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浪漫而美好,而不同的国家由于文化、生活方式不同,求婚的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西方人求婚用什么方式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下面我告诉大家西方人怎么求婚。
西方人求婚之尼日利亚挨打求婚
在尼日利亚东北的伊搏族中,当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位姑娘,前去求婚时,女方的亲属就会手持木棒相迎,当男子到来时,就毫不客气地将这位男青年痛打一顿。如果这位青年经受不了这番棒击,这就说明婚后不能应付遇到的种种不幸,姑娘也就不愿意和这位青年结婚了。
西方人求婚之意大利人求婚
意大利是艺术之都,它们的求婚非常有风格,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男女求婚,主动权往往操纵在女子手里。如果女子在一个男子面前把头发打了一个尖结,那就表明:“你被我猎取了。”
西方人求婚之墨西哥奏响小夜曲求婚
墨西哥的男青年,如果爱上了一个姑娘,他就聘请乐队到姑娘的窗下奏小夜曲,表示求婚,有时可以从半夜唱到天亮。
西方人求婚之英国交通灯求婚
英国人的求婚是相对较容易的,英国的女孩到了结婚年龄,便采用一种“交通灯”的方式,特地穿上不同颜色的紧身衣服,向男子示意。如果是穿绿色,就表示:“来吧,通行无阻”、如果穿**,则表示:“可能,机会是一半”;如果是红色,那表明:“停止,不要碰我!”
西方人求婚之特洛布里安群岛熟鸟求婚
在太平洋的特洛布里安群岛上,青年人求爱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有一个姑娘用牙猛咬了一个小伙子,那就表示姑娘爱上了他。刚果的小伙子向姑娘求婚时,常常是把一只烤熟的鸟送给姑娘,并说:“这鸟是我亲手打来的。”如果姑娘爱他,也回赠给他一个玉米棒子,并说:“这是我亲手种出来的。”
西方人求婚用什么方式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求婚方式和习俗,不过随着时代的演变很多地方的求婚习俗也开始淡化,追求时尚浪漫求婚的是越来越多,不管什么样的求婚方式,用心才是珍贵的。
婚姻与家庭随社会进步而发展变化,同时给社会以影响。藏族的婚姻与家庭的发展变化,及其对人口再生产的影响如何了这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一 藏族婚姻习俗的演进
藏族实行严格的血缘外婚制。凡父系血亲的男女,绝对禁止通婚和婚外两性关系,否则要遭受严厉的惩处。姨表、姑舅表之间也禁止通婚。一夫一妻制是藏族的基本婚姻形式,但也有古老婚俗的残存。藏族婚俗演进状态的痕迹显著。
(一)、婚前的情侣制
藏北牧民,男子到十七八岁,女子到十六七岁开始结交情侣,结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在放牧或其它场合交往,事先约定晚上男友骑马到女子家去,女子作好准备或睡在帐篷外面看守牛羊,等待男子的到来。另一种是未经约定,男子在姑娘睡在帐篷外看护牛羊时骑马去找姑娘。作为情侣的男子,到姑娘家去时往往带上一块肉,扔给姑娘家的狗吃,以免狗叫惊动姑娘的家人,故这种活动俗称”打狗”。各种节日和赛马会等 场合的晚上,更是结交情侣的大好机会。各地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在情投意合时,青年男子瞅准时机,带着姑娘走向没人的野地。这种情侣关系的建立,也称为“打狗”。四川藏族牧民,也有类似的情侣制,男子带着肉或糌粑团喂姑娘家的狗。对这种活动,他们不称为”打狗”,而叫”钻帐篷”。建立了情侣关系的男子过着“多妻”的生活,女子则过着“多夫”的生活。所生子女由母方抚养,男方没有责任。因情侣关系所生子女,不受社会歧视。
(二)、没有新郎的婚礼和走访婚
青海藏族,姑娘到十五,十六岁时,家长要为她改装易服,举行没有新郎的婚礼--“戴天头”,即是与天匹配。据严汝娴教授调查,戴天头仪式隆重,宾客盈门。在喇嘛为戴天头的姑娘举行宗教洗礼,念诵祝词以后,由母亲、蚁母等将姑娘的单发辫改为许多小辫,然后插入她脊饰的两个“加尤”之中,象征姑娘已成年,今后有权成双配对。待姑娘更衣、分辫结束,妇女们便簇拥她来到正屋中央,举行没有新郎的拜堂仪式。仪式包括先拜天地,后拜祖先,再拜父母,最后拜假想中的配偶;唱“拜天地歌”,歌词是:
一拜天地天眼开,
二拜祖宗赐福来,
三拜父母恩情重。
姑娘戴天后,家长就为她准备一处单独的居室,以便她接待来访的情人。
在遵循严格禁止通婚和两性关系的原则下,姑娘留下满意的来访者同居,从而立起偶居婚。这种关系的双方互称“着桑”,意为朋友、相好,不是夫妻关系。着桑婚没有共同的经济,双方都在各自的家庭劳动、生活,以男子晚上的走访实现偶居,只有单纯的性关系。着桑婚的基础是双方的感情,结合自愿,离异自由,而且并非独占同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男方对子女无义务和权利。子女的地位与婚生子女相同。这种聚散自由的偶居,男女双方都可以和若干异 往,着桑的多少并不涉及道德问题。在现实生活里,着桑婚的男子往往过着多“妻”的生活,女子则过着多“夫”的生活。这种婚俗在五十年代的青海藏区十分盛行。居住在云南永宁和四川盐源的纳西族所盛行的“何注”婚,与藏族的着桑婚极其相似。
不难看出,戴天头仪式是一种变化了的“成年礼”,是一种为社会提供合格的生产劳动者,和婚育生活参加者的仪式。在 及川滇等省的藏区,姑娘成年要举行“上头礼”。到时家长将姑娘的发式由单辫分为双辫,或梳成许多小辫;并在姑娘的长袍外扎上“邦带”。改装易发标志姑娘发育成熟,从此姑娘便可以”以结交异性,过性生活了。上头礼也是“成年礼”的遗风。
(三)、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的婚制
