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同意楼上的说法,虽然说感情要专一,那是在有婚姻或是法律条件下。但是这跟幸福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喜欢了就喜欢了,有什么错?现在最重要的是,你现在的男友是否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是不是你可以一生寄托的人。如果不是,放手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总好过结婚以后再去寻找。现在你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或者说同居关系,谁也约束不了谁。通俗点讲,你们还在婚前试用期,劳动法还有规定:雇佣关系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约。问题的最关键在于你自己对于两个男人的把握。谁才是你最需要的?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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