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的一生是怎样的呢?

霍桑的一生是怎样的呢?,第1张

纳撒尼尔·霍桑,1804年7月4日出生于美国东部新英格兰地区的萨莱姆镇,是当地移民望族的后代。霍桑的父亲是一个船长,在他4岁时,父亲因病逝世于海外,霍桑由母亲抚养成人。霍桑的出生地萨莱姆镇在美国历史上曾以宗教迫害的“驱巫”案而闻名,这就是发生在17、18世纪之交的对上百名教会“异端”和无辜居民的迫害。霍桑自幼受了故乡宋教气氛的熏陶,当地流行的宗教迫害故事对他的思想和创作都有很大影响。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当选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霍桑的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生活,着重探讨人性和人的命运等问题。著名的短篇小说《小伙子布朗》、《长的黑纱》揭露人人皆有的隐秘的罪恶,表达了人性是恶的和人是孤独的等观点。另一些小说如《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反映了他对科学和理性的怀疑,以及他反对过激和偏执的思想。《通天的铁路》则指出技术的进步虽丰富了人的物质享受,却败坏了人的精神。有少数作品正面表达了霍桑的理想,如《石面人像》;另外有些故事记叙了新英格兰殖民地人民的抗英斗争,但往往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很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红字》发表后获得巨大成功,霍桑继而创作了不少作品。其中《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1851)描写品恩钦家族的祖先谋财害命而使后代遭到报应的故事,说明财富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这部小说也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血腥掠夺。另一部小说《福谷传奇》(1852)以布鲁克家场生活为题材,表达了作者对这种社会改良尝试的失望心情以及对狂热的改革者的厌恶。皮尔斯当选为美国总统后,霍桑于1853年被任命为驻英国利物浦的领事。1857年后,霍桑侨居意大利,创作了另一部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1860)。1860年霍桑返回美国,在康科德定居,坚持写作。1864年,霍桑的健康恶化,在赴海外疗养时,逝世于旅途的航船之中。

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新英格兰的清教主义传统对他影响很深。一方面他反抗这个传统,抨击宗教狂热和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另一方面他又受这个传统的束缚,以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来认识整个世界。作家赫·梅尔维尔曾指出,他的作品中渗透着“加尔文教派的‘人性本质’和‘原罪’的观念”。霍桑思想保守,对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抱有抵触情绪,对社会改革持怀疑态度,对当时蓬勃开展的废奴运动不很理解。这些在他的作品中都有所流露。

霍桑的小说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驰骋的想象,神奇的象征,构成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同时,霍桑还善于刻画和描绘人物的心理状态,揭示主要人物的病态心理或被抑制的思想感情。因此,霍桑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

《胎记》和《罗杰·马尔文的葬礼》等无不体现出霍桑娴熟的象征主义写作。

纳撒尼尔·霍桑,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文学最杰出的作者之一,因其娴熟运用象征寓意于其作品而享有盛誉。至今为止,纳撒尼尔·霍桑和他的作品一直是中外学者讨论的对象。他在作品中创造性地使用了许多象征手法来表现主题,尽管有关霍桑其人其书的评论和文章浩如烟海,然而评论界较多关注其代表作《红字》。论及其同样优秀的短篇小说及其共性的资料却十分有限。然而在《红字》问世之前,霍桑却是以别具一格短篇小说震撼美国文坛的,也为其后期作品的创作思想和艺术特色铺垫道路。 象征主义于霍桑短篇小说之中,如同应用于在其短片小说中。

