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强迫发生性关系,“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

被丈夫强迫发生性关系,“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第1张

婚姻之中被丈夫强迫发生性关系,这种强奸算做婚内强奸,法律上是有这种概念的,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算是强奸,就算是夫妻之间的这种关系合法的夫妻领证的也不可以,当然这种属于不告不理,因为女性如果不去法院上告他的话,是不会有民警专门来受理这种事情的。

夫妻之间关系的发展是受到两个人情感的影响的,两个人结婚了自然是一种心甘情愿的行为,愿意跟对方结婚,才在法律允许的年龄领了结婚证,但是领了结婚证并不意味着就有了一道保险,女性仍然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丈夫并没有法定上的权利,就可以不经过自己另一半的同意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仍然算作强奸,如果他的妻子选择到法院上告他,他仍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大部分夫妻之间的关系应该不至于闹到这种程度,顶多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双方闹一点矛盾,可能会有几天的冷战期而已。

这种关系在夫妻之间关系正常的情况下是很难发生的,因为两个人都是心甘情愿的成为夫妻的,但是会冲到一些极端的情况,比如夫妻两个人情感关系破裂,但是想要离婚,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双方都签字了,才能正式形成离婚的关系,女性不同意或者男性不同意,两个人就会发生矛盾,这个时候还没有离婚,男性认为自己享有丈夫的权利,但是女性认为自己并不想和对方发生关系,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发生婚内强奸,如果女性选择去告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只有对于妇女权利的保护,就是只有女性被强迫性地发生性关系才算是强奸,但是男性就没有这个保护,因为男性本身法律上认定他是享有完全的自主权的,如果男性不想的话,这种关系是不会发生的,只有在一些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能以故意伤害罪或者猥亵罪来对女性进行一定的惩处,但是和强奸罪的量刑是完全不同的。

从今天开始:

那个已经结婚的女人,根本没有被强迫过。一直没有。只说遇上一个非常贱的人渣。

必须还要记得:

1、所谓干净与不干净,不是有没被男人上、强过。而是以后可以很好做个惜福、懂爱、善子的女子

2、所谓诚实与不诚实,主动犯错和被迫就范的区别就在于此。被迫的上天都不承认的。。。

3、所谓幸福不幸福,多少俗男过不了联想,多少好男过不了家母。对于那个女生一说出来面对他们怎么样,还能怎么样?

PS:一共只有两个女人,处男面对第一个女朋友,当年跟男说过喝醉被上的事实,后来嘴快跟他父亲说了。。。父亲一脸黑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谈分手的时候女生最大的缺点一家讨论不言自喻。。。不管谁对谁错,至少过了3年才会下一段感情,双方都是

男人可以强迫女人做什么来破坏她的婚姻?婚姻中影响夫妻关系的因素有哪些?有些婚姻禁忌一定不能碰。那么,男女应该如何经营自己的婚姻呢?让我们来看看那些破坏婚姻的男人的行为。

男人让爱你的女人做这五件事,很容易葬送自己的婚姻。

即使你的妻子对你的爱毫无保留,全心全意爱你,也不要让她在持续的爱中为你做以下事情!

1让女人为了家庭放弃梦想。

如果你爱她,就不要让她在她的梦想和你之间做出选择。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人共同的进步和成长,而不是一方的牺牲!

2让女性改变信仰。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都有不同的性格。这是他们区别于其他人的最独特的亮点。如果你爱她,不要只是试图去改变。她有她的坚持,你也可以用心去感动她,慢慢改变,给彼此一个时间!也许会更好!

3让女人为你改变容貌。

外在是吸引人的重要一点,但是为了迎合你,取悦你,你太在意自己的外在,让女人陷入了一个整天如何打扮化妆的怪圈,心情抑郁。你觉得这样的爱情能走多远,因为世界上从来不缺美?如果你的心真的在她的位置上,你足够爱她,为什么要让她逐渐失去自我!

4让女人牺牲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间。

记住,在她遇到你之前,她也有自己的生活,她也有朋友和家人。你不能因为两个人认识了就让她抛弃所有的朋友,她要偶尔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

5假装你自己

不要让一个喜欢你的女人为了取悦你而假装成别人。想想和你相处有多累。让一个对你倾诉的女人,假装别人刻意讨好你,假装幸福。爱情从来不是以控制对方为前提,让双方都活在日常的煎熬中;而是互相扶持,互相提高,一起过平淡的生活!

