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如何看待喜怒哀怨

佛法如何看待喜怒哀怨,第1张

怒最不好,也就是嗔恨心,生气。 嗔恨可以破坏我们的功德,会感召地狱的果报。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别人也不愿意接近爱发脾气的人。

哀,悲伤,怜悯。一般在失去东西和与亲密的人事物分开时会悲伤。但是佛法让我们看淡,因为世间的一切都是缘起缘灭,因缘和合而生。《菩提达摩四行论》云第二随缘行者,众生无我,并缘业所转,苦乐齐受,皆从缘生。若得胜报荣誉等事,是我过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缘尽还无,何喜之有。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喜风不动,冥顺于道,是故说言随缘行。从怜悯的角度来说,也是非常好的。学佛人都需要有同理心,同情心。要不然不能成佛,如《华严经》云忘失菩提心,修一切善法是名魔业。 莎士比亚云:一定程度的忧伤反映了深厚的感情,但表现的过分,却总是说明了精神的脆弱。

怨,发牢骚,责怪,不满,仇恨怨恨。  事情不圆满或没有完成,要忏悔自己,原谅众生,宽恕众生。如果心永远不转向自己,反省自己,那永远有烦恼,永远有不足的地方。如果找自己的过错,即是寡过。六祖惠能大师云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

喜,欢喜,快乐,幸福,高兴,可庆幸的。 微笑是基本的礼貌,能够保持微笑的人,朋友多,人缘好,菩萨需要人缘好,所谓广结善缘。随喜也是良好的品质,能对治嫉妒心,更能积累功德。感恩知足也类似与喜,既然感恩,就更要发菩提心,关心所有众生。知足常乐。

一切的情绪都不能太过,否则伤身,又会让心灵躁动,不利于智慧的开发。几个情绪当中,欢喜是相对可以多一些,同情心要多一些。而且时时不离开智慧的生活,智慧地运用感情。佛教最重视的是智慧,是正见。

  

  

                

  杭州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谈到了夫妇间的缘分,上联是这样写的:“夫妇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这就是说,既然两人结为夫妇,那就是前生姻缘注定的;而婚姻的好坏,姻缘的善恶,就要看家庭是美满幸福还是吵闹不和;但不论是善缘或者恶缘,都是缘分,如果没有缘份的话,两个人是不会结合在一起的。

  一、佛教对爱情的论述

  从佛法出世间法看,爱情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佛在《四十二章经》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异性性征)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男女交合、接受对方的澡浴衣服按摩、共言说戏笑、互多或少的污染性。佛典中一般将夫一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一般来说不超出“因为跟他在一起使我感到快乐幸福,所以我爱他”的圈子。爱别人的实质和前提是爱自己。爱对方,无不是想得到对方的回爱,以驱除自己的孤独寂寞感,发泄自己的爱欲、性欲。

  人类的性爱具生物性和社会性,可分为生理、感觉、心灵或精神三个层次,由喜爱对方的容貌、风度和性感而产生,出于心灵、精神的需要,出于或包含有对对方心灵美的喜爱、欣赏、爱慕,和在相互关系中、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人类的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灵与肉的结合。作为在有发达文化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男女情爱、夫妻之爱,因为具有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内容,性质也颇复杂。

  二、佛教对婚姻的论述

  (1)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谚《别译阿含经》卷十二中,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2)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

  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这是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三、佛教对结婚条件的观点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认为,欲结为夫妻的男女,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了解,达到志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后,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反对包办、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

  四、佛教对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论述。其首要的道德规范是不邪*,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1)不邪*

  不邪*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

  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兽交等。在夫妻之间,则尊重夫妇间的性意愿,提倡文明健康有节制的性生活,反对过分沉溺于性欲,无限制地放纵自然本能。

