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不结婚犯法吗

终身不结婚犯法吗,第1张

1、违反了自然法则。违得并不是民法、刑法、婚姻法等等人间的法律,而是违反了自然法则。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本是婚配年龄,当婚者不娶,当嫁者不嫁,确实有违天和。2、在春秋战国时期,女性17岁男性20岁不结婚的父母将会有罪,在汉朝时期新的政策是女性在15-30岁之间不结婚,将会按人头税5倍的数额去纳税。在晋朝的时候,女性17岁还没有结婚则会被当地相关主体强制分配一个老公,现在国家是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具体以后会不会单身犯法,一辈子单身会不会犯法还要看法律规定。3、如果把单身立为犯法的话,那天下必定会大乱。首先没有人是傻子,如果知道单身犯罪,那么人人都会抱团取暖,形成假恋爱的状态,都挂着恋爱的名义去单身,这样单身恋爱的程度将会非常难以鉴定,其次如果主动追求他人,他人不接受,那么不接受的那一方必定是犯罪的主谋了,最后也而且必定会出现强制分配对象的情况。4、当婚姻摆脱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也不再需要经过父母审查之后,竟然落单了不少人。当然,没有谁会指责个人选择单身的决定,因为成熟社会的标志是尊重个性,每个人的言行只要对他人、对社会不构成危害,不犯法,就完全可以按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一辈子单身会后悔吗不后悔。那是你的一辈子,不是别人的一辈子。你有自己的一生要过,你要经历什么。做什么事,认识什么样的人,这些统统都是属于你自己的一部分。所以说,好好享受自己的一生,认真走完自己的一辈子才是人生真谛啊。一辈子单身的女人都是怎么过的一辈子单身的女人需要制定一个可以支持自己单身一辈子的计划!实际上,女人不结婚单身一辈子,多少还是会后悔的。实际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年轻的女人在网上说不结婚多么快乐,却很少看一辈子不结婚的女人说自己有多么的快乐

古代经济发展,战争什么的都需要很多的人口,而最为严重的就是,如果15岁没有嫁人,全家人都要跟着坐牢。古代女子想要不结婚生子都是很难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事,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很大岁数还没有结婚的人已经是很常见了,这对我们现在来说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在古代那就是犯罪。

在古代经济的发展全靠人口,战争也是需要很大的人口的,所以国家才会逼迫人结婚。但是在古代是没有法定结婚的年龄的,他们是有适婚的年龄,古代的女子在15到17岁之间就可以结婚。,男子也是差不多。

在宋朝的时候,如果女子到了15岁还不嫁人,那么家人也要跟着受到惩罚的,家人也要跟着坐牢,可见当时不结婚多么可怕。

而在西晋的时候,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那么,那些地方官员,就会帮她们找一个对象,逼着她们嫁人。而在唐朝的时候,当地剩女数量是作为官吏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官员想要升官,就必须要解决当地的剩女问题。

在汉惠帝的时候,为了鼓励人们生育,政府颁布了一项条例,如果女子15岁以上到30岁都没有嫁人的话,要交600钱。按当时的价格换成粮食,那就是一个成年人吃一年的量,所以说,想要当剩女,还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婚姻,人生的头等大事。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更是把男女婚配,视作是阴阳和顺,万物安定,人类有别于禽兽的标志。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夜色深处隐约传来桨声

那么,古人认为多大年龄,就应该结婚了呢?

毕竟整天嚷嚷着要结婚,可三十大几还没成家的,从古至今应该也大有人在吧?

所以,远在周朝的时候,就对男女结婚年龄做了这样限定:

《周礼•地官•媒氏》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意思就是:男人到了30岁,必须娶妻;女人到了20岁,必须嫁人。

这可是强制性的。

如果遇到死活就是不娶,或者不嫁的呢?

有办法。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如果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死扛着就是不结婚,那就罚钱。

罚完就完事了吗?不是。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媒婆还会把这些没定亲的男男女女们,专门组织起来,搞个相亲大会什么的。

是不是莫名有一种很贴心的感觉?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种贴心的感觉就没有了。

当时的各个诸侯国,一没事就喜欢打仗。

一打仗,就得死人。仗越打越大,人也越死越多。

人死不能复生,可国家还要壮大发展,没有人怎么行?