浪漫主义的理论策源地在德国,但在文学上成就最高的却是英、法两国。欧洲的浪漫主义在发展历程中出现过三次高潮。第一次是在1805年左右,这一时期是英国的湖畔派诗人创作的高峰期,法国的夏多布里昂和史达尔夫人开始引介德国的浪漫主义理论。第二次高潮则从英国诗人拜伦开始,他的作品在1815年至1825年间风靡欧洲,雪莱和济慈紧随其后。这一时期法国文坛相对沉寂,但也有拉马丁和维尼等才华横溢的诗人。此外,意大利的白尔谢、曼佐尼以及德国的霍夫曼等人也是这一时期重要的浪漫派作家。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三个高潮发生在法国,约从1827年至1848年,以浪漫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维克多·雨果为代表。这一时期,浪漫主义思潮也波及俄国、东欧和美国,在美国产生了梅尔维尔、惠特曼等浪漫主义大师。1848年以后,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基本结束,但是浪漫主义思潮却并没有销声匿迹,一直持续发展到今天。 英国是最早出现浪漫主义文学的国家之一。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不满于资本主义城市文明的发展,具有愤世嫉俗、归隐自然的倾向。18世纪中后期的诗人罗伯特·彭斯(1759年-1796年)和威廉·布莱克(1757年-1827年7)是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他们在英语诗歌文体和语言上做出了很多可贵的尝试。彭斯从苏格兰民歌中吸取养料,其《苏格兰方言诗集》擅长抒情和讽刺,语言通俗;布莱克的《天真之歌》、《经验之歌》则具有象征意义和神秘色彩,在20世纪大放异彩,影响了整个现代英诗。

然而,英国浪漫主义第一批真正的大师则是被称为“湖畔派”的三位诗人。威廉·华兹华斯(1770年-1850年)是湖畔派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他与“湖畔派”另一诗人萨缪尔·柯勒律治(1772年-1834年)共同出版《抒情歌谣集》,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大部分为华兹华斯所做,而柯勒律治的名诗《古舟子咏》和《忽必烈汗》亦收入其中,充满幻觉和奇谲的意象。然而华兹华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则是长诗《序曲》。骚塞的诗歌极富古之幽情,与世俗格格不入。湖畔派三位诗人均蛰居于英国西北湖区,缅怀中世纪和宗法式的乡村生活,是浪漫主义文学中温婉清丽的代表。

乔治·拜伦(1788年-1824年)和雪莱(1792年-1822年)两位诗人将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推向高峰。他们和湖畔派诗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作品更具战斗意识和政治倾向。雪莱的代表作《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通过神话描写被压迫的人民的苦难和暴君的必然下场,预言革命一定会到来。他的短诗《西风颂》、《致云雀》等音韵铿锵,更有“冬天如果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名句传世。拜伦是19世纪上半期最为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一生游历各地,其诗作充满异域情调。代表作《唐璜》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场深入骨髓的检阅,发人深省。在欧洲,拜伦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人们把孤独、悲壮、崇尚个人式反抗的浪漫主义者形象称为“拜伦式英雄”。拜伦晚年投身于希腊的民族解放运动,并最终因伤寒而死于希腊战场。

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还包括约翰·济慈(1795年-1821年)。他的创作生涯只有5年,却写出了著名的抒情诗《夜莺颂》和《希腊古瓮颂》,沉醉于古代世界田园牧歌的美景之中。瓦尔特·司各特(1771年-1823年)以创作小说为主,《艾凡赫》以12世纪的英国为背景,塑造绿林英雄罗宾汉的形象,他是欧洲历史小说的创始人。 德国是浪漫主义思潮的发源地。政治经济的落后、资产阶级的软弱以及唯心主义哲学的盛行,决定了德国早期的浪漫主义具有浓厚的神秘主义和宗教色彩。施莱格尔兄弟是德国浪漫主义思潮的理论奠基人,他们以《雅典娜神殿》为阵地,阐述个性解放、艺术无目的论的浪漫主义理念。在施莱格尔兄弟的影响下,德国出现了包括诺瓦利斯(1772年-1801年)、蒂克(1773年-1853年)在内的一批早期浪漫主义诗人。诺瓦利斯的《夜的颂歌》歌颂“神圣的、不可言传的、神秘的”夜,并赞美死亡的美妙感觉。蒂克则著有《民间童话集》三卷,开创了童话小说的新题材。 1805年以后,德国出现了“海德尔堡浪漫派”,代表人物是克莱门斯·布仑塔诺(1778年-1842年)和阿希姆·封·阿尔尼姆(1781年-1838年)。前者的抒情诗《催眠歌》具有民歌风味,诗情浓郁。两人曾合作出版民歌集《男孩的神奇号角》,搜集收录了德国近300年的民歌。雅各布·格林(1785年-1863年)和威廉·格林(1786年-1859年)是语言学家和民俗学家,他们编成《儿童与家庭童话集》称为世界童话作品中的精品。约瑟夫·封·艾尔兴多夫(1788年-1857年)的小说《一个无用人的生涯》将梦幻与现实混合起来,充满神秘情调。

