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狗女结婚大利月吉日 2020年属狗人哪个月结婚好

属狗女结婚大利月吉日 2020年属狗人哪个月结婚好,第1张

结婚是人生大喜事,每个环节都有很多的讲究。在挑选结婚日期的时候,首先要看女方的行嫁月。那属狗女结婚大利月吉日是什么时候呢?2020年属狗人哪个月结婚好?一起来看看吧!

一、属狗女结婚大利月吉日

1农历四月

在农历四月份的时候,属狗的女性非常适合结婚,此乃结婚大利月。这种说法来源于结婚八字择日,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讲究。如果属狗的女性准备在2020年结婚,那么闰四月是非常好的选择。

2农历十月

农历十月也是属狗人的结婚大利月,适合举办喜事。这个月份属狗的人运势比较好,如果结婚的话,能为婚姻带去好运。从黄道吉日上看,2020年农历十月初七和十月二十八都是适合结婚的吉日。

二、2020年属狗人哪个月结婚好

1最佳结婚月份

从生辰八字上来讲,属狗人想在2020年结婚的话,最佳的结婚月份是农历的四月份和十月份。这两个月份是属狗人的结婚大利月,各种运势都非常不错。当然这只是传统的说法,具体的好日子要看新人自己的安排。

2大吉结婚月份

除了农历四月份和十月份之外,属狗的人还可以在农历五月份和十一月份结婚。最佳月份是大利月,大吉的月份则是小利月,都很适合结婚。如果属狗人准备在今年完婚,现在就可以开始筹备,确定具体的婚期。

结语:

以上内容就是属狗人的结婚月份介绍,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在挑选婚期的时候,除了看结婚行嫁月之外,还要看具体的吉日。如果新人比较讲究,可以让专门的人帮忙看哦!

在冒险岛中大家是否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伴侣是否想为自己的那个她举办一场难忘的婚礼冒险岛现在有全新的结婚系统,新的婚礼现场,下面小编就告诉大家应该去哪结婚,怎么结婚。

  去哪结婚

  地点:婚礼村

  NPC:赫拉、玛嘉莱修女、勒贝尔托4世等

  怎么结婚

  1、去商场购买结婚卷,主要有:豪华婚礼券、甜美婚礼券、简朴婚礼券

2、直接进入婚礼村

 3、找到NPC阿尔雷哥处购买戒指,只要有四种:月长石戒指、闪耀新星戒指、金星戒指、银翼戒指。

 4、预约婚礼,预约成功之后,双击戒指,输入新娘名字,等待对方同意。

 5、同意后找到神父勒贝尔托4世,他会给新娘一个考验,新娘许下誓言输入完婚约试验后,就可以进入礼堂进行结婚仪式了。

 一、相知相爱

 此乃结婚必备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本文着重婚礼筹备,故此阶段略。

 二、订婚

 此阶段需要说明一下。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可以免去婚检和单位证明,但为了安全起见,建议还是去做一下婚检。登记的地方一般以男方所居住的区婚姻登记处登记,去的时候要尽量穿好衣服,打扮漂亮一些——为结婚证上的照片做好准备。同时最好拿一些糖过去,送给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以感谢他们(习俗习俗,可以废除)。程序我记得首先是登记,然后工作人员核实两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然后照相,然后宣读婚姻法规定,然后领证走人。晚上两人可以怀着激动的心情吃一顿烛光晚餐,或者抓紧时间进入下一环节。

 三、爱巢的构筑

 这是结婚前必须经历的一大环节。在这期间,是两人进一步了解的关键时期。通过对房子装修理念的碰撞和干活的意识,可以充分了解两人将来在家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两人的共同爱好等。因这方面主要涉及房子装修,与本文主题无关,故也略过。

 四、婚礼前期准备三大要素:酒店、车队、婚礼筹备组

 酒店:预定酒店应在结婚半年前开始预订,不然在结婚旺季你是根本找不到合适的酒店的。预订酒店的关键是场地(有无柱子影响视线)、饭菜(酒店最宰人的地方)、服务质量(主要是酒店配合程度,包括是否提供主席台、花卉、拱门、香槟塔、蛋糕、红地毯、喜字、签字本等)。同时要记住主要负责人的电话,保持时刻联系。

 车队:主要有礼仪公司提供和自己找两种方式。时间最好在3个月之内。礼仪公司提供的好处一是车辆有保障,同一品牌的车不用自己找;二是服务有保障,出了问题可以找礼仪公司负责索赔,三是就是单纯金钱交情,没有人情。缺点是花销大,头车加长的一般在2000——1200元左右,车队车辆因牌子不同价位不等,一般在1200——300元左右。自己找的好处就是省钱,缺点一是没有保障,结婚当天车不来的情况经常发生;二是人情大。当然,如果个人有实力的话,自己找还是比较合算的。

 婚礼筹备组:一个月前定好人选。主要类别有:主持人、伴郎、伴娘、总管、副总管(酒店负责、娘家负责、新家负责各一人或者两人)、领车、摄像、摄影、门口收钱和登记(两人以上)、发放礼包等。

