界,以现世对抗来世。

萨特曾说过“存在主义即人道主义。”加缪笔下的《局外人》是他哲学思想的集中表现,他选用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示了人道主义精神的内涵。而加缪在《局外人》中所表现出来是一种比传统的人道主义者更深沉的人道主义关怀。他不仅描写荒诞,而且还提倡个人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创造,从而表现了对人的自由和本真的尊重和依赖,这就比其他同时期的现代派走得更远,更深入。

莫尔索的种种怪诞行为乍一看难以理解,但事实上,他才是活得最多、最充实、有着深沉本真追求的人。死亡前夜,他第一次敞开心扉,他觉得自己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他至死都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他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荒谬,但至死幸福。加缪评价说,莫尔索“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他早已洞悉这个世界的荒谬,“我不知道”、“毫无意义”两句话被他悬挂嘴边,“厌烦”则是他面对人事时的常态。莫尔索意识到世界没有意义,没有出路,认识到世界对于人的种种欲望漠不关心,认识到人同世界特别是人同社会这种不协调乃至对立的关系。只不过他没有像柏拉图那样认为世界万物是“理念”的影子,那样过于虚幻;也不认同禅宗的生命“如露如电”,从而寻求涅 寂静 ;更没有鲁滨逊的“经济人意识”,唯利是图。他热爱自然,渴慕自由,珍惜每分每秒,完全靠着自己现实的理性与实践精神支配着一切行动。

莫尔索十分关注生理欲望,就像他自己所说:“我有一种天性,就是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在处理母亲丧事时,他不停地抱怨自己的“渴”、“饿”、“热”,还大胆地在母亲的遗体前畅快抽烟,回家后便急于和女友玛丽发生肉体关系。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他也不忘记欣赏玛丽的身体和装扮。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后,他有些紧张,想要逃避,但这也是出于人类求生的本能。由此可见,莫尔索基本摆脱了世俗镣铐。人们绞尽脑汁设置的礼法在他看来毫无意义。唯一真实的便是明媚的阳光、美丽的大海以及自己作为自然人的种种需求。并且,他也懂得将自己的欲望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没有真正侵害谁的利益(射杀阿拉伯人也是由于防卫过当),完全符合“发乎情,止乎礼”这一规矩。阿尔贝·加缪认为,说谎,正是我们所有人每天所做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生活。莫尔索则与他的表面相反,他不愿简化生活。

他并非对母亲没有感情,只是不愿意强迫自己为了做戏而哭天抢地,昭告世人:我很伤心。并且,他认为死亡是无法逃离的必然环节,母亲的去世算不上什么坏事。书中的沙拉马诺老头每日都要咒骂自己的狗,可一旦狗走失,他又椎心泣血,感叹“我怎么活下去呢?”雷蒙怨恨情妇对自己不忠,想要狠狠报复,可还觉得心底对她颇为留恋。这两组隐喻巧妙地暗示了莫尔索和母亲的关系,尽管形式上他的表现不符合孝子标准,可还是在灵魂深处敬爱母亲的。

当玛丽问他爱不爱她的时候,他明明知道女友想要的答案,也完全可以甜言蜜语地博取佳人一笑,可他依然毫不隐讳地否定;雷蒙热切地询问他能否和自己结交,他也没有所谓礼貌上的回应,只是淡淡地说“做不做都可以”;老板对他寄予厚望,要他担当要职,他仍不肯委屈心灵,阿谀迎奉,而是立马拒绝。在法庭上,律师要求他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让他承认为母亲的去世感到悲痛不已,莫尔索却认为没必要撒谎遮掩什么,直言不讳;检察官说他“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占神圣地位的道德”,他也没有声嘶力竭地为自己辩护,反驳这些不公正的指责;最后神甫为他做临终的忏悔仪式,他却说“我不相信上帝”,并且坚持没有对某件事真正悔恨过。

