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0年,新议会的召开,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开始,那么,英国议会制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
一、大宪章——“英国自由的奠基石”
自11世纪以后,英国国王的权力不断加强。13世纪,约翰王统治时期(1199一1216年),经常增加额外的捐税,对外战争经常失败,还干涉封建法庭的权力,使国王与贵族的关系日趋紧张,尤其是他干涉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选举,和教皇发生了冲突,被教皇革除了教籍,并停止了全英国的礼拜。约翰王无所依援,不得不向教皇屈服。分离倾向日益明显的强大贵族势力乘机联合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开始了反对国王的斗争。1215年,约翰王被迫接受了他们所拟的大宪章。大宪章保证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由贵族和骑士组成王国的“大会议”,只有得到这个会议的同意,国王才能向封建主征收额外的税金。这就意味着在英国长期以来至高无上的专制王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
大宪章虽然是封建的法律文献,但具有进步意义,它的整个精神是限制王权,置王权于封建法律的约束下。因此许多人认为它是“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第一部“宪法”。到了17世纪,资产阶级为了适应反封建的要求,对它赋予了新的解释,成为资产阶级法治的主要依据。
二、议会制度的雏形
约翰王并不打算实行这个宪章,并且准备对贵族进行新的战争。君臣之间的内战一直打到他死后,继位的亨利三世(1216—1272年)继续与贵族对抗。1258年,亨利因为干预意大利战争,顾不得农业歉收和饥荒,要求贵族缴纳三分之一的收入作为军费,激起了贵族的不满。贵族武装冲入王宫,亨利无奈,被迫于当年6月在牛津召开了贵族大会,制定了“牛津条例”,把国家权力交给贵族操纵的十五人会议,国王非经同意,不得做任何决定。
后来,反对国王保护宪章派的贵族领袖人物西蒙·孟福特对会议进行改造,除了贵族和主教以外,还邀请骑士(每郡二人)和市民(每城市二人)代表参加,这便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议会。从此有了“议会”一词,这个词来自法语(西蒙出身法国贵族),原意为“谈论什么”或“辩论什么”。
三、议会制度逐渐成熟
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统治时,逐渐意识到要稳定封建统治,国王、贵族、骑士和城市富裕市民,必须形成某种形式的政治联合。为了筹划军费,曾在1295年召开了一个由各等级共同参加的议会,此后议会经常召开,都以1295年的议会为榜样。这意味着封建国家的统治者在议会的形式下,形成剥削阶层的联合。
1297年,议会获得了批准赋税的权力,到了14世纪,又获得了颁布法律(法令和条例)的权利。国会又是各种政治事物尤其是国王大臣所犯渎职罪的最高裁判所。由于各个等级的利害不同,议会从1343年起分成两院:上议院叫“贵族院”,由教俗贵族组成。下议院叫众议院,由代表各郡的骑士和市民组成。骑士和市民之所以同在一院,是因为他们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利益已渐趋一致了。
议会的形成,使国王的封建谘议机关逐渐成为国家的代议机关。城市代表的参加和下议院的形成,对后来英国历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在兴起的市民阶层与下层贵族逐渐联合,他们利用议会批准赋税和通过法案的权力,对王权起了限制作用。
四、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议会
都铎王朝(1485—1603年)统治时期,专制君主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议会的作用。都铎王朝的社会
基础是新贵族和新兴的城市资产阶级,王权跟这些新的资产阶级及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的同盟,表现在国王对议会所持的特殊态度上。主要是由中等贵族和部分工商业者代表所组成的下议院力量加强了,而贵族院的力量却削弱了。在议会的支持下,亨利八世实行了宗教改革——使英国教会脱离了罗马教皇的控制。议会也遵循国王的旨意,通过一些既有利于国王、又有利于新贵族及资产阶级的法案,因而议会的权力有所扩大。到17世纪,这种由议会通过各种法案的权力运作方式已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惯例,成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反对王权的法理依据。
在伊丽莎白(1558—1603年)统治晚期,由于伊丽莎白把很多商品的专卖权赐给宠臣,对工商业者的发展极为不利,于是议会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女王无奈,答应停止出售专卖权以平息议会的愤怒。议会对于国王的宗教政策也不满,16世纪七八十年代,英国清教徒数量激增,势力壮大,要求退出英国国教,创造自己的教会团体,保证新的有产阶级在教会事务上的完全独立。而伊丽莎白对清教徒极端敌视,清教徒像天主教徒一样受到迫害,专制王权和资产阶级之间的联盟开始出现裂痕。
五、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的议会
1603年,伊丽莎白死后无嗣,詹姆士一世继任,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詹姆士一世坚持君权神授,认为国王受命于上帝,权力无限,国王创造法律,因此国王应在法律和议会之上,不容议会限制他的权力。但他单靠王室领地上的收入无法应付日益增长的开支,不得不要求议会同意征收新税。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每次议会的召开,对国王的各项政策进行猛烈的抨击。1611年和1614年,两届议会被先后解散。在1621年召开的议会中,国王的专卖制度和外交政策都受到尖锐的攻击,詹姆士下令解散议会,逮捕反对派议员。国王与议会的冲突日趋激烈。