1809年以后,德国浪漫主义在德国形成另一个中心。克莱斯特(1777年-1811年)的喜剧《破瓮记》抨击普鲁士官场和司法制度的腐败,充满民间喜剧的幽默讽刺特色。霍夫曼(1776年-1822年)的《雄猫穆尔的人生观》展示一个尔虞我诈、男盗女娼的市侩世界,想象和构思奇特。大诗人海涅早年也是一个浪漫派诗人,后来转向现实主义。

总体上看,德国的浪漫主义特征并不明显,风格变化也比较多。到后期,逐渐融入强大的现实主义文学潮流。 由于法国大革命的曲折莫测,决定了法国浪漫主义文学具有更加鲜明的政治色彩。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昂(1768年-1848年)和史达尔夫人(1766年-1817年)是法国浪漫主义早期代表。前者带有贵族倾向,《基督教真谛》主张复兴中世纪礼教,但其作品对美洲丛林和大草原奇异风光以及古代废墟富于抒情色彩的描写,成为浪漫主义文学异国情调和描绘“废墟美”的滥觞。他的小说《勒内》和《阿达拉》都描写世俗爱情和宗教信仰的矛盾,悱恻缠绵。而史达尔夫人则具有民主倾向。她的《论文学》和《论德国》致力于传播浪漫主义理念,不遗余力的抨击法国的古典主义传统。 法国浪漫主义中期的代表包括阿尔封斯·德·拉马丁(1790年-1869年)和阿尔弗莱·德·维尼(1797年-1863年)。前者擅长写抒情诗,是法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驱,《沉思集》情景交融,善用对照和象征笔法;后者则以哲理诗著称,《古今诗集》和《命运集》宣扬孤傲坚忍精神,表达悲天悯人的思想。

1830年以后,维克多·雨果成为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领导者,他也是整个西方浪漫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1830年,雨果的剧作《欧那尼》的上演标志着浪漫主义在法国最终战胜了古典主义。雨果是浪漫主义作家中鲜有的全才,在诗歌、小说、戏剧等领域都有重大建树。其小说《巴黎圣母院》 、《九三年》、《悲惨世界》等具有史诗般雄壮的风格,是浪漫主义小说的经典之作。雨果一生支持共和,反对帝制,在1851年曾流亡海外,直至1870年才返回法国。在诗歌和戏剧领域,雨果也取得很高的成就。他在最大程度上拓展了法语诗歌的表现形式和创作笔法,极大的丰富了法语诗歌的修辞技巧,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雨果逝世的时候,全欧洲共有逾200万人来到法国参加他的国葬。

和雨果同时代的法国浪漫主义作家还包括女作家乔治·桑(1802年-1876年)。她的创作拓展了浪漫主义文学阴柔的特性,尤其擅写女性问题小说和田园小说。代表作《康素爱萝》和《魔沼》都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小说,充满诗情画意和真挚情感。她也曾是音乐巨匠肖邦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曾和乔治·桑有过短暂恋情的青年诗人阿尔弗莱·德·缪塞(1810年-1857年)是这一时期法国诗坛的一股新生力量,《四夜组诗》具有梦幻般的色彩。小说《一个世纪儿的忏悔》第一次将“世纪病”这一概念引入浪漫主义小说创作中。热拉尔·德·奈瓦尔(1808年-1855年)的抒情诗奇诡深邃,形式精美绝伦,对20世纪现代诗歌影响深远。大仲马(1802年-1870年)创作了大量历史小说,《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将通俗小说的发展推向极致。 俄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是在1812年拿破仑入侵失败和1825年十二月党人革命之后出现的。俄国浪漫主义文学以诗歌为主,富有强烈的战斗精神。茹科夫斯基(1783年-1852年)对俄国浪漫主义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被誉为第一位俄国抒情诗人。他的《俄国军营的歌手》歌颂军人的爱国壮举,赞美俄罗斯民族伟大的复兴。雷列耶夫(1795年-1826年)创办《北极星》,宣传浪漫主义思想。俄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如普希金、果戈理等早年都是浪漫派,后来转向现实主义。莱蒙托夫(1814年-1841年)是俄国最坚定的浪漫主义诗人,长篇叙事诗《童僧》和《恶魔》塑造具有叛逆性格的英雄形象,表达反暴政的革命理念。小说《当代英雄》第一次塑造“多余人”形象,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先驱。