  (2)夫妻间相互尊重

  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佛教主张男女要相敬相爱,在佛教经典中,有指导男性如何为人丈夫的《善生经》,有指导女性如何为人妻子的《玉耶女经》。《长阿含经•善生》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为人之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1.怜爱,爱妻子;2.不轻慢,尊重对方;3.供给衣物化妆品;4.委付家事;5.念妻亲亲,善待妻子的亲属。为妻者则以五事“敬顺”其夫:1爱敬关怀;2备设衣食,照顾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实语;善摄眷属,善于教育子女,尊长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经》中,佛教导**玉耶: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妇、臣妇、婢妇、夫妇、妹妇之职,把先生当成孩子一样疼爱,当成君王一样敬重,当成主人一样顺从,像夫妇一样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样相互提携。丈夫要当君子怜惜妻子,当英雄保护妻子,当劳工为妻子服务,当禅者给家庭欢笑幽默,当个养活家庭的责任者。

  现代净土宗祖师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当代弘扬人间佛教的大德们,都将教人们如何正确处理情爱、和谐家庭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如《星云日记》说:人间佛教对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爱,才能赢得爱,恨永远是得不到爱的。夫妻相处彼此要真诚,并要互相制造欢乐,人的好话不怕多讲,会讲好话,懂得赞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乐幸福的。

  (3)夫妻相互包容付出

  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都主张夫妻之间要相互包容谦让,促使家庭和睦幸福。现代著名佛学耆宿王骧陆居士《婚姻之礼》说:“夫妇之爱,有小爱大爱之别,小爱是一时形色,有时而衰,靠不住的。大爱是精神,以情意相交,处处体恤怜爱。即有不合处,大皆能原谅退让,遇着失误的事,勿彼此埋怨;遇着恼怒的事,双方先忍耐一下,过了一分钟,就忘记了。所谓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气,应先预告。切不可因爱而求其同我一样。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务使男子得安慰。饮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洁,井井有条,使男子自然向内不向外,感情自然一日好似一日,意外的非礼也自然绝了。”

  真正的夫妻之爱意味着友善和同情,包括责任意识及接受对方的本来面目———包括所有的优缺点。如果你只爱对方的优点,这不算爱。必须接受对方的缺点,并用你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帮助其改正。

  真正的夫妻之爱不仅要相互包容谦让对方,而且还是一种向对方无私付出的过程。星云大师曾说:“真正的爱是双向的,真正的爱是要成全对方、祝福对方,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爱是付出,是让对方幸福,将爱情婚姻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讨爱情使自己更感欢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不分你我地考虑双方的幸福,是婚姻成熟的表现,超越自我中心立场的付出、奉献甚至为对方作出牺牲,是爱情发展的最高层次。

  五、佛教对离婚的看法

  对于离婚,佛教经典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论述,但其基本态度是重视家庭稳定,也不绝对反对离婚。如果家庭出现裂痕,佛教提倡破镜重圆。《四分律》卷三说:“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就是鼓励夫妻和好的意思。不过,如果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的确不能维系,佛教徒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欲而离婚,在佛教看来是不道德的。

  六、关于在家居士的婚姻

  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基础,在释迦牟尼佛的时候,就非常重视家庭生活,重视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如何彼此相待。甚至还有经典讲到结婚之后,怀孕、生子的事。例如《善生经》、《玉耶女经》,均对夫妻亲子有明确的伦常原则。《中阿含一三五经》亦明言:‘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顺夫。’并说:若人慈愍妻子者,必有增益,则无捐耗。’由此可知,佛教并不是与世隔绝的。

  有个比喻很形象,夫妻要像筷子一样的地位平等,长短相适。筷子长短大致相当,而且彼此相对独立,夫妻亦然。男女地位的平等,是维系美满家庭的根本要素,可是,有的人却自恃自身条件优越,对对方盛气淩人、颐指气使,或暴躁泼悍、任性专横……显然,大男子主义、大女子主义和尊卑、主从、贵贱的夫妻关系,都难有幸福婚姻可言。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互帮互助,目标一致。筷子只有配合默契,才有‘收获’。和谐的夫妻感情贵在志同道合,比翼双飞。因此,情感上的体谅,生活里的体谅,挫折前的互慰,事业中的互勉……在夫妻间应是不可缺少的。只有难关共度,携手共进,才会使爱的‘横杆’不断升高。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冷热不辞,甘苦与共。筷子不惧高温寒冷,能纳酸甜苦辣。和谐的夫妻关系也该如此。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方圆相间,灵机应变。这是因为筷子上方下圆,而使我们的手法能灵巧自如,变化万千。夫妻相处,同样需要这样的‘方圆’艺术;既坚持原则,同时又乐于欣赏和赞美对方,对对方的缺点不苛求;善于相互适应,不试图去‘改造’对方。而要改善自己。  夫妻如筷,愿天下夫妻都能如此。

