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价高,所以结婚买房的时候,首付款一般为男方所出,剩余房贷部分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么在婚姻法中,新婚姻法男方婚前首付,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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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结婚前男方单独出首付购买房屋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男方婚前财产,但男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主观: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付的首付的房子,如果房产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婚后房贷也是由其用个人财产偿还的,则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仍归男方个人所有。房产如果是男方付了首付,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 时,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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