对莫尔索来说,所谓道德,就是忠实地遵循自己的感情而行动,就是要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而忠实地表现这种感情,拒绝作假,拒绝扮演角色。在他心中,最重要的是现世的、眼前的、具体的东西,而不是任何先验价值,不是任何没有现实意义的抽象概念。反之,遵守社会道德,在莫尔索看来,就是要服从先验法则,就是要否定同社会道德相矛盾的一切情感,就是要受世俗的左右、摆布。

然而莫尔索追求的欢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以失败告终的。他的自由和反抗逾越了人们划定的框架,因而成了茫茫大众的局外人,成了世俗眼中恶贯满盈的罪人,尽管他平时安分守己,与世无争,没有什么危害极大的行径。可是社会通过法庭所追究的,并不是他的杀人罪,而是他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对这个社会现存秩序的威胁。法庭的审判表明了社会对莫尔索这样一个不遵守既定规范、没有一般人的感情和罪恶意识、而又拒绝同社会、宗教妥协的“怪物”,从肉体到灵魂都要彻底毁灭的决心。正如《李尔王》中那个天真纯洁、不愿屈从于浮华形式而最终惨淡收场的考狄利娅一样,世界要以莫尔索生命的消殒来再次强调: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荒谬的世界是强大的,在追求自然、本真的个体生命面前,它似乎无往而不胜。然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莫尔索是极其成功的。在这个人格独立性逐步泯灭的社会里,他能够没有悔恨,始终忠实于自己的感情,这种“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气概,是对世界荒谬性的有力反击,至少让更多的人认识了世界的荒谬,也认识了自己的荒谬。美国当代学者大·盖洛韦认为《局外人》是通过荒诞的主人公来表达执着于意图和现实之间的重大不平衡的荒谬主题。它实际上是一则寓言:每个人都走在世界的边缘,每个人都必然毁灭于自己以及他人共同创建的荒谬世界。

以“荒谬”反击荒谬,这正是《局外人》主人公莫尔索的思想,当然也是作者阿尔贝·加缪的思想和创作意图。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又从不分析他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内心描写和外部描写巧妙的结合,表明加缪掌握了美国作家福克纳、海明威等人的部分写作技巧。关于审讯和判决的段落则显然受到了卡夫卡作品的影响。主人公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犯罪,会使人联想到西默农的侦探小说。总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颖的笔调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见和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意义:塑造了一个显然与众不同的反面人物,却是一个不指望有别的社会,不想和别人有任何联系、只想保持自己个性不受干扰的人物。

加缪的小说风格介于传统小说和新小说之间。一方面,存在主义文学是反传统的,作者从不介入小说,从不干预主人公的命运,从来不发表自己的议论;另一方面欠缺而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萨特把这个概念运用到哲学,小说的语言又极其简单明晰,可以说具有古典主义的散文风格,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局外人》这部前所未有的小说的成功表明了加缪深厚的艺术造诣。当然,与新小说和荒诞派戏剧相比,包括《局外人》在内的存在主义文学,都由于其流畅可读而应归入传统文学的范围。

加缪在 《局外人》中引入了一种陌生化的表现手法。所谓的陌生化指代的是作者在表达小说内容的过程中,颠覆了一些社会民众习以为常的情理,表面上进行一些毫不相关的事件描述,而实质上则对各类因素之间的冲突与对立面进行揭示。在 《局外人》中,引入这种陌生化的表现手法是为了加强故事内容的荒诞性,即使小说读者与小说文本之间构建一种距离,使读者不能全方面地对小说人物信息进行了解,也不能通过一些模糊性的文字表达来了解作者的表达本意,而这种带有距离性的阅读过程使荒诞情节具有了一定的审美趣味。

为了能够体现小说的荒诞之美,加缪使用了象征的表现手法。以小说中频繁出现的 “阳光”这一意象为例,尽管阳光本身是作为一种反传统的象征意义而出现的,在小说中似乎只是一种元素符号,但是文中每次出现阳光的时候,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往往是非常慵懒颓废。当阳光出现的时候,读者就会开始预感到莫尔索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似乎阳光象征着主人公的阴暗,而这种颠覆传统认识的象征本身就是一种荒诞。

