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

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第1张

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

人的高级情感包括很多种,主要有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此外,还有宗教情感、母爱等。

1、道德感

道德感是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评价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时所产生的主观体验,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的情感。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同情感等都是与道德评价相联系的情感。

一个人具有高尚的品德,人们会觉得这个人值得尊敬,一个人损人利己,人们会觉得他卑鄙,这些都属于道德感。

2、美感

美感是按照一定的审美标准评价自然界、社会生活和文学艺术作品时做产生的情感体验。

人的审美标准既反映事物的客观属性,又受个人的思想观点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所以美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是主客观的对立统一。优美的自然环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善良、淳朴的人格特征和公正无私、舍己救人的高贵品质给人以美的感受;奸诈狡猾、徇私舞弊、损人利己的行为则让人厌恶的憎恨。

美感体验的强度受人的审美能力和知识与经验的制约,对美感的培养和进行没的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理智感

理智感是在智力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情感体验。例如,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求知欲和认知的兴趣,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怀疑、自信、惊讶,以及问题解决时的喜悦等都是理智感。理智感不仅产生于智力活动过程中,而且对推动人学习科学知识、探索科学奥秘也有积极的作用。

2016年11月15日晚,由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会主办的“直面名师”系列讲座之《凭诗问道---从古典文学看中国文化中的情感、美感与人》在学院5号楼A110举行,主讲人是深受美院人喜爱的汉语言文学专家、人文学院副教授董梅女士。

何为“凭诗问道”

董梅首先就“凭诗问道”的主命题做出了简短解释,借由《庖丁解牛》中庖丁将屠牛这件本是残忍之事却做到“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产生出舞蹈、音乐之节奏美感,问其缘由进而解释“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屠牛”变成庖丁“形而上”的“问道”之举。那么,“凭诗问道——诗、文学便是我‘问道’的路径、法门”那为何种道呢,董梅补充道“我希望由此来追寻更为本质的中国文化的内在含义”,而这个过程则是终其一生。“从古典文学看中国文化中的情感、美感与人”是具体的角度,她围绕“中国文化的理想是什么”、“在其范围能够生成的人格与艺术又是怎样的”“何谓五层高楼境界”等问题与听众分享了丰富的、精彩的文学素材。

“文学是借以文字来表达人类情感及思考的,这一思考区别于哲学的纯理性思考,而是属于生命的情感、思考、经验、感悟活动。”而中国文学就是以“汉语言”和“汉字”来表达的艺术形式,所属族群涵盖了地域概念、时间概念上的国人,在这些形式中,“诗”当属最高成就。

我们应该做一个善感而不多愁的人

董梅接着阐述了题中“感”与“情”二字的相关概念,这两个时常同被提及,实为相互独立的语词内涵丰富而细腻。感,可有感动、感慨、感想等词。她以《易经》中的“天地感而万物化生”解释了五感“眼、耳、鼻、舌、身”是作为通外界“色、身、香、味、触”的桥梁和渠道之用,外界入心,心有所触,进而“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情”不同于感,可有情绪、情操、情怀,它是人生而具有的一种属性。《礼记》所言人而有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这是为我们生命的禀赋。

她举以南朝钟嵘《诗品序》来解释这个概念:“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侯之感诸诗者也”,诗歌描述的外在物之变化对人的内在心起到了影响,因此“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万物之情便由此体现,有感而发。外界之物对我们内心的作用即经表达之后寄托于某种形式,若是寄托于色彩和线条则成绘画,寄托于音符和旋律则成音乐,寄托于文字则成诗歌。

董梅笑谈曾因是身份为女性所以研究古典文学被贴上“多愁善感”之标签的事情,她则表示,一个个体生命与外部世界的连接如果能够保持健康连接,即在这种“见真色”、“闻真声”的明朗、强健的状态中构建起的强大内心是不易被打垮的,是有着“源源不息的心理源泉的人” ,“我们应该做一个善感而不多愁的人”。

随即列举了例如《世说新语》中评论早慧之人王戎的“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吾辈”、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万物皆有情”、欧阳修《玉楼春》“樽前你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非关风与月”等,来解释“敏于感而富于情”这一概念。

中国文化理想能成就的人之“五层高楼”