在东欧,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是波兰的亚当·密茨凯维奇(1798年-1855年)和匈牙利的裴多菲(1823年-1849年)。东欧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是和反对异族奴役、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结合起来。密茨凯维奇的《先人祭》抨击沙俄侵略者的血腥屠杀,揭露卖国贵族的行径。裴多菲则以《民族之歌》和《自由与爱情》等诗作歌颂为争取自由的斗争。 由于美国和欧洲在历史、文化上的种种不同,以欧洲通行的文学流派的概念来衡量美国文学的发展实际上并不十分准确。但由于美国文学也是整个西方文学的一个部分,因此通常人们也将美国文学史放入整个西方文学史的框架内来研究。 美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深受西欧浪漫主义文学的影响。19世纪上半叶,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高涨,摆脱英国文学的束缚、重视人的精神创造和追求自由的超验主义蔚为大观,至此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开始蓬勃发展。

爱默生(1803年-1882年)和梭罗(1817年-1862年)是超验主义理论家,最先提出浪漫主义的主张。他们强调人的精神作用和直觉的意义,认为自然界充满灵性,人应该回归自然。梭罗的《瓦尔登湖》是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

美国前期浪漫主义作家的代表人物包括华盛顿·欧文(1783年-1859年)、詹姆斯·库柏(1789年-1851年)和爱伦·坡。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在他的小说中,“美国文学”这一概念第一次浮出水面,不再深受英国文学的拘束。库柏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开创了以《皮袜子故事集》为代表的边疆传奇小说,最重要的一部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爱伦·坡主张艺术要使读者获得刺激而达到灵魂的升华,他的小说大部分以死亡、凶杀、复仇为题材,揭示人的幻觉状态和变态心理,他和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共同被尊为象征主义文学的先驱。

美国后期的浪漫主义文学以纳撒尼尔·霍桑(1804年-1864年)、沃尔特·惠特曼(1819年-1892年)和赫尔曼·梅尔维尔(1819年-1891年)为代表。霍桑在作品中对“隐秘的恶”进行挖掘,《红字》反映清教徒殖民统治的黑暗以及教会的虚伪和不公,象征手法运用纯熟。主人公胸口佩戴的A字以及短篇《教长的黑面纱》中永远盖在教长脸上的黑面纱,都是一种象征物。霍桑的心理分析自然细腻。惠特曼的耗一生的经历编纂、扩充诗集《草叶集》,歌颂美利坚民族意识的觉醒,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鼻祖。梅尔维尔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中成就最高者,擅长描写航海奇遇和异域风情,代表作《白鲸》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小说之一,小说中的“白鲸”已经成为一种超然的、对人类怀有敌意而又难以征服的神秘物的图腾。

此外,诗人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1807―1882)的《海华沙之歌》(1885)描述印第安传说中的西风之子海华沙的业绩,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的英雄形 象。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如果从时间的角度划分霍桑的创作,其小说创作可大致分为前期的“新英格兰传奇”部分,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和后期的长篇创作部分。《年轻人古德曼·布朗》即属于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说之一。所谓寓言,就是用假托的 故事 来说明某种道理,达到劝诫、 教育 或讽刺目的的一种文学样式,其特点就是假借客观景物以代表某种观点,使客观的景物成为传达意念的工具。因此在寓言这种文学样式里,就会有大量的根据借助某物的具体形象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和情感的象征手法的运用。而霍桑的被人称之为“心之寓言”的小说,正是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来表现霍桑对人性之恶、宗教之虚伪的抨击的典型。