藏族的青年男女,多通过婚前的情侣和着桑关系建立感情,然后缔结婚姻关系。但是,正式结婚有的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主,有的则以父母的意志为主。以父母意志为主的婚姻,有的是拒绝当事人的要求,由父母为其另选配偶;有的父母通过媒人说合,缔结秦晋之好。不管通过何种途径结婚,藏族各地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禁止近亲联姻,讲究门当户对,索取彩礼等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婚礼选择吉日良辰举行,由男方请喇嘛占卜决定。结婚仪式隆重、热烈,男女双方要在佛像前磕头才算婚姻成立。
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是藏族婚姻的另一大特点。多偶制婚,包括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两种。多偶婚家庭占家庭户的比例不大,而且各地也有差别。
据1987年调查,藏北安多县多玛区布典乡现有的104户人家中,有一夫多妻家庭2户,约占家庭户总数的2%;一妻多夫家庭1户,约占家庭户总数的l%。唐呜九在《德钦县藏族多夫和多妻残余浅析》一文指出:1950年至1979年近30年间,全县有一妻多夫156户的490人。一夫多妻79户229人。1980年到1984年,全县有一妻多夫124户410人,一夫多妻109户337人。而1984年,全县共468户,1466人。多偶婚在藏族不是个别的例外现象。
一夫多妻婚姻。
据1958年调查统计,在 农村扎囊县囊色撇有103户,其中6户一夫多妻家庭;占总户数的5.8%。另据1960年的调查统计, 牧区黑河县的阿巴部落,在全部367户家庭中,有13户一夫多妻家庭;占总户数的3.5%。一夫多妻婚姻的形成,从阿巴部落的实证分析可以归纳为三类。
一,姐妹共夫的5起;多是。先由姐姐招赘,以后其丈夫又与妹妹同居,从而形成姐妹共夫的一夫多妻家庭。
二、母女共夫的3起;通常是寡妇带着女儿嫁给后夫,女儿长大成人后夫与其同居,从而造成母女共夫的事实;
三、其他的共5起;多属男子先娶了第一个妻子,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娶第二个妻子。从所属阶级划分考察,阿巴部落的一夫多妻家庭中,贫苦牧民10户,占一夫多妻家庭户总数的76.9%;牧主1户,占7.7%;中间阶层的2户,占15.4%。上述一夫多妻婚姻,多数并非出自财富的考虑,而是自然形成。在这里,不能说是少数富人和显贵人物所享有的特权。阿巴部落一夫多妻婚形成的类别显示,姐妹共夫和母女共夫都具有母系氏族婚姻的痕迹。男子多妻,与对偶婚时的多妻生活极为相似,但婚姻关系比对偶婚稳定得多。共夫的妇女虽然名义上只有一个丈夫,但不排除暗地里可以过着多夫生活。这些现象,也具有对偶婚色彩。一夫多妻婚姻,男子娶妻后再纳妾,是多妻家庭的家长,财产归儿子继承。这些内容,又具有一夫一妻婚的特征。因此一夫多妻产生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婚的历史过渡时期。
一妻多夫婚姻。
上述同样时间, 农区扎囊县囊色林*卡的103户中,有一妻多夫婚家庭10户;占家庭户总数的9.7%。牧区阿巴部落367户中,一妻多夫婚家庭2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7.6%。另据1962年的调查统计, 半农半牧区的康马县下涅如地区,调查对象104户,一妻多夫家庭26户;占家庭户总数的历%。据仁真洛色1982年调查,甘孜县来马乡227户,有一妻多夫家庭14户;占家庭户总数的616%。新龙县沙堆乡133户,有一妻多夫家庭31户;占家庭户总数的233%。白玉县的干部、职工中也有一妻多夫家庭。一妻多夫家庭主要有两种类型:兄弟共妻和朋友共妻。此外尚有一女赘多夫等类型。在兄弟共妻家庭,一般是兄长娶妻后,诸弟长大成人与其嫂先后发生性关系,形成共妻家庭。也有兄弟同时合娶一妻的。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兄弟同时合娶一妻的婚礼颇为别致:新婚之夜,新郎要全部回避,只把各人的上衣脱下,由第三者按年龄大小顺序塔盖于新娘身上,这被认为算是同房。新娘在夫家三天,即回娘家,时间长达数月至数年不等,以后由几兄弟接回,才在夫家开始正式的一妻多夫的家庭生活。在朋友共妻家庭,多是这家主人已婚,外来朋友与主人关系密切,与主人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形成朋友共妻家庭。在前引阿巴部落中,有28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13户,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46.4%;朋友共妻9户,加上亲戚共妻的2起,共11户,占39。%。两种类型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8570%。其余4家属于父子共妻和叔侄共妻,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14.3%。父子共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父亲与几媳同居,形成共妻;一种是母亲早死,父亲又娶一年轻妻子,儿子长大成人与后母同居,形成共妻关系。藏族的传统观念,对后一类的共妻关系已持否定态度了。从一妻多夫家庭的阶级构成看,阿巴音下落的28户一妻多夫家庭,贫苦牧民17户,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60.7%;牧主代理人1户,占3.6%;中间阶层人士10户,占35.7%”
在一妻多夫家庭中,平时妻子独居一室,掌握与丈夫同居的主动权。她只要把某个丈夫的信物挂在自己的室外,就表示当晚愿与某个丈夫同居,其他丈夫就得回避。由于妻子能干,掌握家庭的收支,维护诸丈夫的和睦,保持家庭的稳定,从而赢得全家人的尊重。因此,在一妻多夫家庭中,妻子所处地位一般较高。