那么,中国的文化理想所能够成就的人是处于什么样的一种境界和状态呢?董梅以带领听众登“五层高楼”的形式给出了答案。作为一个健康的生命,自我的“敏于感而富于情”,同时重视他人的感情、能够搭建起与外部事物广大的连接,而非“手足痿痹为不仁”、隔绝于他人、外部和万物是为第一二层楼。“敏于感而富于情”的合二为一是我们所应具备的感情,在此基础上不失为一个丰富饱满的生命,不失为有一颗富于生气的心灵,一个有生趣的生命个体。遂列举秦观《木兰花慢》描写秋色之句“红凋岸蓼,翠减汀萍”来理解诗人“凭高正千嶂黯,便无情到此也销魂。江月知人念远,上楼来照黄昏。”的情感表达。

第三层楼,“才情欲其高,是大才子莫做小文人,要做大才子大文人。”则是人突破、超越小我的寓于群体之中的“正于性”。“性”乃广于情的一个观念,具有普遍特征。董梅分享了她自身很喜欢的一首温暖小诗来为我们讲解了第三层的含义: “迟日江山丽,春城花草下,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杜甫《绝句》),为日光笼罩的山色、抚摸在肌肤上的风、空中呢喃的燕子、沙岸柔软的河泥等等所的声色相触都被笼罩在一“暖”字之中,诗的背景作于安史之乱后入蜀居草堂的春天。杜甫的诗将自己已然水深火热的苦难排除在外,传递出远超越“小我”的情怀——何谓“诗圣”,就是生命价值观与其艺术风格之高度合一,梁启超评价这类诗人实为“情圣”——他们的生命本性就是追随太阳的“物性故难夺”,是广含苍生之念的。

“知古今,会于意”是第四层楼,它包含了故国“神游”、精神血统构建之含义,能否以自己的位置建立起由古而今的历史观坐标轴是这层探讨的问题。刘勰《文心雕龙》中“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描述的乃此道理。

“古往今来”、“贯通古今”这类词语都是古今通流、而非断流关系的体现,是所谓“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生命与生命相连,以文字这个船与桨作为工具,使你在历史长河中与另外一个生命愈合,是为会于意。 “纵横诗笔见高情,何物能浇快垒平?老阮不狂谁会得,出门一笑大江横。”元好问之诗描述的就是这种“在生命上下是有一个与你相通的灵魂,是何等之乐事,还有什么好垒平(痛楚)的呢。”董梅阐述道。

再建立了时空观、宇宙观之后,我们来到第五层的“生死观”。董梅重点列举了“内心圆满而平静之人”陶渊明的诗以作为解。“迈迈时运,穆穆良朝,有风自南,翼彼新苗。” 冬去而春来,一切是流转的,在这样的流转之中,没有一个时刻不是“良朝”(好的时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南山与人互见为悠然,物与人之间是有情的,人永远不会失去自然。

“我曾尝试过与自然对话,如果那个时候真正有所感的话,自己是随之而在的,语言成为杂质,更多的是在于一种无言的交流。孔子说“我欲无言”,我感受到无言之可贵。”董梅分享起自己与自然相处的状态。她借用庄子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立,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来诠释 “从不变的角度来看,物与我皆无尽也,我们此刻便是永恒。彻底超越了生命存在的时空局限性,使生命获得无限”的道理。

那么,再弄清五层高楼后又该如何下楼呢?我们不能停在空中楼阁里,只与大道对话,正所谓“高处不胜寒”,“苏东坡说‘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我们还要伺机而下,在切实的行动中体会”。

烦恼是种子,智慧是萌芽。“烦恼若尽,佛从心出”相反来说,你遭遇了多大的烦恼,就会催生多大的智慧,“腐朽若尽,香从树出;树外有香,既是他香”,董梅最后做出总结“儒家解决人与社会的关系、忠恕等社会性问题;道家的自然观讲究个人心灵处之,人的内心宇宙与外部广大宇宙乃一体;而佛家进驻后填补了本土哲学重生而轻死的空白,做了一个补充。”她把这三家称为“三足鼎立”,也是缔造国“人”和艺术的精华,提倡我们鉴古至今也要知未来,就可以生成什么样的人格的研究,愿与同学继续以“致广大而尽精微”地方式来继续讨论。