小说《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讲述了一个生活在17世纪末、巫术盛行时期的塞勒姆小镇中的青年古德曼·布朗的故事。小说中的布朗不顾新婚妻子的反对,执意要参加魔鬼的约会,并亲眼见证了人性丑恶。小说采用了超现实主义的手法,虚构了魔鬼、出现幻觉的森林、突然醒来的梦境等具有深刻寓意的人或景物,运用了多种多样的象征手法,使小说充满了浓郁的寓言感。

 一、人物的象征意义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把小说里的人物分成了两大类,即生活里的好人和生活里的坏人。很显然,年轻的布朗夫妇就是典型的好人,因为“古德曼”在英文中是“好人”的意思,而布朗的妻子费丝的名字在英文中就是“忠实”、“信仰”的意思,对于妻子的忠实,布朗显然是深信不疑的,所以小说里才写道:“这名字对她恰如其分。”正是因为有费丝这位忠实而美丽的妻子的存在,才使好小伙子布朗赶赴魔鬼约会的决心一直在动摇,他的脚步迟疑着,内心中善与恶的斗争十分激烈:“天国在上,费丝在下,俺还是在对抗魔鬼,坚定不移!”然而,最终的结局却是让人失望的,行走在森林里的布朗虽然脚步并不快,但他却一直向前,特别是听到森林里费丝的哭声,确认自己最忠实的妻子费丝也来赶赴魔鬼的约会时,他心底那最后一点对光明的坚守破灭了,他开始感到绝望,狂叫着:“人世上根本没有善!罪孽不过是一个空名!来吧,魔鬼,因为这个世界都归你了!”“他纵声大笑,笑了许久。然后抓起拐杖又往前走,顺林中小路大步流星,不像在走,倒像在飞。……凭着凡人向恶的本能,他仍旧往前冲。”

布朗这种道德感的突然坍塌正表现出17世纪的美国移民的心理特征,布朗属于清教徒第三代移民,他原本是最虔敬、生活最圣洁的新教徒。100多年前,布朗的祖先们怀着纯洁的理想来到北美陆地开疆拓土,决心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创造,把北美荒园建成他们理想的纯洁的人间乐土,并给后代们留下了道德上的楷模。作为这批拓荒者的子孙,小伙子布朗向往纯洁善良,追求道德上的完美。他对人性的纯洁善良有足够的信心,对生活怀着美好的希望,对妻子也有着深沉的爱。但与此同时,__的原罪说、人的内在堕落论又使笃信加尔文教的人们对人类的道德操守持怀疑态度,他们更容易看到存在于社会群体中阴暗的、残缺的、愚蠢的、罪恶的一面,从而更加坚信了原罪说的可信性。

霍桑笔下的这两个好人形象(布朗和费丝)正是代表着纯洁人类的典范,当他们的信念倒塌,纯洁的个性遭到毁灭时,其象征寓意是十分深刻的。19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这场运动的代表人物有爱默生、梭罗和富勒等,其代表思想就是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论自然》和《美国哲人》等作品中的超验主义理论,直接对抗加尔文教的正统思想,他主张人类应当回归自然,强调个性独立,应当从“美”角度放眼自然,从自然中获得最高的精神体验,从而使灵魂与自然合而成为宇宙。超验主义者所说的“自然”包括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自然,人类应当通过体验“自然”、置身于自然之中而净化灵魂,而不能依靠抽象的、压抑人性的教义来扭曲抹杀人性。这种超验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霍桑,霍桑把对超验主义的理解表现在他的小说人物身上,他试图通过裸露人的内心精神来展现人性的自然性和多面性,并以此来暴露宗教的虚伪。对此,美国著名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评价道:“他(霍桑)的最伟大的成就就在于他擅长对黑暗的描写,在于他对于人类心灵深处的黑暗的描写。”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热心于赶赴魔鬼约会的并非只有布朗夫妻,而是一个很大的人群,他们大多都是在真实的生活里非常受人尊敬的人,有的是“非常虔诚的太太”,有的是“翌日将在州议会上露面的人物”,这些平日公众心目中的谦谦君子或淑女,却在这种含意暧昧的场所出现,和一些“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杂合在一起,形成了“好人并不回避坏人,罪人面对圣人也毫无愧怍”的奇怪场景,难怪会让布朗震惊。因为这些人都是思想受到严格控制的清教徒,是在安息日里向大众布道的虔诚人物,他们在公众(包括布朗)的眼中是追求无欲无念、全身心皈依宗教的纯洁人物,现在却和魔鬼搅和在了一起,可见人的内心里隐藏着多么深刻的罪恶。这个人群的出现暴露了宗教的虚伪性,凸显了霍桑小说中“人性之恶”的最基本主题。正如英国作家劳伦斯评价的那样:“霍桑是一个可爱的蓝眼睛小伙子,他对人类心灵深处的罪过一清二楚,并用巧妙的伪装加以揭露出来。”