 五、来宾确认

 一个月前基本确定。主要确定主婚人、证婚人、贵宾名单、来宾名单。然后根据人数的出入定好桌数,出入应该在20——30人之间。

 六、婚纱摄影

 3个月之内完成。提醒新郎特别注意,刚开始和影楼定好的价格一定要问清,大部分新娘都是在拍摄以后欲罢不能,因此照婚纱照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钱包。

  一、契丹女真等东北各族

  在东北各族中,以契丹与女真最具代表性,两者的婚姻制度与习俗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

  (一)契丹

  辽朝建立前,契丹实行群婚与外婚(注:参看向南、杨若薇《论契丹族的婚姻制度》,载《历史研究》,1980(1); 程妮娜《契丹婚制婚俗探析》,载《社会科学战线》,1992(1)。)。《隋书》卷84 《北狄传》称:契丹“其俗*”。所谓“*”,换言之,即群婚。契丹“婚嫁不拘地里”(注: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并有此一说:“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注:《辽史》卷71《后妃传》,卷16《圣宗纪七》,卷4《太宗纪下》,卷25《道宗纪五 》。)婚姻对象是否在本部落不受限制,但应在本氏族外。《东斋记事》卷5 载,“契丹之先,有一男子乘白马,一女子驾灰牛,相遇于辽水之上,遂为夫妇,生八男子”,从而形成契丹八部落。传说中的这对契丹始祖,其住地相距甚远,不仅不同氏族,而且不同部落,可见契丹早已实行外婚制。辽朝建立后,辽太祖及其后继者就婚姻问题颁布过一系列法令。《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对这些法令有简要概括:“番法,王族惟与后族通婚,更不限以尊卑;其王族、后族二部落之家,若不奉北主之命,皆不得与诸部族之人通婚;或诸部族彼此相婚嫁,不拘此限。”其主要内容有三:

  (1)实行王族、后族两姓世婚制,并且不计辈分, 以致表亲联姻、辈分混乱的现象较普遍。如太祖淳钦皇后之弟萧室鲁娶淳钦皇后之女为妻,系舅舅与外甥女结为夫妻;世宗是太祖淳钦皇后之孙,其怀节皇后竟是淳钦皇后胞弟阿古只之女,系外甥与姨姨成为配偶。

  (2)王族、后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由皇帝决定,不一概禁止。 圣宗在开泰八年(公元1019年)规定王族显贵“不得与卑小帐族为婚,凡嫁娶,必奏而后行”(注:《辽史》卷71《后妃传》,卷16《圣宗纪七》,卷4 《太宗纪下》,卷25《道宗纪五》。)。辽朝推行和亲政策,和亲高丽、大食、回鹘各1起、吐蕃2起。西夏更是其主要和亲对象,多达3起。

  (3)对于民间族际通婚,朝廷一般不干预。余靖《武溪集》卷 18《契丹官仪》称:“四姓杂居,旧不通婚。谋臣韩绍芳献议,乃许婚焉。”所谓“四姓”,专指契丹、奚、汉、渤海四族,泛指辽朝辖区各族。会同三年(公元940年),太宗“诏契丹授汉官者从汉仪, 听与汉人婚姻”(注:《辽史》卷71《后妃传》,卷16《圣宗纪七》,卷4 《太宗纪下》,卷25《道宗纪五》。),其实并不限于授汉官者。道宗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六月,下令“禁边民与蕃部为婚”(注:《辽史》卷71《后妃传》,卷16《圣宗纪七》,卷4《太宗纪下》,卷25《 道宗纪五》。)。 时值辽朝末年,禁令难以执行。

  辽朝建立后,虽实行聘娶婚,但仍有群婚制残留,以下两种现象即是其例证。

  (1)叔接嫂。哥哥死后,弟弟有权利和义务接续其嫂子为妻, 又称收继或转房。《辽史》卷65《公主表》载,道宗第二女乣里丈夫死后,夫弟讹都斡依照习俗,将收继乣里为妻。讹都斡不久因犯法被处死,此事未遂。圣宗定要耶律宗政收继其继母秦晋国王妃,宗政“辞以违卜,不即奉诏”(注:《全辽文》卷7《耶律宗政墓志铭并引》, 卷9。)。秦晋国王妃死时,仍以夫妻名义,与宗政合葬。

  (2)妹续姊。群婚时代,兄弟共妻,姊妹亦共夫。 辽朝建立之初,演变为“姊亡妹续之法”,即丈夫在妻子死后必须娶妻子的未婚姊妹。《辽史》卷4《太宗本纪下》载,会同三年(公元940年)十一月,太宗“除姊亡妹续之法”。然而这一习俗并未消亡。由《萧仅墓志铭》(注:《阜新发现辽代萧仅墓志铭》,载《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7 (2)。)可知,他的两位夫人系亲姊妹。《萧裕鲁墓志铭》(注:《全辽文》卷7《耶律宗政墓志铭并引》,卷9。)载,他在其第二位夫人死后,娶夫人之妹为妻。当时有姊妹共夫利于生子之说,道宗将萧思坦立为皇后,又把其妹妹斡特懒纳入宫中。天祚帝的皇后萧夺里懒与元妃萧贵哥也是亲姊妹。

