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汤姆勒弗罗伊
_虬滤苟20岁左右时和他确实有过交往但时间不长(**《成为简奥斯丁》夸张了),简在27岁时被一位朋友很富有的弟弟求婚,简不爱他但答应了,可是第二天就反悔拒绝了,其他的情感经历就不清楚了,但简奥斯丁应该经历过刻骨铭心的感情。
一位女法官,对一位强奸犯进行了减刑,理由则是“强奸只进行了11分钟,很短,没有对受害者造成永久性的身体伤害,而且事发前受害者穿着的衣服有挑逗意味,也要负一半责任”。
强奸犯被减刑据悉,33岁的受害者从酒吧回家,在路上她遇到了自己的朋友和他的17岁的好友。朋友两人表示要送她到家门口,受害者同意了。到了家门口,朋友不让受害者关门,和自己的朋友一前一后控制住了受害者,两人一同对她实施了强奸,整个过程持续了11分钟。第二天,受害者报了警。
法官的理由太离谱朋友和那位好友逃之夭夭,从瑞士逃回了葡萄牙,随后向警方自首。这位朋友被判刑4年3个月。得知自己的刑期这么长之后,他选择了上诉,并讲出了歪理。让人更为震惊的是,这个受害者有罪论,竟然让法官觉得很有道理,直接减刑到3年。
勇敢报案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人觉得寒心,如果“受害者有罪论”可以放在法庭上,作为罪犯的减刑理由,这样的社会,实在是太悲哀了。
引起民众抗议在任何一个法治正常的国家,都不可能将单次时间长短作为强奸罪的量刑情节。在任何一个具有一丝法理思维的人看来,这都是一个无法接受的判决。
在我国,影响强奸罪量刑的情节主要包括,被害人的人数、行为的次数、被害人的年龄、行为人的人数、造成的后果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这位女法官的逻辑也是让人捉摸不透。判决本身不仅是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其所确定的裁判规则,对公众的行为也会起到引导作用,一个不好的判决,会将公众引导至不良的方向。
宣判死刑的那一天,向慧就在法庭上止不住的痛哭,其实她这一次痛哭不是为了女法官,也不是为了心里的愧疚,而是因为怕死,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其实罪犯的眼泪就是鳄鱼的眼泪,他们没有真正的认罪悔罪,而是担心自己会遭受到法律的惩罚。
说起这位女生的犯罪手段,那真的是相当的恶劣,她本来是想向法官行贿,然后让法官给自己办一些事情,但是法官那边并不同意,女法官在同事的陪同之下,回到了罪犯的家里面,想要把这个钱和礼物全部都退回,多次遭到了拒绝之后,罪犯心生恨意,于是就起了杀心,在某一天,法官回家的过程当中,罪犯伪装起了清洁工的模样,在这位女法官不注意的情况下,从背后偷袭,要了这位女法官的性命。
很多人都不明白,一位女生为什么这么恶劣,就是因为法官没有受贿,所以她就要把人家杀死,那她有没有想象过如果法官真的受贿了,那岂不是跟罪犯没有什么区别吗?作为法官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没有想到惨遭毒手。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其实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因为这份工作本来就会有风险,容易结仇,只不过再怎么注意,也没有想象到有人偷袭,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没有一个人能够预料到,当然也没有办法防备了。
杀人者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一个完全不懂得站在她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的人,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而且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有预谋的,也不是一时冲动起了杀心。犯罪手段比较恶劣,而且杀的是法官,必须严惩。虽然很多杀人犯在杀了人之后都不会判死刑,但是如果这类型的不重判的话,那么就会降低他们的犯罪成本,可能有更多的法官的生命都岌岌可危,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重判。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