兄弟共妻家庭,以长兄为家长;所生子女以家长为父,以父之诸弟为叔。在朋友共妻家庭,参与共妻的朋友虽然也是主人,甚至继承家中财产,但第一丈夫仍是家长。所生子女,以家长为父,家长之朋友为叔。即使母亲知道子女的父亲确实不是家长,但亲属关系和称谓是不能变动的。
藏族的传统观念认为,兄弟数人共娶一个妻子,不但增添了家中的劳动力,使之有可能分工合作从事各种生产,比较容易发家致富。有的则从另一社会意义,解释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理由,即认为农奴制下的劳役与摊派负担沉重,被统治阶级成员实行一妻多夫,具有免遭兄弟分家不仅财产分散,而且增加一份劳役和摊派的后果。但是,在当今夫权制社会条件下,妇女的地位很低,而一妻多夫家庭的妻子在家庭中居主导地位,并公然以合法姿态享有多夫。特别是社会舆论这种婚姻的赞同态度,而且时代已经大变,到八十年代初尚出现了干部、职工的一妻多夫婚姻。这使人不禁想到母权时代的历史图景。只有母权时代,妇女才有在社会上的多夫权利,和在家中的主导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 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关于它起源于群婚这个无疑是不无兴趣的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一妻多夫家庭比一夫多妻家庭出现的时间更早。
一夫一妻制家庭。
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一夫一妻制早已成为藏族的基本婚姻形态。这种婚姻,又可分为娶妻和赘婿两种形式;婚后的新居制,是娶妻或赘婿后再与父母分居而成的家庭形式;并非提夫一妻的第三种婚姻形式。这种婚姻的一般情况是,独生子女的藏族家庭,实行了娶妻、女儿赘夫;以继承家业,供养父母。多子女家庭,则只留一子或一女,实行娶妻或招赘;继承家业,供养父母。其余子女,让儿子出家当喇嘛,或是招赘到别的人家当夫婿;女儿则出嫁,或人寺为觉姆。值得指出的是,多子女家庭留儿子或者女儿继承家业并无性别偏好。这种一夫一妻制家庭,丈夫主外,妻子主内。在入赘家庭,夫婿不仅同样继承财产,而且在岳父死后可以继任家长和承袭门户。因此,有的学者早已指出:藏族“家庭的延续,既无姓氏谱牒之制,继承又可男系与女系并用”。其影响的深远是不可忽视的。
“私生子”地位与亲属称谓。
在藏区,非婚生的所谓“私生子”并不是个别现象。据不完全统计, 的阿巴部落367户,有非婚生子76人,其中男29人,女47人。私生子在各个阶层中都有。扎囊县囊色林*卡114户;有非婚生子女23。私生子现象与藏族的婚俗紧密相关。藏族女子在婚前有比较多盼注自由,未嫁先育并不妨碍女子成婚;求婚者也主要选择女子持家的本领和她的容貌,贵族等级则视女子出身的贵贱。至于女子是否保持童贞,则很少在他们考虑之列。在婚后,无论一妻多夫。一夫多妻,或者是一夫一妻家庭,社会对妻子的婚外性关系也持宽容态度,她们仍然具有性生活的相对自由。至于男子,更是如此。
藏族的这种婚俗,婚外性关系的习以为常,决定了对婚外关系的后果即“私生子”的态度。藏族社会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对待,并不歧视。非婚生子女,既可随母亲出嫁,又可留舅舅家长大成人;既可继承家业,也可入寺为僧尼。无论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非婚生者与婚生者享有同样的地位。这是由来久的社会现象,也是沿袭已久的古老传统。究其原因,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曾指出的那样:这种使“人感到奇怪的事情,按照母权制和群婚制却是一种通例”。因为在那个时代,人们成年后只要举行了某种形式的“成年礼”。便庚即卷入了群婚生活,没有现代意义的已婚未婚之分,也不存在婚生与非婚生之别。
我们要指出,私生子女虽然是现代人的一种概念,但藏族的某些婚俗仅是古老婚制的一些残存,是婚姻习俗演进中的滞后现象而已。亲属称谓。四川甘孜藏区的亲属称渭,曾有如下记录:在藏族的“一家之中,祖父以上,通称’阿涅’,并无高祖、曾祖之名;子孙以下,通称’操操’,并无曾孙,玄孙之名’。行辈的亲属称谓上溯下延共五代。四十年后,八十年代未的调查表明,藏北牧民亲属称谓具有以下特点:行辈的父系称谓从自我算起,上溯四代、下延四代共九代,都有专名;此范围外无称谓了。母系称谓上溯三代至外曾祖父、外曾祖母,下延三代共七代,有专名;此范围外无称谓。性别的称谓差异,在上述亲属称谓范围内,每一代人的男女称谓均不相同。但年龄的称谓差别,除同辈的亲兄弟姐妹之间有区分外,其余均同样称呼。直系、旁系的称谓区别,仅在同辈及上一辈、下一辈这三代中出现;其余辈份不在直系、旁系的称谓区别。姻亲的亲属称谓,除儿媳。女婿及丈夫的姐妹及其丈夫等不多的几种人有专称外,其余姻亲则用从称(如妻随夫称,夫随妻称),或直呼其名。还存兄弟、姐妹,叔侄,甥舅,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爷孙等近亲的群称。
(四)、传统婚俗的影响
如前所述,一夫一妻婚虽然是藏族的基本婚姻形式,但情侣制,偶居婚等古老的群婚残余在藏区各地还或多或少地有所存留。呈现出婚姻发展演进史的显著痕迹。藏族男女,在婚前的性关系自由,婚后的婚外性关系社会持宽容态度。多偶制婚,不少是己婚男女发生婚外性关系,出现既成事实后,被其亲属和社会认可的多偶家庭。这都表明婚外性关系的宽松状态。社会对婚外性关系的宽松状态,必然形成非婚生子女(私生子)的不受歧视。
藏族是父系社会,但父系继承主要表现在子女对父系的血亲观念和情感;父系家庭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实际上是子女一视同仁,私生子与婚生子一视同仁,入赘女婿也不例外。这样的婚姻和亲属关系的基本特征是,血缘关系的松散。