  (二)女真

  女真群婚时代的情形,现存文献缺乏记载。《金史》卷1 《世纪》载,函普来自高丽,留居完颜部。完颜部“两族交恶,哄斗不能解”。函普应邀“为部人解此怨,使两族不相杀”,因而“部众信服之,谢以青牛一,并许归六十之妇”。 (注:“六十之妇”, 《三朝北盟会编》卷18引苗耀《神麓记》作“室女年四十余”,比较接近事实。)函普“以青牛为聘礼而纳之,并得其赀产”。此后生下二男一女,遂为完颜部人,并被尊为始祖。可见当时妻从夫居,世系及财产继承均以父系计算,一夫一妻制已确立。夫妻之间有固定称谓:“夫谓妻为萨萨,妻谓夫为爱根。”(注:《金志·婚姻》。)女真实行氏族外婚制,本氏族外,同姓也可婚配。金朝建立后,才加以禁止。天辅元年(公元1117年)五月,太祖“诏自收宁江州以后,同姓为婚者,杖而离之”(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天会五年(公元1127年)四月, 太宗诏“合苏馆诸部与新附人民,其在降附之后,同姓为婚者,离之”(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所谓“合苏馆诸部”,即熟女真。 这两道诏令表明此前同姓为婚相当普遍。下面四种女真婚俗,系群婚制残留,但打上了一夫一妻制烙印。(注:参看宋德金《金代的生活、婚姻》,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1)收继婚。《金史》卷64《后妃传下》称:“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金志·婚姻》说:“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如颇刺淑在胞弟劾者死后,娶弟媳加古氏为妻;熙宗在胞弟常胜死后,将弟媳撒卯纳入宫中,并准备立为皇后;睿宗死后,贞懿皇后李氏不肯听人收继,只得削发为尼。收继婚的盛行是造成一夫多妻较普遍的因素之一。范成大《揽辔录》称:“虏宫内多宠,其最贵者有元德淑丽温恭慧明等十妃。臣下亦娶数妻,多少视官品,以先后聘为序。民惟得一妻。”这一婚俗影响到包括汉族在内的金朝辖区各族,世宗在大定九年(公元1169年)正月规定:“汉人、渤海兄弟之妻,以礼续婚者,听。”(注:《金史》卷2 《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 《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

  (2)放偷日。《虏廷事实·放偷》载, 女真把每年正月十六日定为放偷日,“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那天夜里,既偷财物,又劫闺女。“室女随其家出游,或家在僻静处,为男子劫去。”一月后,男子“方告其父母,以财礼聘之”。往往并不是劫,而是自由结合,早已私订终身。《松漠记闻》卷上称:“亦有先与室女私约,至期而窃去者,女愿留则听之。”这虽属群婚制的遗存,但“是日人皆严备”,人们对私有财产如此重视,表明个体家庭已形成。

  (3)抢掠婚。乌萨扎部美女罢敌悔被蜀束水人抢去,生二女, 取名达回、滓赛。完颜部勇、贤二石鲁率部众,攻取其赀产,并将达回、滓赛姊妹劫回,各纳其一为妾。此部落男子劫掠彼部落女子为妻,具有明显的群婚痕迹。劫掠女子与攻取赀产同时进行,抢来的女子属于一个固定的男子,并且不是做妻,而是做妾,这又打上了一夫一妻制的时代烙印。

  (4)隶役婚。《金志·婚姻》载,举行婚礼时, “妇家无大小皆坐炕上,婿党罗拜其下,谓之男下女。”成婚以后,“婿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食皆躬亲之,三年然后以妇归。”这一习俗颇有女尊男卑的意味,分明是母权制的残留。但私有制已形成,男子在女家服役三年主要是从经济上考虑,以此补偿女家养育女儿的辛劳与花费。

  金朝建立后,出于政治需要,女真统治者在婚姻方面有两大举措:

  (1)鼓励族际婚。大定十七年(公元1177年), 为防备金朝境内的契丹人与西辽相呼应,起而反抗女真贵族,世宗下诏鼓励契丹人“与女真(即女真)人相为婚姻”,并把这称为“长久之计”。(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四月, 为了缓和移居中原的女真屯田户与当地汉族人民的矛盾,尚书省提出建议:“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为国家长久安宁之计。”(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 《西夏传赞》。 )章宗当即予以批准。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十一月,章宗下诏重申:“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 《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

  (2)实行世婚制。《金史》卷64《后妃传下》称:“国朝故事, 皆徒单、唐括、蒲察、拿懒、仆散、纥石烈、乌林答、乌古论诸部部长之家,世为婚姻,娶后尚主。”《金史》卷120 《世戚传赞》也说:“金之徒单、拿懒、唐括、蒲察、裴满、纥石烈、仆散皆贵族也,天子娶后必于是,公主下嫁必于是。”金朝“昏因有恒族”,推行世婚制度,以便“贵贱等威有别”。(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 《章宗纪一》, 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由徒单等九姓与完颜氏所组成的世婚集团,其实便是金朝的最高统治集团。