尽管加缪为小说 《局外人》所选取的是一个看似十分平常的生活琐碎杂事,小说中也存在着很多琐碎细节的描述,但是整体内容上却前后呼应,悬念四伏。可以说,正是加缪为小说所设置的一系列悬念,才使得小说故事整体上相互衔接,而一些荒诞性的事件才得以展开表述。如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于莫尔索母亲的葬礼进行了很多细节描写,如抽烟、喝咖啡等,而这些内容在前期看来可能是多余而无效的。但是当莫尔索后来出现在庭审上的时候,法官与检察官却恰恰是抓住了这些琐碎的细节来对莫尔索的价值观与精神状态进行判定。纵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加缪对于文字内容的安排是十分精确的,一些表面上看似无用的琐事描写,实则都是所设伏的一种悬念,是为了后续的荒诞性情节表述而做准备。

小说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描写,即有人把默尔索描绘成一个生性缄默孤僻的人,预审官问默尔索对此有何看法,默尔索的回答是:“因为我没什么可说的,于是我就不说话。”他怎样想就怎样做了,可就连这,都成为他日后被审判的内容。

引用一些张博(法国巴黎索邦大学文学博士,主要从事20世界法国文学研究》博士的点评:《局外人》所设定的情境,恰恰是最普通平凡的日常生活,亦即我们每个人在生命中都必将经历的平淡到近乎平庸的日常生活。一个人曾在人们通常安置人生(婚姻、处境)之处寻找他的生活,一方面又猛然发现他只是附着于其生活表层甚至置身于其外,他每天所经历的生活对于他“是何其陌生”

《局外人》的封面上有一句话:如果你在人群中感到格格不入,一定要读《局外人》!故事中总把“我怎样都行”挂在嘴边的主人公默尔索,正是一个稍微有些“格格不入”的人。表面上看他正常地工作,生活,实际上他不参与这个社会设定的游戏,徘徊在社会和生命的边缘。他似乎是一个活得太通透与理性的人,不狂热地执着于些什么,不急切地追求些什么,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在他心中激起一丝波澜,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另一方面,他又活于当下,活于一切确定的事物(判死刑前与神父的争执中说到)。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于死刑。默尔索意识到,人已经在无意识中遭到社会彻底的教训:世人在母亲的葬礼上一定要哭泣,或尽可能地表现出悲伤的样子。他认为这是荒诞的,他不想参与这样的游戏,而他拒绝参与社会的游戏的方式是远离,成为一个“局外人”。人有两种状态,“生活”和“活着”,我认为默尔索的生命只能算是后者。或许正是这份清醒,默尔索产生了虚无的情感,他对生活的态度是怎么都行,所谓“得过且过”,正如小说里所写“我回答说,我们从来不能改变生活,无论如何,生活都是一样的,我在这儿的生活也不会令我不高兴”。因此,默尔索作为局外人的状态是洞察与虚无。

我觉得默尔索的生活态度或多或少和我有些相像。在一些不愿早起的清晨,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黄昏,晚归的地铁上,我都曾思考过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好像一定要热爱着什么,执着于什么,期待些什么才能感到生命的流逝,而这些事物,我都还在寻找中。我倒是还没洞察到“社会的规则”,但在我自己的小社会里,对于不赞成的事情和不合拍的人,也是采取远离的措施,时间长了好像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感和无助感会在深夜包裹住我,仿佛自己也成了同龄人圈子里的“局外人”。《局外人》很短,很深刻,也很写实,因为生活中有太多“局外人”了,这或许是一种冷漠,一种孤独,也不失为一种清醒与通透。

希望自己带着局外人的清醒与通透,成为社会的局内人。

多余人是19世纪俄国文学中所描绘的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他们的特点是出身贵族,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他们虽有高尚的理想,却远离人民;虽不满现实,却缺少行动,他们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只能在愤世嫉俗中白白地浪费自己的才华。

局外人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

零余人他们的生活穷困潦倒,因此充满了失意和颓伤的情感。这些患有严重忧郁症的落魄知识分子,这些主人公的灰色人生也使小说的格调偏于低沉。

1、身份不同

多余人是贵族知识分子。他们的特点是出身贵族,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局外人中层人士,有一定的财富和社会地位。零余人士落魄的知识份子,属于底层人物。