男人需要放弃婚姻中的六个坏习惯。

第一,打老婆。

避免夫妻之间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而且既然吵架了还要继续生活,就要坚持说了算,不做了算的原则,通过沟通解决夫妻矛盾。

男人打老婆不仅不能解决矛盾,还容易激化矛盾,伤害夫妻感情。男人的嘴明显不如女人。吵架了会动粗,会打老婆,但会伤了心,会对男人记仇一辈子。

另外,如果男人生气粗暴,会无意中伤害到妻子的要害部位,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男人虽然在打老婆,但是不宽容,会惹上官司。所以,男人和老婆吵架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千万不能随便打人。

第二,夫妻双方都是自私的。

男人总是有私心的。如果只是日常生活中的炫耀,只要不是过分,女性一般不会在意,但她不会容忍一个男人和他妻子在生活中的自私行为。

夫妻生活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环节。如果一个男人在夫妻生活中只关心自己的享受,不顾妻子的感受,当需求来临时,他会拼命低头,做完就睡觉。容易压抑对方的生理需求,必然影响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都有给予对方幸福的义务,也有通过对方获得幸福的权利。因为男性通常在夫妻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如果能兼顾妻子的生理特点和害羞心理,前戏多爱抚,事后多温存,不仅能共同体验夫妻生活的美好,还能因和谐而增进夫妻感情。

第三,不懂得体贴

男人都希望老婆温柔体贴,出门送大衣,进门笑脸迎人,饿了上菜,饿了喝水,为男人高兴,伤心了流泪。我不知道女人的感情更脆弱,她们需要男人的关心和体贴

如果一个男人只知道让妻子照顾他,而不关心妻子,他会让妻子觉得不公平,甚至伤心失望。

所以,男人要理解女人的情感需求,关注妻子的喜怒哀乐,在她开心的时候给她一个吻,这样她才会心花怒放;难过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抚慰她的心;重要的日子,送一份礼物,让她感受到爱的温暖和幸福。

一个男人关心自己的妻子并不可耻。另外,男人的体贴会让女人更加温柔贤惠。为什么不呢?

第四,懒于做家务

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朋友外出工作,传统的夫妻分工已经过时,男性在家务上做掌柜已经不合时宜。现在的已婚女性,很难为男人生孩子,也很难出去赚钱养家。如果她们独自承担家务,每天必然生活在疲劳中。

有些男人被宠坏了。他们从小就习惯了伸手拿衣服张嘴的生活。婚后不仅不主动帮老婆分担家务,连自己的内衣店都要老婆洗。这些都是习惯性问题。

虽然男人不擅长家务,不喜欢做饭炒菜,做家务的技术也远不如女人,但这并不是逃避家务的理由。男人应该体谅妻子的辛苦。哪怕是下班后帮老婆一把,或者陪老婆聊聊天,不仅能减少老婆的抱怨,还能让夫妻生活更有趣。

五、家长制

虽然时过境迁,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那里的妇女经常因为没有男孩而受到批评。其实她们比窦娥还委屈,一个女网友发帖说,结婚前,老公说要生两个男孩,结果第一胎就生了个女孩。

为了满足丈夫生男孩的愿望,她在婚后三年半的时间里做了三次引产。因为不想有太大的压力,丈夫直到生下男孩才放弃,这让她成了流产手术台上的常客。

男人要明白胎儿性别不受女人控制的道理,生不出男孩就怪自己不懂生育常识。况且女儿可以继承血脉,人不能活两条命。当他们老了,他们的眼睛闭上,烧成灰烬。男生和女生有什么区别?所以,为了传宗接代而羞辱自己的妻子,绝不是明智之举。

六、滥交出轨

婚姻是一生的大事。夫妻要想恩爱幸福,除了不断注入爱的活力,还需要对对方忠诚。现在滥交出轨的现象确实很多,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婚姻乱象。

虽然这种行为吞噬了爱情,破坏了婚姻的幸福,但还是有一些男人乐此不疲。有的通过婚外情寻求刺激,有的出差找**排遣寂寞,有的过着“三妻四妾”的婚姻生活,有的公开批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正在扼杀男人的天性等等。

很容易因为滥交和不忠而动摇婚姻的基础。况且纸终究包不住火。再好也容易毁了婚姻的幸福,这其实是社会的陋习。所以男人只有管住裤裆,用忠诚换取信任,才能更好的享受夫妻生活的甜蜜和幸福。