藏族亲属称谓的滞后,是血缘关系松散在观念方面的反映。藏族的婚俗和亲属关系的特征,对家庭结构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它的主要表现是,作为满足感情需要和生儿育女的家庭职能遭到严重的削弱。
传统的婚俗和亲属关系对藏族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这种影响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继承不分男女,特别是作为非父系血缘的入赘女婿也享有继承权,使亲生子女的重要性意义降低了,有无子女不成其为家庭的严重问题。多子女或重视生儿子的生育观从而随之淡薄了。消极的生育观念对人口再生产的影响是负面的。二,婚前性关系的自由,事实婚姻造成青年男女初婚年龄的提前,早婚现象普遍存在。从而使妇女初育年龄提早,生育年龄延长,生育机会增多。婚外性关系的相对自由,也增加了妇女受孕和生育的机会。从表面上看,这些似乎有利于人口数量的增长。但是,人们对婚外性关系的纵容态度,必然造成社会上的性病流行,从而破坏妇女的生育机能,不育和少育的妇女增多;并造成婴幼儿死亡率的提高。因此,对人口数量的增长实际上是不利的。三,婚前的性自由,使青年男女过早地进人生育期,其体质和经济能力都不够成熟,生育子女后又由年轻的母亲单方面抚养,加之社会上性病流行的感染性影响,对人口的优生优育也是不利的。
二 家庭结构的健康发展
据调查,藏族农奴制社会的家庭结构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在普通家里,不完整的残破家庭、反常家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从下表2可见:四川德格县普通户,单身男子家庭,即有父子、兄弟叔侄等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5%;单身女子家庭,即由母女、姐妹组成的家庭,或任何一代或三代等女性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76%;有男女而无夫妻婚姻关系的家庭,即由母子、父女、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28%;结婚夫妇或同居者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总数的446%。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将无法析出的未婚同居类反常家庭的数据不加考虑,前三类的不完整的家庭,竟然可占了家庭户总数的554%,比例十分惊人。而且,反常家庭的比例,农区高于牧区。因为单身男子或女子,在农区生活比牧区容易。
上述事实表明,在农奴制社会里,不完整家庭占有藏族普通户家庭的很大比重。这是国内其他民族,国内其它地区不存在的特殊现象。这类不完整家庭的存在,反映了藏族农奴制社会病态的严重性;不可避免地它将扼帘制藏族人口数量的增长,也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
造成藏族家庭结构特殊的原因,有文章从藏传佛教的消极影响出发进行解释,我们认为,从藏族的婚俗探源,可能更为贴切。藏传侈佛教固然因其鼓励男性人口大量入寺为僧而造成婚育人口的性比例严重失调,但从上表不难看出:德格县普通户的单身男子和有男女而无婚姻关系的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278%,单身女子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27.6%,郊果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算,婚育男女的比例似乎并未失调。性别比失衡,在这里,不是主要原因。因为,男性人口大量入寺为僧的消极影响,不能解释为什么单身男子不与单身妇女通过婚姻关系组成核心家庭,从而减少过剩的婚育年龄的未婚妇女和降低不完整家庭的比例。也不能解释非婚生子女的普遍存在和他们享有的平等社会)也位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藏族传统婚俗对家庭职能造成的缺损,形成了藏族不完整家庭户的大量存在。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能动因素,家庭职能也随社会的可变化而变化。中世纪社会的家庭职能,主要是生产和消费职能,满足感情需要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职能。如前所述,处于农奴度下的藏族社会,存在着,婚前性关系的自由婚后婚外性关系相对自由的传统。婚俗。在传承家业方面,多子女家庭一般留一子或一女继承家业,其余入寺为僧尼或出嫁。出赘;入赘的女婿,非婚生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地继承家业。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处于农奴制度下藏族社会,女于于十六七岁,可正式婚配或可自由接交男子。男女双方均可传代承系;其非婚配关系子女,社会地位亦与婚配关系所生子女无殊。我们认为,既然非婚配关系也能满足感情需要,解决传宗接代问题,从而完成家庭职能,那么,人们婚配成家的重要性降低了,变为人生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因此,大量不完整家庭。存在,与藏族传统婚俗婚群制残余有关。
我们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藏族家庭形式多样,结构特殊,并未动摇家庭内部关系稳定和亲情的密切。但令人堪优的是,传统婚俗和家庭结构特殊形式的存在对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结构合理化并非毫无影响。青年们按照前辈的生活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如法炮制,不完整家庭。形式也就习以为常,变得合理了。这种影响是深远的,它比社会经济的变化更为迟缓。