 二、森林和蛇杖的象征意义

《年轻人古德曼·布朗》的整个故事场景设置于森林之中,而且是深夜里的森林,这又是 寓言故事 的一大特征。在许多古老的寓言故事中,发生故事的场所都是森林,如《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许多故事,都是以森林为背景的,因此,“森林”成了寓言类作品的一个常用的场景和常用的象征体,在寓言里,森林早已不再是一个植被密集的可爱所在,而是一个充满黑暗、凶险、迷幻、鬼怪的地方,而《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这种充满寓言色彩的小说放置于森林这个场景中去,正是想让好小伙子布朗的这次与魔鬼的约会充满玄秘与凶险。果然,好小伙子布朗自从进入到森林里之后,森林便开始展露它的凶险,森林一直制约着布朗的行动,布朗一开始“踏上了一条凄清的小路,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挤挤挨挨,勉强让狭窄的小径蜿蜒穿过。人刚过,枝叶又将小路封闭了起来,荒凉满目。”这象征着布朗走向的是一个阴暗的所在,同时也说明布朗踏上的是一条灵魂的不归之路,黑夜笼罩下的森林给人更加深刻的罪恶感,单纯的布朗将在这种罪恶的挤压之下走上道德的反面。而当布朗看到自己纯洁的妻子也受到魔鬼的诱惑,感到纯洁的世界已被颠覆时,他身边的森林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树木吱吱嘎嘎,野兽嗷嗷嗥叫,印第安人哇哇呐喊。”当布朗明白邪恶和力量是多么强大的时候,森林这个隐藏魔鬼的地方也显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将一切邪恶都展现了出来,使身陷其中的布朗更加疯狂,更加丧失理性。在森林风声的伴奏之下,布朗听到的唱赞美诗的歌声也变了样:“这不像人声,更像幽黑荒野中的一切一齐发出的轰轰呼声,阴森可怖。”在这里,森林完全成了一个罪恶的世界,正如小说中的黑色的人影(魔鬼的化身)所说的那样:“整个大地就是一块罪恶的污迹,一块巨大的血迹,远远不止这些。”

另外,在小说中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道具:一根弯弯曲曲的蛇杖。这根蛇杖拿在布朗的同行人的手里,这个同行人其实就是魔鬼的领路人,也是一切罪恶的怂恿者。每在关键的时候,蛇杖就可以引诱、扶持奔赴魔鬼约会的人向前行走,让他们进入罪恶的深渊中。作者在小说里多次写到这根蛇杖,并一再强调它是“最引人注目的东西”:“一条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他把手杖往她脚下一扔,到了她那儿,那东西大概就突然变成了活物,因为主人曾把它借给过埃及的 魔术 师。”这根蛇形的手杖的原型显然来自于伊甸园里的那条引诱亚当夏娃犯下原罪的蛇,蛇形手杖的寓意就是指引人们奔向罪恶,诱惑人们犯罪,正如霍桑在《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中所写:

“于是他就使自己那条实际的蛇——如果他心底当真有一条蛇存在的话——成了每个人致命的错误或密藏的罪孽或不安的良心的预示,并且毫不懊悔地将其蜇牙扎进最痛苦的地方。”