  至于社会中下层,择偶及婚恋形式均较为自由。《三朝北盟会编》卷3引《女真传》载,年届婚龄的女真姑娘“行歌于途。其歌也, 乃自叙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侣之意。听者有未娶欲纳之者,即携而归,其后方具礼,偕女来家,以告父母”。指腹为婚在女真人中尤其盛行,《松漠记闻》卷上称:“金国旧俗,多指腹为昏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渝。”

  当时居住在东北的室韦实行隶役婚:“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注:《旧唐书》卷199下《室韦传》。 )并盛行偷劫婚:“婚嫁两家相许,婿盗妇去,然后行聘礼。”其实“盗”以男女“相许”为前提,是一种自由结合的形式。其“妇人不再嫁”,并非出于贞节观念,而是因为迷信,“以为死人妻,难共居也。”(注:方凤:《夷俗考·北》。)

  二、党项、吐蕃等西北各族

  在西北各族中,党项与吐蕃虽然联系紧密,但其婚姻制度与习俗自有其特色。

  (一)党项

  党项“不婚同姓”。“同姓”即同一氏族,氏族内婚姻早已被严禁。党项有两种婚俗,值得重视。(注:参看史金波《西夏文化》,191 ~193页。)

  (1)收继。《旧唐书》卷198《党项羌传》称:“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之妇,*秽烝亵,诸夷中最为甚,然同姓不婚。”《新唐书》卷221上《党项传》云:“妻其庶母、伯叔母、 兄嫂、子弟妇,惟不娶同姓。”这些记述含有汉族士大夫的偏见,其实包括汉族在内的许多民族早期都曾实行收继婚,其用意在于防止本氏族的人口和财产外流。

  (2)多妻。宋人说:“蕃戎之俗,诸母众多。 ”(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3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宋史》卷485《夏国传上》载,党项首领李继迁“连娶豪族”;李德明“娶三姓”;元昊七娶。西夏王族拓跋氏与野利氏等党项豪族结为世婚集团。一夫多妻并不限于上层,《马可波罗行纪》讲到西夏旧境、甘州(治今甘肃张掖)地区的情形:“其地之人娶妻致有三十。否则视其资力,娶妻之数惟意所欲。然第一妻之地位为最尊。诸妻中有不善者得出之,别娶一人。男子得娶从姊妹,或其父已纳之妇女为妻。然从不娶其生母。”(注:冯承钓译:《马可波罗行纪》,208~209页,商务印书馆,1936。)“娶从姊妹”之说有误,与党项风俗不符。

  党项迁居西北特别是西夏王朝建立后,婚姻观念与习俗有所变化。西夏号称“崇尚儒术”(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 《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 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并反映在婚姻关系上。如称结婚为男娶:“此者男娶也,结婚为之谓”,认为结婚意味着女子依附于男子。基于这一观念,党项盛行买卖婚。《文海》中有“婚价”一词并解释道:“结婚取女价,向亲属、叔、舅馈物之谓。”丈夫要求妻子单方面保持贞洁,《文海》对“杂种”一词有解释:“此者妇人处他人已往而生儿子,则故杂种之谓。”(注:《文海汉文译本》19·272,7·151,67·222,见史金波等《文海研究》,421、401、49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元昊就有这种观念,其妻米母氏“生一子,以类他人。杀之”。

  民族习俗毕竟具有稳定性,直到西夏建立后,党项婚姻性爱仍比较自由。《友会丛谈》卷下载,麟州(治今陕西神木北)一带的党项“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之不问。情之至者,必相挈奔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

  (二)吐蕃

  吐蕃民间一妻多夫,兄弟共妻。这一婚俗与男多女少的人口构成有关,并具有防止家族财产分散、避免妯娌相争、减少生育等用意。吐蕃还有两种婚俗引人注目。

  (1)僧人广置妻室。吐蕃这时处于佛教后弘时期,戒律废弛。 “其人知佛而不知戒,口腹纵而晕酣不厌。 ”(注:《陇右金石录》卷3《广仁禅院碑》。)僧人骄奢*逸,公开娶妻生子。如担任唃厮啰政权论逋即相的僧人李立僧“娶蕃部十八人为妻”(注:《宋会要辑稿》蕃夷4之7。)。(2)贵族一夫多妻。《宋史》卷492《吐蕃传》载,河湟吐蕃首领唃厮啰有三妻。其子董毡的妻子除辽朝公主而外,另有二妻。在唃厮啰曾孙陇拶的妻子当中,有辽朝、西夏、回鹘三个政权的公主。吐蕃首领一夫多妻与其部众一妻多夫形成鲜明对照。

