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会查婚姻状况吗

政审会查婚姻状况吗,第1张

公务员政审会查婚姻状况。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法律依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用人单位在通常情况下是无权查询员工的婚姻状态的。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范围仅局限在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负有告知义务。婚姻状况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相关性,因此,单位知情权行使范围并不涉及到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据此,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也不属于单位知情权的范围,并非职工必须告知用人单位的事项。

婚姻状况是属于个人的隐私的,所以说人事那边是查不到个人状况的,但是如果人事部门是给了简历上面要求填婚姻状况的话是必须要按时填写的,如果存在欺瞒的话,在劳动合同中可能会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虽然说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查询个人的婚姻状况,但是在网上是可以查询的,仅限于个人能够看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主观:

是这样的 公司为了规范流程,请婚假需要有相应的手续和证明结婚证就是证明不过,这个东西没有人去检查真伪的,只是为了履行一个手续所以,只要你自己不要露馅,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客观: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一、办五险一金会查婚姻吗

1、办五险一金不会查婚姻。办五险一金一般是不会查婚姻的。五险一金一般是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需要审查的是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等事项,与劳动者的婚姻状况并没有关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五险一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的劳动合同、人员增加表、工资证明;

2、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减员表或帐号;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分析: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或者不可以调查候选人婚姻真实情况,但是一般情况下,员工背景调查是默认调查员工和工作相关的信息,不涉及个人其他信息,来确保候选人的隐私权,当然如果人事有需求,可以在背景调查授权书上明文撰写企业背景调查将会对候选人那些情况进行调查,其中就可以写上对候选人婚姻状况的调查,如果候选人同意,那么基本上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权查询员工婚姻状况,但用人单位可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婚姻状况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在一个人口总体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的大小或未婚率的高低,取决于多种社会经济因素和生理及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法令和政策规定、风俗习惯以及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和人生价值观等因素。

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

第一种: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还没有结婚,即使是订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说是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状况都是未婚。

第二种:已婚,这种就是指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人,即使没有办婚礼仪式,但是法律上已经承认。具体还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

第三种:离异,这种是指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人,即使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应该写离异。而不是未婚。

第四种:丧偶,这种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为某种原因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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