  七、佛教人士怎么看夫妻

  1、南怀瑾:杭州城隍山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

  

                         

  这对子上联描写夫妇关系∶夫妇本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夫妻不一定是好因缘,有的吵闹一辈子,痛苦一辈子。

  下联说的是儿女问题∶儿女原是宿债,欠债、还债,有债方来。有债务关系,才有父母儿女。所以,人生由男女感情结为夫妇,然后生儿女,美其名曰天伦之乐,其实从人生深一层的体会来看,没有乐,只有苦,不过人都是喜欢苦中作乐罢了。城隍庙的这副对子,将整个人生因缘道理,差不多都概括在内了。我在大学任教哲学课程时,看到现在的青年同学男的女的都蛮调皮,常常不只一次有女同学要我讲爱情哲学。爱情究竟是什麽东西?这种问题使我很难答覆,有时被逼紧了,就老实告诉她们爱情的哲学基本就是自私,人类的我执。不管描写爱情怎样好,爱情基本是我爱你!爱与不爱,都由我出发,不论是男是女,我爱你,是我在爱你;我不爱你就不爱你。一切都是为了我,全从自私观念出发。因此,爱情在文学境界是幅画,这幅画是理想的,很美;实际上不美,世界上许多爱情小说、爱情故事,使我们看了掉眼泪,非常吸引人,非常动感情;但是看遍所有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几乎没有一个是圆满的;假使圆满了,这个故事便失去了文学趣味。等於以前我们古老的戏剧,像从前各种地方戏、京戏、台湾的歌仔戏,唱的都是私订终生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一点意思也没有。至於落难公子中了状元,两人能否共同生活一辈子,那就很难说了。

  以佛学的观点看人生,真正的好姻缘、善缘,不管有没有结为夫妇组织家庭,大都不超过五年十年的。例如有些小说,像红楼梦、西厢记,乃至西洋名著茶花女等等,大家看了,觉得男女间感情的你侬我侬,非常可爱,令人欣羡,但是你不能加以科学分析,一分析他们所谓的浓情蜜意时间的持续也不过几年的美景而已。因为它是短暂的、片段的,所以就觉得很美很有味道。人人都希望维持这种诗情画意般的感情几十年,甚至永远,这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佛经上称我们这个世界为娑婆世界。娑婆两个字的中译就是堪忍。这个世界缺点很多,没有一个人生是圆满的。幸福的家庭很快地就拆散了、破碎了。失望和痛苦忍不了,还是要能忍,还是要接受。

  2、星云大师:佛教不可以把世俗上的婚姻看成一种罪过,这是家庭的基本,伦理道德的重点。佛化婚礼对在家的佛教信仰者来说是佛、法、僧三宝为他们幸福人生和佛化家庭的一种祝福,我们是以佛法来普及,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几十年来,我推动人间佛教,不拘形式地到处随缘,给人家证婚之类的。佛化婚礼对佛教的弘扬,社会人心的安定、和谐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出家人什么都能证明的。只要是合法不违法,对道德不损伤,对佛教的制度没有破坏,我觉得其他的都不重要。在澳洲要证婚的人,要持执照,我们在澳洲的徒弟,是政府主动授予的执照。

  3、心律法师:《红楼梦》中,曹雪芹借一曲《枉凝眉》,道出了多少伤感和无奈:“若是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宝玉和黛玉有缘相聚,却无缘相守,一个泣血而亡,一个伤心出家,上演了一出千古爱情悲剧。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情形:两个相爱的人,或因为误会,或因为经济、性格、父母等种种原因,只好黯然分手,他们也只能慨叹造化弄人。

  所以才有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之语,道出能有幸成为夫妻的不易,也提示大家要珍惜夫妻之间的缘分。

  而还有一些人,恋爱时也是你侬我侬,千恩万爱,感谢上苍能安排双方相识相知;情到深处,更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烂,在父母亲朋的祝福下,双双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现实生活都能像童话故事中的结尾那样“王子公主开始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婚姻该是多么令人羡慕啊!