1625年,詹姆士一世死去,其子查理一世(1625—1649年)继位,由于仍未能筹足所需款数,1628年,查理一世被迫召开议会。议会向国王提出了“权力请愿书”,查理一世迫于财政需要,接受了请愿书,但当议会开始攻击国王宠臣白金汉公爵时,查理立即下令休会,甚至在1629-1640年实行无议会统治。1640年,查理一世为了筹集对苏格兰战争的费用,重新召开议会,这届议会只存在三个星期,史称“短期议会”。议会的解散,进一步激怒了人民,伦敦发生了示威和暴动,由此引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尽管在16世纪以前,议会尤其是下议院的权力不断扩大,但这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新兴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的国家代议机关。
1840年04月10日英国议会就对华战争问题举行辩论
1840年4月10日 (农历三月初九),英国议会就对华战争问题举行辩论1840年4月10日,英国议会下院通过对华用兵军费案和“英商在中国的损失,须达到满足的赔偿”的决议。
一个月后,议会上院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19世纪正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在先后占领新加坡、缅甸一部分,侵入阿富汗、伊朗之后,为了变中国为它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英国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1939年9月,英政府接到驻华商务监督义律关于中国禁烟的报告后,就决定派遣海军“远征”中国。
伦敦大资本家成立了一个有从中国逃回的大鸦片贩子查顿等人参加的委员会,负责策动侵华战争。曼彻斯特、伦敦、利兹、利物浦、布列斯特等地商会纷纷上书外交大臣巴麦尊,要求对华施用武力来保护他们的贸易利益。
1840年1月16日,英女王维多利亚在议会演说,声称中国禁烟使英商利益蒙受损失,并影响英王“尊严”。2月20日,任命懿律和义律为对华交涉正副全权代表,对侵华步骤作了具体训示。3月19日,英政府在下院宣布“远征”中国的决定和意图。
1840年4月7日至9日,议会就对华战争问题举行了一场辩论。最后英国政府为了满足冒险掠夺求富的鸦片利益集团和急于打开中国市场的工业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的要求,决定发动对华战争。
议会与内阁之间的制衡:
议会由大选组成,内阁由议会组成,必须对议会负责。组阁权是由个人、派系、政党或得到议会多数议员支持的政党联合获得的。一旦失去多数党的支持,要么内阁被撤换,要么议会解散,举行新的大选。
如果议会对整个内阁的执政能力失去信任,或拒绝通过内阁的重要法案,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内阁要么辞职,要么解散下议院,举行大选。
扩展资料:
在不同的情况下,内阁往往被公众冠以不同的名字。
1、 内阁或内阁:在内阁会议之前,英国首相与内阁亲密或资深成员讨论重大政策,达成一致,以便提出内阁会议。
1956年,为了应对苏伊士运河事件,英国首相RA伊登和财政大臣、外交大臣和海军大臣也组织了这样一个内阁。
2、 专家内阁或人才内阁:由不代表党的专家组成。当资本主义国家遇到政治经济危机,党的内阁组织出现困难时,邀请一些财政科学家、经济学家等参加内阁并担任部长,以度过危机。
3、 内阁:不是以政党为基础,而是以个人能力和地位为基础,由国家元首指定的人员组成。内阁成员包括党外人士和专家,以及不通过政党关系参加内阁的政党成员。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在组阁困难时为应对政治经济危机而采取的内阁形式。
4、过渡内阁或看守内阁:在资本主义国家议会通过内阁不信任决议后和新内阁成立前,暂时维持日常工作的内阁。
参考资料:
--英国议会
--内阁
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正是英国资产阶级和王权矛盾不断激化的时期。矛盾首先表现在政治上:詹姆斯一世不尊重英格兰的法制传统,独断专行。主张君权神授,认为国王受命于上帝,权力无限,时常与议会产生矛盾。矛盾其次集中在经济方面的税收问题上。他擅自征收新税,对消费品实行专卖,并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这都损害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使国王和议会的矛盾日益激化。
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我现在就生活在英国,对这个感受太深了。
1其实英国不该叫英国,容易让人联想到English,该叫UK即联合王国,对着苏格兰人或爱尔兰人等等问你是不是English是很失礼的举动就像问中国人是不是日本人韩国人一样。
UK绝对不是铁板一块的国家。
相比法国,德国,英国内部各地区的独立性很高,甚至比美国各州间的独立性更高,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就像4个相对“独立”的国家,具体表现为人种,语种不同,各区均有自己的“国旗(区旗)”和自己的语言(如威尔士,官方语言为威尔士语,连高速公路的牌子也是威尔士语不是英语,上次我开车去威尔士差点没迷路)以及货币上印刷的人物图案也不同。
英国之所以花大钱保存皇帝制度,为的就是维系国家统一,否则各区之间的议会很可能因吵架而导致国家分裂(绝不是危言耸听)
2对于英国历史,可以简单的理解很久以前在英国这个地方有四个国家分别是英格兰,苏格兰,Wales和爱尔兰,其中势力最强的英格兰逐渐吞并或迫使其他几国成为自己的盟国(属国)或殖民地,比如历史上英格兰的贵族与苏格兰的贵族之间是合作关系,并非上下级统治关系;而爱尔兰就像英格兰的殖民地一样,其独立和印度从英国独立出来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北爱的英格兰人多一些,影响大一些,所以控制住了北爱没使其独立;仇不仇的说不上(欧洲几乎所有的民族相互间都有过战争或屠杀对方平民)
3英国的贵族只和贵族通婚。
除非爱尔兰的高层人物被女王封为贵族(一般都会,在英国混的好上流人士年纪大了一般都会封个贵族当当》英格兰的贵族就是全英贵族,因为想当年势力最强的英格兰国王加冕的是大不列颠与爱尔兰的皇帝)戴安娜事件就是此原因。
4英国是欧洲一等发达国家,爱尔兰充其量算个二流,与捷克波兰什么国家似地都是既不富又不很穷的国家,但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根本不和英国在一个档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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