没办法,这些诸侯国就想方设法,鼓励人们多生孩子。

可生孩子这事,是不是应该先结婚呢?

于是,各个诸侯国纷纷下调结婚年龄,还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其中,越国做的最过分。

根据《国语》一书记载,越王勾践就曾下过这样的命令:

《国语•越语》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儿女不结婚,惩罚父母?真是有够奇葩。

肌若凝脂气若菊 临栏纤束逐月髻银飞丝贯软烟罗 淡扫娥眉眸含春 摄影/后期:@DAN籽籽

后来,秦国一扫六合,统一了天下。

秦始皇自认为是亘古第一人。

于是,连男女结婚年龄,也透着和别人不一样。

根据后世出土的“秦简”中记录,当时是:

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及冠;

女子身高六尺二寸,许嫁。

六尺五寸,换算过来是150厘米多一点;六尺二寸,换算过来是143厘米多一点。

据此来推算,当时的法定结婚年龄应该是十五六岁。

“及冠”和“许嫁”,就是表示已经成年了,男子可以娶亲,女子可以嫁人了。

值得一提的是,从秦朝开始,有关男女结婚年龄的问题,政府基本上只设下限,不再设上限。

也就是说,到一定的年纪,就可以娶亲或嫁人了。

至于个人什么时候娶亲,什么时候嫁人?

没有明确规定。

那是不是就表示,想什么时候结婚,就可以什么时候结婚?

也不完全是。

汉朝初年,天下初定。

为了快速增加人口,恢复和发展生产,汉惠帝颁布了这样一道诏令:

《汉书》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就是说女子过了15岁,不嫁人,就要收五倍的赋税。

别人交1块钱的税,她们就要交5块钱。

一直交到30岁。

没有理由,不做解释。

反正不结婚就是罪。

30岁以后为什么就不“五算”了呢?

因为已经过了适孕年龄。

秦汉以后,关于结婚年龄,

女子一般在15岁左右,最早不超过13岁;男子一般在20岁左右,最早不超过15岁。

例如唐朝就规定:

《旧唐书》

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至于到了年龄不结婚,无非也就罚点钱,惩罚性地服点劳役什么的。

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西晋时的司马炎就觉得:

什么罚钱、服劳役,

好像政府真差那点钱,需要女人干活似的。

政府要的是新生儿!

于是颁布诏书:

《晋书·武帝纪》

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长吏,就是县一级的行政官员。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

怎么办?

没关系。

县政府亲自出面,给她们分配对象。

你配桃木降妖剑 他会一招不要脸你愿终老不羡仙 谁料温柔终老空了长生殿哎唏唏唏 败给好容颜

看到这样的政策,各位单身狗们,有没有一大波福利来袭的感觉?

其实并不是。

虽然说政府管分配,但却并不管分配给你的人,是不是你想要的。

万一分配给一个缺胳膊断腿儿的呢?

那也只能自叹命苦。

谁叫你不早点结婚的!

在现在,二三十岁没结婚的人有很多,但是在古代却不常见,在古代对于男女的婚事是有法律要求的,如果古代男女到了法定年龄还没有结婚,那就是犯法了,所以古人大多早早就结了婚。我们都知道古代在各个方面,相较于现在是十分落后的,古代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是十分的庞大,再加上古代经常有战争,所以古代的人口需求很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男不婚,女不嫁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古代的战争频繁,伤亡人数也很多,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需要更多人为自己和国家效力,所以这就需要人们早早的结婚生子,为了扩充子嗣,古代的一夫多妻制也与此有关。

人以食为天,在古代一个国家是否繁荣,与粮食庄稼的生产有密切关系,这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去农作,古代修砌皇宫城墙也需要青壮劳动者,所以古代大多数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人们要结婚养育后代。早在周朝时期,朝廷就规定了男子必须在三十岁之前结婚,女子则必须在十五岁之前订婚,二十岁之前结婚。到了战国法律规定成年男子必须结婚,女子身高超过一米四必须结婚。到了汉朝,15岁以上的女子不结婚的话税收要翻五倍。