 三、梦境的象征意义

在小说的结尾处,霍桑设下了一个悬念:他让好小伙子布朗在魔鬼的受洗仪式就要实施的关口突然惊醒过来,好像从一场噩梦中猛醒过来:“邪恶的化身就在这里头(指一个天然的盛满鲜血的凹坑)浸湿他的手,准备在他们额头上留下受洗的印迹,好让他们分享罪恶的秘密……‘费丝,费丝,’丈夫叫道,‘仰望天堂,抵挡邪恶!’话刚出口,就发现自己已孤单单地身处宁静的夜,正侧耳倾听风声沉甸甸地穿过森林,消失无声。”就是在这一声对上帝的呼唤声中,原本嚣张的魔鬼突然消失,森林归于平静,所有的人们都退去不见。那么布朗方才经历的一切真的就是一个梦吗霍桑在小说里并没有明白地告诉读者,这就成了他留下的又一个象征性的寓意,读者可以从霍桑的身世里去寻找答案。

霍桑出身于一个真正的清教徒世家之中,霍桑家的第一代祖先曾是一位殖民地法官,因对17世纪新英格兰贵格会成员进行残酷的迫害而臭名昭著,而第二代祖先与1692年塞勒姆的“驱巫案”有关,因而受到了严厉的诅咒,这一切都在霍桑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祖先所犯的罪行在他心中引起的罪恶感如此深重,以致他时常怀疑其家族的败落、父亲的早亡与此相关。为此,他曾经改姓,以示自己与家族祖先之区别。这一切造成了霍桑创作上的独特心理:他既相信“原罪说”,又不肯全面接受“原罪说”;既相信“一代人的罪孽要延续到后代”的说法,又不甘于顺从这种宿命的安排。所以,霍桑一方面认为人类有向恶的本性,一方面又力求通过道德的力量得到精神上的救赎,从而获得新生。于是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不甘心于让好小伙子布朗真正落入魔鬼之手,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安排了一个悬而未决的结尾,让道德的力量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唤醒了沉迷在邪恶中的人,这也说明了霍桑的宗教观点:“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同时也说明,人类的内心虽然存在着恶念,也同时存在着向善的力量,如果一个人能坚守内心的高尚情感的话,再可怕的魔鬼也会自动退却。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还有许多象征手法的运用,如费丝的粉红色缎带、黑夜里怪异的圣歌、点燃的松树、森林里一块巨石形成的祭坛,都有着善与恶、美与丑的深刻寓意。正是在这一连串的象征手法中,霍桑小说的主题更加深刻,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寓言特征更加鲜明,宗教的理念与小说的手法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霍桑的道德观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正如李燕乔在《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原罪说》所评价的那样:

“文学和宗教虽然有着天壤的区别,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试图对生活中的现象和人的本质做出评判,只不过两者的 方法 和结论完全不同。西方现代文学所表现的人和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更接近__对人和社会的描述,现代作家更多地把社会的弊端归于人的天性,希望通过某种途径使人性得以净化,从而使现代人摆脱他们的困境。”

以下内容编译自“Christian Guides To The Classics – Hawthorne’s The Scarlet Letter”by Leland Ryken

第五章 Hester的针线活

情节回顾

这一章的标题告诉我们,本章将着重刻画Hester这个人物,尤其是她在所处社会中的地位。出狱后的Hester逐渐成为勇气和坚毅的典范。她不愿逃离这个排斥她的小镇,而是以自己擅长的针线活谋生,并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接纳。不仅如此,她还乐善好施。但这些都无法改变现实,犯下通奸罪的她依然被主流排斥,而她也因此“对他人心中隐秘的罪有一种出于同情的理解”。

赏析评论

霍桑在本章描绘的可以称作以受苦为荣,一种受苦之人身上展现出的美德。在阅读本章时,可以关注两条交错行进的主线是如何互动的。

第一条线是罪人Hester所遭受的孤独与隔绝之苦。霍桑巧妙地勾勒出Hester如何受到周围人的排斥。虽然霍桑继续用讽刺的手法揭露当地清教徒的冷酷,但这不过是个背景,旨在烘托Hester的完美形象,让读者透过这些细节对受害者Hester生出巨大的同情。

除了描写Hester承受的苦难,霍桑还描写了她是如何凭借品格和善行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接纳。因此,本章运用平衡的手法,既呈现了Hester生活中悲惨的一面,也呈现了她生活中积极的一面。这积极的一面,是Hester用自己的能力和美德争取来的。