  当时居住在西北的回鹘对于族际婚无禁忌,其通婚对象除吐蕃外,还有辽朝。《辽史》卷70《属国表》载,兴宗以公主嫁阿萨兰回鹘即高昌回鹘王。当时回鹘上层受汉族婚俗影响,实行聘娶婚,因而唃厮啰 “欲娶可汗女而无聘财”,甘州回鹘可汗“不许”。(注:《宋史》卷490《回鹘传》。)至于中下层,保持原始婚俗较多。如从妻居, 回鹘男子婚后住妻家,生孩子后,才夫妻双双落户夫家。《松漠记闻》卷上载,秦州(治今甘肃天水)一带的回鹘“女未嫁者,先与汉人通,生数子,年近三十,始能配其种类。媒妁来议者,父母则曰:‘吾女尝与某人某人昵。’以多为胜,风俗皆然。”可见回鹘女子婚前性爱较自由,婚后则受限制。“既嫁则加毡帽”(注:《文献通考》卷347 《四裔考二十四·回纥》。),以此作为标志。

  (3)抢掠婚。乌萨扎部美女罢敌悔被蜀束水人抢去,生二女, 取名达回、滓赛。完颜部勇、贤二石鲁率部众,攻取其赀产,并将达回、滓赛姊妹劫回,各纳其一为妾。此部落男子劫掠彼部落女子为妻,具有明显的群婚痕迹。劫掠女子与攻取赀产同时进行,抢来的女子属于一个固定的男子,并且不是做妻,而是做妾,这又打上了一夫一妻制的时代烙印。

  (4)隶役婚。《金志·婚姻》载,举行婚礼时, “妇家无大小皆坐炕上,婿党罗拜其下,谓之男下女。”成婚以后,“婿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食皆躬亲之,三年然后以妇归。”这一习俗颇有女尊男卑的意味,分明是母权制的残留。但私有制已形成,男子在女家服役三年主要是从经济上考虑,以此补偿女家养育女儿的辛劳与花费。

  金朝建立后,出于政治需要,女真统治者在婚姻方面有两大举措:

  (1)鼓励族际婚。大定十七年(公元1177年), 为防备金朝境内的契丹人与西辽相呼应,起而反抗女真贵族,世宗下诏鼓励契丹人“与女真(即女真)人相为婚姻”,并把这称为“长久之计”。(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四月, 为了缓和移居中原的女真屯田户与当地汉族人民的矛盾,尚书省提出建议:“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为国家长久安宁之计。”(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 《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 《西夏传赞》。 )章宗当即予以批准。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十一月,章宗下诏重申:“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 《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

  (2)实行世婚制。《金史》卷64《后妃传下》称:“国朝故事, 皆徒单、唐括、蒲察、拿懒、仆散、纥石烈、乌林答、乌古论诸部部长之家,世为婚姻,娶后尚主。”《金史》卷120 《世戚传赞》也说:“金之徒单、拿懒、唐括、蒲察、裴满、纥石烈、仆散皆贵族也,天子娶后必于是,公主下嫁必于是。”金朝“昏因有恒族”,推行世婚制度,以便“贵贱等威有别”。(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 《章宗纪一》, 卷120《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由徒单等九姓与完颜氏所组成的世婚集团,其实便是金朝的最高统治集团。

  至于社会中下层,择偶及婚恋形式均较为自由。《三朝北盟会编》卷3引《女真传》载,年届婚龄的女真姑娘“行歌于途。其歌也, 乃自叙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侣之意。听者有未娶欲纳之者,即携而归,其后方具礼,偕女来家,以告父母”。指腹为婚在女真人中尤其盛行,《松漠记闻》卷上称:“金国旧俗,多指腹为昏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渝。”

  当时居住在东北的室韦实行隶役婚:“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注:《旧唐书》卷199下《室韦传》。 )并盛行偷劫婚:“婚嫁两家相许,婿盗妇去,然后行聘礼。”其实“盗”以男女“相许”为前提,是一种自由结合的形式。其“妇人不再嫁”,并非出于贞节观念,而是因为迷信,“以为死人妻,难共居也。”(注:方凤:《夷俗考·北》。)

  二、党项、吐蕃等西北各族

  在西北各族中,党项与吐蕃虽然联系紧密,但其婚姻制度与习俗自有其特色。

  (一)党项

  党项“不婚同姓”。“同姓”即同一氏族,氏族内婚姻早已被严禁。党项有两种婚俗,值得重视。(注:参看史金波《西夏文化》,191 ~193页。)

  (1)收继。《旧唐书》卷198《党项羌传》称:“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之妇,*秽烝亵,诸夷中最为甚,然同姓不婚。”《新唐书》卷221上《党项传》云:“妻其庶母、伯叔母、 兄嫂、子弟妇,惟不娶同姓。”这些记述含有汉族士大夫的偏见,其实包括汉族在内的许多民族早期都曾实行收继婚,其用意在于防止本氏族的人口和财产外流。