古代一些国家为了鼓励男女结婚,甚至设定了很多男女约会的节日。另外古人大多是包办婚姻,所以现在的年轻人,相较于古代是很幸福的了。

汉代最高对各阶层人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违反等级制的行为十分敏感,常用法律手段加以限制。考察汉代婚姻的形态,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等级明,尊卑分,亲疏别的封建等级性印记。

考察汉代实际,这种等级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婚嫁双方有着比较接近的经济地位。如西汉时期,颍川大户相与为婚姻,东汉时期,家资外戚郭氏与同是外戚的窦氏家族通婚。

其次,是婚嫁双方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相近。皇族在这个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汉制规定,尚主者的政治身份应是朝廷明定的列侯。考之史例,无一例外。与皇族男性成员结亲的家庭,其地位也多是朝廷命官或当朝诸侯。除皇族外,封建贵族官吏以及中小地主阶级也多以政治和社会地位相近,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重要条件。外戚阶层凭借与封建皇帝有姻亲关系,一般选择皇族成员或朝廷高官家庭作为通婚对象。官员和中小成员,除个别把持朝政者与皇家通婚外,一般都是彼此间缔结婚姻。小农小工业者及城市平民阶层也是如此。

第三,汉代,联姻之风盛行,从西汉初年起,统治阶级中婚嫁攀高门和相互联姻的现象已十分引人注目,贾谊曾将此作为时弊加以抨击。但并未起到作用,而且还有越来越严的趋势。西汉时期,只是规定选入后宫的女子家庭地位必须是良家子(良家子,颜师古注云:指非优倡、医巫、百工、商贾),所以汉文窦后和汉景王后虽然都出生卑微,但依旧可以以良家子选入汉宫,汉武卫后本为平阳公主家讴者,李夫人“以倡进”都得以入宫,但到了东汉,其范围已经基本上缩小的到官宦人家和豪富大户,根据彭先生的考评,两汉时期几百件婚姻个案中,不符合等级婚制的在西汉和东汉的比例分别是14%和3%。根据《汉书》各传,西汉时期有较详细事迹的政员有215人,其中出生于权贵大族的有46人,约占总数的21%,出生于低级官吏者有19人,约占总数的9%,出生于素食布衣平民的有150人,约占总数的70%,这可以说明,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尚未占据绝对优势。

从宣元时期开始,庶族地主逐步衰落,代之而起的豪族地主。豪族的主体,正是西汉前期庶族地主的后裔。祖辈高中的地位长期延续,使得子孙之辈与其先人不能同日而语了。

第四,从一般性的意义上说,婚姻缔结时的等级状况,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的共有现象。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不同特色。较之后代,汉代婚姻关系缔结时的等级性不如两晋南北朝时代严格。汉代人的择偶心态定向对汉代的等级婚姻状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汉代某些人把相貌放在择偶的重要条件之列,才能是汉代人所看重的另一项标准,尤其是对于男方家庭更为重要。由于阶层的不同和职业的,汉代人对才能的理解的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各阶层对才能的要求各有不同。

事实上,这种等级婚姻,经历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直到宋代才基本被打破,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成为宋代选择配偶的综合因素。

汉代婚姻的地缘性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一般平民的通婚范围总在周围数十里范围之内,但由于政府组织移民或者某些职业的流动性,或者由于战乱,也造成了远距离的通婚。至于汉族与其他族君的通婚,情况有所不同,类型之一,留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与汉族人通婚,西汉前期,就可以见到这种通婚现象,随着大汉凿空丝绸之路,西域民族也逐渐向内地迁居,并定居。由于定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绝大多数是男子,基本上便是少数民族的男子与汉族女子通婚,一旦通婚,往往不过数世便尽数汉化。例如,匈奴人复陆支降汉之后,受封为杜侯,其子孙为侯屠耆—侯宣平—侯福。从名字上来看,已无匈奴痕迹。来自其他地域的男子也多有与汉女联姻并汉化之事。但少数民族女子与内地汉族男子的婚姻却绝对少见,据史料记载,仅有东汉时期的汉族男子马子硕娶羌族女子一例。这与当时汉人的婚姻礼俗有关。