2、抱负不同

多余人有心有力,却无心与上结交,无力替下担忧,只想动动嘴皮子,不想花费巨大力气行动。局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零余人想行动,想为社会国家作贡献,但是有心无力,没有人能提供一个机会。

扩展资料

外国文学史的基本概况:

外国文学史以欧美文学史为主。包括古代至19世纪文学。在跨学科平台整合外国文学史知识体系。跨学科教学资源包括**改编的视听资源、西方音乐歌剧视听资源、西方美术视觉资源、西方历史文化视听资源、中国文化视听资源,以及制作语言表述的视觉图。

通过探讨外国文学作品与**改编的互文性、与歌剧改编的互文性、与美术作品的互文性,以及艺术虚构与科学真实的互文性,拓展和深化外国文学史教学。

在讲授外国文学史的时候,勾勒出一个简略的西方文化史、西方**改编史、西方绘画史、西方建筑史、西方音乐史、西方歌剧史的发展线索,改变外国文学史的资源和知识结构。

-外国文学史

经典书籍就是,你每一次看都有新的体验,加缪的《局外人》就是这样一本常看常新的小说。

从前半部分无聊的生活日常,到后半部分激烈的法庭辩论,从前半部分男主母亲的自然死亡,到后半部分被男主开枪打死的阿拉伯人,从前半部分男主对整个人生的无所谓,到后半部分所有人因为男主的无所谓下达了死刑的宣判。

所有的一切在加缪笔下,都被讽刺得恰到好处,像一把手术刀,轻轻滑过肌肤,所有的虚伪犹如鲜血喷涌而出,一切掩饰都无所遁形。

我们常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加缪笔下的男主默尔索,却是我读过的书籍中,对自己的各项身体,或者心理的反应最真实外露的一位,因为天气太热,表现出来的不耐烦,对于他人的寒暄,心情不爽就不搭理,像是根本不懂人情世故,于是干脆一切随心所欲,是个身在局中,对自己的处境,却仿佛是个过路人。

对于爱情,那在一起,结婚也行,分手也行;对于亲情,知道自己没有钱赡养不了母亲,那送母亲去疗养院,也不是不行,这样母亲反而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好过在自己的身边,忍饥挨饿,不为了成全他人眼中所谓的孝道,勉强自己,难为母亲;对于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对得起老板给的工资,老板让他去巴黎,他也是一副,去也行,不去也行的无所谓态度;对于吃喝也是,啤酒、香烟,也是有就抽,没有就算。

他活得清醒,有生理需求就去解决,心理的需要也向内求,活得自我随性,却并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而这一点,让他走向了死亡。

我们常说,局外人,因为不知道各种内情,反而能抛开情感束缚,看见真相,但是加缪却说,这可能也是一种偏见。

故事里的检察官、法官、陪审员,因为看见默尔索参加母亲的葬礼不哭,不赡养母亲不孝,母亲刚下葬,却与女人纵情声色,此番行为不配为人,外加上结实的朋友看起来不像个好人,那些人的证据也就不被采纳,甚至也成为他品行上的污点,被人继续落井下石了……

因为起先给人的印象如此,他犯的错被无限放大,明明是对方先挑衅,按照西方的法律来看,罪不至死的人,被判处了死刑,何其荒谬呢。

外加上时值七月,媒体无新闻可爆料,把他这一起案件和弑父案相提并论,颇有些《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味道了,因为舆论发酵,因为媒体吹捧,于是引起全民讨论,所有人都自以为是的决定了默尔索的命运。

最后的审判庭上,他自己几次想开口辩论,都被打断了,连上诉的机会,最后都在律师的劝慰下自己放弃了,他好像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动机和立场,是不是本来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是不是真的死了也不错,也是一种解脱。

这个世道并不宜人,特别不适合标新立异者,不适合事不关己者,不适合无所畏惧者,更不适合清醒着的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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