  (2)多妻。宋人说:“蕃戎之俗,诸母众多。 ”(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3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宋史》卷485《夏国传上》载,党项首领李继迁“连娶豪族”;李德明“娶三姓”;元昊七娶。西夏王族拓跋氏与野利氏等党项豪族结为世婚集团。一夫多妻并不限于上层,《马可波罗行纪》讲到西夏旧境、甘州(治今甘肃张掖)地区的情形:“其地之人娶妻致有三十。否则视其资力,娶妻之数惟意所欲。然第一妻之地位为最尊。诸妻中有不善者得出之,别娶一人。男子得娶从姊妹,或其父已纳之妇女为妻。然从不娶其生母。”(注:冯承钓译:《马可波罗行纪》,208~209页,商务印书馆,1936。)“娶从姊妹”之说有误,与党项风俗不符。

  党项迁居西北特别是西夏王朝建立后,婚姻观念与习俗有所变化。西夏号称“崇尚儒术”(注:《金史》卷2《太祖纪》,卷3《太宗纪》,卷6《世宗纪上》,卷88《唐括安礼传》,卷9《章宗纪一》,卷120 《世戚传序》,卷12《章宗本纪四》,卷134《西夏传赞》。), 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并反映在婚姻关系上。如称结婚为男娶:“此者男娶也,结婚为之谓”,认为结婚意味着女子依附于男子。基于这一观念,党项盛行买卖婚。《文海》中有“婚价”一词并解释道:“结婚取女价,向亲属、叔、舅馈物之谓。”丈夫要求妻子单方面保持贞洁,《文海》对“杂种”一词有解释:“此者妇人处他人已往而生儿子,则故杂种之谓。”(注:《文海汉文译本》19·272,7·151,67·222,见史金波等《文海研究》,421、401、49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元昊就有这种观念,其妻米母氏“生一子,以类他人。杀之”。

  民族习俗毕竟具有稳定性,直到西夏建立后,党项婚姻性爱仍比较自由。《友会丛谈》卷下载,麟州(治今陕西神木北)一带的党项“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之不问。情之至者,必相挈奔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

  (二)吐蕃

  吐蕃民间一妻多夫,兄弟共妻。这一婚俗与男多女少的人口构成有关,并具有防止家族财产分散、避免妯娌相争、减少生育等用意。吐蕃还有两种婚俗引人注目。

  (1)僧人广置妻室。吐蕃这时处于佛教后弘时期,戒律废弛。 “其人知佛而不知戒,口腹纵而晕酣不厌。 ”(注:《陇右金石录》卷3《广仁禅院碑》。)僧人骄奢*逸,公开娶妻生子。如担任唃厮啰政权论逋即相的僧人李立僧“娶蕃部十八人为妻”(注:《宋会要辑稿》蕃夷4之7。)。(2)贵族一夫多妻。《宋史》卷492《吐蕃传》载,河湟吐蕃首领唃厮啰有三妻。其子董毡的妻子除辽朝公主而外,另有二妻。在唃厮啰曾孙陇拶的妻子当中,有辽朝、西夏、回鹘三个政权的公主。吐蕃首领一夫多妻与其部众一妻多夫形成鲜明对照。

  当时居住在西北的回鹘对于族际婚无禁忌,其通婚对象除吐蕃外,还有辽朝。《辽史》卷70《属国表》载,兴宗以公主嫁阿萨兰回鹘即高昌回鹘王。当时回鹘上层受汉族婚俗影响,实行聘娶婚,因而唃厮啰 “欲娶可汗女而无聘财”,甘州回鹘可汗“不许”。(注:《宋史》卷490《回鹘传》。)至于中下层,保持原始婚俗较多。如从妻居, 回鹘男子婚后住妻家,生孩子后,才夫妻双双落户夫家。《松漠记闻》卷上载,秦州(治今甘肃天水)一带的回鹘“女未嫁者,先与汉人通,生数子,年近三十,始能配其种类。媒妁来议者,父母则曰:‘吾女尝与某人某人昵。’以多为胜,风俗皆然。”可见回鹘女子婚前性爱较自由,婚后则受限制。“既嫁则加毡帽”(注:《文献通考》卷347 《四裔考二十四·回纥》。),以此作为标志。

  建国前,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至于男女本人没有自主权,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正常的婚俗,一般要经过通媒、定亲、送婚帖、贺喜、迎亲、住日子等过程。通媒男到十五六岁甚至十二三岁,即由父母央媒求亲,也有在儿童年龄即定婚的,俗称“娃娃亲”。若女方聘媒向男方求亲,名曰“倒提媒”,如女方要求男方条件高,习称“攀亲”。双方父母在对彼方年貌、人品及家庭财产情况探听了解后,认为基本可以,即行“允婚”。允婚时必男家先允,女方后允,互相允婚后即委托媒人换“小启”(俗称换小字),载明属相年庚及生辰日月。双方央人(多为算命先生)“合八字,无冲克和不中意处方可成亲。再另择吉日交换正式婚约,称“大启”。也有到男家亲自看的,叫“相亲”,若相不中,则不吃男家饭告辞。男女通婚年龄以女大为贵,俗说“女大一,穿金衣”、“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