(二)、当前藏族的家庭结构
家庭是由血缘关系成员、婚姻成员,以及极少数收养和非亲属成员组成,并居住在一起从事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户成员的婚姻、血亲及代际关系等等的差异,从而构成不同的家庭类型。我国的56个民族,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宗教与风俗习惯,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家庭户类型也呈现显著的差异。我们在这里同时列出了四川彝族的家庭户资料,但下文着重研究的是藏族家庭户类型的变化及其影响,而不是进行藏、彝民族家庭类型的全面比较和分汕研究的资料基础。
第四次人口普查,对家庭户成员进行了户主。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其它亲属和非亲属8项调查。我们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l%抽样原始数据带资料,以户主为中心,将调查的8项要素经计算机处理,排列组合统计出当前藏族和四川彝族的家庭户结构类型表。详见注17附表,作为我们进行分析研究的基本资料家庭户类型分布大势。根据藏、彝族家庭户类型的数量分布,我们可以看出:一、由户主,配偶、子女组成的标准核心家庭户在数量上位居榜首。表明核心家庭是藏、彝族家庭户类型的主体,但其比重相差近15个百分点。二、在名列前5类的家庭户中,无偶家庭户藏族有3类,占总户数的23%;彝族有2类,占总户数的11%这是两个民族核心家庭户比差较大的根源。三,名列第二位的家庭户类型,藏族由户主、子女二代户组成,彝族由户主,配偶,子女。父母三代户组成,这种差异,说明藏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彝族;也是赡养习俗差异的反映。彝族的多子家庭,诸长子成婚后,均析产分居,另立门户,只留下幼子与父母同住,继承余下家业。这是彝族此类家庭户众多的原因。详见表3。四、藏族家庭户的类型多达67种,其中 藏族61种,四川藏族40种,青海藏族居中为51种;四川彝族仅有32种。家庭户构成类型多样、复杂,也可说是分散、零碎,是藏族家庭户的一大特色。
对家庭户的分类,学术界有多种形式。我们在这里将藏、彝族家庭户归类为两代,三代户,四代户,一对夫妇户,一代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二代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三代以上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和单身户。要说明的是,二代户是指由户主、配偶、子女、或户主与孙子女,户主与父母,户主与祖父母组成的家庭。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一、包括西:偶在内的由直系亲属成员构成的藏、彝族家庭户,分别占各自家庭户总数的72.86%和88.45%;藏族的直系亲属家庭户比彝族少15个百分点。有其它亲属非亲属构成的藏、彝族家庭户分别占各自家庭户总数的20.59%和781%;藏族比彝族高12个百分点。表5列出的有非亲属的家庭户,其比例彝族低得可以略而不论,藏族则占家庭户总数的245%。这一事实,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是血缘关系状况的反映。四川彝族非常重视人们的血缘关系。这里实行严格的血缘家族制度,它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由父子连名制的谱系纽带联系起来的家族,因血缘关系的亲疏又分为若干支、房,户。户便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休小家庭,它既是社会生产单位,又是家族的细胞。藏族的直系亲属家庭户比例低,有其它亲属非亲属构成的家庭户比重较大,反映了藏族血缘关系的松散。这与上文婚姻习俗一节所述是完全一致的。二,在通常情况下,社会经济愈发展,二代户的比例愈高,三代户的比例愈低。藏,彝族三代家庭户比例都很高反映了社会经济的不发展。二代户的比例,藏族较低,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但彝族的比例高,则是传统的家庭制造成的。因此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一致。
关于家庭户类型的分析,我们在这里没有列出“联合家庭”,理由有二:一、藏族的多子女家庭,由于一般是留一子或一女在家,娶妻或招赘结婚,承袭家业,其余兄弟姐妹则人寺为僧尼,或人赘、出嫁。男女多在婚后另立门户,建立小家庭。彝族实行严格的父系继承,女儿一律出嫁,儿子长大在婚后析居,只留幼子与父母同住。因此,这种传统的风俗与己婚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的联合家庭制相抵触。二、藏族存在多偶婚制的残余,彝族实行幼子婚后与父母同住制。因此,在多偶婚和父母与幼子同住的家庭户中,曾婚人数2人或2人以上是必然有的,从而难以将联合家庭户析出。基于上述两个原因,我们在下文里没有使用联合家庭的命题进行分析。第四次人口普查,将户主的兄弟姐妹归入“其它亲属”范围。根据l%抽样数据带资料统计,由户主、配偶等和其它亲属成员构成的家庭户,藏族为930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1.38%;彝族为675户,占家庭戌总数的5.48%。如果我们将以上数据视为藏,彝族联合家庭户的数量,那将是失真和夸大的判断。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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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的婚俗比较有讲究。有三日婚之说。皆为媒约之说,通常是用三天来完成的,比较有特色,和其他民族截然不同。