  当然,很多人是很认真对待婚姻中,纵然双方会出现一些摩擦,争执,他们也会彼此包容,彼此谅解,一步步地慢慢适应,把婚姻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家庭的幸福让他们的人生分外精彩。

  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还有的人,有缘相聚,也有缘相守了,却不珍惜,三天两头吵吵闹闹,……这样不仅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还害得双方父母为他们担忧,更不要说夹在中间的孩子,更是无所适从。别人劝解他们,要他们哪怕仅仅是为了孩子也该好好好好经营婚姻家庭,他们却说,这婚姻简直就是爱情的坟墓,夫妻分明就是一对冤家。

             

  在很多的人的眼中,婚姻是很可怕的东西,你一旦结婚了,就会被束缚住,佛教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佛教的婚姻观,欢迎大家阅读。

  佛教的婚姻观篇一

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

依佛法的观点,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则是——婚姻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今生男女两人遇合,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这中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强加。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现在、将来的行为负责。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 法律 、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问:常听佛教中讲业力,请问什么是业什么是业力答:业,即行为或造作之义,它包罗了思想、语言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业力: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果之力用,称为业力。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恶果的力量。佛经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斯里兰卡那兰陀长老在《觉悟之路》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发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应得的。……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快乐和痛苦忧恼负责,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狱,自己是自己命运的设计师。”又如在生活中,当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将得到快乐,我们就会喜欢你。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你将得不到快乐,我们也不会喜欢你了。”这时,她 教育 孩子的也正是业的思想。我们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是业力因果最通俗的说法。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它固然是今生的努力所为,但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如有的人一辈子小心谨慎,为人厚道,婚姻却屡遭挫折;有的人虽然未经努力,而幸福婚姻却如影随形,得来全然不费功夫。这种看似不合理的差异,除了三世因果说,确实很难解释得清楚。婚姻的偶然中也有其必然性。

 佛教的婚姻观篇二

婚姻源自爱欲心

“一切众生皆以爱欲而正性命”,爱欲是三界众生轮回的根本。如《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有爱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脱。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神识”即现代人所说的灵魂,“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对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古人说:“饱暖思*欲”,在饮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欲望的满足,往往上升成为第一需要。 两性 之间的迷恋,经过多生累世的熏染,于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性,以至变得痴迷坚固。故佛陀曾指出:众生对*欲的执着,甚深甚巨;如果对世上还有一种事物,其迷恋程度若能与它相等的话,那么,便没有任何众生能超越生死,我也无法度众生了!如《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佛说八师经》:“*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下面,我们来看看爱欲在婚姻中的作用。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男女从相识到产生感情,是因为彼此爱慕的欲贪,因此通过交流、协调,而有可能发展成为夫妻。从贪的角度来分析男女的感情。贪的对象有很多,其中色贪第一、眷属贪第二,其它还有财、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贪对方的美貌,有人贪对方的钱财,有人贪对方烧的好菜,有人贪甜言蜜语等,这都是贪着。但是男女之间最深的贪着是情欲,这是维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东西。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4)*欲:*欲是生理的反应,不管有没有色、情、爱,它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生理需求,属于 动物 性(众生性)的层面。这四个层次,就是男女之间互相贪着的情执。所以如果没有 办法 超越这四个层次,就一定会堕入男女情欲的漩涡而苦恼。因为有爱欲,我们心性便无法达到最深刻的纯净。不少男女今天为什么会离婚一定是彼此的贪着已经没有了,或是外面的贪着比对妻子的贪着更强烈;今天为什么他会爱一个不该爱的人,而舍弃他该爱的人,就是因为他烦恼、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灵纯净,他站在任何角度,都会把他的烦恼降伏,让他的善性激发,面对再大的困难,他都不会使感情破灭。今天我们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烦恼障蔽人的心性,让他陷入愚痴执著的状态,而造成错误的 决定 。所以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佛教的婚姻观篇三