霍桑在本章还隐隐表现出基督教和浪漫主义之间的张力。虽然Hester完全符合一个遭到排斥的浪漫主义女主角的形象,但是霍桑在描述她所代表的浪漫主义时却使用了基督教的词汇。比如,当Hester在内心挣扎去留时,她对自己说,这里见证了她的愧疚,只有留在这里受苦,她才能洁净自己的灵魂,拥有圣徒一般的圣洁,好像殉道一般。她还把做针线活看成是一种苦修和牺牲。

我们需要小心解读这一章。一方面,霍桑用基督教词汇描述她,这让Hester又多了一层光环。但是考虑到基督教和浪漫主义最终将上演一场对决,我们要把这些词语看做提醒,即这个故事不只关乎浪漫主义,基督教世界观也运行其间。虽然Hester体现的浪漫主义价值观有时披裹着基督教词语的外衣,但这并不意味着Hester是基督教价值观所认可的典范。

阅读要点

所有文学作品都要注意节奏——在故事的某个特定部分让两个主题交错出现。在这一章,Hester作为一个被社会排斥的罪人而受苦,但同时她又因品行赢得一定程度的接纳,两个主题你来我往,形成巧妙的叙事节奏。

霍桑未必刻意将Hester塑造成19世纪文学经常出现的浪漫主义女主角,但作为读者我们要留意,Hester的确符合浪漫主义文学中孤独的主角的形象。

文学以普遍的人类经验为写作对象,而作品中的细节,正如CSLewis所讲,乃是作者为表现普遍的人类经验而织就的一张网。霍桑是捕捉普遍人类经验的大师,透过他的描写,我们在本章体会到了许多有关人生的现实,包括被排斥、孤独、偏见、成为牺牲品、人心隐秘的罪,还有以受苦为荣。

浪漫主义情感和基督教世界观之间的张力在下面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简直像殉道者那样在忍耐,可是她坚决不为敌人祷告。”后半句话对任何信仰基督教的读者来说都充满深意。耶稣命令人们要为敌人祷告,他自己在十字架上即践行了这条命令。

思考和讨论问题

本章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霍桑运用哪些方法将Hester理想化?我们是如何一步一步对她心生同情的?哪一处提醒我们注意,霍桑的意图是把Hester塑造成浪漫主义女英雄?哪些地方隐隐体现出基督教世界观和浪漫主义世界观的张力?

回应:这一章似乎可以称为意识流,因为霍桑倾尽笔墨,细致刻画Hester的内心世界,她在逼迫中的忍耐,她在孤独中的坚持,她在挣扎中的点点盼望。霍桑先是延续前面的故事线,描写Hester所处的环境对她多么冷酷无情,把背景灰暗的底色铺陈好,然后一笔一笔勾勒出傲立的红玫瑰。这时读者已经因为痛恨社会的残忍而同情Hester了,但对于人物刻画来说,任务只完成了一半,霍桑接下来要塑造Hester坚毅勇敢令人敬佩的形象,他通过两条线达成目的,一是Hester拥有可以惠及他人的手艺,尽管周遭对她百般刁难,避之唯恐不及,但她仍然通过刺绣技艺服务他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她立足的尊严所在。二是Hester丰富的内心世界,她对自己处境的看法、感受和决定,让她在读者眼中有血有肉,仿佛是实在而非虚构的人一样。她选择像圣徒殉道那般承受当下的苦难,这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和认同的决定,但经过前面一系列铺垫,这个选择显得合情合理,正是她身上“非如此不可”的宿命,成就了她悲壮的气质,让她符合读者心中期待的英雄形象。霍桑借助Hester呼应了读者对英雄最深刻也是最真实的期待,尽管她面对压力和排斥坚定不屈,尽管她依靠非凡的技艺为自己赢得认可,但她最打动人的英雄气质不是这些高光时刻,而是她在苦难中的隐忍以及由此而来的升华。霍桑在这里道出关于人的真相,人人心中渴望永恒,从这个世界的缠累与污秽中解脱,接近那纯粹的精神世界,但是方法不一,对Hester来说,苦难正是达至理想境界的阶梯。霍桑在这一章把浪漫主义的世界观清楚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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