其次,是内地汉族人迁往少数民族地区并与之通婚。这首先体现在和亲上,其次,内地汉族男子与少数民族女子的通婚,一般来说,对于上乘的男子,往往是强迫或者奖励型,前者如张骞苏武,后者如战败投降的李陵。另外,还有一些自愿型,这种自愿型基本上是来自社会下层,上层社会至今只见到霍光家族与金日磾家族的联姻一例,但金氏早已归化为汉族,不可以北狄视之。

与异族通婚的主力军是些居住在边域的贫民,以及被强迫戍边屯田的汉族男子,从而形成这部分汉族男子与西域匈奴鲜卑诸少数民族女子通婚的格局。汉人称这种人的后代为秦胡,对于这种婚姻,汉代政府采取的态度是宽容的,唐代则是允许而不提倡,唐政府曾明令禁止与少数民族通婚的汉族人离开中原于去异域,后期又用法令形式禁止汉胡之间的通婚,汉代政府是否有类似规定,尚未见文献记载。

汉代人初婚年龄根据史料的记载,男子普遍在14~18岁之间,女子则是13~17岁。从现有的史料看,汉代夫妇双方一般男方的年龄长于女方1~4岁,平均2~3岁,汉代人初婚年龄较早,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因是小农经济,为了降低支付在培养劳动力方面的费用,降低劳动力的自身价值,使他们尽快进入生产过程,汉代的小家十分自然地选择了早婚方式。其次,处于封建时代的两汉时期,人们结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汉代为了人口的增殖,也用国家法令的形式鼓励早婚。这种低龄婚姻对于人的健康状况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汉代,人们的平均寿命约35岁,早婚还增加了婴儿的死亡率和痴呆率,尤其是对女性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汉人结为婚姻的程序是首先排除婚姻禁忌,首先是仇人之间不能通婚,两汉之间,复仇之风炽烈,除去个别豁达谨诚之人试图通过通婚来化解仇怨外,绝大多数分家之间是绝不能婚的。据记载,任延寿与妻兄结怨,遂杀之。其妻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义不义,遂自杀。

其次,同姓为婚也大受限制。现在可考的344例婚姻个案中,异姓婚为338例,同姓婚仅6例。

婚姻制度大约有以下程序,遣媒,占卜,送聘金,卜吉日,男方亲迎,女方送亲,行礼庆贺,拜见双方父母,最后是庙见之礼,即妻子拜见丈夫的祖先。汉代婚礼所需费用相当高,皇帝聘皇后,聘金达数万黄金,城市平民小农也往往有数万钱,对于男女双方都是个沉重的负担。

汉代婚姻,一般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尤其是父亲的命令,男子广蓄妻妾官方承认的合法行为,汉代婚姻的首要责任和义务是生育子女,汉人对婚礼的认识是: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面而下继后世也。这种观念在汉代十分流行。汉律还对婚姻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定,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犯大逆,另一方连坐。在多妻妾的家庭中,妻与妾的位置不能颠倒,当婚姻法规定只承认父母亲生子的继嗣权,并禁止婚外姘居(相当于现在的包二奶),一般官吏有这样的行为,都会被就地免职,另耐为鬼薪。在择偶标准上,汉人认为有五种女子不可娶:“丧妇之长女不娶,为其不受命也(一般认为是指母亲早逝的女性,但实际情况下往往是指父母双亡者,汉人认为这种女人是克父克母没家教);世有恶疾不娶,弃于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于人也(家人犯罪或者自己犯罪);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指作风不正派,随时发情的风骚女);逆家子不娶,废人伦也(指不听父母教诲的女人)。”汉时谓此为“五禁”。除了“世有恶疾”一条外,其余四条都属于封建伦理道德。

除了这些,汉律也继承了周礼的宗法制度,男主死后,列于第一继承顺序的是嫡长子,然后是嫡长孙,接下来是庶子或者父母妻子女儿。

大家都知道刘邦的皇后吕后是一个阴险的人,曾经用计谋杀害了情敌戚夫人并且对她使用了残酷的刑法,使得戚夫人凄惨而死了,这个女人也因此在历史上留下了千古的骂名,她并不是一个仁慈的皇后,阴险歹毒是对她这个人的典型概括。