属于学前儿童美感的表现特点是行动性。

这时的美感与道德感密切相关,常常以道德感代替美感。幼儿对色彩鲜艳的东西容易产生美感,并开始从一些艺术活动中产生初步的美感,对天然景色的美也能有所体验。

是满足学前儿童审美情感需要的情感教育,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处于学前期的孩子明显地表现出情感因素在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喜欢想象,往往有惊人之作。孩子对美术有一种自然的需要,他们喜欢这里画画,那里画画,喜欢做色彩游戏。幼儿时期,其心理发展的一大特色是以自我为中心,容易将自己的情绪情感投射到物体身上,用身心感悟着我们的世界。

美感与心理

在美感心理活动中,美的认识过程始终不能脱离具体形象的感性印象,始终伴随着情绪、情感活动和联想活动,是感受、知觉、情感、想象诸多心理活动的有机统一。

人通过感官对审美对象产生感觉,在对个别属性的感觉基础上,产生综合的知觉,由于审美对象的信息刺激及过去生活经验、知识积累的调动,人的头脑中产生了组合新形象的创造性想象活动,并随着具有先前理性认识基础的情感体验,使人在生理心理上产生出快适愉悦感,这就是美感产生的主要心理过程。

人对美的感受源自人类的五官。由大脑进行对五官接受到的信息进行概括、建立联系以及创造。而文章作为载体,向读者直接传达的是视觉文字信息。为了使文章吸引读者,有必要了解人阅读时的心理感受。

先抛开阅读二字说心理感受,人的心理感受是复杂的,种种感受交织在一起。这些感受从心理学的角度可以分为五种基本的心理因素感觉、知觉、想象、情感、领悟。如何使用文字激发读者的这些心理行为是写作时须要考虑的?

一、感觉

诸如色、声、形状、软硬、粗糙光滑、光暗。感觉是多样的,每一种感觉又是片面的。如何组织各种感觉以丰富描写的主体?如何以字句唤起人的身体感受?

例:金灿灿的皇冠、大理石的纪念碑、闪耀的群星、寂静的大海。

清辉玉臂寒。

晨钟云外湿。

注:因为人信息的主要来源是眼睛和耳朵,相应地描写应以听、视觉为主。其他的感觉如触、味、嗅觉为辅,可以更适合用来表现私密的感受。

二、知觉

知觉以感觉为基础。把个别感觉材料联合成完整对象的整体性感觉。文章能否使读者在头脑里形成一定的认知?读者明不明白文章说了什么?读者知不知道主体和主体背景?

刻画主体。细节存在于更宽的主体当中,彼此不可分。黑格尔说,割下来的手就不是真正的人手。一个人可以划分成躯干和四肢。四肢可以进一步划分成手脚,手部又拥有五指的细节。感觉在整体中才有具体的意义。

例:她脸上隐隐浮现出一层红霞。

直接写的是红了脸,真实目的是写“她”。

突显细节。有意忽略主体的其他要素,只突出主要意象或主要特征。

例:春风又绿江南岸。

绿是主要意象,春风和江南岸的特征都忽略了。

想象

感觉到知觉。人的感受从个别扩张到整体,但是仍然没有脱离实际存在的主体。实际上,人可以感受到“不存在”的事物。所谓“以有涯知无涯”。

因为文字的局限,写作中想象这部分需要作者代读者完成。简单的分为几类。

接近联想。时间和空间,行文上逻辑或词句的暗合。形合和意合。

例:物是人非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类比联想。热烈的红,安静的绿,柔和的曲线,暴风雨般的革命。

实用联想。机械图,模型等。

情感

情感产生于读者主观认识和客观事实(文字)之间的碰撞。情感是读者和文章表现主体的关系的反映。评价性的感受。文章好坏的关键。

生理上的。调动读者本能的好恶。

社会化的。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写作素材的积累,以及所谓的人生阅历从情感的角度说就是收集,体会情感和事件的联系。

领悟

没看懂。

总结,以感觉体会,以知觉立体化,以想象文字化、简洁文章,以情感为核心。

所谓的美感,是个人所有价值观的综合。所以,个人的价值观的差异会导致审美的差别。我是从哲学方面给的答案,心理学方面的解释可能会更细致一点、感觉和知觉:感觉和知觉几乎总是同时进行,通称为感知。A、审美感知具有选择性。B、审美感知具有完整性。C、审美感知注重形式表情性。