婚姻的本质——是无常、无我、无自性和唯识的。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实,空是无自性义:即万物万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有条件的;非永恒不变、无条件的存在。不仅爱情、婚姻是有条件的,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因缘合和而成的。虽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执着欲望,这——就是痛苦的根源。爱情的真相是什么大概很少有人说得明白。在爱情中的人们很容易痴迷,相信“爱你一万年”的诺言。如流行歌曲中唱的那句:“一份真爱,如果要让我定出它的时间界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句话,让许多青年男女感动得如痴如醉。但科学与实践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爱情、婚姻不过是诸因缘——包括生理 化学 (激素)的作用结果。爱情与婚姻,并非如诗歌唱颂的那般纯洁、高尚、永恒。人们发现:现实中长久的婚姻,往往平淡无奇,而那些震撼人心、离奇凄美的爱情,则如夜空中的流星——闪亮耀眼却又短暂,令人掬捧出无数眼泪!

 佛教的婚姻观篇四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一)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二)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三)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四)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5: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一般人的爱欲,主要是五欲中的食欲、色欲,表现在对异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恋,对所爱事物的执取不舍等;这种贪欲是一强大的潜在心力,它是绝大多数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这种大小不一的贪欲,引导众生往复轮回于此婆婆世界,迫使众生执着于生命的一切形式。爱欲心强的人,则对五欲均有很大的贪爱与占有欲,既使他们在生活中,早已出人头地,家庭、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应有尽有,但他们还是会无止境地向摄取一切。个别人还可表现为强烈的征服欲,除了占有、征服世间的名、利、异性外,其欲望还扩大到对事业、国家,甚至对世界、太空的占有与征服。如中外 历史 上的暴君:秦始皇、希特勒等等。通常说来,感观享受是凡夫俗子最大的快乐。毫无疑问,对这些迁流不定的物质快感的期待、满足和回忆,确实会给人带来一种短暂的快乐,但是它们都是迷幻不实的假象。根据佛陀的教诫,超越物质享受,超越生死系缚更为快乐。古德云:“一灯能破千年暗,”只要我们觉悟到生死轮回的根本源自“我见”,“欲爱结”就会被逐渐解开,系缚我们的无明、贪爱的力量就会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脱自在便能得到。但要从爱欲执着中超越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仅一般人执着于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经学佛的居士,面对家庭婚姻变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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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不应该断除感情,而是应该把感情升华。

   对父母的感情,对儿女的感情,通过修行,升华为对一切众生的慈悲爱护,与中国古代圣人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相似的。佛教从来没有要去断除感情。即使是夫妻之情,佛教也没有要求断除。《优婆塞戒经》、《玉耶女经》、《善生经》等经典里面,佛祖都讲到了夫妻感情。

   对于出家人来说,也并非断除感情,而是把世俗的感情提升为大慈大悲。

   不过,对于婚外情之类的感情,必须彻底断除,因为这种感情,会导致三恶道的果报。

佛法引导人学习放下万缘,不执着感情,却不是要人无情。因为,人生来就是有情众生,只消把爱情的聚散当成因缘变化来看,明白“缘散则散,缘聚则聚”的道理,爱、恨便能在这一念之间转变、释怀。爱情受到挫折时,应试着化解自己心中的愤怒、不平。体会到的“因缘”,即是“空”的观念,是最能够助人摆脱痛苦的。

照道理说,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无私的付出,但是多半的爱情还是以占有、控制为出发点,这与自己的不安全感密切相关。因此,要求情人做到全心的奉献,恐怕是很困难的事。也因如此,爱情往往是痛并快乐着。期待、要求,希望得到对方“真心”的对待和付出。《金刚经》中有一段话:“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诸心”是言,每一众生的种种心理活动现象,都是虚妄的。从佛法的观点来看,只要有心,就皆非真心,要“心无所住”,心中无物、无心,那才是“真心”。所以说,占有心、依靠心、期待心,都不叫“真心”,而是“烦恼心”。

古人说“相敬如宾”虽是老生常谈,却是能够维系长久爱情的真正智慧。如果想避免吵架、误解,或者是想消融不断的期待、要求,在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不妨以尊重的心态,心悦诚服、欢欢喜喜、平平静静去面对、解决,心中的纠结,其实在当下都能即得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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