  定亲多称“传柬”或“换帖”。男家写好柬帖(即定婚书)附彩礼送女家,女家回帖,作为定亲的依据。换柬后,亲友邻居送物送钱祝贺,男家备酒席答谢媒人和亲友。

  送婚帖又叫“送年命帖”。男女到结婚年龄(一般女在十八岁以上,男小则十二三岁、大则二十几岁),男方根据女方的命相,请人择定吉期(俗称“选日子”、“看日子”),并将吉期通知女方,女方若同意,便选择吉日良辰,正式向女方送婚帖。帖上写明迎亲日期、新妇冠带、坐帐、开面、梳妆、上下轿的方向及禁忌等事宜。女方家中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置办被褥、衣物、首饰、家具等陪嫁,做婚嫁准备。

  贺喜婚前,男方.的亲友邻居都备礼品祝贺。称“贺喜”。向待嫁的女子送喜礼,称作“填箱”或“添箱”。男方在结婚前一天备席庆贺。

  迎亲俗称“办喜事”。迎亲的前一日,女方即将嫁妆送至男家。男方帖喜联、挂喜幛、铺炕、填枕头做好迎娶准备。晚上,新郎给近处的亲友长辈“行礼”。迎亲这天,按既定时辰,男方排列仪仗,吹鼓手奏乐,用轿(较贫者用车)到女家迎娶。娶亲有“大娶”与“小娶”之分。一乘轿为小娶,即备花轿一乘将新娘抬来,谓之“不迎亲”;大娶用两乘轿,新郎乘官轿到女家迎亲,另一花轿为新娘所备,去时由幼童乘坐,俗称“压轿童子”;轿内还要放一只大红公鸡,回时女方压回一只母鸡。不论大娶或小娶,其习俗大致相同。嫁女开脸、上头后便开始少吃少喝、坐炕待嫁的“禁闭”生活。男方到女家迎亲必须带红袄、红毡、红头巾等。

  是日,新娘早起梳妆打扮,蒙上头红,吹鼓手高奏喜乐,新郎在送女客的陪同下,拜辞岳父母,例行“谢亲”等礼,然后新郎先上轿,新娘由自家亲人用椅子抬入轿内,俗称“发轿”、“升轿”,宾客坐车随行。新娘升轿离家时必洒泪而泣,以示依恋。路上,大红纱灯开道,笙箫唢呐齐奏,车马轿夫前簇后拥,轿面四闭,新娘不得与外界接触,若路人相遇,即躲避让道。来到男家村头和门首,鞭炮齐鸣,并按规定的时辰和方向落轿。即有人点燃草束绕新娘所乘彩轿一周,称之“燎轿”,传说可以驱除邪气与不祥。在鼓乐及鞭炮声中,由娶女婆和陪女扶驾新娘进入大门,脚踏红毡(曰倒毡),至院内摆设的香案前,与新郎并立,行拜天地之礼,礼毕,新娘入洞房。有的地方入洞房时,男家长辈则在院子里撒大枣、栗子、花生(有的地方缝在被角内或装入枕头内),亦取谐音“早得贵子,并男女花着生”之意。洞房花烛高照,新郎揭去新娘的蒙头红,同吃“宽心面”、共饮“交杯酒”,并例行填枕等仪式,新娘开始“坐帐”,亦称“坐床”,多为一天。是日,不论辈份大小,好事者大闹洞房,直至深夜。新婚夫妇睡下后,有青年男女窗下“听房”(听悄悄话)的旧俗。新婚日,男家张灯结彩,帖红喜联,杀猪宰羊,盛宴款待亲友。境内还有抢娶的风俗。即同时同村若有多家娶亲者,则认为谁抢在前头谁家吉祥。故迎娶的时辰多在黎明之前。

  住日子、会亲家婚后第三天,新娘回娘家住两日,曰“住对日”,或女家下帖接闺女请女婿。,新郎、新娘双方同去岳家,此谓“回门”或“认亲”(俗说“接三天”)。女家设宴款待女婿,俗称“请女婿”。接三天回来,新娘拜见公婆及近族长辈,并祭告于祖祠或去祖茔祭奠,然后下厨房做饭。至第六日,男家复设宴“会亲家”,同时宴请至亲好友。聊城一带除3天回门外,娘家人还要接6天、9天、12天等;同时还有“住对月”的风俗,即新婚后一个月,娘家人把新娘接回去住几天,然后送回婆家。这种风俗至今存在。至此,整个婚礼程序结束。如此繁缛礼节,贫寒人家难以讲究,极贫者则由老人陪同新娘持一小包袱至男家即为完婚。

  建国前,境内男女早婚现象较为普遍。富裕之家多有十几岁甚至八九岁即成婚娶妻者,女子的结婚年龄多在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之间,有的“童养媳”十二三岁即被迫“圆房”成婚。另外,男子可以一夫多妻,除“正配”以外,其他均称为“妾”。未婚青年男女死后,也有的经人撮合将尸骨并葬一处,配成“冥婚”,亦称“结鬼亲”,或叫“阴亲”。贫困者无力娶妻,亦有入赘于女家成婚者,俗称“倒插门”,或“招养老女婿”。还有抢婚(多为寡妇再嫁)、近亲结婚等陋俗,建国后均被革除。