满族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观 满族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原来一般实行族内等级婚,后来限制放松,可与汉族通婚。在云南,满族有的还跟彝、白族通婚解放前,十六七岁即可订婚,由父母包办,结婚时,新娘要在南炕上坐帐一日,称为“坐福”。
满族人的婚姻爱情观相当纯洁。满组称婚姻为纳雁,因为大雁是忠贞之鸟。双雁结合后,终日。公雁若死,母雁绝不再嫁;母雁若亡,公雁也绝不再娶。这种婚姻观念一直保持到现在依然影响着满族人的社会。根据国家199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满族家庭的离婚率是56个民族中最低的,家庭社会最为稳定。
自古以来,满族不兴早婚,没有类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岁才可结婚。
清代满族结婚注重门第,但对男家的贫富不很讲究,有的家族作为族规规定:女家为姑娘寻找配偶不许论财。满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成婚要经过“问门户”、“小定”、“放定”、“问话”、“过礼”、“完婚”等几个程序。
“问门户”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状况;“小定”是男方给女方送定情信物;“放定”是正式的婚礼仪式。这一天,男方宗族亲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长者致辞,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长者答应亲事后,未婚女婿拜认岳父岳母,至此,男女两家才算正式联姻。“问话”是商定迎娶吉日。“过礼”是男方在迎亲前一个多月,将为女方准备的礼物送至女方家中。“过礼”之后,就是“完婚”阶段。
自订婚到结婚,相隔两、三年不等。在此期间,已经确定婚姻关系的男女在节日或平时可以来往,培养和增进感情。
满族过去实行夜婚制度,娶亲都在午夜。新娘进门,与新郎拜天地后,新郎要用秤杆挑下新娘的盖头,放在院中的帐篷顶上,喻为称心如意。新婚之夜,帐篷内点一对蜡烛,彻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谓之“响房”。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妇祭祖。三天之后,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几天,然后返回男家。至此,满族婚姻仪式结束。
解放后,满族男女青年婚姻自主的新风正在兴起,婚礼中的烦琐仪式也趋向简约。
新娘上轿时不许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轿,没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上轿。在新娘离开娘家之前,新郎要给岳父岳母留下“离娘肉”,然后才能动身。
满族婚礼 满族迎娶新娘时多用轿,但花轿不是用人抬的,而是用马拉的。花轿是在马车上扎成的,先固定好四框,然后用红绫子围上,上面也用红绫拉成翼状轿顶,轿门有红绫档帘。在轿顶上是有木刻的“麒麟送子”。有的还在轿的两侧装上透明镜。迎娶时,轿内要有压轿的孩子和娶亲婆。压轿的孩子一般是8至9岁的男孩子,娶亲婆是夫妻双全,儿女双全的土命人。
在这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迎亲人们便在原订日子的前一天就动身了。打旗的,打灯笼的以及吹鼓手走在前面,后面跟着是12匹对子马,马上坐着年轻的伴郎。在伴郎的后面是披红戴花的新郎,再后面就是接新娘所用的花轿了。这娶亲的队伍沿途每到一个亲友家,亲友都要给新郎送礼披红。
到了新娘家之后,新郎不能立刻下马,要等小舅子来给新郎牵马,岳父上前给新郎揣压腰钱之后,新郎才能下马。新娘上轿时不许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轿,没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上轿。在新娘离开娘家之前,新郎要给岳父岳母留下“离娘肉”,然后才能动身。
当娶亲的队伍回来后,新娘蒙红盖头,由两个伴娘从轿中搀出,新娘的脚不能踏在泥土上,要在地上铺上红毡。拜完天地,再搀入洞房。在洞房门口,放一马鞍,马鞍上放两串铜钱,新郎先跨过去,然后新娘再跨过去。当新娘子跨过去之后,伴娘便随手拿起两串铜钱,给新娘子两个肩头各搭一串。一进门,一个小女孩手拿宝瓶壶,壶中装着粮食,壶口用红布扎着,这时伴娘接过宝瓶壶,给新娘子一个腋窝夹一个,此时还要撒五谷。
新娘被搀到屋里后,还要在南炕上坐帐一日,被称之为“坐福”。“坐福”时不能下地,到了晚上由伴娘和亲友们送新娘子入洞房。在洞房的炕上插3支箭,然后再点上长明灯。有些地方,新郎还要求得新娘的同意才能进入洞房。
1、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
2、印第安人崇奉万物有灵的图腾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一些仪式流传演化下来就成为至今魅力犹存的非常独特奇异的节日。印第安人的节庆多与宗教节日融合在一起,如墨西哥的亡灵节、秘鲁印第安人的太阳祭等。
