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吵架骂对方是小偷,是构成诽谤罪还是侵犯名誉权呢?可以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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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对犯罪情节有要求,必须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本罪。邻居吵架骂对方是小偷这一行为难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能认定为诽谤罪。如果该邻居经常辱骂对方小偷并造成一定影响,可以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之诉),而非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面对他人的诽谤,应该主动站出来,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如果情节一般,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向警方报警,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我觉得如果曾经是好朋友,就算吵架了,事后也不应该互相谩骂诋毁。那样真的很没有素质,也对不起曾经的友谊。这种人我觉得你可以把他的全部方式都拉黑,不用看他,眼不见心不烦,以后远离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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