婚姻幸福的秘密

婚前咨询

通过和一些婚姻情感专家的接触,告诉他们你的现状以及和他们发生的各种事情,有助于我们理性的认识你的现状。

他们可以跳出当事人的身份,做出相对客观的观察,判断当前的走势是好是弱,从而帮助你解决你的问题。3354怎么改变,怎么包容,什么需要商量,什么不能碰,然后用正确的手段去解决。这些都可以在婚前咨询中得到帮助。

清空你的位置。

这是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可能像好朋友一样亲密,但朋友和恋人,甚至情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关注点。

即使你们目前水乳交融,夫妻关系也超出了朋友相处,从柏拉图到陈设。你必须确切地知道w

婚姻不是契约,而是承诺

一纸婚约,不仅意味着你们的关系从此具有法律效力,要遵守婚姻的道德约束和权利责任,更具有深远的意义,在于你们对彼此做出了重要的承诺。

这个承诺关乎一生,是继出身家庭之后影响一个人一生的第二个家庭关系。——你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对方负责,要懂得承担婚姻所包含的一切义务和权利。在这个过程中,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考验,但你承诺过,你们会一起努力,建立一个更加稳定美好的未来。

结论:通过上面的介绍,你知道男人强迫女人做什么容易毁了幸福吗?在婚姻生活中,很多男人婚后为了自己的私欲,强迫女人做这样或那样的事情。总有一天,女人会被他逼着出轨。所以,作为男人要小心!

您好,只要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适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均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均涉嫌犯罪。但是,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强行和女方性交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即离婚判决的上诉期,虽然此时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也不得另行结婚。在此“非正常夫妻关系”特殊时期,虽说从法律上讲,二人仍是夫妻,但离婚判决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行使夫妻间人身和财产权都有所限制,如果男方有强制女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则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将丈夫排除于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虽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给予双方在婚内进行性行为的自由,但并没有给予其强迫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自由。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又采取暴力手段,主观恶意明显,不仅有奸*的目的,还有对人格、人体摧残的故意,具有危害性,则构成强奸罪。

离婚后,作为孩子的父母之间就没有了夫妻义务,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实际上就是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交的行为。男方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定义。因此,离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有关构成强奸罪。但是,必须经过法院审理,由法院判决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要说大龄单身男女最烦恼的事情应该就是被催婚了,年龄到了,却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往往都会被身边的亲朋好友催着相亲。然而相亲中遇到的奇葩事情也不少,有人能通过相亲找到自己的意中人,两个携手走向婚姻的殿堂,可是更多的是无用的相亲局。12月22日,杭州一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相亲男强迫发生关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位杭州的李女士向记者透露,自己今年29岁了,却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由于已经过了适婚的年龄,家里人对她的婚事十分着急,便托人帮她找对象。于是,她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同在杭州的成先生。两人聊了一个多月,对对方的感觉都不错,于是便约定出来见面。

见面后,李女士不太满意成先生的外形,个子不高,还胖胖的,脸上也有不少痘。她本想和对方看个**就不再联系的,可是成先生却提出两个在车上聊一聊,于是便将李女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强迫她发生了关系。当时李女士就很愤怒表示要报警,成先生安慰她会对她负责任的,没想到4天后,成先生通过介绍人拒绝了李女士,原因是双方属相不合。这让李女士感觉被欺骗了,便到警局告成先生强奸罪。

记者联系上成先生,他却说这是双方情愿的事情,不存在强迫,律师也表示这种情况很难说明是强奸犯罪。对于这个案件,不管是否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成先生的做法都非常不妥,既然发生关系并承诺对方会负责,现在又出尔反尔,仅仅4天就知道对方不合适了吗,还用属相不合作为拒绝理由,确实是有点骗局的意味了,如果感觉不合适就不应该做出格的事情。

夫妻之间女方不同意同房男方强行是犯法,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性行为,不管自是否处于婚姻存续期间,都属于强奸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不满14周岁幼女的行为。婚内强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姻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自由权利

在夫妻关系中,性作为一种主体的权利,越来越在现代婚姻家庭关系中凸现出来。然而,性义务并不昭示着妻子性权利尤其性自由的丧失。婚内强迫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立法对这种现象定性,既可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认定婚内成立强奸罪而带来的实践上的分歧和争议,从而维护刑事立法的统一性。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房事情都应该是双方自愿的,如强迫妻子发生关系的同样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及性自由权,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有的甚至造成被害妇女死亡、伤残的后果。

因此,强奸罪主要是在保护女性的性自由,在发生性关系时要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在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女性不愿意的应当及时中止。北京专业律师根据经验,不得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尊重女方的真实意愿。在判断是否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有明显的抗拒举动作为违背其意愿的唯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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