不过,后来她能够作为一个垂帘听政的皇太后,毕竟有她的过人之处。中国古代的女子地位卑下,然而吕后却是我国历史上第1个能够干涉国家事务的女性,从当代的角度来讲吕后毫无疑问也是一个女强人。也就是说吕后虽然比较残忍,但是她的实际事务处理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她的性格也是比较强硬的。当年刘邦的儿子刚刚继承皇位,年纪尚小,在她成年之前吕后就暂时担任了皇帝处理政事的职务,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担子,没有一点本事是难以承担这个重任的,然而吕后她做到了。

汉代时期有一个让君民以及老百姓都感到苦恼的事情就是北部的匈奴经常侵犯我国的边境,造成了我国国民生活很大的困扰,匈奴人是当时的一个游牧民族,他们凶残不讲礼节,而且生活习惯与汉代人民人都有很大的差异。汉代的人直接称呼他们为蛮夷之族,也就是说他们是野蛮人。野蛮人归野蛮人,匈奴在打仗方面还是很厉害的,长期以来匈奴与汉代进行战斗都处于上风,汉代的军队打不过匈奴的例子很多。

在吕后统治期间,匈奴国的国王写了一封信给吕后,吕后看了之后气得脸都青了,这封信当然就是说自己刚刚失去妻子,而吕后也失去了丈夫,两个人其实可以多多往来,将来也许还能结成夫妻。吕后看到这样一封信肯定是大发雷霆,对方这是在侮辱自己。大家都知道古代女性是非常讲究三从四德,吕后在丈夫去世之后肯定是打算为丈夫守节而不是重新嫁人,这也是古代女性的一个大节。

吕后面对这样一封无礼的书信,很是生气,然而她却不能立刻辱骂对方,因为她毕竟贵为太后,不可以无理取闹。在跟大臣商议之后,她给冒顿单于获得这样一封信,用词相当委婉,她谦虚地说自己已经老了,是无法跟您成亲的。不过为了成全您的美意,我们两个国家之间可以结为亲属国,彼此之间进行通婚,这是没有问题的。

收到了吕后的回信,冒顿单于哈哈大笑,没想到他的计谋得逞了,冒顿单于也是历史上一个聪明绝顶的人物,在她他的统治期间,国家的发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黄金时期。他之所以给吕后那样一封充满侮辱色彩的信件,其实是另有目的的。他是希望不动一兵一卒就能够让汉朝臣服在自己的国家之下,而且还能够得到对方的公主以及其他汉代人民妇女。

就在冒顿单于以为自己的计谋成功以后,他没有想到的是,吕后是一个更加聪明的人,她早就看出了其中的诡计,她考虑到了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

吕后怎么可能愿意臣服在匈奴国的底下呢?因此吕后发愤图强,想出了一系列计策,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希望因此来增强国家实力,期望将来在与匈奴的交战过程当中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那么吕后的计谋是什么呢?原来她很快就颁布了一项法令,就是命令国内所有15岁以上的女性必须结婚,否则就要交纳赋税,也就是说要罚款,这个计策变成了一家国家政策予以实施,那么她究竟是作何打算呢?

吕后所想的妙计其实是通过妙龄女子的出嫁来解决人口缺失的问题。经过五十多年的时间,汉代的人口有了爆发性的增长。大量的人口增多也使得当兵的人数增多了,这样一来就意味着我国的军事实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吕后的计谋是具有长久眼光的,果不其然,在第2次与匈奴交战的时候,大量的汉代人民士兵一鼓作气战胜了对方,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段佳话。要是当时吕后没有颁布那样一条法令,相信也没有后来的成功。

在现代这个单身狗横行的年代,大家都通过相亲,户外活动等多重方式找到自己有缘的另一半,那么在古代的单身男女又是如何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呢?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女子的婚姻都是被安排好的,很难自己选择一个如意郎君,更没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概念。