3、印第安人把羽毛作为勇敢的象征,荣誉的标志,还经常插在帽子上,以向人炫耀。拥有鸟羽象征着勇敢、美貌与财富。此外,根据颜色及佩戴方式,鸟羽也象征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情感状态。
4、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
5、落基山脉以东到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广大地区,是平原印第安人的居所,骁勇善战的阿帕克骑兵,他们基本上以捕猎大动物为生。在这片平原上有成千上万头野牛,纵横驰骋,势不可挡,而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就是靠英勇战胜牛群而生存下来的。
扩展资料
1941年,美对日宣战后,许多印第安人蜂拥而至,要求参加美国军队。随着美国卷入二战,战时经济出现空前繁荣,在保留地以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工作机会。大量印第安人在战时源源不断地离开保留地,就使二战成为印第安人融入美国社会的重大契机。
二战之前,保留地居住着大约四十万名印第安人,几乎与美国其他群体隔绝。大战打开了保留地的大门,成千上万名印第安人自愿或非自愿地进入美国主流社会。到大战结束之时,许多印第安人已经融入美国社会生活的进程,其经济、社会与文化地位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转变。
战争中印第安人士兵与白人并肩作战,享有同等的待遇,负担共同的责任,逐渐接受了美国主流社会的物质文明和价值观念,有些甚至接受了白人的生活方式。二战成为印第安人同化并融入美国社会的重大契机。
-印第安人
人民网-第二次世界大战加速了印第安人的“同化”
自然是俄罗斯族,俄罗斯姑娘的美貌举世闻名,腰细腿长胸大屁股圆,天生的艺术体操运动员的身材和天使的面孔。兼具西方女人的轮廓美和东方女人的柔媚气质。
俄罗斯女郎性感开放,这就是俄罗斯国内的堕胎率世界第一的原因,不像汉族女孩这么矜持。俄罗斯的女郎一般来讲是不会介意和汉人通婚的,只要你有钱有势,像中国男人像疼自己眼珠一样疼自己老婆的男人在世界上确实不太多。
当然了,我国的俄罗斯族女孩可能是和汉人通婚后的后代,不一定是雪肤花貌。
但我觉得还是俄罗斯族女孩最符合你的要求。
基诺族婚礼风俗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要杀一两头猪,猪肉送给女方家一半。同时还要送些蔬菜、鱼、猎到的野味等给女方家,好让女方家招待亲戚朋友。下午太阳偏西后,新郎的父母陪着新郎来到女方家接亲。到女方家后,接亲者会受到热情的款待,男方要送给女方母亲奶母费,送给舅舅接人费。
女方家同时要杀猪祭,祭完后要把三根肋骨给族长,四根肋骨给父亲,猪腿和猪八戒头给寨长,其余剩下的由全寨人一起聚餐。全寨人聚在一起,喝酒吃肉,共同庆祝婚礼。晚上,在寨子里的空地上烧起火堆,人们擂响太阳鼓,唱起了古老的基诺调,跳起了热烈奔放的基诺舞,整个寨子沉浸在一片喜庆气氛中。
基诺族婚俗礼仪新郎就拉着新娘的手走出竹楼,和迎亲者一道把新娘迎回家。到家的时候,新郎的母亲在门外给新娘一个鸡蛋,并在新娘的手上拴一根红线,同时在手腔上绕三圈,这时新郎要给新娘敬一杯酒,同时要唱一首歌,内容是今后新娘要尊敬母亲,虚心向母亲学做家务等。
当新娘进了男方家的竹楼后,新郎的父亲要给新娘一只鸡脚,同时给新娘手上拴红线。之后,宾客也纷纷给新娘拴红线,同时送礼物给新娘,在基诺族的观念中,拴红线不仅拴住了人,也拴住了人的魂,今后新娘就永远在男方家了。新娘到了夫家之后,新郎就开始盛宴款待亲朋好友和全寨的乡亲们。人们喝酒、唱歌、跳基诺舞、擂太阳鼓、尽情地欢娱,以庆贺这对新人完婚。
结婚的当晚,新娘不能走出男方家。第二天天刚亮,新娘要去背水回来烧洗脸水,烧好后抬给公婆洗脸,同时,正式称呼公婆为阿侈阿妈。之后,新娘的父母和媒人也来到男方家,把头天长伴送来的嫁妆清点给新娘。有趣的是,这些新赠的东西中,往往还有一块茶叶地、一蓬竹子、一头牛和几只鸡。
一、社会制度
1、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
2、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
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二、禁忌
1、生活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
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2、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3、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
4、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
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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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起源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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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3点,在上千网友的见证下,许鹏楷成功为女友换上“水晶鞋”,宣告求婚成功,并当众兑现送1000鞋的承诺。许鹏楷说,这1000双鞋花费了他近20万元,但他并不后悔,“毕竟我用1000双鞋,换回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浪漫回忆,有何不可呢?”
