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同事之间最好能和平相处,不然工作开展会很困难的,其实最为领导,你们这样一闹,他们更难开展工作,领导会对你们都有戒心的。
我的意见是你个你的班长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大家都不想把事情弄大,弄大了,对大家都没好处的。
其实如果你去领导那里告状,就算事情不怪你,领导也未必会偏袒你的,想想人家为什么能做到班长的位置,不是时间的问题,肯定也得到领导的拥护了,虽然表面上领导对下面的员工可能会更好,其实有些事情并非表面上看的那样。
诚信待人,友善待人,我想你的班长也不会难为你的,别太固执了,跟你的班长谈谈吧,如果你去找领到了,等于是给领导出难题了,就算你有幸留了下来,我想你以后的日子未必能好过,我指的是工作上的。
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好好工作,你以后会很强大的。
祝你以后工作越来越顺,期待你的好消息!
你在工厂上了半个月,工作了半个月,班长说不用了,但是你问他不用,我把工资开了,立马就走,问他你不用,我就给我开工资,到哪里都有白工作的?所以说这完全要靠你当时上班的时候是怎么讲的?是有没有试用期?或者是半个月开工资都要问清楚之后再去上班,所以说如果班长不说工资的事情,要上他们领导那里去,找到哪里工作都没有工作的试用期,工资或多或少,而是你太软,太软弱,你不吱声的情况下,他就不给你,你如果要求要寄工资的同时,还要多次去找,才能发给公司给你很多的地方,半个月一般开工资开的很少,但是少也要要因为你是劳动所得,就是说每个人在对待这个事情上看法不同,想法的,所以结果就各不相同,有的人不支声,当然就不给你了,有的人非常凶的去要这个工资,他不想给也是谈不了这个人总去找,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想法看法决定了它的结果,你想要她这样会给,如果你不想要,他自然不会给你伤感的,给你工资的,毕竟还不是一般故人给想做的办法,一般正式的工作都能不差工资,个人的一般,如果你要那么最重要的情况下是不带给你的,所以说每个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要想周全,想明白以后再去做事情,三思而后行,真是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法,等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先问试用期或者是干的时间段给不给工资?给多少钱都要讲明白了,然后再去上班,这都是时间刷好的事情,一般都不会打line,如果你事先不说的话,到时候会有很多的麻烦在里面,这就是说,如果他当时讲的时候给你就自然会给你,如果讲的时候不便宜,你自然不要去上那工作,所以说每个人的想法看法决定了他的做法,你如果想要的话,一定要去,能要回来,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当然不会给你了
劳动者在厂里面和班长吵架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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