古代是一个比较早婚的时代,古代的法定嫁龄是在男子20岁,女子15岁左右,各朝各代都有不同。在唐代的嫁龄是男子15岁,女子13岁以上就可以了,明代的时候男子16,女子14岁以上。据记载,梁高祖的女儿和北周高祖的女儿在11岁就已经嫁人了,汉昭帝8岁登上皇位,满6岁就娶了皇后。在古代男女结婚多是媒人牵线搭桥,女子则按照父母之命,但也有跨越这一步,两个人两情相悦,私定终生。为了解决男女结婚的问题,在秦朝的时候,官府还会出动,举办一次男女交往的机会。春秋时期也会有男女交友的宴会,到了周代是这个活动聚会必须参加,否则还会受到惩罚。

春秋时期有一个仲春会,为男女提供一个相处的机会和平台,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三。后来有了清明节男女踏春的习俗。除了三月三,在古代的正月十五,七月七,都是单身男女寻觅佳偶的良机,古代人为了男女结婚的为题也想了不少的法子呢。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到了一定的年纪还没有嫁出去,这时候官府就要出来管了,在晋代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官府会出来逼其结婚,找个男子让他嫁了。要是到了南北朝实际,到了年纪还没嫁出去,你就惨了,因为这是触犯法律,要被处罚还要全家跟着坐牢的。在汉朝的孝惠帝时候,15岁到30岁还没嫁人,那么就要罚款,对于男子也是一样要做出处罚,在当时出于这种嫁不出去,娶不进来就要做出处罚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增加人口,几乎每家都要生好几个孩子,女人在古代就是为了生育。

在清朝,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的男子被罚去边疆,这时候就需要为他们找女子,这样就有了官媒,由官府负责配偶的问题。古代女子守寡之后就不会再嫁,但有的地区是支持寡妇再嫁的,为了匹配适婚男女,有地方官府就不会去管当时的伦理纲常,都持有支持的态度。一些地方还有取母,就是父亲去世,取了老爸的小老婆做媳妇。

古代还限制富人取妾,在男子取女子多的时代,官府就开始干预,因为很多适婚的男子找不到适龄的女子,女子都是去给富人当小老婆,所以官府就限制富人不能过多的纳妾,控制在一定的数量内。

古代时期,男婚女嫁是关乎到人类的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生育这件事情在古代被当做头等大事,俗话说无后为大,也正是有这方面的诸多原因。在古代时期,生不出来孩子的女人都被叫做“不下蛋的母鸡”,而且地位极为低下。古代时,男婚女嫁更是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举措来实现,古代是不崇尚谈恋爱自由的,所以当自己儿女到了适婚年纪之后,父母们都会找媒婆,或者街坊邻居,为自己的孩子打听一桩合适的婚事。

所以在古代,男女结合之事是非常大的国家大事,在周代时期就由政府作统一的管理,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的官衔。到了三国时期,媒官也被分配到了比如说九真这种边疆地区,说明了当朝政府更加重视婚配。这种媒婆官人更像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婚介所的老板。中国古代一直都是以没人牵主线,家长包办促成的婚礼。当然了政府也会进行一些干预,制定一些奇招,规定男女到一定年龄必须结婚:男子结婚年龄是十五岁-二十岁之间,女子结婚年龄是十三岁到十六岁之间。如果到了结婚年龄没有嫁出去,或者没有娶妻,就要受到相关的惩罚,这种惩罚大部分都是罚款为主,比如说汉朝孝惠帝时期,女性十五岁到三十岁之前还没有找到夫家,就要罚款。不仅汉朝如此,在唐朝时期,男子年纪超过二十岁以上,女子超过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种罚款在当代看来是十分可笑且幼稚的,但是在古代却十分能够理解,帝王如此积极的要求各类适婚男女都及时成家,也只是因为古时候医疗资源缺乏,科学方面学识方面不足,所以人口增长率十分缓慢。但是想延续一个社会一个朝代都需要大量的人口繁衍,所以人丁缺乏,会导致生产种地耕田也好,边疆守卫打仗也好,甚至是社会的青年劳动力也好,都无法顺利的延续下去。

而这一传统思想也贯彻到了当代的中国,不少人家家里的父母还是会催着自己儿女到都一定年龄就开始结婚生小孩,很多年轻人都逐步走上了被催婚的大潮,不知道你是否曾被父母催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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