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带上集体户口簿的首页和自己页面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双方为集体户口申请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常住人口登记卡、双方集体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的。
一、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可用户籍证明等资料办理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1)明确,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二、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海珠区对于《 双方都是集体户,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2)可以了解到,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除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外,还需提供有集体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此声明由登记处提供,在办理结婚登记当天由本人填写);
(三)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现场没有证照拍摄服务,照片请提前自备)。
三、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结婚证办理是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才可以办理的,对于集体户口若无法外借户口首页办理结婚证的,可以外借个人户口页并让集体机构出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到户籍部门出具出证明)到其中一方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办理的。
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为准。
引用资料
<a href="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908htm" rel="nofollow" class="iknow-ueditor-link" target="_blank" title="《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中国政府网
《 双方都是集体户,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海珠区民政局
集体户口办结婚证方法:1、结婚双方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2、不管是一方还是结婚双方属于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就可登记结婚。有的地方要人才中心或单位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能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二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具体办理时,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1、到挂靠集体户口的单位拿户口本原件(就是一张卡片)、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如需写用途就写结婚登记),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结婚照。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集体户口可以办理结婚证,集体户口一般是指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如下: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即可。有的地方凭借人才中心或单位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能继续办理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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