土豪求婚方式二:20万现金折成心形的求婚
一男子率领50人自行车队在汉口百步亭一售楼部门口当众求婚。让围观者惊诧的是,求婚男子提着一皮箱的现金求婚,据称有20万元。求婚男子小凡(化名)25岁,做IT,女友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实习。小凡称,瞒着女友策划这场求婚仪式,是为让自己的求婚给女友留下特别的回忆。
据了解,当时场面十分壮观。自行车队穿过街头,车身上都扎着粉色心形气球,浩浩荡荡向一楼盘驶去。到达售楼部门前,自行车队围成一个心形,男子一手提箱子,一手拿鲜花,等待心上人的出现。当女主角出现时,男子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打开用一只行李箱带来的特别礼物,竟是满满一箱子折成心形的百元大钞。“嫁给他!”全场人大喊着,最后两人幸福相拥。“这也未必是拜金主义,年轻人现在都喜欢玩浪漫。不过,拿着满满一整箱百元大钞求婚,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住在附近的黄**表示,最重要的是要两个人真心相爱。
土豪们的求婚方式果然与众不同啊,不是土豪的也别眼红哦,浪漫并不一定是只有金钱能够营造的。下面为你介绍几个更煽情、更浪漫、最有创意的求婚方式,快点来学几招吧。
1、登峰造极
站在最高峰向她求婚。对天发誓,你会照顾她一辈子,一辈子对她好。但前提条件是你的女友是运动型,不然累到半死,肯定没有心情听你表白了。还有就是你们平时都喜欢运动,突然想去爬山会让她起疑心。
2、空中示爱
你们一起去旅游,共同坐在同一架飞机上,你假装说去上厕所。其实是去请求机长通过无线电通话系统传达你的爱意,向你的女友求婚。在机长介绍我们正飞往哪里哪里的`时候,加一句,安娜,李可问你他是否有幸能够娶你为妻。
3、树立你们爱的广告牌
你们行驶在高速路上,前面的广告牌突然亮起:“安娜,你愿意嫁给李可吗?”这一定能够使你的求婚事半功倍。然后停在路边,拿出戒指再次重申一次。但一定要确保安全。
4、银幕为媒
你们一起去看**,在影片正式开演之前,在黑暗中,当大家都注视着银屏的时候,突然出现一行字幕:安娜,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然后灯光洒在你们的身上,看着她,再说一次:亲爱的,你愿意吗?
5、收音机传情
若她喜欢听收音机,而且是固定某个频道的某个节目,那么点播节目的方法一定可以赢得她的欢心。然后在节目播放的时候,你可以拿着你的戒指和玫瑰到她楼下,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你就在门口。
6、爱情警察
若你有个当警察的亲戚,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在她开车的时候,被警察拦到一边,当她觉得倒霉的时候,警察却开出一张“求婚罚单”,这种恶作剧的求婚方式效果不错哦。
7、生日快乐
在她生日party上向她求婚也是不错的方法,当着众人的面跪地,拿出结婚戒指,发誓你会一辈子疼她,爱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她应该会惊喜万分,并答应你的请求。
8、惊喜情人节
情人节作为求婚日很是浪漫,除了情人节必须的情人卡、玫瑰花和巧克力,求婚的你还需要带上一个求婚钻戒。带她去一个浪漫的餐厅,最好周围的夜色非常美丽。
求婚的传统习俗
中国古代的婚俗讲究“六礼”。所谓的六礼,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按语言来解释,纳彩是择配、提亲的意思。也就是俗话所说的“说媒”。问名,即所谓的“讨八字”。在古代和的婚俗中,讨回姑娘的出生年、月、日、时,要请阴阳先生推算。只有男女八字相合、才可以定亲。古代的问名习俗,还含有问清姑娘是谁生的,即问清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是正室所生,还是继室所生。封建时代为求婚姻的门当户对,问清嫡庶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纳吉,指提亲。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得了吉兆之后,就认为婚姻可以成立。男方将这一事实告诉女家,谓之纳吉。纳征,即2010年所说的“送彩礼”、“送嫁妆”。“征”的意思是成功。送彩礼之后。婚姻就算成立了。未送彩礼时,婚姻未必成立。请期,指择定娶亲的日子,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女方家,就是俗话所说的“送日子”。娶亲日期要征得女方家同意,所以叫“请期”。亲迎,指娶亲。男家派人或亲自迎娶新娘。
六礼之俗,由来已久,但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具体仪式发生了许多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但作为婚礼仪式的基本程序,却一直延续下来。至于现代的自由恋爱结婚,不需要媒妁的新式婚姻,则另当别论。
基督教《圣经》申命记7:3中“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是指异族异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这句话中表明了父亲有包办儿女婚姻的权力。《圣经》里没有婚前爱情描写,也没有对于爱情的论述。在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安排亚当与夏娃结婚。上帝从来没有批评过婚姻包办。
婚前成人礼
成人礼,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曾盛行过。它是一个人生理发育成熟时所举行的仪礼。人类学资料告诉我们原始部落的成人礼是非常复杂的,有时还显得十分残酷。成人礼的主要目的是使受礼者经历种种生理和意志上的磨练。并通过这种磨练的考验,将他们接纳到成人社会中来。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为人生仪礼中的一种象征仪式。
中国古代婚俗中,青年男女在一定的年龄阶段要举行成人礼。为男子举行的成人礼叫“冠礼”,为女子举行成人礼叫“笄礼”。《礼记》中说:“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这种冠笄之礼,在中国的朝鲜族中保存得比较完整。朝鲜族的冠礼又叫“三加礼”,即当男子在举行成人礼的时候要三次更换礼服。按顺序有“初加”、“再加”和“三加”三种礼仪。举行初加礼时,先给受礼者梳发髻,并在发髻上罩上网巾,然后加冠。几天之后,举行再加礼。这时将初加时所带的冠巾除去,换上纱帽。实行三加礼时,在纱帽下再添一个幞头。如上三加礼按一定的程序进行。每次都由主礼者诵读祝词。冠礼结束后受礼者到宗族的祠堂向长辈致礼。女子行笄礼比较简单,盘发插笄即可。朝鲜族的这种成人习俗可能受到古代汉族礼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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