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兼职期间跟顾客吵架 老板打骂员工属于违法行为。
然后要根据现场情况,给予处理,如果有人员受伤或财务损毁的应当及时报警,并做出止损的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应该从中调和,确实是自家员工的问题应该给予顾客道歉,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是顾客的不是也应当安抚,毕竟顾客是上帝,不卑不亢,从刚才的话语中找出顾客哪里做的不对的,提点出来,刚柔并济。
作为超市的员工是不可以和顾客进行吵架的。因为这说明这个超市对员工的素质管理存在欠缺和漏洞。超市员工必须受到相当的专业技能培训,应该知道如何面对顾客,即便是顾客无理取闹,那么也有一定的妥当的应用程序。所以控制不了局面,发生吵架肯定是员工的不对。需要进行赔礼道歉,然后在私底下跟员工进行沟通,加强职业培训。祝您好运,家庭幸福安康。
跟顾客争吵损害公司名誉,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利开除当事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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