  嫁女忌讳较多,如做嫁衣忌用寡妇及儿女不全者,寡妇不当送女婆,姑姑不迎娶新娘,姨、嫂不送娶,俗云:“姑不娶,姨不送,嫂子送了光着腚”。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和喜事新办,繁缛礼节多被革除。城乡自由恋爱者增多,但多数仍需媒人说合。双方认为合适,即安排见面,若互相有意,双方交换手绢或钢笔之类,此谓“换手绢”或曰“小见面”,然后约定订婚日期和仪式。订婚日,男方携带重金、重礼送至女家,女家设宴待客,即为“定婚”。女方同意后,择日到男家,称“认家”,男家长辈给“见面礼”。多有趁此照定婚像者,个别仍有换帖者。到了国家规定年龄,男女同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多数认为不举行婚礼不谓结婚,故多另行婚礼。婚礼较之过去大为简便,一般由婆家用车辆接新娘,也有娘家送来者。新婚之日,男家张灯结彩,燃放鞭炮,盛宴宾朋。闹房之俗依然。城镇青年视举行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为时髦,简便文明,愈来愈兴。但是,门当户对的旧观念还根深蒂固,仍有恋爱不自由、索要彩礼、变相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及早婚等现象。

  凡结婚者,男方亲友街坊多有道喜者。至亲厚友贺礼较厚,一般多送喜幛。喜幛一般有布料,亦有丝绸、毛料、被面、毛毯等,也有送工艺装饰品者,讲究实用的则送炊具、茶具等生活用品。街坊一般关系者多“凑份子”相贺(多为现金),每份多少不等。现金用红纸包好,俗称“红包”。主家下帖宴请送礼者。近年,喜宴之风愈来愈盛,规格也越来越高。女方在出嫁之前,亲友多送些衣料、时装等物品,以示祝贺,也有相助之意。

  下面是现在聊城结婚的具体细节,供你参考:

  山东聊城冠县一带农村结婚习俗(细节)

  参加了个婚礼,是聊城冠县那边的,挺热闹把过程写下来,与大家同乐!!

  新娘新郎是媒人介绍的,(现在农村大多数也是自由恋爱了,介绍的越来越少了)不过在介绍之前他们就认

  识,是小学同学

  结婚前一些时间,女方家里准备好了嫁装,等结婚那天女方带入男方家里而男方准备好的是:一座新房子,再加床等用品结婚前几天,新娘要找好伴娘和化妆盘头的人员伴娘一般是自己院里的(直系或旁系亲属)

  结婚当天早上,新郎家先出车来新娘家拉嫁装(这一趟新郎不来),等拉走嫁装之后新郎等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来到新娘家,进新娘家后,要亲手给新娘带上喜花,女方要准备给他们做喜面然后新郎和女方全家人合影冬天新娘穿的一般都是里面套着一身红的套装,外面套婚纱,婚纱外面披两条红绸缎(也有披一条的)新娘要离开娘家,伤心的哭泣,不想离开新娘上车时,要换双新鞋再上车然后就一路的回新郎家去了记得回去的路和来时的路一定不要是一条,不能走回头路新娘要随身带的有:铜镜和糖果,在半路时,新娘把铜镜翻到正面来,是辟邪的

  来到新娘家,新郎把新娘从车里抱到院子里,院子里有好多男方院里的人,在院子的上头摆上两把椅子,是让新郎的父母坐的他们在院子里举行了:一拜天地,二拜爹妈,夫妻对拜的礼节在举行仪式的中间,有好多人和新娘新郎闹,让他们抱一个,还有人跑过去把两人推到一块越闹越旺,如果没人闹的话,就显得不太好啦然后让新娘入东屋或西屋里吃喜面,新娘子吃了不能咽,得吐到门后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然后新娘进喜房,里面的人把门关上,不让进,给新娘新郎出难题,让新郎把新娘抱起来,应该说是举起来,让里面的人看到为止进入喜房,又是一顿闹闹一会,就该新娘子给大家磕头了,其实也不是真磕,主老婆婆喊着人名,最后掬一个躬就行了磕完头,亲朋好友都开始拿"头钱"都拿完后,让新郎妈当面数,最后由她出钱凑个整数,给新娘收着这些都完后,开始吃饭,新郎家自己请的厨师,在自家做每个村上都有这样的厨师,手艺很不错在吃饭期间,新郎和几个人轮番敬酒,新郎不喝再后来就是双方父母聚聚,在见面时,摆上好菜好茶,但谁都不能动,只能看,这是习俗,不知道什么原因

  然后新娘子随父母回家,等新郎晚上去接回来接回来后,可就是进入了闹洞房阶段了,不过俺没参加,没能见识当晚的热闹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了,再接下来就是每天都有男方院里的人请新娘吃饭,认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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