2、联想和想象:(1)联想:A、相似联想。B、接近联想。C、对比联想。(2)想象:A、再造想象,创造想象,审美想象。

3、情绪和心境:情绪和心境是情感的表现形态,美感是情感活动。

情绪是一种较强烈的情感表现,带有较多的冲动性;心境是人的情绪之弥漫、持续的状态和趋向,是一种微弱的、平静的情绪。

4、审美理解:审美理解在美感活动中,能够确立非实用的独立于现实生活的 “审美虚静”状态;理解审美对象的象征意义,以及题材、典故、技法等;对形式中的深层意味的直观把握。

文学的各种价值所以必须以审美中介,为根基,并且最终以审美为归宿,取决于文学的特殊内容和表达内容的特殊方式,也为文学的社会作用得以正常发挥的大量事实所证明 从内容和传达内容的方式上看,文学是通过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现作者对人生的审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内容,有为显现这种内容而形成的特殊形式。要把握这个对象,主体只有借助于与之相应的接受方式才有可能。它包括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能力,想象与联想的活跃,融于审美感受中的理解,以及和对象相应的情绪、情感活动,等等。接受活动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审美过程。它是读者把握文学对象的审美内涵的唯一通道,也是作家个人对人生的领悟和理解、把文学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化为读者的精神财富,从而使其现实化和社会化的必经之路。“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马克思在论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时,曾经强调指出:“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象我的本质气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对象与主体的现实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建立在相互制约、彼此依存、互相选择的基础上的。所以,只有经过审美的中介,并以审美为基础,读者才有可能把握艺术形象,理解文学作品,进而获得认识、教育、娱乐或感情的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文学的认识价值往往表现为启迪、领悟,教育价值往往表现为潜移默化,娱乐价值往往表现为寓教于乐,情感价值往往表现为净化升华,具有不同于非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和交流感情的特点的原因 那么,不以审美为基础,越过审美环节,读者就不能从文学作品中得到认识、教育、娱乐和情感上的满足吗?当然不是。但是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经过审美所获得的认识或教育,一般总是肤浅的。它可能使人们只注意到文学作品的表层现象,无视它的丰富内涵和审美意蕴,有时甚至会产生某种误解和歪曲。如果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去理解文学,规范创作,则势必会把文学混合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最终导致文学本性的丧失。如果仅注意情节,理解必然是表层化的,它不可能深入到通过审美才能达到的那种认识层次,不可能发现精神世界的丰富与美好,从而深入思索人生价值的所在,所获得的教育和享受也只能是极其有限的。一般地讲,就是情节性、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脱离了审美环节也同样难以把握,因为文学传达信息的特殊方式已经内在地规定了主体的接受方式 对那些不调动情感体验,不经过形象感受,企图直接从文学作品的现象描述中寻求认识的读者来说,要理解抒情性较浓的诗歌和散文,甚至象王蒙的《海之梦》、张承志的《大坂》、何立伟的《白色鸟》,以及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类小说,就相当困难了。因为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所表现的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感受,一种情绪,一种生活氛围。它们几乎没有给构成认识的推理活动提供什么事实材料,而是直接袒露心灵,倾吐感情,用心象形态的艺术形象诉诸于读者的感受、体验和情绪。这时候,人们只能在审美的感情交流过程中获得领悟,受到教益,产生愉悦。在这个角度上讲,文学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娱乐价值等等,都不过是审美活动的衍生物 不过,这还不是读者接受活动的终点。由于文学的性质,经由审美而得到的认识、教育或娱乐,只有超越了作品的现象层次,即不粘滞于作品所描绘的个别的、具体的内容,达到对其内在审美意蕴的领悟,理解那种“大于其本身”的意义,完成对美的认识,受到审美的教育,获得具有美感性质的愉悦,才算真正实现了对文学作品的把握。因此,文学作品的接受活动又是以审美活动为归宿。 诚然,由于文学毕竟包含着再现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的成分,所以也不能排除有人主观地把文学作品视为一种单纯地认识的对象或教育的手段。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文学一旦被置于这种关系之中,它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实际上已经不完全是文学功能的表现了。因为此时的文学已被读者当成一种形象的思想资料或历史材料发挥着作用。作品的这种被人为地引申之后所形成的社会效果,当然也就不能视为文学自身固有的审美价值的功能体现了。这个问题与怎样理解文学的社会作用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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